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宋三亚行政军选拔任用标准的变化_宋朝论文

论北宋三亚行政军选拔任用标准的变化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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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378(2006)02-0006-08

北宋三衙管军的选任,不仅有着严密的程序,而且也有着极为严格的条件,如仁宗朝张方平说:“臣窃观国朝故事,所除军职或以边功,或以劳旧,或以肺腑。”[1] (卷24)南宋初知枢密院事的富直柔则说:“祖宗时,三衙用边功、戚里、班行各一人。”[2] (卷48)宰相赵鼎也认为:“祖宗旧制,三衙用边臣、戚里及军班出身各一人。所以示激劝也。”[2] (卷97)宋人的这些概述,大致不错,但一则过于笼统,未能凸显出北宋各个时期选任标准的变化情况;二则失之于简,尤其是没有提及不宜为三衙管军方面的诸多规定。因此,从这方面入手对北宋三衙管军的选任标准进行动态的细致考察,还是很有必要的。

宋太祖开国伊始,所选任的三衙管军皆是功臣宿将,但以建隆二年(961年)七月份的“杯酒释兵权”为转折点,管军的选任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新任管军当中,刘光义才智平庸,崔彦进“好聚财货,所至无善政”、“与王全斌征蜀,黩货杀降,以致蜀乱”[3] (《崔彦进传》),张琼“性暴无机,多所凌轹”[3] (《张琼传》),他们之所以能够取代王审琦、高怀德等功臣宿将,司马光《涑水记闻》卷1将之归于宋太祖有意识地“更置易制者,使主亲军”,堪称一语破的。此后,宋太祖选任管军,“一直是以才庸无谋、忠实易制为原则的”[4] (p104)、“三衙之帅,不用能将、宿将,而用庸将、新将”[5] (p548),如历任殿前都虞候、都指挥使要职的杨义,“暴疾失音”,连军队的训练都主持不了,只因“忠直无他肠”,终宋太祖一朝“上委任之不疑”[6] (卷7);历任步军、马军都指挥使的党进不过是“鹰犬之材”,而且不识文字“变诈粗暴”,其行事每每“京师传以为笑”[6] (卷18),但太祖“谓其忠实,益厚之”[6] (卷7);殿前都虞候李重勋则毫无战功,仅凭“与太祖同事周祖,谨厚无矫饰,太祖甚重之,故擢委兵柄,始终无易”[6] (卷19)。侍卫步军都虞候刘遇也是“性淳谨”[3] (《刘遇传》),遂得为三衙管军。

宋太宗、真宗两朝,“所命将帅,率多攀附旧臣”[6] (卷138),三衙管军的选任中有一个极为突出的共同点,就是都大批起用晋邸和襄邸的藩府旧僚,即所谓的“攀附旧臣”。以宋真宗朝的殿前司为例,在全部约14位20任管军当中,出身晋、襄邸旧僚而进者为11位16任,占了绝对的优势。

宋太宗朝的三衙管军,正如《丁晋公谈录》所说:“太宗即位后未数年,旧邸宰执仆驭者皆位至节帅”。出身太宗藩邸旧僚而至管军者,据《宋史》各本传加以简单统计,主要有以下数人:傅潜“太宗在藩邸,召置左右”,太宗朝为殿前都虞候、副都指挥使,真宗初为侍卫马步军都虞候;王超“太宗尹京,召置麾下”,太宗朝为殿前都虞候、都指挥使,真宗初也位至侍卫马步军都虞候;戴兴“太宗在藩邸,兴诣府求见,奇之,留帐下”,太宗朝历任步军都虞候、都指挥使,殿前副都指挥使、都指挥使等职;高琼“太宗尹京邑,知其材勇,召置帐下”,太宗朝任步军都指挥使,真宗朝至殿前都指挥使;葛霸“始事太宗于藩邸”,太宗时为殿前都虞候,真宗时历任马军、殿前副都指挥使;王汉忠“太宗在藩邸,召见,奇其材力,置左右”,太宗、真宗两朝历任马军、殿前都虞候,副都指挥使;王荣“太宗在藩邸,得隶左右”,太宗末年为马军都虞候;元达“太宗居晋邸时,达求见,得隶帐下”,位至步军都虞候等等。

