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量名结构蕴含句的生成机制及语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量论文,语义论文,机制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 引言
0.1 从句法结构分析的角度看,任何一个句法结构,它各个层级的直接组成成分都应当或者是词、或者是短语,而不允许既不是词又不是短语。同时各个层级所分析出来的直接成分之间又必须存在有一定的结构关系,能组合在一起还原成一个更大的语法单位(吴竞存、侯学超,1982)。然而,下面这个句子却并非如此。
其中,“一次城”是整个句子的大主语,可以和“她也没进过”构成主谓关系;但“一次城”是个什么短语?“一次”和“城”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很显然,修饰限定名词性词语的数量短语当是表物量的短语,表动量的数量短语“一次”是无法修饰和限定名词“城”的,二者无法构成偏正关系;语言中不存在“一次城”、“两次城”、“三次城”这样的短语。然而,这个句子却是合格的,它的的确确存在于我们的言语实际中。因此,朱德熙先生(1982:117)运用类比的方法进行分析,认为这种句子同“一碗饭也没吃”、“一本书也没看”在结构上是平行的,“一次”当分析为“城”的定语。傅雨贤先生(1994:118~119)也认为“一次城”是“类主语”,“一次”则是“类定语”。这种句子中,无法修饰限定名词性词语的数量短语,除了表动量的数量短语外,表时量的数量短语同样也是如此。譬如,“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一天”是表时量的数量短语,它表述的是“学”之行为所持续的时间,是动作的时间量,也是一种动量,无法对“英语”进行修饰和限定,二者之间亦没有结构关系可言。因此,我们把“一次北京”和“一天英语”中的数量短语概称作“动量短语”,把这种动量短语无法修饰限定其名词性词语的结构称作“动量名结构”,把包含这一结构的句子则称作“动量名结构蕴含句”。
0.2 问题是,这种不合语法的结构为什么会存在于合格的句子之中,既然是合格的句子又怎么会蕴含有不合语法的结构?这就意味着,这合格句子中违反常规语法规律的现象,一定能在其深层结构中得到合理的解释,或者能够从语用中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有学者认为这种句子是语用中的倒装句,因为倒装的成分可以回到原来的位置。例如:
一次北京也没去过。→没去过一次北京。
然而,这种倒装句中的倒装成分和后续成分之间却存在有一定的句法结构关系,可以重新分析为一种句法成分。如“一次北京”可以分析为后续成分“也没有去过”的主语。这显然不同于倒装的特征,而同移位的特征却是相同的,因此有学者认为它是移位句。那么,它究竟是移位还是倒装呢?自然,既是移位就不会是倒装,若是倒装就不能是移位,它不可能既是移位又是倒装。但不管是“移位”说还是“倒装”说,都没有对“一次北京”之类动量名结构这种不合语法组合规律的现象作出解释,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悬而未果的课题,值得我们深思。
0.3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首先研讨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的生成机制,看它究竟是由移位生成的,还是由倒装派生出来的,抑或是由有关成分的隐含而生成的,力求对其动量名结构作出中肯的剖析。同时也对其生成机制在它相关的句式类型和变体中进行验证和解释。最后,考察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之不同句式的语义功能,进一步揭示这种动量名结构在句于中的功用。
一 “移位”与“倒装”说中的悖论
由于动量名结构中的数量词语无法修饰和限定其名词性词语,二者没有结构关系可言,这就意味着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一定是由其深层抽象句法结构或其他表层句法结构形式转换而生成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语言中一定存在有和这一蕴含句式相对应的原型结构或原装结构。(注:“原型结构”指根据动词所联系的论元语义成分所建立的抽象句法结构,它是表层句法结构生成的基础;“原装结构”指能够衍生出其他句法结构的表层句法结构。)直观地看,这种句子好像是由成分移位或倒装而生成的,但这样的解释却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1.1 关于“移位”说
