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公民网络参与的引导理路分析
◎王1,2◎韩广富1 (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2.齐齐哈尔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6)
摘 要: 新媒体为公民网络参与开辟了新渠道,激活了公民网络参与热情,提升了公民网络媒介素养及文化水平。然而,公民的网络参与及其引导依然存在多种问题,即公民媒介素养不足导致网络参与低效化,主流媒体回应机制不健全削减了公民的参与热度,复杂的舆论环境干扰了公民的理性网络参与,公民网络参与缺乏健全的法制保障等。解决上述问题,应提升认知,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强化制度建设,努力夯实法制保障;搭建信息平台,激活公民网络互动;构建“三位一体”的舆情引导模式,激发公民网络参与热情。
关键词: 新媒体;公民;网络参与;引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1]37,“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1]37,“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1]42这为新时代网络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我国,网民数量不断攀升,新媒体技术也在迅速更新,人们利用新媒体可以实现更加便捷的公共参与,然而,在新媒体舆情危机影响下,公民的网络理性参与仍然受多种因素干扰。因此,需在舆情危机中,对公民的网络参与加以科学、正确地引导,规范其网络参与秩序,提升公民的网络媒介素养,进而营造积极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一、新媒体对公民网络参与的积极意义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成为公民网络参与的主要渠道。新媒体具有开放性、多元性以及实时性等优势,为人们更加充分地融入社会、保持对社会发展的关注提供了便利条件。
(一)新媒体为公民网络参与开辟了新渠道
近年来,各大新媒体平台持续实现技术创新和功能升级,形成了包括微博、微信、短视频、网络直播、购物支付等多元化的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更完善,服务更便捷,建立起了虚拟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的紧密逻辑关联。这既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认知维度和生活方式,也为公民进一步融入社会、积极进行网络参与、面向社会发出声音提供了便捷的渠道。新媒体多向度的信息传输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信息垄断,使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角色逐渐淡化,形成了“一对多”“多对多”的信息传播模式。在网络技术支撑下,公民可以更加全面地获取社会发展的动态信息,使言论自由度更高,网络参与的自主性更强。以微博话题讨论为例,公民可以自由加入互动话题讨论群组,并对某一信息加以“点赞”或评论。既可以随时发表见解,提出疑问,也可以不发言但保持对话题的密切关注。网络参与使公民的隐私权和参与权得到了兼顾。再如微信公众平台的相关文章多设有留言板块,公民可以在阅读的同时进行留言、评论或转发,实现一定程度的网络参与。新媒体既为公民网络参与开辟了新渠道,也为公民融入网络群体提供了更多路径选择。
(二)新媒体激活了公民网络参与热情
近年来,新媒体中涌现一大批颇具影响力的公共平台,如微博“共青团中央”“江宁在线”“平安北京”等,在权威信息发布、辟谣止谣、舆论引领、政策宣讲和生活服务等方面不断发展,并始终保持与网民的密切互动,对引领网络正向舆论发挥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各大权威新闻媒体也纷纷开辟了新媒体平台,例如,人民网、光明网以及央视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放评论的议程设置,进一步突显了对公民话语权的尊重,营造了民主、平等的网络互动氛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公民网络参与的热情,使公民在网络参与方面变被动为主动,变客体为主体,有效地实现了公民的新媒体话语权、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三)新媒体提升了公民网络媒介素养及文化水平
新媒体无疑是信息经济时代中文化碰撞最激烈、信息更新最快速的平台。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的信息接收习惯,无论是微博、微信或其他平台,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最新知识,使碎片化的信息在头脑中加以整合,重新塑造了知识结构,填补了更多知识领域的空白。可以说,新媒体是人们投入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学习平台。一方面,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参与提出问题,并在网络中找到答案;另一方面,大量的信息流动,极大地开阔了公民的文化视野,改变了公民的文化观、价值观和发展观。这有助于形成人们主动汲取文化知识的习惯,通过网络表达自我的需求,在客观上提升了公民的网络媒介素养,包括语言素养、法制素养、审美素养等,使公民的网络媒介素养及文化水平得到相应的提升。
二、新媒体时代公民网络参与引导存在的问题
基于ArcGIS 10.2软件,运用空间自相关法和地理加权回归模型对2016年大连市商品住宅价格空间分异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如下。
在新媒体时代,公民借助新媒体进行网络参与已成为普遍现象,然而公民的网络参与及其引导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对公民的网络认知、理性参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公民媒介素养不足导致网络参与低效化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4]在新媒体时代,公民的网络参与积极性不断提升,对公民的网络参与的正确引导尤为关键。只有科学设计公民网络参与的引导理路,才能顺应新媒体时代的网络发展,维护网络空间的稳定与和谐。
教学理念及方法流于形式 当前,许多地方院校对国家对双创教育的政策理解不透,把大学生双创教育或变成选修课,或搞形式主义,使得双创教育完全脱离专业教育,学生无法得到系统的双创教育。在双创人才培养体制、办学思想及教学方式方面缺乏创新,强调“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要求,缺乏个性化教育,很多课程的教学内容跟不上技术发展,课程体系陈旧,在教学方法上“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所占比例较大,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二)主流媒体回应机制不健全削减公民的参与热度