宋真宗选任三衙管军,同时兼用晋邸和襄邸两朝旧人。在太宗的藩府旧僚当中,除傅潜、王超、戴兴、葛霸、王汉忠依然长期居于三衙要职之外,像在太宗朝尚未得管军的一些人也得以晋升,如王能“太宗在晋邸,召置左右”[3] (《王能传》),真宗时用为步军副都指挥使;张凝“太宗在藩邸,闻其名,以隶亲卫”[3] (《张凝传》),真宗景德年间遂用为殿前都虞候。至于真宗自己的襄邸旧僚,更是大量充斥于管军的行列,以至其襄邸旧僚人人皆有军职之望,如枢密院在景德二年议补禁军将校的时候,枢密使王继英就说:“藩邸给事之人尚在外,议者皆聚议腾谤,谓臣蒙蔽不言于上,致其沉滞。”真宗虽然表示:“此等不自省循,苟求侥幸,借如因缘际会,倘加升擢,必须有名,方塞舆议。”[6] (卷59)但他不过是故作姿态“方塞舆议”罢了。出身真宗藩邸旧僚而至管军者,据《宋史》各本传,比较突出的例子有:王继忠“真宗在藩邸,得给事左右,以谨厚被亲信”,真宗初为殿前都虞候;刘谦“真宗升储邸,增补宫卫”,在真宗朝历任三衙,位至殿前都指挥使;张耆“年十一,给事真宗藩邸”,历任马军、殿前都虞候,马军副都指挥使;杨崇勋“以父任为东西班承旨,事真宗于东宫”,真宗朝得为马军都虞候;夏守恩“补下班殿侍,给事襄王宫”,真宗末为龙神卫、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殿前都虞候;蔚昭敏“真宗为襄王,昭敏自东班殿侍选隶襄王府”,真、仁朝遂位至殿前副都指挥使、都指挥使等等。

正因为宋太宗、宋真宗以藩邸旧僚为三衙选任的最主要标准,所以不属于两朝旧人这个小圈子的其它武将,即便是战功卓著,通常也很难被选为三衙管军。以真宗朝并称“二杨”的杨延昭和杨嗣为例,杨延昭“出入骑从如小校,号令严明,与士卒同甘苦,遇敌必身先,行阵克捷,推功于下,故人乐为用。在边防二十余年,契丹惮之,目为杨六郎”[3] (《杨延昭传》),杨嗣“以善战闻”、“有战功”[3] (《杨嗣传》),都是被公认为“智勇善战”的名将,在对辽作战中,多次挫败辽军。然而他们却始终未至管军高位,个中原因,就在于俩人都不是这个小圈子的人,对此宋真宗本人曾有所表白,他说:“嗣及延朗并出疎外,以忠勇自效,朝中忌嫉者众,朕力为保庇,乃及于此。”[6] (卷48)即使是偶然得以为管军的,往往也会遭到藩邸旧僚们的排挤,如太宗初宿将范廷召、孔守正凭战功任三衙管军,高琼战功虽远为不及,却对此二人先于己得管军甚表不满,“颇悒悒”,次年太宗遂“制授琼侍卫步军都指挥使、领归义军节度,廷召辈始加观察使,不得与琼比”[3] (《高琼传》)。又如真宗初,宋廷以曹璨为殿前都虞候,觊觎是职的马军都虞候刘谦“慨叹形于颜色”,真宗遂“擢谦为殿前副都指挥使,徙璨为马军副都指挥使”[6] (卷61)。高琼、刘谦所以能够如此,不过依仗分别是太宗、真宗的藩邸旧僚而仗势欺人罢了。

宋仁宗朝三衙管军的选任,以下两个特点十分的明显:

一个特点是外戚任管军的比例直线上升,即所谓的“用亲”。皇祐元年(1049年),时任侍御史知杂事的何郯在其《上仁宗论连姻臣僚更不得除授典掌侍卫及枢要之任》中说:“臣伏闻祖宗典故,宗室姻亲,未尝委之典禁兵及任要官。近年因李昭亮授管斡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公事,郭承祐相继被用,遂成此例。”[7] (卷34)按:何氏“祖宗典故,宗室姻亲,未尝委之典禁兵”的说法并不准确,如宋太祖即曾以妻弟王继勋和母舅杜审琼权“侍卫步军司事”,李继隆更因为其姐为太宗之妃、真宗之母,而在太宗、真宗两朝“特被亲信,每征行,必委以机要”[3] (《李继隆传》),历任马军都虞候、都指挥使等管军之职,其弟李继和在真宗朝也曾官至殿前都虞候。不过,仁宗以前,外戚任管军数量确实不多,地位也不是太高,如殿前都、副指挥使中就未有外戚。大量起用外戚管军,甚至达到“非姻旧不委”[6] (卷138)的程度,以及基本上垄断了殿前都、副指挥使的高位,的确是始于仁宗朝。以庆历二年(1042年)后殿前副都指挥使一职的情况为例:在李用和、李昭亮、许怀德(两任)、郭承祐、李璋等五人六任当中,李用和、李昭亮、郭承祐、李璋等四人都属于以“恩倖”得位的外戚。

