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成都 610300
摘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建筑工程扬尘污染作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之一,如何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休健康,建设和谐关好社会是现阶段建筑行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突出问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近年来,青白江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开工项目增多,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扬尘等工地乱象产生点源随之增加。为切实我区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全区的城市环境,提高大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指数,遏制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近日,区住建局对行政区域内在建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及现状
当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问题依然社会与民众关注的重点和热点,目前我区在建工工地178个,建筑面积约1480万平方米,从上级部门督查扬尘方面的通报情况来看,2019年1-10月,我区建筑工地被通报问题45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是土石方阶段冲洗车辆不到位,车辆带泥上路行,裸土覆盖不到位,湿法作业不到位,出入口路面破损。二是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现场的材料堆放管理较乱,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且现场的围挡不严密等。三是工程收尾阶段,现场的材料堆放管理较乱,裸土未覆盖且围挡破损,喷绘老旧等问题。
(二)工业园区产业化项目。一是施工现场道路未硬化。二是降尘设备设施配备不足。三是重污染天气仍进行土方作业。
(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是项目打围不规范,二是施工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未湿法作业。三是重污染天气仍进行土方作业。
二、扬尘问题成因分析
(一)部分企业扬尘防治意识不足,管控手段不够。一是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受长期形成的施工作业陋习的影响,有意放松扬尘防控要求,降低扬尘防控标准,长效防控意识淡化,不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处于土方基础阶段的施工工地,有的虽设有冲洗平台,但对渣土车的进出冲洗流于形式,有的甚至不冲,到了夜间这种现象更为严重,渣土车带泥上路屡禁不绝。由于控制扬尘需较大的人工、资金、设备投入,增加成本支出,且很多项目没有单列防尘方面的预算,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虽然认识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危害,但是由于受某些利益驱动的影响,很多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不愿意主动配合开展扬尘整改工作。二是近年来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均涉及深基坑开挖作业,为避开雨季汛期,大多在冬季组织土石方作业,由于受重污染天气预警停工的影响,为确保工期,施工企业会在取消预警后,无法按计划进度要求有序实施土石方作业,会大规模密集进行,出土与运输量大,极易造成出入口破损严重、湿法作业不力、带泥上路等问题。三是部分园区项目作为我区重要的土方消纳场,在施工前场地平整过程中,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进场,由土方运输企业对场内土石方进行转运与回填作业,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出入口,硬化道路与降尘、冲洗设施,导致车辆返程驶出工地时容易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四是部分重点项目,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仍进行土石方作业。
(二)未批先建、道路及管线工程成为扬尘管控的难点。一是由于基坑土石方工程大多数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专业分包企业通常在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入场甚至未确定的情况下就组织开挖作业,由于专业分包企业无法办理报建手续且未纳入总承包企业文明施工统一管理,工地现场的各项降尘设施设备未能按要求及时设置完善,同时土方作业,以致土石方作业时期是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难点。二是部分市政项目由于作业面狭长且工期紧张等客观原因,施工场地往往不设围挡,也不采取定时洒水作业,成为扬尘污染的“重灾区”。三是一些市政工程集中突击,作业面严重交叉,扬尘防控和监管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弃置,现场脏乱不堪,极易造成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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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中的扬尘治理监管方式有待同步转变。一是按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要求,“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包括文明施工现场审查,主要现场审核施工出入口、道路硬化、打围、降尘设施等是否达标)”已不作为施工许可办理要件,调整为书面承诺和证后监管。企业认为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并不违规,对文明施工与扬尘管控措施则采取承诺方式,边建设边完善,从而对区住建局安监机构要求开工前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予理解和配合。二是区内园区产业化项目均为促建项目,采取项目承诺制,管委会跟踪促建的方式,造成项目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正式介入监管,而此段时间工地现场通常未采取扬尘措施或扬尘措施不符合要求。
三、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压实企业控尘主体责任。部分施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只管挣钱不顾环保,特别是有些“政府重点工程”存在着赶工期,不规范施工等情况。甚至个别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主观上认为是政府重点工程,执法部门不敢管,因而对工地存在扬尘污染漠不关心,对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整改的决定置若罔闻。因此,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加大媒体曝光频率,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扬尘治理的社会监督等宣传举措势在必行。重点是提高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加强工地围挡、出入口、裸土覆盖、湿法作的管理,促进工地日常管理水平与场界面貌的提升。
(二)做好示范工地推广引领工作。一是发挥精品工地示范引领作用,精心指导和培育绿色施工示范工地,积极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学习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样板引领作用,提高全区工地管理整体认识水平。二是重点规范土石方作业,通过制定土石方作业精细化管理细则,并拍摄土石方作业标准化视频,规范全区建筑工地土方作业。
(三)以智慧工地建设为契机,加强工地动态管理。全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设备、扬尘在线监控设备、人脸识别采集设备等,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设施使用情况、扬尘监测数据、扬尘治理治理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提高了检查的频率及效率,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四)加大文明施工行政监管与执法查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行业监管,进一步明晰责任,落实分区包片管理,强化常态监管与巡查督查,发现隐患责成企业限期整,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及扬尘污染等违规行为移交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严惩不贷,对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纳入信用扣分处理,严格追责问责。同时,针对扬尘问题突出的房地产项目,将与房地产预售证进行挂钩监管。
(五)强化部门联动,做好促建项目事前服务指导工作。在强化施工现场行业监管的同时,继续与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扬尘治理牵头单位做好信息沟通,加大工作协调与联合执法检查、督查,确保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监管与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加强与园区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的沟通,建立会商机制,收集拟开工项目基本情况,每季度定期组织拟开工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召开安全文明施工宣贯会,提前做好项目的文明施工政策宣讲和现场指导服务。
环境改善是目的,扬尘污染控制是手段。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完善污染监管机制、改进监管工作,相互协调配合,建筑企业应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要求,提升管控水平,社会民众需理性关注、积极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只有在此前提之下,我区的扬尘污染防治难题才能确保迎刃而解,才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才能为助推“陆海联运枢纽、国际化青白江”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场尘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应坚持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扬尘防治责任意识,持续推进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降低施工扬尘,减少大气污染,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关好生活保驾护航。鱼弃水则死,鸟离树则亡。我们必须时刻谨记工程施工绝不能以增加雾霾天气,破坏碧水蓝天为代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成都市重点行业建设管理制定规范的通知》、《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论文作者:黄万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2
标签:扬尘论文; 作业论文; 工地论文; 项目论文; 土石方论文; 施工现场论文; 土方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