尽管新媒体赋予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但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及主流媒体回应机制不畅,使公民的网络参与权利得不到充分的实现。从近年来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案例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及责任单位在舆情引导、处理网民诉求和答疑解问时存在简单粗暴、敷衍推诿、围堵掩盖的现象,使公民对主流媒体话语信任度降低。部分主流媒体平台信息反馈机制不灵,公众诉求石沉大海,降低了公民对“主流媒体发言”的认同度。有些部门负责人对群众的举报信息回应不及时,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侥幸心理,试图尽快平息舆论、掩人耳目。在信息通达的新媒体环境下,这种做法必然导致公民出现偏听偏信的现象,不利于及时、快速地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三)复杂的舆论环境干扰了公民的理性网络参与
1.高度重视,完善引导。加快传统信息发布渠道与新媒体的融合统一,建立完善的公民网络参与引导及管理机制。将公民网络参与引导落实在工作原则、组织保障和操作策略中。努力构建快速、高效、灵活的反应与反馈机制。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网络社会,相关单位(部门)应构建起快速反应、高效沟通、灵活应对的反应与反馈机制。这种机制的构建应遵循以事件或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确定主责单位(部门)、反应路径和应对策略。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群体事件、官员丑闻等,对于此类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事件或问题,应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以线性路径进行报告请示,以尽快采取应对策略。
(四)公民网络参与缺少健全的法制保障
在新媒体时代,由于网络信息技术创新速度快,文化“裂变”不断扩展,社会环境迅速变迁,公民网络参与的形式持续变化,而网络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加之新媒体信息的真实性筛查及网络监督存在盲区,导致部分目的不纯的炒作者为“博眼球”“求出位”而发表不实信息,出现了“炒作无底线、虚假信息泛滥、网络语言暴力、网络欺诈侵权”[3]等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公民的网络法制观念比较薄弱,在网络参与的过程中往往以道德标准代替法律标准,对网络现象缺乏理性思考;另一方面,由于公民的网络参与程序仍然缺少健全的制度支撑,相关法律法规尽管对公民网络参与的内容和范围予以明确的规定,但对公民在新媒体环境中网络参与的权利、责任及义务还需进一步确定。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公民网络参与的类别更加多样化,如果法制不健全,公民网络参与必然缺乏具体的制度引导,致使公民网络参与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三、新媒体时代公民网络参与的引导理路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引起新一轮媒介素养的提升和媒介素养的变量”[2],网络媒介素养也成为公民理性网络参与的重要条件。公民的网络媒介素养包括充足的知识储备及在新媒体上的信息辨别能力、判断能力、社交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及组织实践能力。在新媒体时代,公民需拥有一定程度上的网络技术知识、政治知识、法律知识等,以全面的知识储备为基础,以多样化的拓展能力为支撑,才能正确地参与网络活动。由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公民学习使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的时间较短,“数字鸿沟”与“知沟效应”影响着公民的网络参与,更容易受到网络消极信息的干扰,导致在网络参与中出现非理性参与、无效参与和盲目参与。这表明,网络媒介素养的提升是实现公民高效网络参与的基本前提,而网络媒介素养缺失则是导致公民网络参与低效化的主要因素。
(一)提升认知,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对公民网络参与的引导,不能“亡羊补牢”,而是要通过环境营造、舆论引领的方式,提升公民的认知水平,凝聚公民的价值共识,增强公民对主流价值观和网络文明的一致认同,继而为公民的网络参与营造健康、生态的网络环境。有鉴于此,主要增强公民的六种认知,即“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认知,对国家统一与团结的认知,对道路选择的认知,对国情的认知,对现阶段中国仍存在问题的认知以及对道德、规则、法律等三者之间逻辑关系的认知”。然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必将引起新一轮媒介素养的提升和媒介素养教育的变革。”[5]公民的网络媒介素养决定着公民网络参与的动机、质量和效果。因此,培育和强化公民的网络媒介素养,弱化“数字鸿沟”的影响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一是平等参与、平等讨论,不能居高临下,更不要以势压人和主观武断;二是要讲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只有心悦诚服,达成的共识才是真实的、稳定的;三是不回避问题,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讨论分析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失误,如贫富差距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腐败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问题、工程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黑恶势力问题、公民素质问题等。这些都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是党和国家已有清醒认知并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治理、调整的问题。正面宣传不是开口闭口只讲成绩,一提问题就扣大帽子,这种简单、僵化的效果并不好,也难以与网民达成真正的共识。要让别人接受你的思想和观点,必须循循善诱、以理服人。对于恶意抹黑者,须据实反证、据理反驳;揭露和消除各种谎言的有效方式就是公布和澄清事实。
虚拟技术应用教学的模式不仅丰富了教学方法,而且通过发挥不同教学手段的优势,突出构建学生的临床空间思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学生提高学习自主性、提高实践操作动手、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为培养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提供扎实的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乐趣,达到教学目的。
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是由于产后妇女盆底支持结构发生缺陷、损伤与功能性障碍所导致的产科常见疾病,其在临床中主要表现为子宫脱垂、尿失禁以及性功能障碍等症状[1]。为了了解护理干预工作对产后妇女盆底功能康复治疗效果的影响,我院进行了如下研究。
