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技术进步的现状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进步论文,对策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现有工业企业约474.4万个,其中大中型企业9680个, 职工总人数5263万人。我国财政收入的80%是由工业企业提供的。企业的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四化建设。我国近几年的工业产值虽然增长较高,但基本上是依赖增加投资和劳动力来实现的,技术进步的作用很小,多数企业的经济效益较低,缺乏发展后劲。如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企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其国际比较
1、劳动手段(工具、设备)。我国企业生产设备陈旧, 世界银行1985年对我国设备情况的调查结果是:六七十年代水平的占20%;已陈旧还可使用的占20%—25%,应该淘汰的占55%—60%。
2、能源和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生产1亿美元产值消耗的标准煤,中国为21万吨,美国为9.1万吨,日本为3.7万吨。即1 亿美元能耗,中国是美国的2.3倍,是日本的5.7倍。炼1吨钢的煤耗,中国为2.5吨,美国为0.99吨,日本为0.97吨,英国为0.96吨,法国为0.87吨,德国为0.77吨。原材料利用率:木材利用率中国为50%,发达国家为95%;钢材利用率:中国为60%,发达国家为85%。
3、劳动生产率(国民生产总值/社会劳动者, 美元/人)。 据1986年联合国统计,世界平均水平为6194美元,美国为28743美元, 日本为25119美元,我国为996美元。
4、劳动者素质。 我国科技人员(指有技术员以上职称或有中专以上学历的)约占职工总数的8%。在工业企业中,这个比例更低, 据对8000多个大中型企业的调查,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部职工总数的比例为5 .1%,而且在生产第一线的(指在技术岗位)估计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发达国家仅具有大学文化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就占职工总数的25%—30%。我国科技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层次结构也不合理。
5、产品结构与质量。产品结构不配套,短缺品种占48%; 抽样调查的产品优质率仅在10%左右,如机电行业的26000种产品中,达到 70年代水平的不到30%;在出口商品中,初级品与深加工品的比例情况,我国初级品所占比重过大,与发达国家的比较,如表所示:
初级产品和深加工产品的比例
国家 初级产品(%)
深加工产品(%)
日本 10.4
89.6
美国 17.7
82.3
英国 29.7
70.3
法国 21.6
78.4
中国 45.0
55.0
6、产业结构。我国技术密集型产业比重小, 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大,这是技术力量薄弱的反映。1983年世界银行曾按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和发达收入国家分类,调查了三大产业的结构。我国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与世界银行调查情况的比较,如表所示:
三大产业结构比例
三在产业发达国家中等收入国家低收入国家
中国
第一产业
6%45%
70%69%
第二产业 33%21%
15%19%
第三产业 56%34%
15%12%
7、国民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因素作用的比重。 在以上的各项比较中,对我国技术进步水平已经有一个概括的宏观认识,应用目前国际上已为多数国家所接受的、量化的技术进步水平计算法,即柯柏——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法,计算技术进步因素在国民经济增长中所起作用的比重,如表所示:
经济增长依赖技术进步因素的比重(1952—1982年)
国家 技术进步因素比重
美国
71%
日本
65%
原苏联 63%
中国 19%(1982年为32%)
从上表看出,我国依靠技术进步的程度是比较低的,但同时也说明,我国推动技术进步的潜力是很大的。发达国家技术进步比重,在20年代约为20%,50—60年代约为50%,现在约为70%。
二、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1、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承包期与技术更新周期不一致。 任何一种新技术都有它的投入期、生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以及由这四个阶段形成的技术更新周期。新技术产品的成本在最初的投入阶段往往是比较高的,以后随着技术的生长、成熟和生产量的扩大,成本才逐渐降下来,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这种成本在一定时期内随着时间推移而由高到低降落的曲线,国外学者从对新技术学习、掌握的角度,把它叫做“学习曲线”或“熟悉曲线”。如果厂长、经理的任职期限过短,由于新技术产品在最初阶段得不到什么利润,甚至还要亏本,等到刚刚可以获取利润时,他的任期却到了,从机制的角度讲,厂长、经理们是不乐意干这种只能由他们播种却不能由他们收获的事情的。如果说他们乐意应用新技术成果,更多的也只是乐意应用那些技术周期短,能在他们任职期间内获得经济效益的“小打小闹”,“小改小革”的小技术成果,整个企业是不可能有大的技术进步的。
