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行政伦理研究_行政伦理论文

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行政伦理研究_行政伦理论文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行政伦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视野论文,行政论文,服务型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伴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学术界对服务型政府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在服务型政府的研究中,除了对法律和制度等“硬件”方面的探讨外,行政伦理作为“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备受关注。为了展现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学术研究进展,本文收集整理了近年来发表的学术成果,并从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提出、内涵、定位、困境和建设五个方面作出概括和总结。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提出

从统治型政府、管理型政府视野下的行政伦理,到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行政伦理,其演进首先有着理论的基础。对此,学术界探讨得比较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研究路径。

第一种是从西方公共行政理论价值的纵向变化过程来进行分析。如有研究指出,古典公共行政下,政府管理以知识为工具对社会实施控制,核心价值是“效率中心主义”。“效率中心主义”促进了经济的飞速发展,也造成了普遍的失业、贫穷和其他社会问题,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巨大威胁。取代古典公共行政的“新公共行政”主张将“效率中心”转为“公平至上”,认为公共行政组织变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民主行政模型,并力主将公众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视其为行政组织设计方案理应遵循的目标。这一行政模式面临的困境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构的所谓“福利国家”普遍面临一系列新问题,主要是财政赤字居高不下、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臃肿、行政效率低下和政府公信力迅速下降等。后来出现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市场为取向,在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部门中大量引入竞争与市场机制,缩减政府职能,更多地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等。这些改革主张使得“企业家政府”、“顾客至上”等理念深入人心,推动了公共行政从管理向服务的迅速转型。①这一研究实际上是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念作为服务型行政伦理提出的理论渊源。有研究在承认上述演变脉络的基础上,认为新公共服务和新公共管理都是服务型行政伦理的理论渊源。这一研究厘清了从“新公共行政运动”到“公共行政的精神”的发展过程,指出,“新公共行政运动”要求恢复公共行政的政治实质,在行政人员层面上要求强化伦理道德路径,将人们重新引向早期的政治路径;由于新公共行政学派没有发展出真正属于自己的关于公共服务依据的证明和路径选择方案,所以昙花一现,但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企业家精神”为我们提供了市场路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呼唤“公共行政的精神”,批判把政府放在与社会的互动中来解决公共服务的问题,登哈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公共服务”。但无论是新公共管理还是新公共服务,都是在努力解决公共服务问题,服务意识是行政伦理的核心观点,它们都是发现道德价值,用伦理精神去重新审视政府及其公共服务。②也有研究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念中,抽取与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切合点。首先,新公共管理倡导新的行政价值观,倡导公共利益、公共服务和民主行政。其次,新公共管理关注体制伦理问题,提出诸多体制合理性的观点,如政府要向下层和公务员个人分权,以减少政府高层的权力集中导致的腐败;政府的管理层级要减少,以减少政府政策贯彻不畅、影响工作效率等现象。第三,新公共管理从组织行为上倡导新的伦理观,强调“顾客至上”,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第四,新公共管理特别突出公务员个体的行政伦理作用,认为个体公务员的行政判断力比政府制定的各种规则更重要,好的行政道德必须由公务员将行政价值观与一定的情势结合而产生。③

第二种是从横向角度分析人们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行政伦理反思。有研究认为,行政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人类社会已进入现代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人们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行政伦理反思包括: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效率价值定位的反思,提出社会公平等概念;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标准化服务的反思,对多元需求回应性的外部压力突出了行政人员价值判断与选择的困境,这也是行政伦理研究兴起的外部动力之一;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反思,如公共行政人员应该就其裁量决定向谁负责以及负什么样责任的问题,公共行政人员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了从事政治性行为出现的可能性的问题;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中行政人员角色的反思,包括公共行政人员角色的多元化和对公共行政人员伦理自主性的认识。④

如果说以上两种主要是从普遍意义上进行理论分析,第三种则专门分析了我国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提出的理论依据。有研究认为,服务型政府伦理构建的依据主要有:其一,人民主权的立国原则。它是服务型政府伦理构建的逻辑起点,包括人民主权的立国原则赋予政府良好的伦理品格和人民主权的立国原则要求政府服务人民。其二,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主体性,崇尚人的尊严和价值,要求将人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倡导尊重、保障和实现人权。这种时代精神既要求政府具有浓厚的伦理精神,也为建设具有浓厚伦理精神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价值指南。其三,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具有以下伦理特征:公共性,政府维护的是公共利益,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公正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平等地对待服务对象,不偏不倚;人本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管是水、电、气、路等物质产品,还是安全、医疗、教育等非物质产品,都是民众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其四,政府伦理的价值功能。政府伦理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具有规范、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良心发挥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积极培养政府工作人员良好的伦理素质。⑤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提出,不仅有着理论的基础,而且有着现实的依据。行政伦理的现实困境呼吁建构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行政伦理。对于这种行政伦理的困境,学术界主要有三种概括。

