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道德建设与价值取向研究--兼论精神文明建设与传统道德建设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道德建设与价值取向研究--兼论精神文明建设与传统道德建设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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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社会都有一套与当时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体系。它是在该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取向。它对不同的道德价值标准进行调节、引导和限制,使之趋同。中国过去长期形成的“重义轻利”的道德价值观,尽管它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但它所提倡的注重道德义务、在获取物质利益之前应首先考虑其是否正当的原则,即使在现在看来仍有其合理性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道德价值取向 传统道德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一场革命。它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和深远的。这场变革强烈地冲击了人们原有的道德观念体系,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原有的道德观念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需要,新的道德观念体系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来,此种情况下最易出现道德真空和道德无序的现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将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因而,道德重建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极为迫切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非常及时地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道德观念体系指明了方向。

任何社会都有一套与当时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体系。它是社会运行机制中的“调节器”。这一为社会中大多数人认同并协调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观念体系,就是在该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导向。也就是说,人们的道德价值标准和取向本是多元的,而作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导向却是一元的。道德价值标准的多元性根源于社会中利益主体的多元性。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职业的人都有自己的道德价值标准。他们总是对符合自己利益并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道德价值标准予以认同并选择。这些不同的道德价值标准,不可避免地要互相冲突。而作为全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标准——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作用,就是对这些不同的道德价值标准进行调节、引导和限制,使之趋同,被社会多数人所认同。这就是这一“调节器”的功能和作用。可见,道德价值导向实际上也是一种道德价值标准或选择。它所反映和代表的不是社会个别成员或群体、阶层的局部利益,而是经过调节、认同后的全社会的整体利益。这种一元性的道德价值标准或选择,乃是社会成员共同的道德价值选择的方向、目标和最高行为准则。它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它的调节作用,社会就可能在彼此的利益冲突中趋于崩溃。

这样一种为全社会认同的道德价值导向,一般来说是由该社会的统治阶级所提倡并推行的。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历朝历代都提倡并选择了一个共同的道德价值标准来调节社会的利益关系,那就是儒家的重义轻利的道德价值观。两千年来,重义轻利的价值导向尽管也起到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同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和发展缓慢以至于近代以后落后于西方不无关系,但它对于调节人们的利益关系,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又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必须承认的。它之所以能够成为两千年来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标准,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这是由中国封建社会特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结构所决定的。历史步入近代,西方各种伦理思潮涌入中国,维持了两千年的道德价值观念体系趋于崩溃。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共产主义道德成为革命战争年代鼓舞人们英勇斗争的价值信念和行为规范。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中国人民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然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不意味着道德领域中革命性变革的完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并未完全建立起适应于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的道德价值规范体系,而是基本上沿用了战争年代的一套。由于历史的惯性作用,在50年代和60年代,人们的情感大体上是纯朴的,道德风貌大体上是淳厚的。集体主义是当时的社会道德价值导向,“大河无水小河干,大河有水小河满”是人们的共同信念。“螺丝钉”精神是社会推崇的价值标准。这样的道德价值观念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政治经济体制大体上是相适应的,对于推动那一时代的经济建设应该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极左思想的泛滥,加上我们忽视了对传统文化中优秀部分的弘扬,同时又放松了对传统文化中糟粕部分的批判,这些糟粕内容又助长了极左路线的推行,致使人们纯朴的道德情感在文革中被摧垮。十年动乱,极不正常的政治生活环境破坏了正常的人际关系,真诚失落,代之而来的是虚伪,心口不一,一些人不得已戴上了假面具。更为可怕的是,他们长期在这样的政治氛围中生活,久而久之,假面具逐渐成了真面孔,说真话会吃亏成了一些人的信条。十年动乱对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失和破坏可以在几年内修补恢复,而十年动乱造成的道德破坏却不是十年二十年所能修复的。道德领域的建设工作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

改革开放使中国抓住了本世纪最后一个发展机遇,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 西方伦理思想和价值观念大量涌入中国,使得中国的伦理思想界空前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人们逐步地树立了商品经济的观念,原有的道德价值观念体系显然已无法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要求。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匹配的道德价值观念体系尚未来得及建立起来,从而使人们陷入了新的道德困惑。我们面临的是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经济领域和观念领域中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道德价值观念体系?如何引导人们做出正确的道德价值选择?人们的道德观念将向何种方向发展?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将要建立起什么样的人际关系的问题,更关系到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大政方针能否成功的问题。由此,我们便可理解为什么党中央要在这个时候提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了。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不仅是社会经济生活方式的转型,而且是思想观念的转型。这种转型带来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是人们主体意识的觉醒,被“文革道德”和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压抑的个体独立意识像火山一样爆发,具体表现为主体的尊严、价值、平等权利和个人利益的自觉,带来了个体的主动性、创造性、进取心和竞争精神。它们是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源泉。另一方面,则是私有意识的膨胀,具体就表现为拜金主义的抬头和泛滥,金钱和财富(还有权力,在法制不健全、不严格的条件下,权利与金钱可以自由转换,因而可以视为另一种形态的金钱。)成为许多人评判人生是否成功的价值标准。主体意识的觉醒实质上是一种道德的觉醒,故可视为一种道德进步,而私有意识的膨胀则是一种道德退化或道德滑坡。这两方面都需要我们以客观冷静的态度来看待。