在仁宗朝出任三衙管军的外戚,主要有以下四家:一是李昭亮,李继隆之子,在仁宗朝“以恩泽进”,历任殿前都虞候、步军副都指挥使、殿前副都指挥使等职,时人称其是“恩倖之人”[6] (卷138)。二是曹琮,因其兄女为仁宗皇后曹氏,遂得为步军、马军副都指挥使,对其得进,富弼在当时就指出不过是因仁宗“任亲”[7] (卷135)而已。除曹琮之外,曹后之家仁宗朝曾为管军者还有曹仪,历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步军都虞候。三是郭承祐,娶太宗子华王元偁女,凭此关系郭承祐在仁宗朝虽屡为台谏所攻,连仁宗本人都称其为一介“庸人”,却长期居于管军之位,历任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马军、殿前副都指挥使等。四是仁宗母舅李用和。李用和,仁宗生母李辰妃之弟。仁宗因生母早卒,“不逮养,故外家褒宠特厚”,对李用和“名器听其所欲”[6] (卷156),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将其由一介县兵马都监超迁为殿前都虞候,后更历任步军、马军、殿前副都指挥使。其子李璋在仁宗末也位至殿前副都指挥使。

仁宗朝政治上并无太大动荡,选外戚任三衙管军,并无政治上的多大必要,基本上出于仁宗“厚外戚之家”的私心,如贾昌朝就谈到:“近岁恩倖子弟,饰厨传,沽名誉,不由勋效,坐取武爵者多矣。其志不过利转迁之速,俸赐之厚尔。”[6] (卷138)故当时即论者籍籍,如当仁宗以李璋为三衙管军时,任知谏院的钱彦远即上书坚决反对,他说:“臣风闻閤门使李璋欲除军中职名。窃以李璋本由戚属恩泽入官,三五年间,坐跻显仕,未补边防经历事任。加以人才懦弱,别无勋劳,委之师旅,未协公议。安危之本,所系非轻。且诸将有久戍沙漠,早立勋绩者;及外戚贵属,在李璋上者,引李璋为比,乞军中职名,则朝廷何以却之?与之则恩赏失宜,不与之则中心觖望。可否之际,措置颇难。且李璋既主兵马,即须出屯疆场。素无韬略之蕴,训练之严,万一胡虏小出,斯人何以捍御?本谓爱之,实害之也,或朝廷以李璋戚属,宜加恩礼,不若俟其少有勋劳,擢进宫资,则事体两全,名实相副。欲乞出自圣意,特赐寝罢李璋管军旨挥,庶合中外公议。”[7] (卷34)侍御史知杂事何郯更明确要求仁宗:“伏望诏中书门下、枢密院,稽求列圣故事。自今与宗室连姻臣僚,更不得除授典掌侍卫及枢要之任,仍立为永制,以绝后来非冀之人。”[7] (卷34)至哲宗朝,范祖禹也曾上书对以外戚任三衙管军进行过严厉批评,他指出:“盖以管军之臣止有三人,而外戚素非将领,又无勋劳,止缘恩泽,遂为统帅,岂得将士心服哉?”[8] (卷26)甚至于连宋高宗都再三表示:“参用戚里,固祖宗法,然窒碍处多,恐不可用”[2] (卷48)、“戚里未有可以当此任者,然近上戚里既擢用后,或有罪戾,罚之则伤恩,贷之则废法,故不得不慎也。”[2] (卷97)所以说,从宋英宗朝开始,便基本上放弃了仁宗大量以外戚任管军的作法。

另一个特点是“循资格”,即“循次稍进”、“皆以资任前后相压”趋向严格。如欧阳修在上书中说:“今国家求将之意虽切,选将之路太狭”、“举将而限以资品,则英豪之士在下位者不可得矣。”[6] (卷136)按照北宋制度,“管军为武臣极任”[9] (职官三二之七),故对充当三衙管军者在官阶和资序两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要求。

官阶方面,宋初的情况大致是“都指挥以节度为之,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以刺史以上充,资序浅则主管本司公事”[10] (后集卷47),自宋太宗增设龙神卫、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后,又有所变化,通常四厢都指挥使是以刺史以上、都虞候则须防御使以上,如《长编》卷223记载:“文彦博以为刺史不可为都虞候,安石曰:‘都虞候须以防御使为之,止是故事,初无义理。’”与之相辅相成的是,副都指挥使一般要由观察使以上充任。

资序方面,按当时惯例,任管军者,须“由正将而边守、州钤,由边守、州钤而边帅、路钤,由边帅、路钤而都钤、总管,官至是方选管军”[10] (续集卷39),如神宗时蔡挺谈到:“自总管便作管军。”[6] (卷235)至管军之后,据洪迈《容斋五笔》卷3《三衙军制》所说,依次是按龙神卫、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步军都虞候、马军都虞候、殿前都虞候、步军副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殿前副都指挥使的顺序升迁,“秩秩有序,若登梯然,不可一级辄废。一或有缺,即以功次递迁”。

