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重影响研究1_性别比论文

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面影响研究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计划生育论文,中国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计划生育加速了妇女生命周期的转变,使生育健康知识迅速普及,在新生育文化占主导的家庭,给女孩创造了较好的发展条件。同时,也使因生女儿而承受生理和心理压力的妇女队伍扩大,使妇女承受了节育手术的副作用,形成了偏高的出生性别比和0—4岁女孩死亡率。这些负面影响,是中国妇女为计划生育付出的代价,是难以避免的。但绝大多数负面影响可以通过我们的工作而减轻其作用的范围和程度,因为形成负面影响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人,是人的认识、人的工作、人的服务、人与人关系形成的社区环境。计划生育工作正在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这对发挥计划生育对妇女的正面影响,减弱负面影响将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正在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把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更宽广、更长远的角度来研究中国计划生育,以建立完整的认识,对完善我们的工作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在,我们从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面影响这样一个角度,来展开研究和讨论。

一、权衡利弊中的选择和平衡

中国的人口规模已于1995年2月15日超过十二亿[1],出生的绝对数仍在继续扩大。膨胀着的人口规模与现有人口生活质量、资源环境及国家经济发展形成冲突。因此,中国选择实行计划生育,实际上这是一种无可选择的选择。形成今天这样的人口规模,非一朝一夕,扭转当今中国的人口形势,也非反手之功。人们只能以平静的心态准备着作不懈而有效的努力。

这是我们讨论和研究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面影响的历史和时代背景。

一种有用的哲学思维,能引导我们寻找真谛。当代社会、经济与人口问题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综合性,需要综合的决策。人们只有在权衡中进行选择,经选择而趋利避害,经取舍而综合决策,求得发展中均衡。不同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国情,权衡与选择的准则各异,综合决策的结果也不相同。

评价计划生育给中国妇女带来的影响,也是一个,权衡利弊选择和平衡的过程。这种影响从后果来分析,有些是促进了妇女的发展,有利于生育健康,这是主要的方面。有些则不利,有些后果目前尚难以预度。我们如实地研究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面影响及生成这种双面影响的条件和环境,目标在于发展那些生成正面影响的条件和环境,抑制和改变那些生成负面影响的条件和环境。社会问题的决策总有风险,就要看值得冒多大的风险,计划生育决策是一项社会决策,也总会有风险和代价。我们既不能要求计划生育对妇女的影响十全十美,也不能回避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有负面影响这一重要的事实。清醒地在权衡利弊中选择和平衡,求得效益最大和风险代价最小。我们研究的目的是希望完善中国的计划生育,希望人们了解到计划生育对妇女有正负双面影响。使涉及计划生育的各层次,从领导人员、决策者到工作人员,同时从社会、家庭直至妇女个体,都十分注意创造发扬正面影响抑制负面影响的环境。

现在,我们从妇女一生不同年龄段来展示一下,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面影响的内容。将正面影响列在年龄段线的左方,将负面影响列在年龄段线的右方。

二、计划生育给妇女在生理、心理领域的得益与压力

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面影响首先反映在妇女的生育健康方面。70年代以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改善了广大妇女的生育健康,帮助了不愿多育的妇女实现少育,掌握了生育的主动权,减少了因多育导致的疾病和风险,有利于孕产妇死亡率的降低。同时,中国的计划生育,使生育健康避孕节育的知识和服务快速普及,并帮助妇女建立自我保健意识,使夫妻减少了因害怕怀孕而给性生活带来的不利于健康的忧抑等。另一方面,计划生育在妇女生育健康方面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妇女是节育措施的主要承担者,妇女因此付出了比男性多得多的代价。据1988年生育节育抽样调查,87%的节育措施都用在妇女身上,当时全国2.06亿已婚育龄妇女中,有1.76亿采取了节育措施,其中输卵管结扎点38.24%,放置宫内节育器占41.48%。这也就是说中国有一亿多妇女面临因节育而可能带来的生育健康方面的负面影响。伴随为避孕和节育而服药和使用器械,也给妇女带来了副作用和风险。即使是正常的服药、手术和使用避孕器械也会有副作用。长期的节育和避孕,日积月累,妇女也会付出健康方面的代价。

