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视角下的邻避效应论文_李子恒

环境保护视角下的邻避效应论文_李子恒

甘肃政法学院丝路法学院 甘肃 兰州市,730070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上升。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们在享受经济发展带给我们丰富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在忍受着环境破坏带来的一系列的风险。一些带有负外部性的基础设施建在民众家旁。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的出现,导致了“邻避效应”愈来愈严重。基于此本文提出了“邻避效应”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治理“邻避效应”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领避效应

改革开放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时刻。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慢慢的融入世界经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恶化。例如河流污染、大气污染等。这些污染不断的使人民群众遭受各种损失,给人民群众的心理上造成了不安全性。一些带有负外部性的,但是却可以给群众带来福利的建设,被人民群众拒之门外。这些“邻避效应”带来的负面效果不仅仅是环境保护的问题,更是稳定社会结构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仅要靠人民群众,还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

一、“邻避效应”产生的背景

人民群众对环境权利的重视反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人们越来越重视身边所处的环境。人民群众开始认识到自己作为独立的个体,有权利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当人民群众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出现了“邻避设施”时,就会有同一种“为什么会在我身边”的观念出现在群众的意识中。社会压力的增大造成了社会成员内心的恐惧。大量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被曝光。人民群众对未来缺少确定性。网络的发展也使得“邻避效应”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最重要的是信任。政府和公民亦是如此。政府作为服务型政府,要对公民有公信力。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也在变革,社会结构的转型,使得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地发展。随着网络的发展,人民群众开始质疑政府的公信力。之所以会有这种状况的产生,是因为有的政府为了满足自身的威望,对一些公共危机的发生不报、瞒报。结果却事与愿违,这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政府看似是在维稳,但实际上没有抓住本质,人民群众不愿意相信政府。政府公信力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社会不和谐的音调,也会对社会的法治精神造成不可磨灭的破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单纯的物质享受已不能满足人民的精神世界,人民群众愈来愈重视环境的舒适度和自己的健康。正是基于此,人民群众对于一部分“邻避设施”的建设具有抵触性。一方面由于我国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也很难让人民群众从心理上接受“邻避设施”在自己周边的建设。另一方面,企业在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缺少社会责任感,加剧了“邻避设施”带来风险的可能性。

二、治理“邻避效应”的困境

1.公民的知情权未得到保障

环境信息知情权作为公众知情权的基础和前提要素。我们要想有效的参与到环境问题的决策中,必须要充分的了解与环境相关的信息。我国《环境保护法》虽然规定了政府有信息公开的责任,但是没有明确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间的长短,这也造成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上升。尤其在有关“邻避设施”建设的初期,政府虽然会公布项目的基本情况,但是在公示的时间上动手脚,压缩公示的时间,公众可能并不知晓周边要建设相关的项目。等到项目开始动工后,公众才有了相应的了解,这加剧了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恐惧。

2.公众知识水平有限

由于政府对“邻避设施”的保护,以及民众自身知识水平有限,造成了民众在参与政府决策的过程中缺少话语权。在实践过程中,一些有相应知识的专家学者大多是为政府讲话。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专家学者在公众有很大的话语权,这就造成了公众对论证“邻避设施”好坏的困难。

3.各主体目标的冲突

公共利益是政府的目标。政府的公权力的实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做任何决策都是为大多数人民群众谋取福利。简而言之,公共性是政府的依据。但是,政府和公众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是有出入的,甚至在政府内部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也有很大的不同。

经济利益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希望投入最少的成本或者最大的经济利益。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利用手中的资源肆意妄为,加剧了公众对相关企业的抵触情绪。企业环境责任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单方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结果。

三、“邻避效应”的治理对策

1.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政府在相关设施建设时,对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要有公众的参与。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公众参与的平台,利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扩展公众参与的渠道。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政府要认真听取,对公众不理解的事物要积极引导。加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减少公众内心的恐慌。政府也可以采取问卷调查,举行听证会等方式,拓展公众参与的渠道,政府还可以利用媒体,对相关的设施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内容做宣传,提高居民对“邻避效应”的了解。

政府要打造“阳光型”政府。法律法规对政府的信息公开也有较多规定,但实际上落实不到位。目前我们出于信息高度发展的时代,人民群众获得信息的途径也大大提高。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项目,政府更应该公开其信息,不能一堵了之。政府的沉默并不能驱散人民群众的好奇心,结果可能事与愿违,也会给一些“谣言”可乘之机,从而误导人民群众,加重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因此,政府要及时公开项目的相关信息,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反馈。

2.完善经济补偿机制

合理的经济补偿是应该明文确定的。“邻避设施”作为公共设施,在公共领域是不可或缺的,对于一些强烈反对的设施,即使反对也只能选址再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通过政府与居民的沟通,制定令双方相对满意的补偿方案,让民众意识到“邻避设施”并不是无偿的,设施建设的争议也会相应的减少。对于抵抗情绪严重的“邻避设施”政府只能选址重建,选址重建的“邻避设施”政府可以在设施周边建设公益性的服务设施。

3.完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解决“邻避效应”、提高公民满意度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在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可以有效地约束企业的经济行为。人民群众作为“邻避设施”最重要的监督者,是环境好坏最直接的感受着。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着,对企业的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政府和公民可以在监督企业的经济行为中进行合作,确保企业的合法性。

4.完善风险评估制度

政府在引进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时,要对即将建设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要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对策以及应急方案。政府要坚决反对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建设项目,不能草草了事。政府在建设污染较大的“邻避设施”时,要对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这样有助于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有利于帮助政府缓解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冲突,有效的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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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李子恒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9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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