(二)强化制度建设,努力夯实法制保障
公民的网络参与需要健全的法制保障,只有健全的法制保障体系,才能保护和实现公民的网络参与权利,才能使公民的一切网络活动得到正确引导,实现权责统一。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法律规则与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不同步的问题,这一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和挑战。目前,我国在新媒体网络空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专门性法律的缺失。而这一法律体系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的过程。
目前,我国对于新媒体的监管多是援引,借助其他法律的相关条款,因而不能保障法律的适用性和法律监管的专业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司法解释,这不利于法律判断和法律执行的统一性和公正性。所以,制定相关法律迫在眉睫,立法部门须从实际需要出发,从多媒体迅速发展并不断变化的特点出发,为公民和监督部门创造一个必要的法律空间。“吸收群众参与决策有利于地方政府决策科学化、缓解政府与群众的矛盾,提高政府决策的合法性。”[6]公民网络参与既要明确公民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还原公民的主体地位,也要明确和保障公民网络参与的基本程序。为此,需要专门的制度设计和充分的法律保障,制定公民依法网络参与的基本规则事项等,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理、集体讨论决定的基本法制原则,保证新媒体环境下公民网络参与的有序性与合法性,不仅充分体现出工具理性的意蕴和价值理性的内涵,还将为公民网络参与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制框架。
体育外语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课程,语言教育只有和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境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真正提高外语学习者的语言技能.传统体育外语教学大多数脱离于生活实际情景,学生只能死记硬背,无法提高灵活应用语言的能力.基于多模态体育语料库的“翻译工作坊”的教学与实训平台不但可以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性劳动,还可以通过文本,图像,音频以及视频等感受不同体育项目的特征,从而改善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当然,有关新媒体的相关法律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监管目标出发,必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无论域外的企业、个人还是政府,只要进入中国的多媒体空间、网络空间,就必须接受中国相关法律的监管。
(三)搭建信息平台,激活公民网络互动
公民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网络参与,充分体现了公民参与的主体性,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治理的民主性与文化的繁荣发展。公民的网络参与可以“提高公共决策质量、增强公共决策的正当性和执行力。”[7]然而,公民的网络参与将会产生何种效应则取决于政府有关部门及主流媒体的信息回应速度。主流媒体对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态度,影响着公民的网络参与心态。因此,对公民网络参与加以引导,必须构建及时、高效、积极的信息互动平台,以实现与公民的高效互动。
中国共产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党内法规相关规定内容,违反党内法规规定要依照党的纪律给予党纪处分。国家各级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法规及国家法律,对于违反行政纪律但尚未构成犯罪,或者虽已经构成犯罪但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照行政纪律进行行政处分。简言之,违反党内法规、行政法规中相关规定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属于“软法”范畴,纵观我国惩治腐败的历程,党政机关工作高度融合,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一些党内法规或行政法规统筹是由党内部门和政府部门联合发文,党纪政纪处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并行开展。
在当前外来思想不断渗入的情况下,多元文化在新媒体中激烈碰撞,对公民的思想观念和网络参与的心态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新媒体是一个广阔、虚拟的空间,既“藏龙卧虎”,也“藏污纳垢”,复杂的舆论环境中既有“阳春白雪”,也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噪音杂音”。公民既是信息传达的受众者,也是网络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公民的网络参与行为必然要受到新媒体复杂舆论环境与文化环境的深刻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同时也衍生了贫富差距加大、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发展机会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使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不到充分实现,还使不同群体对社会发展现状形成了差异性认知。围绕这些社会现象的舆论在新媒体中集中爆发,一些消极负面的思想观念和道德现象给公民的网络参与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弱化了主流价值观在网络中的影响力。
2.正面回应,态度积极。主流媒体要以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公民的网络评议、质疑和意见,对社会问题和突发舆情危机要做出主动和正面的反应,绝不能对公民网上的意见和诉求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或敷衍了事。对公民的网络诉求要及时反馈,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特别是在突发舆情危机中,主流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出声音、表明态度。众所周知,新媒体的反应速度、传播速度和扩散速度是非常快的,如果你不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别人就会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政府部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会产生三种积极效应:一是能够表明政府的重视和积极态度;二是将会产生导向效应,对于影响和引导舆情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三是政府的快速反应将不给谣言、误导和恶意炒作留机会。