制度虽然如此,但在北宋前期,正如张方平所说:“臣窃观国朝故事……有即直除马步军副都指挥使、都虞候者,不必自四厢稍迁,其例甚多。”[1] (卷24)执行起来还是比较灵活的,如宋太祖以张琼管军,就是自内外马步军都头超擢殿前都虞候。仁宗朝,伴随着铨选制度中循资原则的大盛,像景祐初范仲淹制《百官图》,“指其次第,曰:‘如此为序迁,如此为不次,如此则公。如此则私,不可不察也,’”[6] (卷118)景祐二年(1035年)宰相吕夷简也主持修成了《中书总例》,吕氏“既而谓人曰:‘自吾有此《例》,使一庸夫执之,皆可为宰相矣,”[6] (卷117)皇祐五年(1053年),宋廷又对其进行了续编。而所谓的《中书总例》,从真宗朝寇准为相“除官,同列因吏持例簿以进。准曰:‘宰相所以进贤退不肖也,若用例,一吏职尔’”[3] (《寇准传》)的事例看,主要内容不外是循资任官的惯例而已。对此,后来神宗朝知制诰苏颂曾有很好的概括,他说:“祖宗之朝或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盖天下初定,士或弃草莱而不用,故不得不广搜扬之路。自真宗、仁宗以来,虽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盖承平之代,事有纪律,故不得不循用选授之法。”[6] (卷211)

这种风气当然也表现在三衙管军的选任方面,即“循次稍进”的趋向僵化,如时人曾谈到:“臣思朝廷所以乏人任用之弊,盖为依常守例,须用依资历级之人,不肯非次拔擢,所以无人可用。”[6] (卷144)对此,知谏院欧阳修在庆历二年(1042年)上书说:“臣愿陛下革去旧弊,奋然精求英豪之士,不须限以下位。”[6] (卷136)次年他针对着葛怀敏迁殿前都虞候和郭承祐迁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两事,对三衙管军选任中的“循次稍进”有着极为详细的描述,值得重视。他说:“朝廷以郭承祐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镇定都部署,臣自闻此除,夙夜思维,国家用兵已五六年,未有纤毫所得,挫尽朝廷威势,困却天下生灵。细思厥由,其失安在?患在朝廷拘守常例,不肯越次择材。心知小人,付以重任,后虽败事,亦终不悔。今每有除拟,人或问于大臣,则曰:‘虽知非材,舍此别无人。’甚者欲塞人言,则必曰:‘尔试别思有谁可用乎?’臣亦常闻此言,每退而叹息。夫所谓别无人者,岂是天下真无人乎?盖不力求之尔!今不肯劳心选择,越次而用,但守常循例,轻用小人,宁误大计,一误不悔,后又复然。至如葛怀敏顷在西边,天下皆知其不可,当时议者但曰:‘舍怀敏,别未有人,难为换易。’及其战败身亡,横尸原野,怀敏既不复生,亦须别求人用。臣谓今日任承祐,亦犹当时用怀敏也。况如承祐者凡庸奴隶之材,不及怀敏远甚,顷在澶州,只令筑城,几至生变,岂可当此一路?臣谓朝廷非不知承祐非才,议者不过曰:‘例当叙进,别无人。’此乃因循之说尔。”[6] (卷142)同年七月,韩琦亦就此事上书言:“自承平以来,用人以叙迁之法,故遗才甚多。近中书、枢密院求一武臣代郭承祐,聚议累日不能得。谓宜仿祖宗旧例,于文武臣中不次超擢,以试其能。”[7] (卷134)

证诸史实,可知欧阳修、韩琦所言非虚。除他们已经提到的葛怀敏为马军都虞候、郭承祐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纯属宋廷“守常循例”以外,许怀德的历任管军之职是一个更典型的“循次稍进”的事例。许怀德,出身东西班殿侍,被时人蔑称作“无他长”,在与西夏的战争中连吃败仗,其丑事仅《宋史》本传所记就有:“夏人破塞门砦,不赴援”、“当出讨贼,逗留不进,所部兵夫弃随军刍粮”、“贼侵掠属羌,亡十余帐”等等。难怪张方平说他是:“自在边城为将领,素乏劳效,比诸侪辈,尤无材誉。”[6] (卷159)然而,就是如此一介平庸无能之将,却凭借着所谓资历,“曾无寸劳薄效,不数年径至横行、刺史、防团、廉察”[6] (卷163),遂为龙神卫、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殿前都虞候、马军副都指挥使等管军之职。在此期间,他也是“累任别无显效”,但仍然“循次稍进”,竟至殿前都指挥使之极位!《东都事略》其本传评曰:“许怀德虽老习军旅之事,然战功所可见者一二,特以遭时承平,故安坐以保宠禄。”《长编》卷195更慨叹道:“怀德无他长,自初擢守边,连以畏懦被谪,已而与功臣并进典军。及坐请托得罪,去而复还。遭时承平,保宠终禄,盖有天幸云。”归于天意,当然无稽,问题就是出在仁宗时“守常循例”的选任制度上。