2、企业技术进步缺乏经费保障机制。 企业的技术进步也需要先有投入。日本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需用占销售总额的1.8%, 美国企业这一比率达到了3.1%,我国只占0.87%。没有技术进步的投入, 哪有技术进步的产出?对技术进步投入越少,经济发展就越慢,经济发展越是缓慢,就越没有力量来进行技术进步的投入,从而在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反过来,我们对技术进步进行了投入,经济就可以实现高速增长,经济增长的速度加快了,就有更大的力量来进行技术进步的投入,从而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收到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比翼双飞之功效。要使企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必须解决好技术进步的投入问题,并形成保证这种投入的机制。现在看来,过去那种发展经济“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的提法,在操作顺序上是不够合理的。其理由就在于科技要进步,成果要推广应用,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要靠政策,也是靠投入。应该把这个提法改为“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科技”,这才是一个符合逻辑的操作顺序。
3、企业自身技术进步的直接供给动力较弱。 企业作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部,它的技术进步除了有赖于社会创造的科技成果外,它本身还要有消化、吸收和应用社会科技成果的能力,乃至创造科技成果的能力。对企业来说,社会提供的科技成果属间接供给动力,企业本身对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应用和创造则属直接供给动力。这两种供给动力中,相对薄弱的是企业本身的直接供给动力。全国约有一半的大中型企业没有技术开发机构,从事技术开发的人员只占职工的1.1%,比日本占4.3%、美国占3.6%的比率小得多;从事技术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只占全部工程技术人员的20%多,大大低于发达国家50%—60%的比重;在企业已有的技术开发机构中,有的还不完善、不健全、技术手段差、人员素质低,无力承担技术开发的重任。
4、企业技术进步缺乏考核与激励。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实行厂长、经理经营承包责任制,主要考核产值、利润等,而没有把企业的技术进步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技术进步搞得好的企业和个人,过去也没有对他们的专项奖励制度。有的单位甚至认为在企业开发机构工作的人员不是在生产第一线直接创造价值,连分配奖金都大大低于车间里的人。很多企业由于又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按车间承包,并按车间实行分配与完成生产任务、创造经济效益相挂钩,常常使技术开发机构的人员只能拿到同企业行政人员大体相同的收入,这显然无益于稳定技术开发队伍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技术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薄弱, 技术贸易的中介机构与技术开发、中间试验能力都严重不足。独立的单项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生产力,一般都要经过转化的中间环节,才能实现商品化、产业化。从社会过程看,要通过技术流通才能使它从研制者转移到成果使用者手中,才能与生产力其他要素相结合,如果流通渠道不畅、环节太多,技术成果就会失去时效。从技术过程看,要通过二次开发、中间试验,把单项技术与相关的技术配套形成系统工程,并要有与主体技术相配套的设备工艺与生产工艺形成整体功能,才能使实验室成果转化为适应生产实用的技术。否则就可能使不少成果处于实验阶段或拉长转化周期。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基本路线和“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具体方针指引下,我国技术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很快。目前,我国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经营体系初步建立,技术合同交易额逐年上升,1993年突破2000亿元。然而,市场发育是一个长期过程,技术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要经过艰苦的努力,从研究与发展的成果到生产实用之间还存在一个断裂带,不可能完全靠科研机构与生产单位两头延伸来填平这个断裂带。从社会分工与效率的观点看,不可能完全靠“自产自销”、“上门推销”等原始、落后方式,需要大力发展既懂技术,又善经营的技术贸易经营、中介服务机构。技术贸易成果的流通不同于一般商品流通的特性,需要建立一支具有广博的知识、精通所经营的领域,了解技术转化的有关技术条件、经济条件、市场容量,并具有效益观念、竞争意识的技术贸易经纪人队伍。但是,人们从价值观念上重研究开发、轻推广转化,因而不重视技术贸易与经营。在利益分配上缺乏政策领导,人们对进行贸易中介服务谋取合法收入存在种种疑虑。这些都阻碍技贸中介机构的发展与一部分科技人员分流出来成为技术贸易的经纪人,目前沟通技术流通渠道,减少技术贸易环节,及时提供技术信息,组织协调技术配套与二次开发等技贸中介机构的功能尚不健全,这不能不影响技术转化的进程,也是技术进步机制残缺的外在原因。