1.1.1 从句法形式上看,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极易让人觉得它是由如下原型结构通过句法成分移位而生成的。例:
a.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A.她没去过一次北京。
b.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B.她没学过一天英语。
事实上,例(A、B)是不可能生成例(a、b)的。首先,从句法结构上看,同一次发生移位的句法成分只能是同一层级的同一成分,而处在不同层级的不同成分不能同时发生移位。这就是说,只有当例(A、B)中的“一次北京”和“一天英语”是名词性偏正结构(它们不可能是别的结构)做宾语成分时,它们才可以移位生成例 (a、b)(参看朱德熙1982:117、120;1985:51~53)。然而,它们却偏偏不可能是名词性偏正结构,无法整体充当谓语动词“去”和“学”的句法宾语。因为:(一)名词性偏正结构可以整体用作动词“有”的宾语,如“有一座北京城”、“有一本英语”;而“有一次北京”和“有一天英语”却不能成立。(二)名词性偏正结构做宾语的成分可以用介词将其整个提在谓语动词之前,用作别的句法成分。如,“他跑遍了一座北京城→他将一座北京城都跑遍了”、“她买了一本英语→她把那一本英语买了”,而例(A、B)却不能说成“她没把一次北京去过”、“她没把一天英语学过”。
可见,例(A、B)中的“一次”和“北京”、“一天”和“英语”是无法构成名词性偏正结构的,二者之间没有句法结构关系可言。实际上,“一次”是“去”的动量补语,“一天”是“学”的时量补语,“北京”和“英语”则分别是“去过一次”和“学过一天”的宾语。这样,“一次”与“北京”,“一天”与“英语”都分别是处在不同层级、不同语段中的句法成分,它们根本无法凑合在一起构成一个语段而前移。(注:丁声树(1961)认为,例(A、B)之类句式中表动量的数量短语是其动词谓语的准宾语,它不能和宾语连在一起单说(如“回一趟家”中的“一趟家”)。因此,二者之间也没有结构关系可言,它们不可能是处在同一层次的同一成分。)
1.1.2 那么,例(1a、b)会不会是由(1A、B)中的宾语和补语先后分别发生移位而生成的呢?即先由其宾语“北京”和“英语”移位而生成,再由中的动词补语“一次”和“一天”移位而生成(1a、b)。即:
(1)A.她没去过一次北京。→.北京她没去过一次。→a.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
B.她没学过一天英语。→.英语她没学过一天。→b.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
根据生成语法的移位限制规则(参看徐烈炯1988),结合汉语的特点,移位的基本特征当是:(i)移位的成分当是谓核动词的论元成分,而不能是非论元成分。(ii)论元成分移位后能够生成一个新的句法结构,即论元成分移位后可与其直接成分发生语法关系(参看陆俭明、沈阳2003)。
在例(1A、B)中,谓语动词“去”和“学”都是二价动词,它们都分别联系有两个论元成分;除了一个施事“她”外,“去”还联系有处所“北京”,“学”还联系有受事“英语”。而补语成分“一次”和“一天”并不是论元成分。因此,(1A、B)中的“北京”和“英语”可以分别发生移位而生成这种主谓谓语句。但,“一次”和“一天”则因是谓核中的构成成分而非论元成分不能发生移位。
再者,从句法结构上看,句法成分的组成层次关系可以表述为:
a.[s北京[ 她没去过一次]]b.[s英语[ 她没学过一天]]
其中“一次”和“一天”分别处在内层句子中,即处在一个子句成分中,根据生成语法的移位限制,它不能越过两个句子的界限(和s)而移位至句首(徐烈炯1988:223),生成例(1a、b)。退一步讲,即便这种移位成立,那么在例(1a、b)中,和“一次”相关联的直接成分应该是“北京她也没去过”,和“一天”相关联的直接成分则是“英语她也没学过”,它们之间根本没有什么结构关系可言,无法生成一种新的句法结构,这与移位的基本理论也是相悖的。
可见,尽管例(1A、B)中的论元成分“北京”和“英语”可以分别发生移位而生成例这种主谓谓语句,但其补语成分“一次”和“一天”因是非论元成分而受移位限制规则的制约,无法移位生成一种新的句法结构。
1.1.3 因此,例(1a、b)既不是由例(1A、B)中的“一次北京”和“一天英语”整体移位而生成的,也不是由其宾语“北京”、“英语”和补语“一次”、“一天”先后分别移位而生成的,即例(1A、B)不是例(1a、b)的原型结构,例(1a、b)不是由例(1A、B)的句法成分移位而生成的。
1.2 关于“倒装”说
既然例(1a、b)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不是由例(1A、B)中的成分移位生成的,那么它是否是由例(1A、B)中的成分倒装而生成的呢?所谓倒装,是指某一句法结构成分由于语用的需要而发生了位置的变动,从而生成了不同于一般语序的句子。(注:本文所说的“倒装”同陆俭明先生《汉语口语句法里的易位现象》中的“易位”实质相同。)例如:
(2)a.西山上的枫叶全红了。→.全红了,西山上的枫叶。/.枫叶全红了,西山上的。
b.他把这几个字写得歪七扭八的。→.歪七扭八的,他把这几个字写得。
c.他为了儿子又来到了建筑工地。→.他又来到了建筑工地,为了儿子。
d.墙上贴满了红的、黄的、绿的英语卡片。→.红的、黄的、绿的,墙上贴满了英语卡片。/.墙上贴满了英语卡片,红的、黄的、绿的。
这种成分倒装的句子,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征(参看陆俭明、沈阳2003;范晓2001;陆俭明1980):
(i)句法位置发生变更的不一定就是论元成分,也可以是非论元成分。如例中的“歪七扭八的”和“为了儿子”,是非论元成分;例中的“西山上的”和例中的“红的、黄的、绿的”是非直接论元成分;至于例,说不准是论元成分还是整个谓核成分发生了句法位置的变更,或者说是二者相互发生了位置的变更。
(ii)某一句法成分的句法位置发生变更后,它同它所直接联系的句法成分没有句法结构关系可言,构不成一个新的句法结构,无法进行层次分析。因此,它们二者之间书面上一般需用逗号隔开。如例(2)中的倒装句都因某一句法成分的位置发生了倒装,前后两部分没有真正的结构关系可言,整个句子无法进行层次分析。
(iii)倒装的成分可以还原到原来的句法位置,且,还原后整个句子的语义不变。如例(2)中倒装成分的句法位置都可以还原,从而将倒装句还原为语义与之相同的常规句。
就例(1)言,从句法表层看,(1A、B)好像就是(1a、b)的原装结构,(1a、b)似乎就是由(1A、B)中的句法成分发生位置变更而生成的倒装句;其句法位置发生变更的成分既有论元成分“北京”和“英语”,又有非论元成分“一次”和“一天”,且它们的句法位置似乎又都可以还原。然而,它同倒装句的本质特征却是格格不入的。
其一,就句法位置发生变更的成分言,从语义上看,倒装的成分要么是论元成分,要么是非论元成分 (如例(2)),但不能既不是论元成分又不是非论元成分。在例(1)中,论元成分“北京”、“英语”分别和非论元成分“一次”、“一天”纠葛在一起变更句法位置,这样,它们究竟是论元成分还是非论元成分,实在让人莫衷一是。
其二,从结构层次上看,同移位成分一样,倒装的句法成分也必须是处在同一层级的同一直接成分(例 (2)中的倒装成分概莫能外),而不能是处在不同层级的两种不同的成分。在(1A、B)中,“北京”和“英语”分别是“去过一次”和“学过一天”的宾语,“一次”和“一天”则分别是“去过”和“学过”的补语,二者根本不在同一个层级,更不是同一个直接成分,其间根本不存在什么结构关系,它们怎么会纠葛在一起共同变更句法位置呢?
其三,从结构关系上看,由某一句法成分位置变更而生成的倒装句,其倒装成分同它所直接联系的句法成分间是没有结构关系可言的,无法构成一个新的句法结构。而(1a、b)中的“一次北京”同“她也没去过”、“一天英语”同“她也没学过”则可以分别构成主谓关系,从而生成一种主谓谓语句,可以进行句法层次分析。
可见,(1a、b)同倒装句的本质特征有极大的出入,它并不是由(1A、B)中“一次北京”和“一天英语”的句法位置变更而生成的倒装句。
1.3 关于“移位”、“倒装”并加说
在例(1A、B)中,由于“北京”、“英语”和“一次”、“一天”分别是其谓核动词的论元成分和非论元成分,且是处在不同层级的不同成分,那么,(1a、b)会不会是由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成分先后分别发生移位和倒装而生成的呢?即先由其论元成分“北京”和“英语”移位生成,再由中的非论元成分“一次”和“一天”的句法位置倒装而生成(1a、b)。
事实上,这一美好的愿望也是不切实际的。尽管确实是由(1A、B)中的论元成分“北京”和“英语”移位而生成的,但(1a、b)若是由中的非论元成分“一次”和“一天”变更句法位置而生成的倒装句的话。那么,这一倒装成分则不能与其直接关联的句法成分发生结构关系,其间当有语音上的停顿,书面上可用逗号隔开。因而,例(1a、b)当表述为:
(3)a.*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b.*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
很明显,例(3a、b)是无法成立的,我们的语言中没有这样的表述方式。在例(1a、b)中,“一次”与“北京”、“一天”与“英语”是分别紧紧黏合在一起的,它们所构成的虽然是一种超乎常规的动量名结构,但却不能分割开来,否则整个句子就无法成立。因此,我们可以将(1a、b)说成“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但却不能说成(3a、b)。
因此,我们以为例(1a、b)也并不是由(1A、B)中的论元成分“北京”、“英语”和非论元成分“一次”、“一天”先后分别发生移位和倒装而生成的,“移位”与“倒装”并加说也是难以成立的。
