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丰富多彩的旅游立法_法律论文

美国:丰富多彩的旅游立法_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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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许多美国旅行代理商被卷入国家的立法活动。其中一些是被不情愿地推入了这场运动,他们反对拟议中的法案;另有一些则自发地先行一步争取主动,反对外来力量控制它们的经营方式。

以上二种情形,对于国家的立法机构来说都是棘手问题。因为几乎没有一家旅行代理对立法结果完全满意。

私下里,就连公开支持过有关旅行社立法的美国旅行代理商协会(ASTA)官员都承认,法律往往折衷地兼顾了各方面的因素。这包括执法部门的目标,如司法部长希望建立更好、更有力的揭发检举机制,也包括希望被看成为消费者权益护卫士的立法者,当然还有因各种规定和新的收费而惶惶不安的旅行行业。

其实,许多旅行代理商厌恶那些有关规定,他们认为,作为合法的代理商,他们并未制造麻烦,也非大肆诈取消费者的美元后关张大吉的骗子。

然而他们必须向国家官僚们或立法者解释旅行行业中错综复杂的现象,可是这些官僚们往往连零售代理商、旅游经销商和驻外销售代理之间的区别都弄不清楚。

鉴于这种复杂局面,议员们和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欺骗的司法部官员们认定,防止某些人制造麻烦的唯一办法,就是立法以管理整个旅行行业。

美国旅行代理商协会立法事务副主任琳达说:“合法的旅行社接受管理有利于发现和检举那些作恶分子。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的无知诈骗他们的钱财,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

在一些收入流失的州,如加利弗尼亚,司法部门由于无法充分实施消费者保护法,于是提出建立行业登记制度和消费者赔偿基金。加州的新法律规定向州司法部门提供经费,用以雇用人员来实施去年9月份由州长签署的《旅行商法》。

美国旅行代理商协会和美国旅行零售商协会(ARTA)没有就有关旅行代理商的法律作出姿态,而是由其分布在各州的分会决定是否想由法律来制约这个行业,如果答案肯定,那么这些法律又应以何种形式出现。

各州分会对此的态度有时大相径庭。如加州,ARTA发起了一场旨在反对立法制约旅行行业的运动,而此法恰恰是ASTA所倡导的。纽约的情况则正好相反,这回是ARTA分会支持而ASTA分会反对。

琳达说:“ASTA支持这项法律与否完全取决于它在各州分会的态度。各州都有权力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就行业作法做出规定,并决定某一行业作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

现在,保护旅行者权益的运动越来越发自旅行行业本身。如亚利桑纳州的一些旅行代理商正在研究法案样本,从而制定本州的法律。

许多旅行社组织的官员越来越意识到,他们必须提高自己在各州府的知名度并更积极地参与这个立法进程,以免他们被分割开来以及立法危及其经营方式。

以下列举了几个州在1994年的立法活动:

·亚利桑纳:ASTA亚利桑纳分会会员研究提出了一项执照或注册经营的议案。这项议案是由于ASTA的要求被提上立法程序的,但遭到了运通公司等巨头的反对。目前耸们仍在就每年不足50美元的执照费和要求向本州居民提供旅行服务的代理商参加行业基础知识笔试的问题进行讨论。

·加利弗尼亚:通过了该州最全面的旅行立法——《旅行商法》。该法律要求任何向加州人提供旅行服务的代理商每年缴纳100美元登记费。另外,在加州已经营3年以上的代理商须一次性缴清225美元消费者赔偿基金。

约8000家旅行社将参加这项160万美元的基金,使消费者因在本州注册的旅行商破产而无力偿还时得到补偿。

旅游商还必须提供100万美元担保,或挂靠类似美国旅游批发商(USTOA的消费者保护计划。

另一种选择是旅行社将客户预付款全部存入信托帐户。

此外,旅行社在做广告和促销时还必须注明登记号码。此项登记制度将于今年生效。

·佛罗里达:通过了本州的《旅行商法》修正案。要求在该州已经营3年以上的旅行社遵守这些法律,该州于1993年10月1日生效的《旅行商法》规定,经营3年以内或属于同一业主经营不到3年的旅行社履行担保和登记手续。

·夏威夷:该州的旅行社经营法律最为严厉,它的法律要求旅行社将客户预付款一律汇入信托帐户。去年5月,该州州长签署了一项法案,将该法律的有效期限从199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00年12月31日。审议这项法案几乎未费周折,然而许多旅行社一度在1991年反对其中的诸多条款。

旅行代理商们说,在ASTA夏威夷分会成功地取消了该项法律中有关旅行社审计的条款后,他们调整了经营方式以适应法律。现在,旅行社必须向有关当局递交一份公证书,以确保它们遵守法律中的条款。

·马萨诸塞州:该州司法部门正在考虑制定各种规定,从而保护旅行者的权益。

·纽约:去年纽约州立法部门提出了9项管理旅行社的议案,但都中途流产。ASTA在纽约的各分会反对这9项议案,而另一个行业组织——萨福克旅行代理商组织却支持这9项议案中的某些部分。

ASTA的纽约地区主任兼新当选的ASTA司库科普兰说,由于日前纽约州司法部长科佩尔竞选失利,这9项议案在今年被重新提请审议的可能性已不存在。科佩尔是去年提出的许多有关旅行法案的强有力的幕后支持者。

·俄勒冈:ASTA俄勒冈分会密切监督该州商务部的工作,该部将对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新的解释。ASTA俄勒冈分会主席说,人们担心该州商务部作出的解释将使这项法律更为严厉,甚至扩大其覆盖的范围。

·宾西法尼亚:ASTA的特拉华谷分会对于根据《加利弗尼亚旅行促进法》提出的一项措施在立法程序中夭折而欣喜不已。这项措施一旦实施,将要求旅行社将所有的客户款存入信托帐户。该分会主席明确表示,他们不喜欢书本上的法律条文。

·华盛顿:ASTA、其它行业官员和州营业许可证部门正在深入讨论如何实施一项意义深远的法律。去年3月,华盛顿州签署了一项法律,规定旅行社必须向赔偿基金缴纳一定的金额,以保护旅行者免遭与旅行社有关的损失。自1995年起,华盛顿州的旅行社必须进行登记注册,为非直接付给供应商的客户款开设信托帐户,以及帮助建立一个类似加州的赔偿基金。然而与加州不同的是,法律没有规定每家旅行社须向基金缴纳的金额以及如何进行旅行社评估。有关赔偿基金和旅行社评估的规定已于去年7月1日实施。

·威斯康星:象马萨诸塞州一样,司法部门正会同旅行行业从各种各样的方案中做出选择,从而制定法律向购买旅行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保护。但迄今尚未提出任何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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