一种是从普遍意义上谈现代公共行政面临的困境。有研究认为,政府职能转移、公务员与公民关系的变化、全球一体化以及对其他伦理和文化规范的接触、社会规范的变化等使原有的行政伦理规范对公务员变得模糊起来。这表现在:其一,公共行政价值偏差。效率主义忽略了公共行政对公民社会基本价值的捍卫,使公共行政偏离了基本轨道。其二,公共行政生活商品化。公职人员的腐败便在这种人情、金钱和权力的交换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其三,政府组织体系官僚化。行政人员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而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抱冷漠和消极的态度,颠倒了公共行政的目的与手段,背离了公共行政的宗旨。其四,政府合法性基础动摇。政府的合法性包括法治、效率、择优、专业分工等衡量标准,但最重要的尺度是获得和保持公民的信任。⑥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除了以上四种困境,还有政府信用制度不健全的问题。⑦

另一种探讨了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行政伦理失范的问题。如有研究认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在行政领域中的行政伦理的转型未能与之同步,原有行政伦理理论范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行政人员的思想观点、态度和行政行为缺乏新的内在有效约束机制,各类行政伦理失范现象时有发生。⑧笔者认为,行政伦理失范现象折射出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滞后。从本质上讲,行政伦理失范是行政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行政权力本来是一种公共权力,它所涉及的对象是公共事务,其所追求的是一种公共利益,然而,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行政主体往往会置行政伦理的规范和原则于不顾,公共权力经常被用来满足私利,导致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伦理失范现象时常发生。究其原因有很多,如法制不健全、对权力的监督不配套、舆论监督的力度不够、民意伸张的渠道不畅等,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级官员对公共行政伦理认识不到位,甚至是错位,缺乏对行政伦理的自觉追求与自觉约束。⑨

第三种研究则从行政职位的角色要求和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的角度进行分析。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行政职位主要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行政人员最看重的是“级别”问题。这种“官本位”的意识根深蒂固,使得中国的官员无法区分“社会公职”和“个人身份”,从而缺乏角色伦理,其结果就是缺乏相应的“行政责任”概念。⑩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内涵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行政伦理与统治型政府、管理型政府视野下的行政伦理有什么不同,或者说何谓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行政伦理,这个问题学术界探讨得比较多。

一是概括了与服务型政府相应的伦理精神包含的内容。如有研究认为,与服务型政府相应的伦理精神应当包含五个方面:公正精神,这是服务型政府的首要理念;责任精神,服务型政府同时也是责任政府,政府必须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责任精神;协调精神;自律意识;宽容精神,它是对公民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态度的一种理解,是对自由的一种支持,但不是对违法行为和恶势力的顺从。(11)有研究进一步论述了这五种精神之间的逻辑关系:公正精神是服务型政府的基石及价值追求;责任精神是服务型政府正确行使权力的保证;协调精神是服务型政府处理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柔性艺术;自律意识是服务型政府在自身建设方面履行行政伦理的要求;宽容精神是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多元化繁荣、促进公民自我实现的创新思路。刚性的公正和责任精神是服务型政府伦理建设的本质属性,柔性的协调、自律、宽容精神是建设政府与公民和谐伦理关系的方法艺术。五种精神刚柔并济、相互促进,聚多方力量共同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民为先的伦理追求。(12)有研究认为在伦理意义上,服务型政府构建的目标主要由以民为本、诚实守信、公平正义、清正廉明等内容构成。(13)笔者认为,基于服务型政府新要求的公共行政伦理,可以称之为新公共行政伦理,集中体现在公平正义、以人为本、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依法行政理念和法治意识等方面。(14)