二 动词隐含的制约机制
2.1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例(1a、b)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之所以与移位和倒装理论相悖,问题的关键在于:动量名结构中的动量词语既无法修饰限定其名词性词语,构不成一种句法结构,二者却又必须黏合在一起组成一个超常的结构。只有这样,它才能与其后续成分组合成一个合格的句子,表述出一定的语义。这就提示我们,这一动量名结构既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结构,其间一定隐藏着可以把动量词语和名词性词语连接起来的句法成分。正是这一句法成分的隐藏,才导致了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的生成。据此,我们作如下推演:
(4)a.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去)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
b.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学)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
原来,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的动量名结构之前隐藏有与其谓语动词相同的一个动词,这一隐藏的动词与动量名结构则可以构成一个非常合格的述宾结构,用作整个句子的大主语。如例中的“(去)”和“(学)”,它们分别先与“一次”和“一天”构成述补结构,再分别与“北京”和“英语”构成述宾结构。这种述宾结构在句子中用作大主语,不是用以陈述动作行为的,而是用以指称行为事件的;即指称的是“(去)一次北京”和“(学)一天英语”所陈述的行为事件。因此,它在语用上具有话题的功能,进入句法系统后则附加有话题特征[+TOP],或者说是个带有话题特征[+TOP]的句法主语(参见徐杰2003)。那么,这一语义上不可缺失、结构上又十分必需的成分“(去)”和“(学)”之类的动词,为何要隐藏于深层语义结构之中而不在表层句法结构中显现呢?其原因在于:
其一,根据语言简约性的要求和同语删略规则,“当一个句子中出现两个等同的词语时删去一个”(张国宪1993)。就例中分别相同的两个动词“去”和“学”来讲,用作话题性主语(即徐杰先生(2003)所说的具有话题特征[+TOP]的句法主语,下同)的述宾结构“(去)一次北京”和“(学)一天英语”所指称的行为事件,是其主谓谓语陈述的对象,而不是句子所要表述的主要信息内容;句子的主要信息内容则是由其主谓谓语表述和传递的,而谓语的核心成分乃是其中的动词“去”和“学”,因此这谓语核心动词就成了句子语义信息的主要承载者,假若我们将它删略,那么否定词“没(有)”所否定的内容就不复存在,整个句子的语义信息就无从表述。事实上,在一个孤立(没有语境)的句子中,谓语动词是不能删略的,否则整个句子就会因为无法陈述一个行为事件、不能传递一个新的信息而无法成立。相对地讲,用作主语的述宾结构重在指称而不在陈述,其中的“(去)”和“(学)”不负载主要信息,不是句子的核心成分,因而将其删略并不会影响句子的主要语义内容。同时,即便把它从表层句法结构中删略,但却因其述宾结构中的其他相关成分还在,在语义上仍能依据谓语核心动词“去”和“学”而被激活,使之成为理解句子语义所不可或缺的成分。
其二,从语汇意义功能上讲,由动量词和时量词构成的数量结构可以指陈相关的动作,能代替相关动词与它所构成的整个述补结构(参看马庆株1998)。如“(念)三遍就背下来了”、“(跑)一个小时把他跑得浑身是汗”。自然,例(4)话题性主语“(去)一次北京”和“(学)一天英语”中的述补结构“(去)一次”和“(学)一天”,其述语动词“(去)”和“(学)”也可以删略。这时,其数量补语“一次”和“一天”因分别受到“北京”和“英语”语义的影响与制约,同时又受到后续谓语动词的控制,它前面所删略的述语动词在语义上仍能被激活,从而使它具有指陈这一删略动词之动作的功能,进而代替整个述补结构。因此,整个句子同其深层结构相比,其基本语义则是完全相同的。
