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结构的变迁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_所有制论文

所有制结构的变迁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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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内部关系,议论甚多,其中人们讨论的一点是: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及全民所有制的主导作用是否能够保持。本文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总产值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是反映社会生产和流通的三个基本量标。从所有制角度考察这三个量标的比例构成及其动态,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所有制结构的内部状况及动态变化。

(一)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变化不大。

固定资产是物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使用的主要劳动资料。一个国家的固定资产已经形成多大摊子,以及可能以多大的规模增加,是这个国家现有生产水平和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面的综合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它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技术装备,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经济实力。因此,固定资产投资额这个量标是反映所有制内部关系变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以1985年至1992年各种所有制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中的比例关系为例,见表1所示。

表1:按所有制划分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例关系 (%)

1985198919911992

全民所有制66.165.665.967.1

集体所有制12.911.912.717.3

非公有制 21.022.521.515.6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版第26页)

上表表明:

1.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公有制作为主要投资主体的地位始终没有发生变化。如1985年公有制在投资总额中占79%,1992年为84.4%,其中全民所有制的投资又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其比例始终在65%以上。但同时非公有制的补充作用也充分体现,它始终在投资总额中保持高于15%的水平。

2.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公有制成份也有所波动,但波动幅度较小,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到1992年,全民所有制在投资总额中的主导作用还得到了加强,其比例为67.1%。

各种所有制静态和动态的固定资产投资状态表明,公有制经济是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中坚,其中全民所有制的投资又始终起着主导作用。我们认为,这一态势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不仅不会削弱而且还会强化。因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是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是通过产权关系的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释放国有企业的能量,使国有财产得到保值和增殖。

(二)公有制成份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以较大幅度下跌,非公有制成份的比例以较大幅度上升;公有制内部的全民所有制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向下波动,集体所有制则向上波动。

工业总产值就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它是反映工业发展速度和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及计算劳动生产率和其它经济指标的主要依据。以1985年至1992年各种所有制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关系为例,见表2所示。

表2:按所有制划分的工业总产值比例关系表 (%)

1985198919911992

全民所有制64.954.652.948.1

集体所有制32.135.635.738.0

非公有制

3

9.811.413.9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版第26页)

上表表明:

1.公有制成份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在1985年至1992年的8年间下降了10.9个百分点,但同期的非公有制成份则上升了8.4个百分点。

2.公有制成份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在86%以上。

3.全民所有制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出现了向下的波动。如从1985年的64.9%下降到1992年的48.1%,8年间下降了16.8个百分点;但集体所有制向上波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全民所有制的降幅。1985年集体所有制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为32.1%,1992年上升到38.0%。

从表1和表2所示的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公有制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份额与它在工业总产值中的份额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它反映了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异。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尚未理顺,政企职责尚未完全分开,企业尚未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尚未承担起对国有资产保值和增殖的责任,表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我们认为,随着改革的全面推行,这一矛盾会逐步得到缓解和克服。

(三)公有制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例持续下降,非公有制占的份额以较大幅度上升。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是指已经在市场上实现的社会商品购买力,它反映一定时期零售市场的规模及其变化趋势,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城乡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以1985年至1992年各种所有制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例关系为例,见表3所示。

表3:按所有制划分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例关系 (%)

1985198919911992

全民所有制40.439.640.241.3

集体所有制37.231.730.027.9

非公有制 22.528.729.830.8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版第26页)

上表表明:

1.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公有制成份占据市场的主体地位尚未动摇。如1985年至1992年的8年间,公有制比例保持在69%的水平上。

2.公有制中的全民所有制又始终发挥着它在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并在1985年至1992年的8年间始终保持在40%左右的水平上。

3.非公有制成份的补充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在1985年至1992年间,它始终保持在高于22%的水平上,体现了它在活跃市场、满足城乡人民生活方面所起到的有益的和必要的补充作用。要强调的是,在1985年至1992年的8年内,非公有成份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例上升了8.3个百分点,1992年超过了集体成份上升为第二位,并接近公有制经济的比重。

可以预见,在社会商品零售额领域,非公有经济将会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我们认为这一发展趋势是合理的。因为在社会商品的买卖经营活动中,按经营方式的不同把国内商业划分为批发商业和零售商业。零售商业最大的目的就是通过各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生活消费品,保障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这一比例变化正好反映了所有制结构中各种经济成分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不同功能,反映了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成份发挥了在零售商业中的灵活性。

不同的经济成份在社会经济中的不同作用,突出地表现为,它们在不同的产业部门中所占的份额。我们认为,在社会商品零售领域,非公有成份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但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公有成份,特别是国有成份的比重不仅现在占据优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优势地位也不会发生变化,它主要集中在下述领域:

(一)在基础产业中,国有成份占绝对优势。

作为生产基本生产资料的基础产业,其产品主要是为重工业提供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它是反映一个国家工业化程度的指标。我国的基础产业包括能源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原材料工业等,在这些行业中,国有成份占优势。仅以其中的运输业为例,“1992年各种所有制的货运量分别是:国有单位货运量为246385万吨,集体单位为53656万吨,非公有成份为2240万吨。”(见《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版第520页)货运量是指运输业实际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它是反映运输业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数量指标,它在基础产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各种经济成份的货运量来看,1991年,交通部门货运量达292447万吨,其中国有经济占81.5%,集体所有制经济为17.8%,其他经济类型仅为0.8%。从货物周转量上看,1991年交通部门为24694亿吨公里,其中,国民经济达97.6%,也占绝对优势(见《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版第520页)。

基础产业是我国前进和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命脉所在。它在产业结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它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财政,这就是说国家将把从社会中集中起来的财力优先投放到基础产业中去,自然基础产业投资形成的资产是属于全民的财富。从所有制结构上讲,全民所有的经济成份的控制地位不会发生变化。

(二)国有经济成份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现在和将来仍将占据优势,其中有的行业现在和将来都将处于垄断地位。

高新技术产业是指出现在本世纪四五十年代以后特别是70年代以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生物工程技术开始进入生产领域,新材料技术出现突破进展,人类社会进入新技术革命阶段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它包括光导纤维产业、空间技术产业、生物工程技术产业、海洋开发产业、知识产业等。据统计,在新兴的高科技产业中民营经济虽有一定的数量,但投资主体仍然主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其中从事宇宙飞行、空间探测、空间开发、空间材料加工以及空间站建设的综合性现代尖端技术产业以及为国防需要的产业中,国有成份处于垄断地位。

我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有制的全民所有制在高新技术产业中始终会处于优势。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的投入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更是国家产业政策优先考虑的对象。因为它不仅关系着我国在下世纪中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防产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这就需要国家财力的大力支持,并在这些高新技术产业中形成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格局,并要求对其中涉及国防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国家的垄断控制。

(三)金融保险业现在和将来仍会是国有资产为主体的格局。

当前,我国的银行一般为国家银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金融领域会出现非公有成份,现阶段主要为外资成份,但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金融格局不会改变。

现代经济生活表明,市场经济愈是发展,金融愈是成为经济的中心和枢纽,国家对金融业的干预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对我国来说也是如此。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除了要运用金融手段外,还要确保国家对商业银行的控制。这就是说,国家的投资始终是形成金融资产的主体力量。因此,无论金融体制如何改革,金融资产中的国有资产始终会发挥主导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能否得以继续发挥?笔者认为,这是确定无疑的。

第一,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的看: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公司制。一般地说,公司类型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改造的方向无非是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无论采取哪一种形式,其目的都是为了促使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走向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提高国有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其实质是通过改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更充分地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而不是改变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性质,不是实现私有化,削弱其主导作用。公司制有利于加强国有制主导地位并使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出更突出、更积极的主导作用。

第二,从国有企业改革的结果看:

经过公司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其产权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国家拥有公司中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并享有其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这就是说,公司经过运行,其国有资产的最终受益权属于国家,这就保证了公司的社会主义性质,巩固了国有制的主导地位。在改造后在企业(公司)中,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即拥有完全的经营权,对企业资产拥有完全独立的使用、支配和处置权。企业(公司)真正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这样,企业就能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殖的责任。这里的增殖就是指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公司)通过运行要获得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的资产收益,而要获得资产收益就必须使公司所经营的国有资产取得一个资产效率价值,即企业利润÷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应为正数,并且这个正数还必须大于国有资产的原有资本金。如果该公司运行的结果,实现了国有企业资产增殖,那么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就不仅不会动摇,而且会因“财大气粗”而不断加强,其主导作用将继续发挥,并将进一步增强。

第三,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变化趋势看: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国有资产组织形式将会发生很大变化。笔者认为,在确保公有制主体地位及国有制主导作用下,可能会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1.单一军工类型的国有企业国有产权由国家控股并由国家独资垄断经营,这类企业可改组为国家独资公司,以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2.以军工类型为主的国有企业和军民并重类型的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份额的国家控股应占绝对优势,并可以吸收非国有资产入股。这类企业可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以扩大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影响范围。

3.以民品为主类型的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份额可以稍微小一些,只要国有股保持相对优势即可。这类企业可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4.单一民品类型的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份额可稍微再小一些。也可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四种类型的国有企业资产将成为我国未来公司化的国有企业资产,这是国有资产在公司制改造以后形成的国有资产新的产权形式。只要国有资产产权在社会主义公司制里保持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并且公司真正承担起对国有资产保值增殖责任,国有制企业的主导作用在公司制改造中就不仅不会削弱,而且会发挥得更加充分。

综上所述,现阶段业已形成的各种经济成份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随着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将会出现一些突出的变化,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某些行业,在社会再生产的某些环节会让位于非公有成份,但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会动摇。国有资金仍将是形成国有资产投资的主体,国有企业仍将是工业生产的主体,而且在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先导产业、金融业,国有成份的比重仍将占据优势甚至形成垄断。国有企业在公司制改造中,只要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就能得到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仍将存在,对此,我们应有正确的认识和充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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