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双重目标的协调_企业价值论文

论金融双重目标的协调_企业价值论文

财务双目标协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双目论文,财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财务研究的逻辑起点,财务目标的设计应凸显财务公平与效率导向。本文针对现行各种财务目标的理论界定时“效率至上”的局限性及由此导致实务中“利润侵蚀工资”和“工资侵蚀利润”的事实,提出新经济时代财务目标应全新定位为“协调企业价值创造最大化和企业价值分配公平化”,即“财务双目标协调论”。

1.基本思路。我们认为财务目标模式的构建应以以下四个标准为指导:①财务目标能否被清楚和准确描述;②界定的财务目标能否既简便又快速地对企业的成功或失败做出评估;③该财务目标所创造的价值是否超过全部附加成本;④财务目标与公司长期稳定和战略目标是否一致。在此标准引导下,财务双目标协调论认为企业财务目标应该是价值创造目标和价值分配目标两方面不可分割的有机结合,价值创造过程追求利润最大化,价值分配过程凸显初次分配公平化,是价值创造最大化和价值分配公平化的协调统一。

(1)在价值创造的财务活动中追求效率,实现价值创造最大化目标。企业价值作为财务目标内容,在投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式、资本结构理论、股利理论等现代财务理论中无一不是以价值最大化为起点。企业价值最大化已成为现代财务理论的起点与核心,失去企业价值,现代财务理论体系将失去目标。同时,现代公司管理的核心在于财务决策——投资决策与融资决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财务管理需着眼未来以规划公司在可预计年度内的效率及其成长以不断提高公司价值。

在此意义上,价值创造型财务模式体系设计和理论框架至少应涵盖如下内容:①以“目标→战略→财务管理”为主线的价值创造模型;②组织与流程:财务治理、SBU与业务流程;③价值驱动因素:KVD与FCF;④价值规划与全面预算体系;⑤价值报告与预警机制;⑥价值控制:资产组合与风险控制;⑦价值化的KPI和激励制度。

(2)在价值分配的财务关系中凸显公平,实现价值初次分配公平化目标。资本所创造的价值要公平合理分配,否则会损害各方利益,从而反过来影响价值创造过程。价值分配过程即财务关系处理过程要讲求公平,称为“财务公平”。财务公平主要包括代理关系公平、大小股东关系公平和劳资关系公平三方面。

2.财务双目标协调绩效的测度。财务双目标协调绩效的测度就是对财务公平绩效的测度,就国内已有文献来看,研究宏观层次收入分配公平的文献较多,直接对微观层次薪酬分配公平进行研究的文献很少。加之目前我国对员工薪酬水平没有规范统一的定量标准,财务分析中更是没有相关指标,因此对财务公平绩效的测度自然转换为对薪酬分配公平的测度,为此可借鉴并应用“拉克尔系数”分析我国企业员工薪酬水平是否合理、价值创造者的价值分配是否公平。

“拉克尔系数”计算的核心在于“增值额”界定困境,这也是其没有在我国普遍使用的原因。我国长期用净利润额衡量工人工资效益。而增值额的计算与之存在差异:企业增值额=企业销售收入-外购商品及劳务-折旧。因而,企业效益的具体表述就是企业的增值额。如果应用原始的拉克尔系数计算公式(拉格尔系数=工人工资总额/增值额)直接测度财务公平性,存在两方面困境:一是分子、分母中的工人工资总额、增值额在我国现行会计报表体系中没有对应的一级科目数据,二是工人工资总额、增值额内容口径模糊。

为保证可测性,应对工人工资总额、增值额内容口径具体化,可通过对拉克尔系数的修正来实现。修正的拉格尔系数=应付职工薪酬/增值额=应付职工薪酬/(EBIT+应付职工薪酬+流转税)。在此基础上,结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修正的拉克尔系数计算公式就可以进行薪酬分配公平(也就是财务公平)的测度了。

财务是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有机结合。协调企业价值创造最大化和企业价值分配公平化的财务双目标协调命题,是在反思现行财务目标模式基础上凸显财务公平效率观而对财务目标的全新界定,是构建和谐财务的逻辑前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折射着公平、公正社会的微观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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