二是探讨了服务型政府的公共伦理包含的要素。陈振明教授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其实质是政府自己重新定位,重新确立政府、公民和社会的公共伦理关系,最终确立与这个时代相适应的公共伦理精神,重建社会的公共伦理秩序。公共伦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三个层面的要素:伦理意识、实践形态、准则评估形态。公共伦理又是一个有机的体系,主要包括体制伦理、政策伦理和职业伦理三种类型。(15)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刘建军在硕士学位论文《服务型政府责任的研究:一种伦理的视角》中认为,以“为人民服务”作为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价值最为恰当,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价值要素应该包括人权、公正、民主和平等四个方面。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李沫在博士学位论文《公共伦理视角下我国服务型政府的解析及建构》中认为,服务型政府的公共伦理要素应该包括:其一,公共人:服务角色的伦理定位。“公共人”要求公务人员在面对价值利益抉择时,必须在道德上保持一种反思平衡能力,以维护公平、正义的公共价值为导向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完善服务型政府的公共精神。其二,公益至上:服务目标的伦理规定。在管理制度设计和实际的公共管理过程中,在决定或行动之前将所有相关的利益考虑在内,超越自我、家庭、部门的利益而考虑更广泛的人群利益。其三,秩序与公正、效率与责任:服务伦理价值及其实现方式。服务伦理中的秩序应该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源,而不是谋求阶级利益的维护。政府服务的实质不仅在于保证市场经济领域的交换正义,还在于为社会冲突和矛盾的缓解提供一整套能够对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要求进行协调和仲裁的制度与机制,从而实现分配的正义。公共行政的效率体现了公共行政活动的功能与意义,它证明了行政管理活动符合行政价值目标的有用性和有效性。服务伦理从应然意义上规定的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序列及价值关系,需要行政体系和制度的保障以及现实行政活动的实践理性支撑。服务型政府的公共伦理价值在以效率为实现手段的同时,还需要责任标准的介入。如果认为效率标准关注的是公共行政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数量比,那么责任标准就是对公共行政的性质与效果的具体关注。

三是从服务型政府的品格探讨服务型政府视域下行政伦理的内涵。有研究认为,一般意义上,服务型政府伦理品格的内涵包括:诚信、正义(公正)、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自律、责任、协作、宽容等。(16)也有研究认为服务型政府伦理道德品质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公共性,服务型政府伦理道德品质的内涵;人民性,服务型政府伦理道德建设的宗旨;责任性,服务型政府伦理道德品质的核心。(17)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定位

行政伦理渗透于行政过程的诸方面,体现在诸如行政体制、行政领导、行政政策、行政监督、行政效率、行政素质、行政改革之中。因此,行政伦理对建设服务型政府至关重要。

比较多的研究从行政伦理这一“软件”与其他“硬件”的关系的角度,探讨了行政伦理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价值。国家行政学院的王伟教授认为,行政改革不仅是对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权利结构状况和职能、法律制度的构成等行政管理的“硬件”进行改革,同时内含着公共行政伦理这一“软件”建设。公共行政伦理建设是行政改革的价值导向,具有方向性和主导性的作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最重要的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正确处理各种公共行政伦理关系,树立正确的公共行政伦理观。(18)类似的看法有:行政道德与服务型政府的制度、体制相辅相成。政府体制是行政系统的硬件,行政道德是软件;政府体制是形,服务型政府是神;只有硬件与软件齐备,形神兼备,行政系统才是完善的。同样,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模式,其制度和体制的设置、运行,也需要具有道德的合理性。这种道德的合理性能够协调组织、机构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改善政府的服务供给,使整个政府的行政体系进入良好的运行状态。(19)笔者认为,新公共行政伦理属于政府软实力的范畴,而且居于核心层,既可以引导政府机构及行政人员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中进行合理的选择,又可以规范政府机构及行政人员的公共行政行为。(20)

也有研究探讨了服务型政府的伦理品格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政府伦理品格的特点包括:范导性,主要表现为政府行政的独特作用;辅助的制约性,政府伦理品格旨在解决“行政伦理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解决社会公共利益与其他利益之间的冲突;良性的循环性,政府伦理品格是动态的,表现为不同历史条件下行政价值和社会环境对政府行政过程的影响和作用。实际上,政府伦理品格与传统规范、政府伦理品格与社会现实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由此决定了政府伦理品格的良性循环是在不断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实现的良性的、向上的循环。这里的政府伦理品格实际上指的就是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的综合表现。政府伦理品格对于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提高行政效能、提高行政质量和公众认可度发挥的特殊作用具体表现在:在市场运作中实现政府干预和道德调节的耦合;在行政实践中维护社会公正;在提高行政效能的同时培育法德并重的政治文化。(21)

此外,有研究认为,服务型政府与传统的统治型政府和管理型政府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服务”理念与伦理道德的合理张扬,而责任情感和责任意识正是在大部制中彰显行政伦理道德进而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内在动因。(22)还有研究探讨了服务型政府体现出的伦理道德在政府治理中的价值功能,主要体现为对法律的补充完善功能和对权力的制约规范功能。(23)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困境