三、建立、健全企业技术进步机制的几点建议
1、建立和健全企业技术进步的动力系统, 包括需求动力和供给动力。需求动力是社会对企业技术进步的需求造成的动力。这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造成的市场活跃和商品竞争,无疑从需求动力注入了促使企业依靠技术进步的机制。但供给动力不包括间接供给动力和直接供给动力。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使社会的科技单位逐步形成面向经济建设的机制,他们创造出更多生产性的科技成果,为企业依靠科学技术提供了较充足的间接供给动力。现在相对薄弱的是企业本身消化、吸收、应用和创造科技成果的直接供给动力。为此我们建议,应尽可能地把社会独立的以技术开发为主的科研设计机构并入有关的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这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后,应以完成本企业的技术开发任务和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为主,可以保持相对独立性,维持原有的级别,并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建立、健全企业技术进步的操作系统。企业的厂长、 经理是这一操作系统的“机长”,总工程师是直接实施操作的“司机”。厂长、经理应把企业的技术进步作为自己十分重要的工作,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能应进一步强化。
(1)大中型企业除设生产副厂长、经营副厂长外, 还应该设科技副厂长。
(2)厂长、 经理的承包期限要与该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的更新周期相一致。企业由于技术类型不同,它们的主导产品技术的更新周期是不一样的,因此,承包期限不宜划一。只有使厂长、经理在任职期间内能收获由他们组织播下的新技术“种子”带来的经济效益,他们才会热心搞新技术开发。当然,我们说承包期限要与主导产品技术更新周期相一致,并不是讲它们一定要相等。承包期限只宜与新产品的投入期、生长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的时间大体相等,而不必与四个阶段的时间周期相等,因为快到“衰退期”时就应考虑和进行下一步的产品更新或换代。在快进入“衰退期”前进行换届的时间最好,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时还未降下来,又给下一任厂长考虑和进行新的技术开发留下了时间,还可以克服在职厂长不乐意在“衰退期”去搞下一代的新技术开发(因投入后不能由他们组织收获)而造成的时间耽误。
(3)制定或修订总工程师工作条例, 根据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需要,赋予他们更大的技术指挥权。有的总工程师可以任科技副厂长,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还可建立由已任总工程师和部分高级专家组成的总工程师室。
3、建立、健全企业技术进步的载体系统。 这种载体系统是指企业的科技开发机构和企业的科技人员,因为他们是科技知识的载体。
(1)大中型企业或集团都应有能起作用、靠得住的技术开发机构。可以充实、完善自己的,也可以吸收社会现有独立的科研设计单位,还可以同独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
(2)继续坚持高等院校毕业生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分配方针, 鼓励优秀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工作。同时建议改变企业科技人员向事业单位流动的人事调动规定,因为目前很多科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之所以不愿去企业,就是怕去了以后再也出不来。现行关于企业人员向事业单位流动的规定,本意是想稳定企业的科技人员,而实际上却为科技人员流向企业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3)鼓励大型企业或集团办专业对口的中等专业学校, 解决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技术人员缺乏梯度层次的问题。
4、建立、健全企业技术进步的轨道系统。 这方面的主要任务是把企业的技术进步纳入它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内容之中,使之成为整个企业进步的重要部分。
(1)重新修订、充实厂长的经营承包内容, 把企业的技术进步作为其经营承包的主要内容之一,把技术进步目标和企业经济效益总目标直接挂钩,在考核企业新增产值、利润时,考核企业的技术进步的完成量及对新增产值、利润的贡献量。
(2)在把企业技术进步纳入厂长、经理总承包内容的同时,实行 总工程师的科技效益承包责任制。
5、建立、健全企业技术进步的基础系统。 这种基础系统包括企业技术开发的经费保证、企业的物质技术装备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等。因为技术成果这种商品,同实物性的商品不一样,它对消费者或使用者有较高要求。实物性产品,比如糕点谁都会吃,衣服谁都会穿,收录机谁都会用;高科技成果本质上是一种高度知识化的产品,要求使用者要具备有关科技知识和技能,要求企业要有相关的物质技术装备。所以,除了易于理解的经费投入是企业技术进步的基础外,工人的技术素质和企业的物质技术装备也是技术进步的基础。