在这种三衙管军选任标准的影响之下,真正战功卓著的将领反而往往因“资序”不够而难以进入管军行列,如在麟、府保卫战中曾数度击败夏军,取得兔毛川大捷的张岊,以及与其齐名的勇将王吉,虽屡立战功,却“卒皆不至显官”[6] (卷133)。即便是战功最著的狄青,在晋升为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时,也遭到了众人的嫉妒,甚者扬言:“群心不服”、“偏裨不服”,因为在他们看来,狄青为管军未经“循次稍进”,乃“蒙恩超擢”、“朝廷奖用太过”[6] (卷150)。有鉴于此,张方平愤而建议“且虚其员”,他说:“近日所补军职,人材器略多无素望,至于累劳,亦无显效,短中取长,苟备员而已。又递迁迅速,曾微事功,如郭逵自诸司使除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不五年已迁殿前都虞候。旧事:倘未有人,且虚其员,俾之兼权,以待劳能,未为妨阙。”[1] (卷24)欧阳修更是在上书中就严峻的国防形势,认为改革三衙管军的选任标准是当务之急,他大声疾呼道:“方今契丹生心,祸端已兆,中外之士,见国家轻忽外患,弛武北方,人皆献言,愿早为备。忽见如此除改,谁不惊忧?前六符之来,朝廷忍耻就议,盖为河朔无可自恃,难与速争,须至屈意苟和,少宽祸患。今幸得此自纾之计,所宜多方汲汲精选将臣,先为御备,犹恐不及,岂是因循守例任小人之日也”[6] (卷142)、“伏望陛下特诏两府大臣别议求将之法,尽去循常之格,以来非常之人。”[7] (卷64)并煞费苦心地提出了关于选将的具体方法。

不过,与以外戚任三衙管军在英宗之后基本上被放弃相比,“循次稍进”、“皆以资任前后相压”尽管受到不少人的批评,在仁宗朝之后却依然发挥着相当大的影响,始终是北宋选任管军的主要标准之一。典型的事例,如哲宗朝元祐五年(1090年)三省、枢密院拟定张利一、张守约二人为管军,军功远在两人之上的王文郁却不得提名,个中原因不外宰相吕大防所说:“若将来更要人,即到文郁,缘今历任久次皆未及二人也。”[6] (卷450)又,元祐七年(1092年)枢密使王岩叟在进拟以姚麟为步军副都指挥使时,理由亦仅是:“今姚麟是殿前都虞候,合升作步军副都指挥使。”当太皇太后训斥“须要择人”时,王岩叟仍然辩解道:“非敢超躐,亦止欲循次稍进耳!“[6] (卷470)时任御史中丞的苏辙在上书中也强调说:“臣窃以祖宗故事,凡有管军,皆以资任先后相压,未尝轻有移易,自非战守功效尤异,岂可超授!”、“臣欲乞指挥,以本朝故事,参近日圣旨,苟非边功尤著,众所推服,罪恶显白,世所共弃,且当循守资格,速加除授。”[11] (卷45)再如哲宗元符年间,当哲宗与枢密使曾布在讨论拟从管军中挑选枢密都承旨的人选时,就不得不重点考虑到管军晋升的资格和次序问题,《长编》卷497记载:“布曰:‘管军姚麟之次,惟诵而已。若令作承旨,无不可,然在诵则为失职,’上深以为然。且曰:‘不唯诵失职,兼其次便是王恩,未可峻迁。’”

越次选用三衙管军的例子当然也不是绝对没有,但一般如上引苏辙之说,需要特殊的条件,对不依次提拔者,执政大臣还要专门进行说明,以元符元年(1098年)的三衙选任为例,因王恩越资次在王崇极、张璨之前为马军都虞候,负责拟定的枢密使曾布遂进《王恩除马军都虞候缘由札子》,予以专门解释说:“以崇极管军副帅,而进筑之际,乃不与驱策,遂罢知代州。及管军递迁,遂擢王恩于其上。”[6] (卷485)流风所及,即使是魄力之大无出其右的王安石,虽对管军选任的“循次稍进”深表不满,如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对神宗言:“臣固尝论奏,以为但缘官阙遂例迁,或无功而以选超授,皆无义理,不足以劝。”[6] (卷223)政敌们也以“资序一切不用”[8] (卷22)作为攻击王安石的口实之一,但实际上“改革派对资序之法有所批评,有所突破,同时亦有所利用”[12],在北宋“故事要难改”[6] (卷223)的政治大背景之下,其也只能是徒唤奈何而已。