刘建军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还分析了实现服务型政府责任的三方面伦理障碍:其一,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障碍。受传统的“君权神授”社会权力观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不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理论基础。受中国传统文化重义轻利倾向的影响,传统法律建立在“重义轻利”的价值基础上,疏于对个人权利的界定和保护,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缺乏对“为人民服务”的制度支撑。其二,行政体制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为人民服务”与行政实践的脱节。其三,社会环境方面的障碍,包括公民参与意识亟待加强、公共服务的模式单一、公民参与机制不健全、公民社会建设远未成形等。

有研究认为,服务型政府目前面临的行政道德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责任情感冷漠,责任意识淡薄,服务理念匮乏;二是缺乏对行政伦理的有效控制和客观评价标准。(24)

有研究把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伦理困境归结为内部伦理困境和外部伦理困境两方面。内部伦理困境包括职能转变方面的伦理困境、角色错位方面的伦理困境、利益扭曲方面的伦理困境和权力变异方面的伦理困境;外部伦理困境包括经济体制转轨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造成的伦理困境、市民社会远未形成与公民意识淡薄造成的伦理困境、法制观念的主导地位与法治精神的缺乏造成的伦理困境。(25)

还有研究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六种伦理困境需要转变:行政理念即“官念”亟须转变;政府包揽一切的现状亟须转变;“替民决策”的行政运作机制惯性亟须转变;“对上负责”的行政模式亟须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机关文化传统亟须转变;“官大于民”的社会心态亟须转变。(26)

笔者认为,阻碍新公共行政伦理建设的因素很多,其中最大的障碍仍是思想解放问题。思想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它指导着人们的具体行动。新公共行政伦理建设,如果离开了思想解放,不能内化成政府工作人员的实践活动,就没有成功的可能。我国很多政府工作人员,由于思想上的滞后,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造成了很多恶劣的社会影响。如受长期的管理型政府治理模式的影响,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27)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建设

如何构建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行政伦理,是学术界探讨的重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的探讨。

第一个层次是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理念要求。笔者认为,在新公共伦理建设中,继续解放思想是首要任务。通过思想解放,从思想上促进政府工作人员的根本转变,树立公权在民、公权民授的新公共伦理思维,更好地服务人民。在解放思想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新公共伦理建设的理念,如积极培育政府机构及行政人员的公共理性,促进形成以公共利益为公共行政目标的高度自觉,确保在公共理性的指导下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把握政府公共化和服务性的角色定位,特别要增强政府官员的服务理念,使他们认识到服务不仅仅是一种职能,而且更应当是政府的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28)有研究则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探讨了公共行政伦理责任实现的途径。从宏观层面上阐释行政伦理责任的基本价值取向,确立正确的政府治理理念,就是以体现行政伦理责任的政府治理理念来指导行政管理实践。而服务行政的内在要求是以“公众导向”作为政府行为的基本价值准则,即以公众的立场、需求和满意度作为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和价值皈依。(29)

另一个层次是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外部和内部控制途径。有研究从美国学者特里·L·库珀对行政责任包括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的界定出发,提出可以将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控制分为内外两种途径。(30)有研究进一步指出,外部控制途径指将行政伦理制度化,即通过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来促进行政人员伦理操守的生成;内部控制途径则是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或是通过职业的社会化过程来进行的,使行政人员从内心确立一种良好的行政伦理准则。(31)

第三个层次是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途径。李沫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公共伦理体制的三点看法:其一,理顺服务型政府内部的公共伦理关系。以公共利益规定政府职能的伦理内容,包括我国政府职能的伦理限度、政府职能实现的伦理方式和伦理方向;划定各级政府主体间的权限与责任,包括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的公共利益关系和权力与责任适当配置的制度设计伦理;实现以公民和社会为本位的角色转换。其二,培植与规制提供公共服务的多元伦理主体,包括发掘非政府组织的公共伦理主体地位和澄清事业单位的公共伦理主体内容。其三,健全服务型政府的公共伦理机制,包括利益整合机制、道德激励机制、公共伦理评价机制、公共伦理监督机制和公共职业精神培养机制。也有研究专门讨论了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加强行政道德立法;建立行政信用制度,包括完善行政主体的信用记录制度、建立行政主体信用资源管理的中介机构和把先进技术手段引入行政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三方面;建立专门的行政伦理监督机构;完善行政伦理净化机制,包括防范机制、发现机制和惩罚机制。(32)