3.客观准确地解释现象、解决问题。主流媒体对网络事件和现象的反应、反馈必须坚持客观和准确的原则。在公民网络参与引导中,主流媒体的反应或反馈的速度和时间是第一位的,需要尽可能地客观和准确,这是一个重要的“反应质量”和“反馈质量”指标。如果只有速度而没有质量,速度的积极效应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产生负效应。一般来说,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客观、准确的反应或反馈有相当的难度,对有些事件或情况甚至是不可能的,但原则上应是“尽力而为”,即使做不到完全的客观、准确,也要尽力对事件的性质、主要方面做出正确判断,如果没有充分把握,就需要留有余地,为进一步调查核实留下空间。
74HC595的工作过程如下:每当SHcp上升沿到来时,Ds引脚当前电平值在移位寄存器中左移一位,在下一个上升沿到来时移位寄存器中的所有位都会向左移一位,同时Q7'也会串行输出移位寄存器中高位的值,这样连续进行8次,就可以将一个数(8位)送到移位寄存器;然后当STcp上升沿到来时,移位寄存器的值将会被锁存到锁存器里,在OE引脚为低电平时,数据从Q0~7引脚输出。
(四)构建“三位一体”的舆情引导模式,激活公民网络参与热情
新媒体以其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大大激活了公民网络参与的热情,提高了人们对于公权监督的意愿,无形中成为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和放大器,在传播速度、主体规模、空间辐射和社会效应等方面,传统媒体望尘莫及。在此背景下,对新媒体的舆情监控与引导越发显得重要,对此我们提出“三位一体”的舆情引导模式。所谓“三位一体”,指的是三种强势导向,以不同形式发力,其共同目标是把新媒体舆情引向真实、理性、法制的轨道,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和释放正能量,形成公民网络参与的积极效应。
1.坚持事实导向。事发单位、当地政府和当地媒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事实引导的重要责任,这三个主体需要及时沟通、紧密配合,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共同发力,在第一时间对新媒体舆情进行事实引导,让各种谣言和恶意误导无可乘之机。
2.坚持精英导向。要高度重视精英群体在新媒体中的角色、功能和影响力。政府有关部门要经常与精英群体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对一些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对新媒体的民主表达与法治管理等问题达成共识,充分发挥精英群体的积极作用,尽可能预防和消弥这一群体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3.要坚持公民导向。其一,“当事公民”,即舆情中最受关注的“主角公民”,他们的说法、他们的看法和他们的相关信息对新媒体舆情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因此,第一时间与“主角公民”进行沟通和交流是“必需的”。其二,特定公民群体,亦可称为“利益攸关方公民”,如农民工是当事人,那么整个农民工群体都可看作“利益攸关方公民”。这一群体公民一般会主动、积极在新媒体上参与意见,而且会有明确的观点和主张,对新媒体的舆情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其三,“局外公民”,即与“当事公民”毫无关系的局外者,属于真正的“第三者”“旁观者”。如果这部分公民参与新媒体的数量与规模较大且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与观点,其社会影响力与舆情引导力就会相当大,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须对“局外公民”的参与度和网络意见的趋向性给予密切关注和跟踪分析。“善治的主要表现就是建立一个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中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有效互动机制”[8],实现网络法治与德治的有效结合。
总之,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公民的网络参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有效地提升了公民的媒介素养与文化水平。在新媒体网络环境中,公民的网络参与也呈现出复杂的发展样态,公民的网络参与引导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公民网络媒介素养不足导致网络参与低效化,主流媒体回应机制不健全逐渐削减公民的参与热度,复杂的舆论环境干扰着公民的理性网络参与,而缺乏法治保障则不利于公民进行理性、正确的网络参与。因此,公民网络参与的引导需形成科学的理路,即进一步提升认知,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为公民网络参与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重点要完善公民网络参与的信息反馈机制与“三位一体”的引导机制,从而为公民的网络参与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舆论及法治环境,更好地实现公民的网络参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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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62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0X(2019)06-0129-04
收稿日期: 2019-06-12
基金项目: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新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19KSC109);黑龙江省新型智库研究项目“新媒体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18ZK022);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新媒体时代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多维构建的路径创新研究”(UNPYSCT-2017162)
作者简介: 王(1984 —),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韩广富(1965 —),男,吉林辉南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当代中国农村扶贫开发问题研究。
(责任编辑:于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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