英宗,尤其是宋神宗时期,在励精图治的王安石变法的推动下,北宋对管军选任中用外戚和“循资格”的痼疾,进行了以下三个方面较为明显的调整。

第一,不再滥用外戚任三衙管军。如英宗即位之初殿前都指挥使外戚李璋就外出为知州,代以郝质。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范祖禹在谏止哲宗以曹诵为权马军司事时,就是以此作为他的第二个理由,他明确说道:“自英宗以来,不用外戚管军。盖以管军之臣止有三人,而外戚素非将领,又无勋劳,止缘恩泽,遂为统帅,岂得将士心服哉!神宗时曹佾虽为中书令、封郡王,止奉朝请而已。今陛下初听政,而开外戚管军之渐,示人以私,非所以为后法,其不可二也。”[7] (卷64)范氏此语,略有夸大和绝对之处,如英、神、哲三朝之中亦偶有刘永年等外戚为管军者,但仁宗滥用外戚管军的现象自英宗之后确实是有了显而易见的改观。反之,在哲宗朝,还出现了“步军都虞候曹诵以立后故乞罢军政”的事例。

第二,重申任三衙管军者须“军政严明”。“军政严明”,作为管军者必备的基本素质,在真宗、仁宗两朝却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像王超“御下有恩”、“人称其恕”[3] (《王超传》),曹璨“仁敬和厚”、“善抚士卒”[3] (《曹璨传》)者在两朝三衙管军中比比皆是;治军严整者,如曾任马军副都指挥使的张耆即因“下令太峻,兵惧”[6] (卷86),反而被视作不宜继续管军。真宗时枢密使马知节对此颇有微辞,但当他委婉地向真宗表示:“太祖朝每命将校,必取刚方有断,士伍畏威者。”真宗却当即予以驳斥:“此盖彼时所宜尔。”[6] (卷67)管军的这种选拔标准,与澶渊之盟后北宋军队战斗力的急剧下降是有一定联系的。宋夏战争期间,情况虽略有改观,但战事甫一平息即故态复萌,史称:“将帅多因循,军士纵驰。”[6] (卷156)直至英宗以后,管军须“军政严明”的原则才又一次得到了重申。

英宗虽然未直接就三衙管军的选任申明这一原则,但他在登极当年,就借检阅禁军将校武艺之机,口谕散直都虞候胡从曰:“尔艺虽不中格而治兵齐肃,故以尔为内园使。”[6] (卷203)从而公开表明了这一倾向。宋神宗在与王安石讨论时,则进一步把是否“军政严明”上升到了评判管军称职与否的高度上,《长编》卷262记载:“上言宋守约(步军副都指挥使)不可得,安石曰:‘自守约死,军制已稍宽驰。’上曰:‘只为贾逵宽驰。’安石曰:‘为逵者逸乐,为守约者忧危,谓如守约宜褒劝,如逵者宜督责。”至哲宗朝,三衙管军须“军政严明”者为之更成为朝野上下的共识,如哲宗亲命张整为管军,理由据枢密使曾布所说,主要就是:“张整军政严明,可以管军”、“其军政严明,实有过人者。”[6] (卷494)在此之前,殿中侍御史孙升还专门就管军治军不严弹劾过殿前副都指挥使苗授等人,他说:“臣访闻管军自苗授相承习为姑息以收恩,而和斌、刘斌缪懦为甚,诸军骄惰自肆,无所忌惮,其渐不可不戒也。伏望圣慈详察,密谕大臣:其管军之官,相承姑息者,则戒饬之;缪懦纵弛者,则更易之。”[6] (卷430)

正是因为强调了这一选拔原则,在英、神、哲三朝任三衙管军当中,治军严整者不乏其人,成为当时相当普遍的现象,典型的有以下数例:郝质,英、神两朝历任殿前副、都指挥使,其“御军有纪律,犯者不贷”[3] (《郝质传》),据当时人的说法是“如郝质辈治军严肃,作过军人一经徒流,鲜有生者。质所坐卧,寂不闻人喘息声,其严惮如此”[6] (卷430)。宋守约,英、神两朝为步军副都指挥使,“约束严峻,士始怨终服,或言其持军太急”[3] (《宋守约传》),《石林燕语》卷10记载:宋守约“自入夏日,轮军校十数辈捕蝉,不使得闻声。有鸣于前者,皆重笞之,人颇不堪,故言守约恶闻蝉声。神宗一日以问守约,曰:‘然。’上以为过。守约曰:‘臣岂不知此非理?但军中以号令为先。臣承平总兵殿陛,无所信其号令,故寓以捕蝉耳。蝉鸣固难禁,而臣能使必去,若陛下误令守一障,臣庶几或可使人。’上以为然。”姚麟,哲宗朝为殿前副都指挥使,“为将沈毅,持军不少纵舍。宿卫士尝犯法,诏释之,麟杖之于庭而后请拒诏之罪,故所至肃然。”[3] (《姚麟传》)等等。