有研究具体分析了如何建立行政信用制度。首先,建立行政主体个人信用档案,记录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的信用状况,完善行政主体的信用记录制度。其次,依法建立行政主体信用资源管理的中介机构。对行政主体的信用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涉及各方面的工作,如信用资料的采集、信用档案的管理、信用资源的披露和使用都必须要有强制性的法律为其后盾。再次,把先进技术手段引入行政主体的信用制度建设。如加快类似“电子政府”、“政务超市”等的建设步伐,以提高行政主体行为的透明度;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建立网上反馈机制,使行政主体更好地接受民众的监督,让贪官“上网”,从而使腐败者身败名裂,广大行政主体能更好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33)

有研究从评估机制的角度提出了新见解,认为应改革政府绩效评估,建立行政伦理咨询评议机构,把行政伦理纳入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中。建立行政伦理咨询评议机构,在公务人员的任免、升降等行为中引入公共伦理赏罚机制,是公共伦理得以发挥其规导作用的重要保证。在用人机制上形成伦理赏惩导向,倡导和禁止并用,内引和外压结合,有利于形成行政行为趋善避恶的强大动力。(34)肯定道德权利,建立道德奉献与回报机制,褒扬行政“善”举是行政伦理进步的内在动力。对行政主体的道德要求与对其他社会主体的伦理要求的区别,应主要体现在由特殊的实践领域和从业性质决定的伦理内容上,而不是体现在道德自律水平和伦理水准上。在行政领域中,对道德奉献者给予一定的待遇和资格,通过社会媒体加以宣传和赞颂,使其社会形象大放光彩。(35)

有研究提出了建设行政伦理法制化的途径,包括制定一部公共伦理方面的专门法律、加强法制化的自律、在行政程序中体现行政伦理法制化、把公务员行政伦理教育培训提升到法律约束。(36)

第四个层次是加强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伦理主体的建设。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将汲取本民族文化传统优秀成分和体现时代特征相结合,区分不同行政主体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公共行政伦理与道德教育,提高公务员对公共行政伦理与道德的认知水平。(37)加大行政人员的自我教育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起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38)定期举行行政伦理学习班,使公职官员形成适当的伦理价值,从而诱导他们具有更加强烈的对公共利益负责的精神。(39)着力培养公务员的职业精神,树立公共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提高公务员的行政判断力和扩大公务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40)有计划地把公务员选派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去,到基层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培养公务员的公共服务精神。(41)

注释:

①(29)韩莹莹、葛荃:《论服务行政对行政伦理责任的诉求》,《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②于世芳:《行政模式演化中的行政伦理认知》,《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5期。

③(40)胡冰:《服务型政府的行政伦理观——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启示》,《求实》2006年增刊。

④张秀玉、郭远远、王怡然:《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行政伦理反思——兼谈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启示》,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第1173~1178页。

⑤(13)何士青、徐进:《服务型政府的伦理构建》,《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5期。

⑥(11)鄯爱红:《服务型政府的伦理精神》,《哲学动态》2005年第2期。

⑦(34)邹俊、张芳、赵宏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公共伦理视角》,《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⑧(38)毕铁居:《服务型政府视域下的行政伦理的重构》,《行政论坛》2006年第4期。

⑨(14)(20)(22)(28)石国亮:《服务型政府:中国政府治理新思维》,研究出版社2008年版,第147、150~156、157~159、160、163~166页。

⑩朱歌幸:《公共行政伦理与伦理制度建设》,《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1期。

(12)许晓玲:《以民为先:服务型政府伦理探究——以厦门PX事件为例》,《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8年专刊。

(15)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2页。

(16)(21)韩成颂:《论服务型政府的伦理品格》,《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17)(23)张晶、李玉杰、曹婷婷:《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伦理道德问题研究》,《网络财富》2009年4月。

(18)王伟主编:《公共行政伦理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5~7页。

(19)李佩芸、孙小川:《行政道德在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价值》,《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22)(24)白继恩、韦玖灵:《行政伦理与服务型政府建设》,《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25)柯学民:《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伦理困境与对策分析》,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第281~286页。

(26)(41)田姝:《浅析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伦理困境与对策》,《沈阳干部学刊》2007年第4期。

(30)(33)黄剑宇:《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行政伦理研究》,《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31)(39)段龙飞:《服务型政府时期的行政伦理建设研究》,《兰州学刊》2005年第4期。

(32)苏平富:《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下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学术论坛》2004年第4期。

(35)刘尚毅:《中国社会转型期行政伦理建设的实践途径》,《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36)方苏、乔姗姗:《关于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法制化的思考》,《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37)马俊梅:《转型期亟须加强公共行政伦理与道德建设》,《前沿》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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