浅谈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分析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论文_郑兴忠

浅谈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分析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论文_郑兴忠

郑兴忠

(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菏泽,274000)

【摘 要】近年来我国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进行详细分析,从而提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建筑行业也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赶工期,竟然忽视了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致使火灾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例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2013年9月11日晚18:10分左右,济南中海国际社区A5区建筑工地发生火灾,当时中海国际社区A5区正在施工,尚未交房,火势很大,浓烟弥漫,大火持续了3个小时后才被扑灭。为此,研究和探讨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分析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是摆在当前公安消防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1、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分析

1.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由于受施工现场局限性的影响,多数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1.2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一些建筑工地雇用外来民工,吃住在工地,生活中使用的物品也多为可燃品,无形中大幅度的增加了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此外,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

1.3消防安全条件较差

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1.4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消防安全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同时施工单位雇用的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民工不了解、不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1.5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私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甚至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二是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施工期间,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保护措施缺乏,存有不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或边营业边施工现象;三是忽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施工单位氧气、乙炔使用频繁,加之民工食堂大部分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当,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2.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

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分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要按各自法定职责,加强督察。

2.2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

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三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畅通,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道作业;四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2.3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监督部门要加大建筑工程跟踪检查力度,对于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从根本上治理火灾隐患;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建筑内部装修等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责令建筑单位主动到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2.4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一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确定焊接的可行性,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二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三要加强施工现场各工种、工段之间的协调,防止交叉作业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2.5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2.6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2.7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二是对雇用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3、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单靠某一部门或单位都难以管理到位,这就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明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实施贯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通过广泛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严格、合理、有序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李云波.建筑工地火灾成因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J],建筑安全,2011年02期.

[2]万伟光.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年19期.

作者简介:

郑兴忠,男,山东省菏泽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高级工程师。

论文作者:郑兴忠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4月总第20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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