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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分类号]F32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56(1999)02-0051-05
反思改革开放20年来农业的发展,在一系列成绩背后还存在着许多诸如农业增长波动性大、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农业投入不足、农业政策效应弱化、科学与投入效益不高等影响农业持续性发展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农业市场化已经或应该成为农业发展的关键。本文将围绕农业市场化这一重要论题展开论述。
一、农业市场化的内涵
农业市场化有狭义、广义与更广义之分。狭义的农业市场化是指农产品的商品化,即指农业生产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生产;广义的农业市场化则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农用生产资料的商品化,即农民进行生产时所要使用的生产资料应到市场上去购买;而更广义的农业市场化,即包括农业产前、产后和相当一部分产中农活在内的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商品化。发展经济学认为,把生存性农业或生计性农业(
Subsistence
Agriculture)转变为商业化农业(Commercialized Agriculture),是欠发达地区市场取向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关键。这一转型过程由三个阶段构成,第一阶段为生产率低下、自给自足的典型传统农业;第二阶段为“混合型”农业;第三阶段为商业化和专业化农业。商业化农业和专业化农业以获取“纯商业利润”为基本目的,以专业化经营的农业企业为基本手段,它代表了市场经济农业发展的“最终的和最先进的阶段”,即农业市场化。
按照农业市场化要求,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要逐步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产业化程度,农户的生产要从自给自足型向专业化分工型转变,同时要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二、农业市场化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目标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第一步改革,一方面解决了生产关系不适应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农业生产特点的矛盾,形成了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础的新的农业生产体系;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在这一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的动力和农民长期对温饱的渴求,从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农业要进一步发展,仅靠政策的简单推动或农民自发的愿望,已经远远不够了。因为我国在迅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调节的作用与力度在日益加深,范围在日趋扩大,对外开放把国际农产品的竞争力量也渗透进来。这使得刚刚过上温饱生活并想进一步致富的广大农民,在面对不确定的自然风险的同时,还要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与市场供求风险。因此,农业市场化问题,是农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又一新问题。
1.农业市场化是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从经济运行方式的角度来考察,有三个基本的共同特征:(1)高度商品化。即农业生产产品全部商品化, 同时农业生产所需的生产要素也几乎全部从市场购买。(2 )高度商业化。即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农场同商店、银行、工厂一样,是纯盈利性的企业组织。(3)高度专业化。包括生产经营专业化,产前、 产后相关活动专业化,地区专业化与国际分工专业化。商品化、商业化和专业化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现代农业经济的基础。其中商业化是现代农业经济的本质特征,正是农场主追求最大利润并相互竞争,才推动了农业的技术进步、专业化分工、资本积累和商品交换,即实现农业市场化,才是推动农业经济迅速发展的动力。而我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封建传统及其观念根深蒂固。长期以来农民已经习惯了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民经济计划是无所不包的,人、财、物、产、供、销,都要按计划支配,也就是说,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业用水、用电、化肥、农药、种子的供应,农产品的收购、储存、销售,以及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补贴等等,都要列入计划,而农户只需按计划劳作与生产而不用考虑别的什么。虽然改革开放10多年来,市场与市场经济已经逐渐深入我们的经济生活包括农业活动中,但由于长期惯性而致使农户不愿意介入激烈的竞争,不愿意承担市场的风险。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转轨定制时期,市场体系与调控体系都很不完善,再加上我们的政府还没有很好地对自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进行定位,在如何运用制度与市场的力量发展农业方面还没有经验(往往喜欢用行政力量或不适合的政策)。因此,即使政府用了很大力量(包括不断改进的各种政策,投入的增加和新的科技手段与因素的渗入),农户也有很大的积极性并进行各方面的努力,但由于传统的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小农经济还没有打破,农业发展还处于低效率阶段,因此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都可以看出,只有真正推进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在农业领域的改革,即农业市场化,才是推动农业朝着高效率和现代化方向发展的原动力。
2.农业市场化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国、农村国,总人口的70%以上在农村,我们的农业基础条件很差,农业发展还处于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阶段。虽然改革开放多年,市场观念与商品意识已经开始在我国农村渗透与深入,农业市场与农村市场已开始培育发展,但不能否认,农业、农村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自然经济与计划经济的痕迹。如果农业、农村不进行全面市场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会成为一句空话。而由于这一问题本身的艰巨性与复杂性,中国农业市场化和农村市场化将是中国经济全面市场化的关键,也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3.农业市场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