第三,在“循资格”的基础上,特别突出了“重边功”的原则。在宋夏战争正酣的康定元年(1040年),仁宗曾下诏:“步军都虞候、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皆未补人,俟边将有功者除之。”[6] (卷129)后来也确有以狄青为代表的一批边将因战功而晋升三衙管军之职。不过正如前面所反复谈到的,仁宗朝三衙管军的选拔标准主要是用外戚和“循资格”,边功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起码不是关键性的。如坐致殿前副都指挥使高位的许怀德、郭承祐之流,就何尝有值得一提的边功?英宗、神宗、哲宗三朝则不然,尽管“循资格”之习依然顽固地存在,但至少在朝野上下的观念当中,与“军政严明”一样,边功卓著与否也已上升为选择三衙管军最主要的标准之一,非军功突出者一般不轻授以三衙管军。如徽宗时就有“旧法:非有边功,不得为三衙”[13] (卷1《刘琦传》)之说,所谓“旧法”,即是指英宗朝后制度而言,像哲宗时任枢密使的曾布“每以元祐末除祟极、张璨为管军不当”[6] (卷485),原因就在于其二人缺乏边功。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下面以宋神宗朝的历任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为例,就其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宋神宗朝的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按照时间顺序,共有张玉、高遵裕、苗授、燕达、向宝、种谔(两任)、曲珍、刘昌祚等八人九任。其中,仅高遵裕、向宝属于外戚,但高遵裕仍是凭借开拓熙河的军功,并在宋廷已决定放弃岷州的情况下坚守成功,方“以功进团练使、龙神卫都指挥使”[3] (《高遵裕传》)。其余众人,更无一不是“边功卓著”,像张玉是名将狄青的部下,迭挫西夏,是一位边功素著的宿将。苗授,于开拓熙河之役中战功居多,后又立下“讨生羌于露骨山,斩首万级,获其大酉冷鸡朴,羌族十万七千帐内附,威震洮西”[3] (《苗授传》)的大功,遂得拜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燕达得此职,也是赖其“数帅兵深入敌境,九战皆以胜归”、“讨破河州羌,遂降木征”[3] (《燕达传》)之边功。种谔为威震西夏的名将,“敌亦畏其敢战,故所部颇数有功”[6] (卷334),他是在收复米脂等五处要地后,方以功两度出任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曲珍出自边将世家,本人在讨伐安南之役中“功最诸将”,后又“从种谔攻金汤、永平川,斩二千余级”[3] (《曲珍传》),乃得拜其职。刘昌祚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更是以其有磨脐隘之役击破西夏数万大军之功。

众所周知,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是管军中地位最低的一级,神宗时对居其位者的边功要求已经是如此之高,地位更高的管军对边功的要求自然也更高。对此,哲宗初摄政的高太后有很好的阐述,她在元祐五年(1090年)决定管军人选的御前会议上就表示:“闻王文郁有边功,好作军职。”元祐七年(1092年)更明确宣布:“管军须是有边功,众人所服方可。”[6] (卷450、470)高后女主,能有此等见识,盖当时三衙选任制度本此。

宋神宗以后的哲宗、徽宗朝,北宋国是虽然迭经新、旧党争之变,但振兴武备、注意将帅,“非有边功,不得为三衙”的制度仍然得到严格坚持,如宋徽宗拟提拔高俅为管军,也不得不先把他托付给边帅刘仲武,方“竟以边功至殿帅”[13] (卷1《刘琦传》),在形式上符合了“非有边功,不得为三衙”的要求。正因为重边功原则的进一步强化,遂在当时出现了种、姚、二刘四大边将世家以边功迭居三衙管军之职的现象。种氏,自仁宗朝“世衡立功青涧,抚循士卒,威动羌、夏,诸子俱有将材,至师道、师中己三世,号山西名将”,种世衡子古、谔、诊“皆有将材,关中号三种”[3] (《种世衡传》),其孙种师道徽宗朝累迁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师中也历任侍卫步军、马军副都指挥使等三衙管军之职。姚氏,自姚兕与种氏“皆为山西巨室”,其弟姚麟也“有威名”,“关中号二姚”[3] (《姚麟传》),哲宗朝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步军殿前都虞候、步军马军殿前副都指挥使,徽宗即位升殿前都指挥使。姚兕子姚雄、姚古,孙姚平仲亦皆为名将,徽宗朝姚雄历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姚古“亦以边功,官累熙河经略”[3] (《姚古传》),为步军副都指挥使[14] (卷103)。刘氏,当时有两家:一为刘仲武、刘琦父子,刘仲武徽宗朝至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3] (《刘仲武传》);二为刘延庆、刘光世父子,“世为将家,雄豪有勇”[3] (《刘延庆传》),刘延庆徽宗朝积官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至政和八年迁殿前副都指挥使[14] (卷102)。