那么,由例生成(4a、b)时所删略的“(去)”和“(学)”,究竟是省略还是隐含呢?事实上,无论省略还是隐含,它们都是受有关因素的制约而隐藏于深层语义结构、没有在表层句法结构中显现出来的语义成分。二者的区别在于:省略成分既是语义成分又是句法成分,它虽然可以隐藏于深层的语义结构之中,但却是确定的,可以在表层句法结构中予以显现的,省略是由言语主体的意志决定的;因此,省略的成分具有确定性和可现性。隐含则仅是一种语义成分而一般不是句法成分,它往往只能隐含于深层语义结构之中而不能在表层句法结构中补出,或补不出确定的词语;因而,隐含成分不一定具有确定性和可现性,且,二者往往只能居其一(张国宪1993)。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隐含”与乔姆斯基的PRO有所不同,它既包括论元成分的隐含,也包括非论元成分的隐含;只要是在句法表层结构中“不能添补但在语义上暗含着某个词语,或者可以添补但添补的词语不止一种可能的语言现象”(张国宪1993),就是“隐含”。就例(4a、b)所隐藏的“(去)”和“(学)”而言,从上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由于它们受后续有关成分的制约和限制,通常不需补出,也没有必要补出;同时,当其谓语动词与它不同时,这一隐藏的动词则会因失去谓语动词的控制而具有不确定性,不好予以准确的补出。例如:
(5)一次北京她并没花几个钱。一天英语她并没记住几个单词。
究竟是“去一次北京”、“进一次北京”还是“逛一次北京”,是“学一天英语”、“看一天英语”还是“背一天英语”,抑或是别的什么,实在无法确认,自然也不好补出。因此,我们以为这动量名结构前隐藏的动词“(去)”和“(学)”更倾向于隐含,属于隐含空语类。
2.2 自然,这种由动词隐含所生成的动量名结构蕴含句,还当有另一种基本类型。例如:
(6)a.她一次北京也没去过。b.她一天英语也没学过。
其实,这种类型的句子同(4a、b)一样,动量名结构中同样存在着一个隐含的动词。从可以知道,在隐含动词的空位前还隐含有一个与后续成分中的“她”同指的空语类。如果我们用P标示隐含成分,用 i、j等标示同指的成分或等同的成分,那么,的结构形式则可以记作:
由于与“她”同指,二者受句法结构的制约,只能显现其中一个。当的句法位置出现空语类时,它所生成的表层结构就是(4a、b);当同“她”所在的句法位置互换,即隐含后一个“她”而显现前一个“她”时,则生成(6a、b)类句法结构。因此,(6a、b)同(4a、b)的生成机制是完全相同的,其基本语义也相同。二者的差异仅在于,在(4a、b)中,动量名结构“一次北京”和“一天英语”是全句的话题性主语;而在(6a、b)中,这同样的动量名结构则具有次话题的语用功能,句法上乃用作主谓谓语中的小主语。
2.3 当我们弄清楚了(4a、b)和(6a、b)两种基本类型的动量名结构蕴含句的生成机制之后,我们就可以由此推导出它们所衍生出来的不同的变体,并对其不同的变体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里,我们若将其有关隐含的语义成分及其同指关系标出,那么(4a、b)和(6a、b)成分间的结构层次关系则可分别记作(8a、b)和 (9a、b)。于是:
(10)a.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a′北京一次她也没去过。
b.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b′英语一天她也没学过。
(11)a.她一次北京也没去过。→a′她北京一次也没去过。/a″北京她一次也没去过。
b.她一天英语也没学过。→b′她英语一天也没学过。/b″英语她一天也没学过。
2.4 可见,尽管动量名结构蕴含句有两种基本类型,但它们的生成机制则是相同的,即都是由其数量结构前的谓语动词隐含所致。这数量结构因受到它所直接联系的名词性词语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又受到后续谓语动词的控制,它既有指陈隐含动词所述动作的功能,又有代替隐含动词与它所构成的述补结构的作用,因此可以将这一动词隐含于深层语义结构中而不显现。同时,这两种类型的句式又可以通过动量名结构中的名词性词语移位而生成不同的变体。
三 对句式语义的具体解释
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上文所研讨的动量名结构蕴含句,仅限于动量名结构中的数词是“一”的否定句。当我们将数词“一”换成非“一”,或将否定句变成肯定句时,句子就不一定能成立。例如:
(12)两次北京她也没去过。三遍《红楼梦》她也没读过。
c.*一次北京她去过。d.*一遍《红楼梦》她读过。
但是,我们若在这些句子的谓语动词后再添加上一些适当的补足语(包括补语和宾语),那么这些说不通的句子却又都可以成为合格的句子。例如:
(13)a.两次北京她也没去几天。b.三遍《红楼梦》她也没读出一点味道。
c.一次北京她就去烦了。 d.一遍《红楼梦》她就读了一年。
经过仔细的考察我们发现,尽管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的生成机制是相同的,都是由其动量名结构中的谓核动词隐含所造成的,但却因该结构中的数词是“一”还是非“一”,句子是肯定句还是否定句,谓语动词后有无补足语,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所表述的语义却是有差异的。这里,我们以肯定句和否定句为纲,结合其他语义制约因素,对不同句式的语义加以具体的剖析。