党的十五大提出在2050年要基本实现现代化。但我们应明确认识到农业不实现现代化,我国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长期以来,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比较重视的是生产手段现代化,如以农业机械化、化学化、水利化等为主要追求目标,而对制度现代化即农业市场化重视不够,以至于在我国农业生产手段取得一定进展时并未改变小农体制。事实上,只有以制度现代化为基础,再辅之以生产手段现代化,即在农业市场化基础上进行生产手段现代化改进,才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当前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已经极大地阻滞了农业生产手段现代化进程,其根源就在于目前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三、农业市场化的障碍
农业市场化是一个很重要的论题,但长期以来为什么被人们忽视而不多谈?农业市场化势在必然又陷入困境?深入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原因:
1.认识与思想观念模糊
由于封建传统在我国既悠久又顽固,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在广大的中国农村有深厚的经济基础与思想基础,再加上几十年计划经济模式的熏陶,使得当市场经济在我国开始发育和发展时,广大农民无论是思想观念,还是市场概念,都无法与新体制相适应。但这不仅是农民的问题,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全民意识问题,特别是我们的政府在建立新体制时所没有注意的问题:在发展市场经济特别是引导农业和农民进入市场时,没有筹划相应的购销体系和服务体系,也没有计算农产品的实际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应的价格体系(而是一味地强调稳定价格),也没有考虑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体的重塑;同时对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者如何去和有组织的机器大工业相竞争关心较少。正如有的学者对其所作的评价,似乎中国正在建立一个农业缺位的市场体系,而农业的责任只在于提供廉价的农产品和剩余劳动力,以支撑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而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农业发展的缓慢,很重要的一条即是人们对农业市场化认识不清或思想观念模糊。事实上,我国农业之所以长期处于落后状态,主要就是脱离了市场导向,而农业市场化不仅仅是让农民要有市场意识,而是要让全民树立农业作为一个很重要的产业部门必须市场化的观念,政府在考虑农业发展时应该更重视在制度创新方面下功夫,依靠制度而不是按主观意志去推动农业发展。
2.农产品商品化的先天弱点
我们知道,在人类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史上,最早出现的商品是农产品。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由于农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农业的剩余产品不多,农产品商品的数量和比率均增长很慢。根据农业生产力的特点以及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及其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农产品商品化存在着一系列先天性的弱点和特点:
(1)与劳动对象相关的生物学自然特性。 因为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力的动、植物,其产品或者是鲜活动物,或者是保存难度大的植物果实及加工制品,所以保鲜、运输、储存难度大、期限短、费用高,市场竞争力弱。
(2)农产品生产风险大。农业一向对自然气候条件依赖严重, 季节性强,同时对交通、储存、加工等后天条件依赖程度也很高,而且不时遇到水、旱、风、虫灾害,或受到交通等后天条件不良的制约,不是欠产,就是减收,因而风险很大。
(3)农产品市场风险很大。由于农业长期分散经营的自然特点, 市场信息本来就不灵,即使有了市场信息,也因为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生产和需求弹性不大,难以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作出反应。因此,其市场风险很大。
3.农民进入市场困难
农业市场化的难点,在于市场农业的基础框架(市场主体、客体)尚未培育成形,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和客体(生产要素、农产品)尚不符合市场机制运行的要求,这是制约农业市场化实现的症结所在。因此,农业市场化的关键是农民进入市场,而农民进入市场在目前来看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生产要素流动性差。目前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户籍制度、 就业制度等,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流动,同时也使农户与农业企业很难自由进入与退出市场。同时,行政性垄断、“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等,如粮棉等主要产品难以走向市场,限制了生产者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合理的生产经营。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我国农业市场化的主体是2亿多个农户,但目前农户生产经营的一个明显特点是:零星分散,经营规模小,专业程度低,自给性强,商品率低,缺乏强有力的市场营销组织,再加上农民自身素质所限,参与市场能力较弱,直接影响了农业市场化进程与效率。可以说,到现在为止,农民还未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3)市场基础设施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市场体系、 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组织和市场管理方面发育不完善;另一方面,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种子质量检验、农产品的加工、贮藏、运输、质量检测、财务、金融、保险、合同仲裁等机构与设施不健全,使市场难以正常运行。
四、农业市场化与产业化的关系
农业产业化,兴起于90年代初的山东,经过局部范围的试验而相继在全国发展起来,由于其所具有的独特的优势,目前已被各界广泛接受,日益成为当前农村改革的热点,被认为是实现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和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一条有效途径。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农户为基础,以系列化科技服务为手段,通过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大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因此,其与农业市场化关系甚大。事实上,农业市场化与农业产业化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1.农业市场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
农业产业化是以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为基础而形成的农业各产业之间的横向和纵向的密切协作和联合,是农业产业的系列化和有序重组。而分工本身就是市场化的产物,也就是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农户生产的产品在满足自身消费外出现剩余,而农户把剩余转化为商品出售并获利,从而逐渐走向专业化生产才具备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条件。所以,农业产业化必须适应市场化的要求,只有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按照市场需求来组织生产,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得农业产业化得以良性发展。
