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金融形势的回顾与1996年金融改革和调控的要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年金论文,要点论文,形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5年金融运行基本平稳,各项存款稳定增长,货币回笼按计划实现,央行基础货币增势明显回落,国家银行贷款投放进度控制较好。
1996年是“九五”计划实行的第一年,金融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仍要把治理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继续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从严控制货币和信贷总量;进一步加大信贷结构调整的力度,努力确保国家重点资金需要;坚持间接融资为主,适当发展直接融资,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
1995年我国金融政策以抑制通货膨胀为首要目标,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这个重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上一年金融改革和宏观调控的成果,积极支持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6年,我国将继续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结构调整的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金融市场,为“九五”计划顺利开局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1995年金融改革的主要进展
1.金融法制化建设取得突出进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和《贷款通则》等一系列重要金融法规在年内相继颁布实施,证券、信托、期货和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规也正准备出台或积极草拟,这些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阶段。
2.中央银行尝试运用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业务等新的调控手段,同时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人民银行于年初和年中两次调高了再贷款利率,适当扩大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并取消了固定资产贷款的行业差别利率;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违规违纪的处理,重点对证券回购业务、银行帐外经营、粮棉油收购资金运用、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部分金融机构违规从事外汇业务等进行了稽核检查。
3.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正在积极稳步推进。年中召开的首次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宣布今后银行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上来。各国有商业银行积极研究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资本风险管理,加强总行一级法人的统一调度能力,改进和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
4.政策性银行全面运作,业务顺利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当年新增基本建设贷款62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的重点建设; 中国进出口银行积极拓展业务,重点支持了我国机电行业的出口;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本完成了各级机构的组建,较好地完成了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任务。
5.城市合作银行开始组建。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在清理、整顿和规范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全国35个大中城市积极开展了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工作,现在陆续正式挂牌宣布成立。
6.金融秩序进一步得到整顿和规范。按照分业管理的要求,专业银行与其所办的信托投资公司正陆续脱钩;人民银行对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了重新登记的工作,撤销了一批非法成立或越权审批的机构。针对证券市场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过度投机、国债期货交易混乱、券商肆意违规现象等,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加强了证券市场规范化管理和监管力度。停止了国债期货交易,处理了一批违规券商和其他证券市场参与者,整顿了证券市场秩序,维护了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7.证券市场在规范中进一步发展:国债发行方式进一步合理,1995年国债发行采取了三年期凭证式国库券和无记名式国库券两种方式,并且无记名式国库券可上市交易,凭证式国库券可提前兑取,又实行保值贴补,这种方式比较灵活适当,广受投资者的钟爱,国债发行任务顺利完成;国内股票发行市场重新启动,5 月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1994年确定的股票发行计划将全部下达,并根据企业准备情况和市场情况严格控制发行进度,分期分批安排发行和上市;对企业债券作进一步调整,7月中旬,国务院决定将1995 年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全部用于铁道、电力和石化三个行业的即将竣工投产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8.外汇市场稳定,人民币汇率年末比年初稳中略升;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又有相当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到10月份美国花旗银行北京分行开业为止,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了134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和466个代表处),我国银行也在境外增设了机构;国有企业境外上市又有新的进展, 5月25日,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成为我国1995年首家海外上市企业,共筹资14.2亿港元,而且交易状况良好。此后,东北输变电、仪征化纤也成功地在香港发行H 股并上市,使我国香港上市企业达到17家。同时,在1994年确定的22家海外上市企业基础上,1995年9月份,又推荐7家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
二、1995年金融运行分析
从1995年前三个季度金融各项指标来看,与经济运行总体状况较好相对应,金融运行基本平稳,各项存款稳定增长,货币回笼按计划实现,央行基础货币增势明显回落,国家银行贷款投放进度控制较好。
前三个季度货币信贷运行特征:
1.储蓄存款迅速增长,企业存款增幅略降。
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加9828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加1011亿元。其中城乡储蓄存款增加603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加1267亿元。企业存款增加2863亿元,比上年同期少增加4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存款中定期存款增加了960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加463亿元。我们分析,这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不好,宁愿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以获取利息收入的倾向,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单位名存实货,套取额外利差的现象。
2.贷款进度逐渐加快,结构有所调整。
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9月累计增加5309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加592亿元。其中国家银行各项贷款增加3419亿元, 比上年同期多增加302亿元。国家银行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比重为64.4%, 比上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
从国家银行贷款结构看,1~9月短期贷款增加2280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加10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011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加163亿元。在短期贷款中,工业贷款增加832亿元, 比上年同期少增加73亿元;商业贷款增加710亿元,其中收购农副产品贷款增加206亿元,比上年同期少增加397亿元,这反映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后, 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农业贷款增加172亿元, 比上年多增加30亿元;对其他企业(主要是股份制企业)的贷款大幅度增加,新增229亿元(上年同期为21亿元)。