计划生育中给妇女在节育服务上以多种选择和知情选择的权利,可以减少计划生育对妇女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生育健康。我们知道,一种新的方法会增加一批避孕人数,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努力是明显的,各种新的方法不断出现。把提供更多的避孕方法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内容的同时,对选择哪种方法的倾向性不要太强烈,要尊重自由、知情选择,使越来越多的妇女了解各种避孕方法的风险,副作用和好处。我们发现,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妇女,才能主动询问副作用一事,而初中、小学和文盲妇女,很少问及这一问题,她们只是看到邻居或亲属中有某某人产生了副作用,才关心这一问题。这样,极易造成片面性,因为对她们来说,手术正常,效果良好者,视为正常,不去注意,而被注意到的是术后副作用大的妇女,又是亲戚、朋友,故印象特别深刻;同时,作为一个妇女,不太可能知道后遗症者占手术的百分比,对她来说是有名有姓的、具体的人,这样,在她的视觉中极易把她们直接观察到的事例当成100%,这就加重了心理负担和思想恐惧感。其结果是对整体不知道,对局部印象深刻。唯其如此,倒不如计划生育干部在服务中主动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好处、风险和副作用,如何自我保护和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这种信息交流会减少妇女的心理压力。

双面影响在心理方面的表现是很复杂的。正面的影响在于中国的人口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数量,这样就把隐藏着的生育行为的社会性直接体现出来,使完全能接受国家生育政策只生一个孩子的妇女,尤其在孩子享受独生子女优待之后,有一种为国排忧,为社会需要而只生一个孩子的光荣感,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对那些农村中生育了两个女孩的妇女而言,当她们受到社区、家族和丈夫的压力时,可以把责任移向国家生育政策,从而减少了自己的责任,得到少许心理的平衡。但是,对农村中的大部分育龄妇女而言,她们因计划生育而承受了很重的心理上的压力。目前中国农村的大部分家庭,可以接受少育,但难以接受没有儿子,这一点与国家的生育政策形成冲突。妇女作为生育的载体,很自然成了这种冲突的首当其冲的承担者。加之有些人不明白生男生女的科学原因,往往认为生女孩的责任在妇女,这样,有些独女和双女户的年轻母亲会承受一系列的压力[2]。在家庭中,受长辈的责难,得不到丈夫的欢欣,终日受气,心情压抑,有的妇女因此而得产后抑郁症,影响了产后子宫收缩和乳汁分泌。有些妇女因生了女儿而降低了在家庭中的经济待遇和地位,也被村子里的人看不起。也有的妇女,在家庭压力之下,选择了多生,成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对象,承受了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社会舆论压力。多生并不一定肯定生男孩,于是她们又承受了盼望怀孕又害怕怀孕,想生男孩又耽心再生女孩的困扰,心情紧张,处于忧虑和矛盾之中。万一第三个孩子还是女孩,母亲的心则越来越沉重。因而没有儿子而形成的阴影始终压在心头。

从妇女生命周期角度来观察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在社会、经济方面产生的双面影响的内容,这种双面影响作用于妇女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只是在不同的阶段,正负面影响的内容不完全一样。计划生育使中国妇女的生育率在短期内迅速下降。妇女一生中的生育期出现重大变化,随之中国妇女的生命周期也从高生育率类型转向低生育率类型。计划生育使女性进入婚姻期的起始时间推迟了约三年,为妇女延长受教育的期限和寻求参与发展的机会提供了时间。随女性婚龄的推迟,使她们开始生育的年龄也相应推迟;由于少生,结束生育的年龄则大大的提前,使得生育期缩短。农村妇女生育期从大约13年减为5年,对于一个一生生过5~6个孩子的母亲来说,她一生中的主旋律是生育养育,她一生中的主要精力用于家庭和孩子;而对于一个一生只生1~2个孩子的母亲,则可在27~28岁结束生育,相应地用于学习、参与社会和经济的时间增多,她一生中的主要精力可用于自身发展和参与发展,从而有利于妇女地位的改善。这是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产生的正面影响[3]。

女性生命周期中的生育期之前,也存在着双面的影响。在那些热爱女孩的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女婴和女童独享家庭资源,得到了与男孩一样的成长条件。但是,在那些重男轻女的家庭,女婴、女孩得不到与男孩一样的成长条件,她们在营养、就医等生存条件方面差,甚至在选择性的流引产中,使一些女胎都未能来到人间。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文化也助成了偏高的出生性别比和0~4岁女孩死亡率。

在女性生命周期中的生育期之后,也存在着双面影响。对老年妇女来说,由于年轻时参与经济增加了收入,积累了资源,增强了老年自我养老的能力。如果是独女户,女儿长大后,在继承权上没有竞争对象,增加了女儿继承的财富,有利于保障老年生活。但是,也存在另外一面的影响:在实行计划生育时期,有一些妇女年轻时的生育少了,但经济参与和收入并没有增加,没有增加积累和增强自我养老的能力,孩子却少生了,特别是没有儿子,这就加大了妇女老年生活的风险。在经济贫困的环境下,希望生儿子,与其说是追求收益最大化,倒不如说是追求老年风险最小化。计划生育加速和加剧了中国人口的老化,老年妇女比例和总量都会增大。那么,这一代年轻妇女中会有一些人加大了在老年的风险。

