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无线电管理处)
摘要:在呼伦贝尔这一特殊的旅游地区,通过对民航专用频率的干扰实例分析,利用已经发生过的案例来掌握民航专用频率的保护。降低民航整体频扰;提高保护效率,节约保护成本;降低因专用频率干扰产生的故障,减少专用频率干扰,提高用户满意度,社会效益明显。
关键词: 民用航空 专用频率 保护
1背景
呼伦贝尔市作为旅游城市,民用航空的发展迅猛, 2014年,民航呼伦贝尔空管站共保障各类飞行41358架次,其中塔台保障14839架次,增长16.1%;区域保障26519架次,增长18.6%。
2015年,民航呼伦贝尔空管站共保障各类飞行47181架次,其中塔台保障18822架次,增长26.84%;区域保障28359架次,增长6.94%。
2015年呼伦贝尔机场在全国208个通航机场旅客吞吐量排名第50位较2014年上升3位,货邮吞吐量排名55位较2014年上升2位两项指标突破历史新高。2009年旅客吞吐量刚达到50万,到2012年首次突破100万,再到2015年183.5万人次。
航空发展极为迅猛,但是民用航空的无线电安全隐患也逐渐出现,从近年民航频率受到干扰情况来看,民航专用频率的保护刻不容缓。民航飞行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形象。通过对航空通信频率干扰的查处,使我对干扰民航专用频段的排查和预防有了比较深入的理解,同时引发了我对民航专用频段保护的思考,在本篇文章中,我就如何去应对和排除民航干扰,如何对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非法台站进行管理,如何对非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管理,浅析一下自己一些看法,希望抛砖引玉,同心同力做好航空通信频率抗干扰工作。
2实际现状
虽然民用航空专用频率非常重要,对于安全的保障也不容替代,但从现状来看,保护的并不好,在近几年,频频出现问题。
2.1 2013年5月呼伦贝尔电视台10KW发射机其中一级功放有虚焊点,造成输出阻抗不匹配,杂散加互调频率对民航地空通讯产生干扰。
2.2 2014年6月民航机场公司擅自设置使用电视卫星接收器,由于电视卫星接收器机壳屏蔽不好,电子器件发生杂散辐射,落入民航专用频段造成干扰。
2.3 2014年7月呼伦贝尔市广播发射台发射机产生的杂散干扰,对民航地空通信造成干扰。由于以上情况的发生牵扯了呼伦贝尔市无线电监测站很大一部分工作力量,严重影响了对其它工作的开展。
2.4 2015年7月民航机场区域备用应急频率设备自激,对主用设备产生同频干扰,影响飞行安全。
3 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
民航专用频段为何如此容易受到外界信号的干扰主要有以下特殊性:一是自身频段过低,民航主要使用108MHz—137MHz,如高压电力线产生的谐波主要在300MHz以下,电视卫星接收器产生的杂散信号都很容易进入到民航专用频段,造成对民航通信导航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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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民航通讯设备自身干扰性能差,民航通信采用的是调幅调制方式,信号带宽窄,只有几十KHz,抗干扰能力低。三是广播电视频段紧挨着民航频段,广播发射机多为KW级以上的发射功率,共站址情况普遍,极易形成互调干扰,产生新的频率分量落入到民航频段内,且民航飞机设备接收灵敏度很高,容易接收到远处的弱小信号,造成干扰。
4制度保护
4.1无线电管理部门作为民航导航频率干扰处置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已审批的台站进行合法的电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整体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民航机场呼伦贝尔监测站应考虑设立无线电小型监测站,在机场内部开展对民航专用频段和广播电视频段的日常监测,在日常监测中发现干扰隐患,消除隐患。
4.2呼伦贝尔机场公司和呼伦贝尔空管站要发挥主要协调方的作用,定期检查无线通信导航设备是否按核定参数工作,严格监督机场净空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建设,发现外界非法信号辐射对民用航空器正常造成干扰隐患的,第一时间上报无线电管理处,使干扰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提高民航飞行安全。
4.3公安部门应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严厉打击违反国家规定,设置、使用的“黑广播”电台,防止其杂散频率落入民航频段,影响民航飞行安全,同时对人为恶意干扰民航通信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
4.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对保障民航飞行安全负有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对产生严重干扰的单位发出纠正指令,并监督指令的落实。
4.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特别要严格控制对民航专用频段设备的销售,严控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指标的通信设备流入市场。会同无线电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通信设备进行联合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对航空专用频率的干扰。
4.6广播电视部门要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和频率规划申请、指配和使用频率。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内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的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25号令),禁止使用没有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有效入网认定证书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无线电管理处要加强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严格按照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定的技术参数工作,严禁擅自变更台站站址、参数及更换设备等现象发生。
5 具体措施
5.1无线电管理部门在受理民航频率受到干扰时要尽快组织监测站工作人员查找干扰源,并进行处理,建立民航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联络制度及联系方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呼伦贝尔机场空管站要认真履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14]118号)文件的要求,严格监督机场净空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建设,消除电磁辐射对民用航空器正常飞行的影响。机场公司发现导航频率受到干扰,首先要进行内部检查,如干扰源是由自身设备或机场电气设施造成,由机场公司自行解决;对于来自外部的干扰,应立即向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详细的书面申告,确保机场周边净空保护落到实处。
5.3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申告后,立即进入应急监测状态,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干扰查处程序查清干扰源。在查处干扰的过程中,随时与机场和管理处领导保持联系,通报查处情况。干扰查出后,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干扰方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并限期作出整改方案,同时上报无线电管理处。组织干扰单位和民航空管站、机场公司召开由市领导牵头组织的会议,并对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运用民航应急处置预案。
5.4在查处干扰的全部过程中,无线电管理处要发挥指挥领导作用,必要时与安监部门协调联络,并随时上报市分管领导和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保证干扰查处时少走弯路。
研究探讨抗干扰的制度做法、具体工作做法,可以促进民航频率更平稳顺畅,民用航空作为关乎国计民生,安全问题不容小视,为配合国家的民航安全计划,我们更应该多方汇力,确保民用航空专用频率不受外界干扰。
论文作者:翟彦林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11
标签:民航论文; 干扰论文; 呼伦贝尔论文; 无线电论文; 频率论文; 频段论文; 呼伦贝尔市论文; 《电力设备》2016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