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学科的诞生——评《环境伦理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环境论文,新学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境伦理学》是中国政治大学裴广川教授主编,在2002年6月5日深圳“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期间发布的一本新书。这是我国第一本由国家教育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组织编写的环境伦理学教科书。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克劳斯·特普费尔在其序言中,认为这是一本“重要图书”,并表示“联合国环境署为能够在这项重要的合作性工作中有所帮助而感到欣慰”。可见该书的自身价值及特殊意义。
一
《环境伦理学》诠释了可持续性发展的伦理观,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
可持续性发展是全人类社会唯一可供选择的发展道路,这是人类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生态灾难之后,在上世纪70年代经过反思所做出的结论。这一结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联合国于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在80年代发表了“共同危机”、“共同安全”、“共同未来”三个纲领性文件;在1989年发表了《关于可持续性发展的声明》;在1997年发表了《关于环境伦理的汉城宣言》。《环境伦理学》正是在此基础上,对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的内涵、外延及其与道德规范、道德行为的关系做出了详尽的阐述,该书的内容“对现有的环境道德产生抵消作用,进而推动人类发展行为模式的根本转变”。无疑它会对人类社会发展模式发生巨大影响。
二
《环境伦理学》在整合前人关于环境伦理的各种学说的基础上,实现了该领域的理论上的超越。
环境伦理学关系是指环境伦理关系主体之间的一种固有秩序;环境道德是人们通过对伦理关系的领悟而形成的行为规范。传统的伦理学首先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逐渐发展到不仅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现在环境伦理学又进一步将人与环境的关系作为其研究对象,还以人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从而为伦理学的发展开拓了新的视野。随着研究对象的拓展,伦理关系的主体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由人拓展到整个自然界。随着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伦理关系主体的拓展,在理论上形成了不同的学说。这些学说概括起来大体包括:人类中心说;弱人类中心说;非人类中心说;其中非人类中心说又可区分为动物解放/权利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等等。对这些学说的见解,人们见仁见智,但在争论的同时也达成某些共识。《环境伦理学》的作者,正是通过对这些共识的深刻把握,为环境伦理学的确立,奠定了根基,实现了环境伦理学学科建立过程中的一次飞跃。
三
《环境伦理学》建立在新的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
《环境伦理学》摒弃了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道德关怀不但赋予人而且赋予世上万物。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纵观人类道德进步的历史,也就是道德关怀对象不断扩大的历史。在原始社会人们只关心本部落的成员;在奴隶社会奴隶只对奴隶主负有道德义务。奴隶只是奴隶主的工具,女人是男人的工具;在中世纪基督教认为,他们只能对上帝和上帝的信徒负有道德义务;到了18、19世纪人们认为黑人不具有道德权利;然而到20世纪,所有的人都获得了道德权利,而环境伦理学的最新发展,使人类又将道德关怀赋予整个自然,赋予世上的万物。迄今,人类道德关怀对象的不断扩大的趋势是一贯的。但是,在人类范围之内的扩大与将道德关怀扩大到人类之外,其哲学依据是根本不同的。
从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看来,只有人类的存在和活动才是有价值的,自然界应该满足人类功利主义的需求,只对人类有工具价值,而不存在自身价值或固有价值。从非人类中心主义看来,自然界万物都有自己独立存在的固有价值。只有按照后一种价值观念分析,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时候,人们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对大自然的态度,把自己作为整个自然界的平等的一份子,从而自然界由道德客体转变为道德主体地位。《环境伦理学》正是以这一新的价值观念作为立论的哲学基础,从而将道德关怀扩展到了世上万物。
四
《环境伦理学》所揭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不是纯思辩的产物,而是建立在现代科技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它所揭示的道德关系是从物质的客观属性引申出来的,因此,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我们对于物质的统一性和人与自然的一体性,有了更为深刻、更为实际的认识,这使我们将人类与自然的对立关系转向人类发展与自然发展相协调的关系成为可能。
现代生物学证明,地球生物圈是个大“自然”系统,是一个囊括地球表面岩石风化壳、全部水圈、大气圈平流层、所有有生命存在的区域,由生物与非生物的物理化学环境组成的高度复杂的有序系统。人从大自然中吸取物质,死后又经分解还原到大自然中,从现代生态学的观点看,人类与其它自然物一样都是大自然的产物,都是自然界平等的一员。人类在大自然的各种存在物中,唯一特殊的地方在于,他是能思维的生命体,他可以认识大自然,自觉地进行各种生产活动,但他的一切活动又不能不受到大自然的制约。人类经过各种环境灾难的洗礼之后,不得不进行反思,反思的结果是人类必须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拓展到整个自然界。《环境伦理学》正是从科学与伦理的辩证关系的角度,来探求研究环境伦理关系的途径,并在此基础上揭示环境道德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建立起符合环境伦理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范畴和道德规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环境伦理学》是以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以可持续性发展伦理观为原理,以伦理关系与道德关系所应有的逻辑关系为框架,建立起来的学科体系,其结构完整、概念清晰、富于哲理,具有鲜明的开创性,同时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在他的序言中指出的那样,“大自然为人类提供了一个自然环境,人类在改造物质世界的过程中为自己开拓了一个人造环境,环境伦理学将为我们营造一个新的伦理环境。当自然环境、人造环境、伦理环境协调一致的时候,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时代就会到来,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梦想就会变成现实。”
《环境伦理学》的问世,标志着该学科在理论上实现了飞跃,但能否在实践中发挥作用,还取决于环境伦理的观念深入人心的程度。因此我愿推介此书,希望更多的人能从中受到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