拜金主义的泛滥,使人们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其恶果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生产流通领域中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蒙拐骗;政府机关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人际关系中的人情淡薄冷漠甚至见死不救等。面对这种道德滑坡的现象,人们的看法是不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有人提出的“代价论”或“让步说”。这种观点认为发展商品经济必然要以道德牺牲为代价,或者说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引起道德滑坡,因而主张通过道德的暂时让步来换取经济的发展。持这种观点的人又认为,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将最终带来道德进步。这种观点是值得怀疑的。从理论上说,我们并不怀疑经济的高度发展必将带来道德的进步,但经济的腾飞是否一定要以道德滑坡为必不可少的代价呢?我们的看法是否定的。根据“代价论”或“让步说”的描述,经济的发展是一条向上的曲线,而道德的发展轨迹却是一个“V”字形。我们实在怀疑,滑到了谷底的道德靠什么力量能够神奇般地折返方向并爬到坡顶。在我们看来,“代价论”或“让步说”的理论犹如文革中的阶级斗争理论一样让人不可理解。这种阶级斗争的理论声称,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是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激烈的,而下一阶段的共产主义时期却是消灭了阶级的,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按照“代价论”或“让步说”的逻辑,既然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引起道德滑坡,那就是说,这种滑坡是具有内在合理性的。人们面对这种道德滑坡不仅是无能为力的,而且也不应说三道四,只能是任其自由发展。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表明,在那些具有良好道德风貌的地区,商品经济照样可以取得高速发展,而道德的无序和滑坡却普遍地滞碍着大多数地区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在那些商品经济正在高速发展的地区,照样可以建立起高度的精神文明和良好的道德风貌。我们的观点是,目前的道德滑坡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之间并无内在的联系。商品经济并不必然引起道德滑坡,经济的发展同道德的进步应是齐头并进的。目前的道德滑坡是因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我们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尚缺乏认识,与市场经济配套的各种法律规范尚未健全。同时旧的思想观念也影响着我 们,使得非道德行为的蔓延有了可乘之机。同“让步论”相反,我们认为道德进步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道德进步,并为道德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道德进步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它可以对商品经济带来的负效应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少走弯路,健康发展。

邓小平同志几年前就曾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①]时至今日,阻止或延缓道德的继续滑坡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一个成功的社会也应当具备这种自我调控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加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貌。必须在全社会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体系。这就需要发挥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作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人们求利的行为,在不同层次的利益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我们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同时,全国各地的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了许多先进的个人和集体。他们既有较高的道德水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楷模,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排头兵。他们的事迹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精神文明是可以互相促进、同步发展的。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进行道德建设,实际上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对待利益与道德的关系的问题。利益与道德的二律背反,是任何社会都普遍存在并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一点上,贯穿中国古代社会思想界几千年的“义利之辨”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作为中国古代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重义轻利”,虽然在具体内容上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它所提倡的注重道德义务、在获取物质利益之前应首先考虑其是否正当的原则,即使在现在看来仍有其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事实上,古代儒家的义利之辨是后来才被逐步推到极端的。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对待义利的态度还是较为合理的。孔子主张“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很值得我们借鉴。“义”的本义是“宜”,即正当。在古代社会,“义”是一个抽象的道德原则,表现为一系列具体的道德规范。我们认为,如果对“义”进行重新诠释,赋予其崭新的含义,使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抛弃“重义轻利”命题中诸如以言利为羞耻、将义与利完全对立起来等被后儒极端化了的因素,“重义轻利”的命题是可以古为今用的。它对于抵制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和政府机关中的腐败现象等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重义轻利”命题中包含的积极因素应视为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内容而予以弘扬。当前有人认为,现代化建设应完全抛弃传统的道德,建立起崭新的道德。这种观点是不足取的,在理论上也是站不住的。因为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每一时代的道德观念体系都是在前此的道德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抛弃了传统道德,新道德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是说,每一时代的道德观念体系实际上都是在当时条件下对其传统道德的一种“现代化”。我们今天要进行的新道德建设当然也是如此。在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中,还有许多优秀的内容,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君子风范,注重整体和谐的观念,诚信观念,勤俭观念等,这些都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优秀传统美德,都应该大力弘扬。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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