(1)建立企业技术开发的经费保障机制。 为了建立这样的机制,我国一些省、市提出了企业应用销售额的1%—3%用于技术开发的不同规定,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努力。这种用销售额比率的计算方法,在国际上是比较常用的。但要注意,像前面讲的日本企业占其销售额的1.8%,美国企业占其销售额的3.1%,都是事后统计的结果,而不是政府的事先规定;再则,它们的企业在这方面已经作了大量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我们则是刚刚启动。我们可以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承包内容中作出事先规定,一些省市关于将销售额的一定比率用于技术开发的规定可以纳入承包内容试行一段时间。如果试行中有困难,可以考虑另外制定更符合我们实际的办法。鉴于我们的企业经济效益差别较大和普遍较差,要从恶性循环的怪圈里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还需要一段过程。对此,一是要使他们对技术开发进行投入,因为越不投入越不能摆脱困境;二是这种投入规定要符合企业的实际,要看他们能否承受得起。我们建议改变将销售额一个参数的计算方法,改为销售额和经济效益两个参数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企业作出不同的规定,并纳入各自的承包内容。
(2)企业办职工夜校或技术培训班,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提高第一线生产工人的技术素质和掌握使用新技术的能力。
6、建立、健全企业技术进步的控制系统。 这种控制系统包括有关的制度、政策、法规等。
(1)建立企业技术进步的专项考核制度。考核主要指标包括:技术开发(新产品投入数,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数,新产品产值率和利润等)、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合格率和省级先进、全国先进、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率两个方面)、技术改造(计划项目完成数,投资效益)、技术进步整体水平(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及其贡献率的增长率)。考核的综合评定要定期公布。
(2)建立企业技术进步的专项奖励制度。 企业技术进步奖应与现有的一般技术进步奖分开,专项设立。
7、建立、健全技术市场。 技术市场对建立企业技术进步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技术市场蓬勃发展的实践证明,1985年国务院对开放技术市场提出的“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是正确的,我国为开拓技术市场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当前,我们要按照刚刚闭幕的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推动我国技术市场在规模、结构、制度和管理上再上新台阶。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放活技术市场主体, 放开技术市场要素,拓宽技术市场范围,扩大技术市场功能,调动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及其它企业和农村技术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在推进以工业产权及技术成果为直接标的技术贸易的同时,大力发展具有高技术附加值的产品贸易和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服务贸易,促进生产要素的互相渗透,优化组合。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领域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业、事业组织从事技术交易不受行业、经济性质和经营范围的限制。
(2)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加速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中央为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扶植政策,对技术市场稳步健康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一以贯之,保持政策的连续稳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加强技术市场基础条件建设,促进各类技术贸易机构、 技术交易所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的现代化。根据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从财政、信贷、投资、外贸等方面对重点技术交易机构试点单位给予扶植,并对农村和中西部落后地区技术市场的发育给予倾斜支持。
(4)规范技术交易行为,完善技术市场的法制环境, 引导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推动技术市场与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衔接配套,与国际技术市场接轨。推动各类技术交易机构按照国际规范和现代制度管理和运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大力促进和引导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成熟配套技术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