3.1 否定句
这种蕴含动量名结构的否定句,根据其谓语动词后有无补足语可分为两种类型。
3.1.1 谓语动词后无补足语。请看例句:
(14)a.(连)一次北京她也没去过。
b.(连)一遍《红楼梦》她也没读过。
c.(连)一天英语她也没学过。
d.(连)一夜麻将她也没打过(,别说成夜成夜地打了)。
(15)a.(连)三次毕业班她也没带过(,别说五六次了)。
b.(连)两遍《红楼梦》她也没读过(,别说三四遍了)。
c.(连)两年边卡他也没守过(,别说二十年了)。
d.(连)四十分钟足球他也没踢过(,别说四年了)。
其中,例(14)动量名结构中的数词都是“一”,(15)中与之相对应的数词都大于“一”;(14a、b)和(15a、b)动量名结构中的量词都是动量词,而(14c、d)和(15c、d)中与之对应的量词则都是时量词。但,无论数词是“一”还是大于“一”,也不管量词是表动量还是表时量,整个动量名结构之前一定能够出现焦点标记词“连”,标示这动量名结构乃是句子所否定的焦点。原因何在?我们先看这种句式中有关成分间的语义关系:
这种谓语动词后没有补足语的否定句,谓语动词后隐含有两个不同语义角色的空语类,它们分别与话题性主语动量名结构中的数量成分和名词性成分同指。于是,当这两个空语类受到否定词“没(有)”的制约而成为句子所否定的常规焦点后,它们就把这种否定的焦点信息通过成分同指的关系分别传递给了动量名结构中的数量成分和名词性成分,从而使整个动量名结构获得了否定焦点的资格,它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就成为整个句子所否定的内容。
从语义上看,这种否定句意在对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给以夸张的否定,即通过语气副词“也”(口语中可用“都”)对其否定语气的夸张,极言其否定的行为事件发生的频次极少或持续的时间极短,直至其不复存在。当其中的量词为动量词时,若其数词是“一”,整个句子否定的是行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即焦点成分所强调的唯一的行为事件根本就没有发生。如(14a、b)表述的就是“(去)一次北京”和“(读)一遍《红楼梦》”所指称的事件均未发生。若其数词大于“一”,这种否定句则通过对行为事件发生的若干数量频度的否定而将其限定在一定的频度之内,表明这一行为事件发生的频度没有超过限定的数量,从而凸显了这一行为事件的低频性。如(15a、b)表述的是,“带毕业班”和“读《红楼梦》”的行为事件分别没有超过“三次”和“两遍”,“(带)三次毕业班”和“(读)两遍《红楼梦》”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具有低频性。
当焦点动量名结构中的量词是时量词时,不管其数词是“一”还是大于“一”,整个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则都具有短时性,整个句子通过对这一短时事件的否定,或表述这一短时事件根本就没有发生,或表述行为事件持续的时间较短,即在数量词语所标示的时间之内。(14c)和(15d)中的“(学)一天英语”和“(踢)四十分钟足球”所指称的短时行为事件,因构不成人生的一种资历,从而表述了对这一行为事件的根本否定。(14d)和(15c)中的“(打)一夜麻将”和“(守)两年边卡”之行为事件所持续的绝对时间尽管较长,但言语主体却仍把它作为短时事件予以否定,认为事件所持续的时间应分别在“一夜”和“两年”之内。
可见,这种表否定的动量名结构蕴含句,其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事件因同句子的否定焦点——空语类成分同指而成为否定的对象。同时由于语气副词“也”对句子否定语气的夸张,使得否定的行为事件具有低频性和短时性,乃至不复存在。
3.1.2 谓语动词后带有补足语。请看例句:
(16)a.一次西餐她也没吃几个钱。b.一遍《红楼梦》她也没读半年。
c.一天英语她也没学会几个单词。d.一夜麻将她也没打赢一牌。
(17)a.三次毕业班她也没带出一点成绩。b.两遍《红楼梦》她也没读出什么味道。
c.两年边卡也没把他身体守垮。d.四十分钟足球也没把他踢趴下。
首先,同例(14)、(15)相比,例(16)、(17)这种谓语动词后带有补足语的否定句,句中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已不再是句子所否定的焦点。这是因为,谓语动词后的补足语覆盖了原来所隐含的空语类而成为否定词“没(有)”所否定的焦点成分,这焦点成分根本无法同动量名结构这一话题性主语成分同指,因而这焦点信息也无法传递给这动量名结构,它所指称的行为事件也就不能成为否定的对象。