三、在“主人”和“对象”之间

摆正计划生育中“主人”和“对象”的关系,有利于减弱计划生育对妇女的负面影响。妇女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她拥有生育的自主权;妇女又是计划生育的对象,通过育龄妇女的避孕,实现生育率下降。这样,妇女又具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本来权利和义务就有冲突,由于下列原因,加重了这种冲突。中国是一个东方古国,习惯于东方的思维逻辑,常常强调国家和整体的需要。国家的、政府的、上级的权力至重至上,习惯于要求个人服从整体。

这样的思维逻辑被用于人口与生育领域,二十年来的计划生育,主要是强调人口形势的压力,个人的生育行为需要服从国家的需要,需要帮助国家缓解人口压力。而较少考虑每一个行为个体的生育权利和需要。

尽管理性上,都把妇女视为计划生育的主人,当绕过控制人口迫切性这个港湾时,主人慢慢地转向“对象”,仅是“对象”而已。把妇女当主人,妇女一生的生育健康都是应十分关心的,当把有限的资源分配于妇女一生不同生命阶段时,关心的是生育旺盛期的妇女,对那些已度过生育旺盛期的妇女,由于长期的避孕节育,需要什么样的特殊服务,相比之下,则不予关心。在一些人的管理作风上完成控制指标强调统一,少考虑差别、少安抚、多采用统一的行政手段。在避孕节育上,强调永久性,不重视知情选择,只解释避孕有效性,不解释副作用。人口自身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每一个整体很难直观了解国家的人口形势,有关整体的信息总是要由国家传递给个体的,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于人口压力,作出快速降低生育率的抉择,这很自然,干部也自然比较容易懂得这方面的道理。作为每一个百姓则容易从家庭和个人需要确定自己的生育行为,要经过努力、转移角度,才能以国家的生育决策为准则来作出自己的选择。妇女是国家的主人,以国家生育决策为自己生育准则,本也是主人的行动,然而,每一个体的差异,使她们不可能作出同一的选择。在这一部分人身上,主人和“对象”的双重人格如何统一协调呢?要加倍地宣传服务、技术服务,以疏通渠道,融洽关系,计划生育干部负起了这方面的责任。80年代以来,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强调突出服务,这正是以妇女为计划生育的主人,尊重主人的表现,也是缓解矛盾的决策。然而,中国之大,差别种种,对人的尊重和完成人口控制任务冲突时,强制性的统一的行动也时时发生,会给一些妇女带来身心的压力和不愉快。

自愿是导向的结果,当社会通过各种媒介把计划生育的必要性灌输给人民而人民基本接受的时候,并没有违反自愿,有些勉强是不可避免的。当一些人不接受,坚持实现自己生育意愿,政府用行政手段,迫使实现时,就违反了自愿。讨论自愿与不自愿的问题,不是针对人口政策本身,而是针对一部分人。即便是这种迫使,政府也要求做到“三为主”,也反对强力行动。

以妇女为计划生育主人,真诚、热心、体贴的服务,可以消除作节育手术妇女的困扰和痛苦。作节育手术的妇女,常常术前有紧张恐惧心理,术后有忧虑悲观心理,有的妇女还有长期疑病心理,上述状态很可能对她们的健康造成不利,如果解决得好,则可消除可能带来的不利。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深入传播节育的科学知识,加强心理治疗,达到心理疏通,使受手术者保持情绪稳定和最佳心理状态,向主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有一些见解,很不利于摆正和“主人”的关系。认为计划生育任务紧,无法完成,只能用强硬的做法来保证;认为计划生育是国策,很重要,违反一点其他政策无所谓;我们是出于好心,为妇女的根本利益,她不理解,用点强迫在所难免;认为资源投入不足,做不到全程服务……等等。在这些认知者心中的育龄妇女总在“主人”和“对象”之间游弋,是否能把计划生育转向以服务为中心,不是方法问题,而是思想和方向,也即指导思想问题。

固然资源的不充分,使计划生育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加上认知上的缺陷就显得问题比较多,如果排除了认知上的障碍,也可以朝完善大大前进一步,调整认知上的障碍,关键在于摆正“主人”和“对象”之间的关系。

四、代价的不可避免性和可避免性

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偏高是公认的事实,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对男孩的偏好,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中国生育文化中排除了男孩偏好,那么,即使是低生育率下,产前检查和B超流行,都不会影响出生性别比。正因为是存在对男儿的偏好,低生育率下,生少了又要选择男孩,B超就成了一种性别选择的手段。用实行计划生育来实现的低生育率,要求每对夫妇少生孩子,家庭又要选择男孩,于是,生了女孩不报户口,是用以回避人口统计的,为了可以再生,这样,出现了漏报、瞒报。产前B超确定为女孩,做人流和引产,也是为了保证生男孩。