按照北宋的惯例,对不宜担任三衙管军者的规范,基本上遵循着以下六项原则:

第一,皇亲宗室不任三衙管军。“宗室不得参预机政”[9] (职官七三之二一),不予宗室兵权,是宋代为防范“内乱”而确立的政治原则,即所谓的“祖宗之法”。如南宋人张端义就谈到:“本朝故事,宗室不领兵。”[15] (卷上)北宋末年,因国难当头授康王赵构以河北兵马大元帅,即被时人视为其后来得以称帝的“受命之符”,像靖康二年(1127年)知淮宁府、宗室外赵子崧就致书赵构,称:“国家之制,素无亲王在外者,主上特付大王以大元帅之权,此殆天意。”[2] (卷4)正是本着这一原则,北宋一代,除太祖开国伊始,出于酬其参与指挥“陈桥兵变”的功劳和控制军队的特殊考虑,曾短暂地以皇弟赵光义为殿前都虞候之外,再未有以宗室为管军者。

第二,年龄未及四十和年老体衰者,通常不选为三衙管军。前者以曹佾事为例,“自右班殿直累进殿前都虞候、安化军留后。言者谓年未四十毋典军,出知澶、清、许三州”[3] (《曹佾传》)。后者执行起来虽不如前者严格,年逾花甲的三衙管军在北宋也不是少数,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宋廷还是避免任用老弱,尽量起用年富力强者。如曾布在补管军之缺时即言及:“张整军政严明,可以管军,但恐以衰病。”[6] (卷494)哲宗朝孙升也以此为理由,“臣窃以前殿三帅之任,所以侍卫禁严,统帅士旅。维威名足以弹压群众,维勇健足以慑伏悍强,苟非其人,难受兹寄。伏见殿前副都指挥使苗授,久艰步履,屡废朝参,乃即家居,以治军政”[6] (卷430),要求解除殿前副都指挥使苗授的职务。

第三,不得用罪人家属,即所谓的“刑人之家”担任三衙管军要职。如真宗朝殿前都指挥使夏守赟被罢职,就是因为其兄“守恩坐赃废”而受到牵连,“亦以镇海军节度使罢管军,之本镇。”[3] (《夏守赟传》)又,哲宗朝的张利一在被提名为管军时,就有人提出反对:“利一,张耆之子;而得一、诚一之兄,故不可用。”[11] (卷45)因为“得一,庆历中守贝州,妖人王则作乱,不能死,又与之草礼仪,伏诛”[3] (《张耆传》)属于罪人之列。绍圣元年(1094年)张利一虽又被暂拟提升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但仍因中书舍人吕希纯“言利一系反逆家,不可使宿卫”[9] (职官三二之六),其任命遂再遭搁置。

第四、三衙管军通常不选任边地异族人。如元符三年(1100年)枢密使曾布在选任管军时就说:“刘安、张存、折可适等皆边人,不可用。”[6] (卷520)不过,在北宋初年亦有党进、米信等外族人为管军,徽宗时,折可适也致位管军,可见执行起来不是特别严格。

第五、现任三衙管军的姻亲、直系亲属要予以回避。按照北宋制度,“管军臣僚毋得通婚,如未管军前已为亲属者,自陈”[6] (卷257);现任管军的直系亲属一般亦不得同时为三衙管军,如哲宗时姚雄、姚古兄弟虽战功卓著,但仅因有人言及他们皆时任殿前副都指挥使的姚麟之侄而被淘汰[6] (卷520)。

第六、现任枢密院官属,不得兼为三衙管军。这是出于维护枢密院与三衙相互制约关系的考虑。对此,当哲宗朝拟以枢密院副都承旨曹诵权管马军司事时,范祖禹就上了有名的《论曹诵札子》予以了很好的阐述,他说:“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得专制。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自唐室衰季以及五代,枢密之权偏重,动为国患,由手握禁旅又得兴发也。今副都承旨为枢密属官,权任管军,是本兵之地又得握兵,合而为一,非祖宗治兵之意。”[8] (卷26)在整个宋代,这是一条很严格的制度,即便是枢密院属官的亲属通常也不任用为三衙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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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北宋三亚行政军选拔任用标准的变化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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