从语义上看,动量名结构作为话题性主语,整个句子对它所指称的行为事件预设有一定的结果,而谓语则是对其预设结果予以否定的。因而,句子的谓语动词前常用语气副词“也”以突出和强化主语与谓语之间所存在的转折意义,从而使整个句子表述出与预设相悖的结果。如(16a)对“(吃)一次西餐”所指称行为事件的预设是,“西餐”的价格比较昂贵,“吃一次西餐”要花不少钱;然而,结果却是“没吃几个钱”,对预设予以否定,表述了与预设相悖的结果。(17d)对“(踢)四十分钟足球”所指称行为事件的预设是,“四十分钟”的足球运动所消耗的体力是相当大的,这对“他”来讲是不能承受的;然而却“没把他踢趴下”,正好表述了与预设相悖的结果。(其他各例亦同,不再赘述)
正是由于这种否定句所表述的结果总与预设相悖,前后存在有明显的转折义,因而反倒凸显了动量名结构所指称事件之高量、别重的极性意义,即行为事件或具有高频性,或具有持久性,或具有别样的重大性。因为越是高频事件,持久事件或别重事件,越能引发某种预设的结果,但事实结果却恰恰与之相反,于是就更加凸显出了结果与预设相悖的转折意义。通过考察我们发现,当动量名结构中的量词是时量词时,不管其数词是“一”还是大于“一”,它所指称的事件均具有持久性。如(16c、d)中的“一天英语”和“一夜麻将”,(17c、d)中的“两年边卡”和“四十分钟足球”,都表示行为事件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当其量词表动量时,若数词大于“一”,这一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则具有高频性。如(17a、b)中的“三次毕业班”和“两遍《红楼梦》”,均指行为事件发生的次数较多;若数词是“一”,这一结构所指称的事件则一定具有别重性。如(16a)中的“一次西餐”,指“吃西餐”这一行为事件非同一般的中餐;(16b)中的“一遍《红楼梦》”,指读一遍《红楼梦》绝非一朝一夕的易事。
可见,这种否定句中的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不是句子所否定的对象,句子所否定的乃是这一行为事件所预设的结果。由于整个句子所表述的结果总与预设相悖,因而反倒凸显了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具有高频性或持久性,抑或具有别重性。
3.2 肯定句
这种表肯定的动量名结构蕴含句,其谓语动词后必须带补足语,否则句子则无法成立。这是因为,动量名结构用作话题性主语是指称一种行为事件的,其后续成分谓语部分则是对这一行为事件有关结果的陈述;倘若谓语动词后没有补足语,动词后就会出现空语类与动量名结构中的成分产生同指,这样话题性主语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则与谓语部分所陈述的事件是相同的,整个谓语实现不了对话题性主语的评议和说明,传递不出新的信息,话题性主语所指称的行为事件的结果也无从表述,整个句子也就不好成立。而我们上文所论述的否定句,其谓语动词后之所以可以没有补足语,则是因为整个谓语所表述的否定陈述可以通过谓语动词后的空语类实现其对话题性主语所指称的行为事件的否定,从而表述出一种评议和结果,传递出一种新的信息。因而,这种肯定句同否定句不同,它的谓语动词后是必须出现补足语的。例如:
(18)a.一趟北京她就跑烦了。b.一遍《红楼梦》她就读了半年。
c.一天英语他就学入迷了。d.一夜麻将他就打输了千把块。
(19)a.三次毕业班他只带出了几个优秀毕业生。b.两遍《红楼梦》他才读了半年。
c.两年边卡他就把身体守坏了。d.四十分钟足球他仅踢进了一个球。
从语义上看,这种句子对句首动量名结构所表述的事件也预设有一定的结果,且不管这动量名结构中的数词是“一”还是大于“一”,也不管其量词是动量词还是时量词,整个句子往往表述的也是一种与其预设相悖的结果;其谓语动词前则必须出现“就、才、仅、只”等表转折语气的副词(注:其中,副词“才、仅、只”尽管具有对数量范围的限定作用,但在这里的主要作用还是表转折语气的。“就”在口语里常可用语气副词“都”替换。),用以对这种与预设相悖的结果进行确认和强调。如,(18a)所预设的是“(跑)一趟北京”人们一般还会有一种新鲜感而不会厌烦,但句子所表述的结果却正好与之相悖,出现了“跑烦了”的结果;(18b)所预设的是“(读)一遍《红楼梦》”所用的时间应远远低于“半年”,而结果“她”却“读了半年”,超出了预设的标准,产生了与之相悖的结果。又如 (19d)预设的是“(踢)四十分钟足球”应该踢进好几个球,但“他”却“仅踢进了一个球”,其结果与预设也并不一致。(其余各例,语义都是如此,不再赘述)倘若我们把谓语动词前表转折语气的副词删掉,那么整个句子要么不一定能成立(如(18a、c));要么仅仅是对某一行为事件结果的陈述,并不一定存在有与预设相悖的意义(如(18b、d)和(19a、b、c、d))。