2.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推进农业市场化
从实践来看,农业产业化的主要作用表现在:(1 )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户进入大市场,分享市场交易利益;(2 )形成一体化系统内部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3)优化产业结构, 建立高效农业体系;(4)促进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5)促进采用科学技术,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等等。而由此带来的是显著的产业效率和经济效益:(1 )提高单位投入产出量和农业生产率;(2)农产品加工和运销显著增值,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3)增加了参与一体化经营进程的农民的经济收入并增强了农业自我积累能力;(4)农业由弱质产业走向强质产业,等等。正是由于上述, 它将进一步推动农业市场化的发展。
五、农业市场化与合作化的关系
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有力的市场主体来推动。农民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是推进农业市场化的基础。应当承认,改革开放20年的发展,大多数农产品经营和价格基本上已经放开,打破了过去由国有商业对农产品实行统购包销的一统天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运销户和农户汇合起来的多渠道经营格局的形成,对活跃农产品流通、繁荣市场、解决农民卖难、方便居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正如以上所述,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成为市场主体,制约着农业市场化进程。为了推进农业市场化,必须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从改造传统农业入手,改造农民入手,重塑农业市场化主体。在这一方面,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一条有效途径。
正确理解农业市场化与农民合作化的关系,是发展合作组织,推进农业市场化的重点。
1.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市场化的条件
我们知道,分散的单个农户不能承担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事实上,在目前,这已经成为农业市场化需要突破的难点。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准则、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建立起与自己各种生产经营条件相适应的合作组织形式,是农业市场化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2.农业市场化是农民开展合作的动力
因为作为市场主体,其行为目标就是利益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因农业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双重作用,不考虑合作便没有出路,没有办法实现利益最大化与效用最大化目标。因此,在大力推进农业市场化的前提下,农民只有也只能选择合作。
农业市场化与农民合作化的关系也是互相推进,相辅相成的。但在这一点上还须注意以下问题:(1 )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在适应和推进农业市场化进程中,是在外部约束条件下来确定自己的利益目标并选择实现目标的手段的。能否实现这样的目标,取决于外部社会经济环境所提供的现实条件。而传统的农业政策,因服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在片面强调增加农产品供给的同时,却无视农民的正当利益追求,是导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积极性低落,农产品生产长期徘徊,农产品供给不正常的根本原因。因此,新时期的农业宏观调控政策的中心目标应是保护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保证农民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的收益,同时要充分重视农民的理性预期心态,保持农业政策的连贯性与合理科学。在农村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农民变得越来越理性,他们能够对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作出较理性的预期并有明智的反应。而传统的农业政策依靠行政命令手段,低价收购农产品并转移农业资源,事实上没有把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当作市场主体来对待,侵犯了他们作为市场主体的利益,也就将越来越受到农民的各种抵御,其最终结果不利于农业长期、持续发展。(2)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重塑农民市场主体应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农业产业化是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其本质是,通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产业体系,使我国的农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产出最佳的经济效益。经验表明,农业产业化除需要规模经营与其它条件作为前提外,更重要的是农产品必须市场化。而农产品市场化首先是农民必须成为市场主体。农民作为市场主体会能动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迅猛发展,而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更能巩固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3)大力发展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 重塑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必须与提高农民素质相结合。我国由于资源约束,在短期内农业生产不可能实现由劳动力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必须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并通过农业市场化经营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使落后、传统的农业转变为高效高产的现代化农业的路子。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首先要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培养他们的市场经济意识。其次要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要提高科技在农业中的利用率,主要还要依靠农民自身进行知识和科技积累,同时要提高其组织经营水平,走与中国农村和农业现实相适应的集约农业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