根本的原因是生育文化中的重男轻女,直接的原因是漏报、B超,当然还有经济原因,也还有女婴死亡率方面原因[4、5、6],计划生育虽不是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但强化了这一过程。这种强化表现在如果没有计划生育而是自发生育,也许这一过程从生第4、第5个孩子时发生,现在的人口政策是提倡生一个,有困难的可以生两个,所以在二孩时,矛盾就明显了,使得性别比问题严重了。

满足强烈的男孩需求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多育,主要发生在没有主观生育数量限制的传统社会;溺弃女婴或对女婴的歧视性待遇,主要发生在有主观生育数量限制的传统社会;性别鉴定导致流、引产,主要发生在有主观生育数量限制的现代社会。中国正处于从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之中,群众的生育意愿与政府的生育要求有一定距离。因此当政策指导的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了群众的生育选择范围时,通过多育来满足强烈的男孩需求变得非常困难。这样,性别鉴定导致流、引产和对女婴的歧视性待遇,甚至在极端情况下的溺弃女婴,就成为满足强烈的男孩需求的可能途径。目前一些福利院年龄小的孩子中,健康的女孩比男孩多,也说明弃女婴现象比过去多。

因此可以认为,中国出现偏高的出生性别比是传统生育文化、计划生育政策和经济现代化相结合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因计划生育政策对低生育起了重要作用。但应强调指出,低生育率只是一种客观条件,根本原因还在于强烈的男孩偏好。同时,低生育率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只要中国的生育文化对男孩的偏好不改变,即使没有计划生育政策,这一问题也会出现。计划生育政策只是使这一问题提前到来而已,因而它的影响又是有限的。

传统生育文化对出生性别比偏高起了极为重要的关键作用。传统文化不可能一个早上就改变,而进行计划生育又已是无可选择,那么,出生性别比偏高在某种程度上就具有不可避免性。政府和社会的工作是设法使不正常降到最低限度,对仍然存在的不正常部分,只能被视为一种为控制人口增长而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是沉重的,代价是全社会来支付的。中国在下世纪将遇到当今性别比升高带来的婚姻后果,大约每年有100万男性的初婚会遇到困难[7]。这种婚姻后果不仅对男性不利,对女性也一样不利。

实际上我们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取消计划生育,恢复自发生育,在前述中已阐明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实际上已是无可选择的选择,说明此路走不通。而且,只要根本原因存在,任何时候只要出现低生育率,都将会有性别比升高问题发生,而中国即使没有计划生育,也必然会有这一天,不过是时间迟早问题。

另一条路是继续计划生育,同时着手逐步解决产生性别比升高的根本原因——建设新生育文化。我们认为,在传统生育文化没有被新生育文化替代之前,只要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性别比升高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有二件事可做,一是排除那些直接原因;二是准备为此付出的代价。

现在,我们来分析计划生育对妇女的负面影响的可避免性问题。从负面影响的原因来看,尽管许多负面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完全避免与根除,但绝大多数负面影响可以减轻其作用的范围与程度。这是因为把形成负面影响内容和原因综合起来看,形成原因中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人。而人的认识、人的工作、人的服务、人与人关系形成的社会环境,都是可以改变和创造的。即使是政策中的一些不可调和的规定,也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和服务,创造一个有利于政策实施的氛围。于是我们提出了一个环境再造的命题。人都生活于一定的社区之中,社区环境的再造至关重要。社区环境再造的关键是计划生育工作的转型及与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结合协调。计划生育工作转型的主要经验是变管人为帮人,即从控制、管理妇女的生育到为妇女的生活、生产、生育的三生服务。为此社区要建立和完善支持搞好对妇女生育节育全程服务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并纳入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支持妇女参与经济,充分满足其家庭脱贫致富的要求,是推动各项目标实现的原动力和前提条件。当前许多社区发展实践表明“领导重视是根本,争取投入是前提,建设一支精干的技术队伍是关键,规范化管理是基础”,这是实现真正的综合的治理,建设一个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区生育环境的可贵经验,反映了中国广大农村社区生育环境再造的真实需要[8]。尤其是领导重视,加大投入是支持和保障“三结合”、“三为主”方针的实施,包括完善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尽快实现对妇女全程服务的先决条件。

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存在正负的双面影响是一种事实。当前,中国政府在计划生育方面提出的政策主张,诸如“三为主”、“三结合”、“三生”服务……等等,为发扬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正面影响,并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提供了极好的环境,我们需要的是踏实的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经济研究所1995年建立了“计划生育对中国妇女的双面影响课题组,课题组成员有朱楚珠、李树茁、邱长溶、胡平、金安融。

本篇论文是在课题组研究基础上,由朱楚珠、李树茁执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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