从句子的信息焦点看,由于这种句子的常规焦点与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不同指,因此这行为事件不能成为句子的必然焦点;但却不能排斥它用作相对焦点。如以上各句中的动量名结构均可用作句子的相对焦点,以凸显其行为事件或具有低频性或具有高频性或具有短时性或具有持久性,用以和后续成分所表述的结果相比较,生成一种与其结果相悖的预设。如(19a),“三次毕业班”重读,并通过和“只带出了几个优秀毕业生”之结果的比较,凸显出“(带)三次毕业班”之行为事件发生的频次较高,应该带出不少的“优秀毕业生”,从而生成一种与结果相悖的预设。
因而,这种表肯定的动量名结构蕴含句,主要用以表述某一行为事件引发了与其预设相悖的结果。实现这一表述,则要求谓语动词前一定要有表转折语气的副词对其相悖的结果予以确认和强调;同时表行为事件的动量名结构一般也应重读将其用作句子的相对焦点,以便使句子蕴含有与其结果相悖的预设。
四 结语
纵观以上考辨与分析,我们可作如下归纳与概括。
4.1 就动量名结构蕴含句的生成机制言,它既不是论元成分移位而生成的,也不是句法成分倒装的结果。首先,从句法结构上看,不管是移位还是倒装,都要求句法位置发生变更的成分在原型结构或原装结构中是处在同一层级的同一直接成分。但这种动量名结构在所谓的原型结构或原装结构中,则分别是其谓语动词的数量补语和宾语,二者层级不同,成分角色不同,无法组合在一起进行移位或倒装。因此:从移位的角度看,移位要求句法位置发生变更的成分应是谓语动词的论元成分,而这种动量名结构在所谓的原型结构中,因是两种不同的成分,二者凑合在一起既非论元成分,又非非论元成分;二者分开看,这数量补语又不是论元成分。因而,不管二者是共同移位还是分别移位,都从理论上讲不通,操作起来又违反移位限制规则,其结果又有悖于移位句的本质特征。
从倒装的角度看,倒装成分的句法位置发生变更后与其直接发生语义关联的成分是没有句法关系可言的,二者无法组合成一种句法结构。而这种动量名结构却是其后续成分的话题性主语,两者之间有陈述和被陈述的关系,同倒装句的本质特征也是相悖的。
从移位和倒装并加的角度看,尽管这动量名结构中的名词性成分在“原型结构”中因是论元成分而可以移位,但其数量补语倒装后,却不能与整个后续成分发生语义联系,致使整个句子无法成立。如例(3)。
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只能是由动量名结构中的谓核动词隐含而生成的。其原因在于:这一隐含的动词既与其后续主谓谓语中的动词等同,二者相比,它又处在指称行为事件的话题性主语结构之中,并非负载句子主要信息的核心成分,因而根据语言简约性的要求和同语删略的规则,可将其隐含于语义结构之中。同时,又因它受其数量补语和宾语的影响与制约,隐含后语义上仍可将其激活,并不影响其语义的表述。正因如此,运用动词隐含这一理论,我们可以对其相关的句式和变体作出中肯的剖析和解释。
4.2 从语义上看,这种动量名结构蕴含句,随着肯定与否定的不同、有无补足语的不同及其数词和量词的不同,它所表述的语义也是不同的。
4.2.1 在否定句中,当其谓语动词后没有补足语时,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是句子所否定的焦点内容,整个句子往往通过夸张的否定(常用语义副词“也”),极言其所否定的行为事件发生的频次极少,或持续的时间极短,直至其不复存在。
4.2.2 在否定句中,当其谓语动词后带有补足语时,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不是句子所否定的焦点内容。然而,整个句子对这一行为事件预设有一定的结果,这一结果则是句子所否定的内容:即整个句子所表述的是与预设相悖的结果。正是这种相悖性,反倒凸显了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具有高频性或持久性,抑或具有别重性。
4.2.3 当动量名结构蕴含句为肯定句时,它则不能没有补足语。整个句子往往对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预设有一定的结果,谓语动词前通常使用表转折语气的副词“就、才、仅、只”等,使句子表述一种与预设相悖的结果。这种相悖的语义,使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行为事件或具有低频性,或具有高频性,或具有短时性,或具有持久性,从而和后续成分所表述的相悖结果形成对比,以凸显其语义的转折。倘若谓语动词前没有表转折语气的副词,那么整个句子表述的则是动量名结构所指称的一定动量的行为事件引发了某种结果。
4.3 总之,我们认为动量名结构蕴含句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句式。尽管它有诸多不同的句法结构形式和变体,但都可以用动量名结构中谓核动词隐含的理论给以中肯的解释。自然,随着具体句式的不同,这种句子所表述的语义也是不同的,动量名结构在不同结构形式的句子中,其语义和功能也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