3.现金少投放,货币供应量增幅平稳回落。
1~9月累计净投放80亿元,比上年同期少投放468亿元。1~9 月商品销售现金收入累计增长21.9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个百分点。 尽管如此,信用回笼仍为主渠道,1~9月国家银行储蓄存款收入现金是商品销售收入现金的2.98倍,信用净回笼2145亿元。国债发行对货币回笼也有贡献,累计净回笼现金277亿元。1~9 月国家银行“工资及对个人支出”累计增长18.7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2.4个百分点,9月份当月首次出现负增长,为-0.52%。据分析,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职工工资和资金过快增长;二是居民货币收入渠道有所变化,不在银行“工资及对个人支出”科目中反映;三是银行推广使用工资卡和信用卡等,减少了上述科目的现金支出,此外,与现金体外循环也有一定关系。
9月末,M2增长30.6%,比上年同期回落6.5个百分点。
4.外汇占款继续增加。1~9月共增加1641亿元。9 月末国家外汇储备达到698亿美元,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由年初的1美元兑人民币8.44元升至目前的8.3元左右。
5.基础货币增势明显回落。1~9月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增加1521亿元(主要是外汇占款继续增加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少增加449亿元。
三、1996年金融政策的要点和金融改革的基本取向
1996年是“九五”计划实行的第一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1996年金融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仍要把治理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继续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从严控制货币和信贷总量;进一步加大信贷结构调整的力度,努力确保国家重点资金需要;坚持间接融资为主,适当发展直接融资,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
(一)货币信贷政策的基本内容
1.继续坚持信贷规模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基础货币和信用总量的控制。在当前中央银行间接调控手段还不健全、通货膨胀率仍保持两位数的情况下,1996年对国家银行还要继续实行信贷规模控制,对其固定资产贷款坚持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对其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也要纳入全社会信用规划,继续实行限额指导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央银行要加强对各层次货币供应量及其流量的监控,改进基础货币操作,加强运用利率、再贴现、准备金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和信用总量;根据各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头寸情况,适时收回再贷款或适当开办特种存款;加强对人民币资产和外汇占款的综合平衡,进一步改善对外汇储备和外汇市场的管理。
2.进一步加大信贷结构的调整力度、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有效供给的增加。国家银行在信贷规模和资金的安排上,要把支持农业放在首位,适当增加农业贷款,其他金融机构也应尽可能提高支农贷款的比重,坚决保证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并严禁挪用收购资金;流动资金贷款要积极支持资产负债率较低、经营管理较好、商品适销、还贷有保证的工商和外贸企业,严肃结算纪律,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固定资产贷款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确定的投资项目、施工用款进度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到位率,支持国家重点工程早投产、早受益,严禁用贷款支持计划外投资项目。
3.加强对固定资产贷款的控制。各金融机构应按以下条件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贷款:新上项目必须有20~30%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要同步到位;老企业同国内、国外企业合资或者设立新企业,必须用自有资本金投资,而且一般要限制在资产净值的50%以内;对目前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的企业要控制贷款;对新增流动资产小于新增流动负债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增加贷款;银行不得用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不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投资。
4.全面贯彻《贷款通则》,大力提高贷款质量。1996年开始正式贯彻实行《贷款通则》,要在全国范围内认真执行审贷分离的制度和一个企业选择一个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帐户的规定。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推广贷款证管理制度。各家银行分支行应逐步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加强对贷款的集体审查。上级行要对所辖分支行下达并考核逾期贷款率、呆滞贷款率、呆帐贷款率和资金周转率、贷款收息率指标,努力使不良贷款的比例有较明显下降。
5.加强对现金收支流量的监控,积极组织存款,控制贷币发行。金融机构要继续执行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加强现金管理的各项措施,把好现金投放的闸门。对突击发钱,乱发奖金、礼券或代币购物券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要进行有效监督。各家银行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点,改善服务,采取上门吸储、到企业收款、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等方式吸收存款,增加现金回笼。要进一步推广代发工资,增加自动提款机和规范发展信用卡,减少现金使用量,方便居民的个人支付。
(二)金融改革的基本取向
1.进一步发挥中央银行间接调控手段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中央银行要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及时调整利率水平和改革利率政策,保持币值稳定。建立全国国库券登记公司,使运用国库券开办公开市场业务尽快起步。
2.积极稳妥地加快商业银行改革步伐。要按照《商业银行法》维护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水平。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要从传统的信贷计划管理为主,尽快转向资金、成本、利润的业务综合经济管理,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商业银行设置分支机构要注重规模效益,减少管理层次,逐步合并同一地区重复设立的管理机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贷款对象应逐步转入大中型企业,转入大中城市。建立和完善全国1000户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行信息网络,加强信贷监督,改善金融服务。
3.继续有组织、分步骤地在全国大中城市增设城市合作银行,在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基金组织进行规范的基础上,开始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试点。
4.发展规范的货币市场。要打破地域分割,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实现货币市场资金的全国性流动和合理配置,解决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不充分的问题。1996年将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融资中心和具有法人资格的达到一定资产规模的商业银行实行联网,建立全国拆借交易中心;推广使用商业票据,扩大贴现和再贴现业务。
5.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对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坚决实行分业经营,依法管理。中央银行要对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的划分和风险的防范进行系统的跟踪管理,维护合法经营,纠正违章经营,取缔非法经营。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加大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
此外,要继续完善政策性银行的运行体制;加快推进和完善保险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扩大金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