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北回族移民流动及其心理因素分析_回族论文

当代西北回族移民流动及其心理因素分析_回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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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回族,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移民民族。回族的历史又堪称是一部民族大迁徙、大流动的历史。中国回族历史上迁徙流动的特点是:一、回族先民的长距离东迁而来进入中国;二、长时期以来在中国持续不断地、大范围大跨度地广为散布;三、迄今为止仍在延续的人口迁移与流动。目前,回族在中国已经有900万的人口, 在全国各民族人口中排列第4位、在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中排列第3位,这是长期以来大量移民以后,不断繁衍、发展的产物;而回族今天“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模式、在全国95%以上的县市都有聚居的情况,也正是回族人口不断迁徙流动的结果。

与历史上的回回民族的迁徙流动现象比较,当代我国西北地区回族人口是在大的格局比较稳定的同时,保持了相对频繁的迁徙与流动态势。西北地区回族人口的迁徙与流动,对于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必定产生着某种重要作用。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掌握西北地区回族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有着现实的意义。

一、当代西北地区回族迁徙流动的方式和特征

人口的迁徙与流动,都是属于人口移动现象范畴。一般认为,“移动现象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其“不同的方式:……间歇性的周期移动;永久性的重择新居的移动”〔1〕,前者指人口的流动, 而后者则指人口的迁徙。我国西北地区的回族穆斯林,在新中国建立以来的40多年时间里,其迁徙与流动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活跃与频繁。通常情况下,西北地区回族人口流动多以简单的谋生、赚钱为动机和目的;而人口迁徙的动机和目的就比较复杂一些。

(一)当代西北地区回族人口的迁徙

学术界对于人口迁移有着严格的界定,一般把单身移民称为“经济移民”,把全家移民称为“人口学移民”。除了这两种类型以外,我们认为还有一种情况也应作为一种类型,即因婚姻而导致的人口迁移,我们姑且称作“社会学移民”。当代西北地区回族穆斯林人口迁徙,大体上包括了上述3种类型。

当代西北地区回族人口迁徙活动,因为上述类型而产生相对不同的迁徙方式:

1、国家经济建设需要而产生的移民。新中国成立以后, 我国西北地区的开发建设出现一个个高潮。为适应这一经济建设开发高潮,国家从内地抽调大批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支援西北地区。例如1958年为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国家从内地沿海省份,调来一大批回族干部职工。他们当中有单身职工(即所谓“经济移民”),也有举家迁来的(即所谓“人口学移民”)。宁夏石嘴山市1949 年仅是一个有人口3000多人的小镇,随着50—60 年代国家对于这一地区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发,该市人口迅速增加,大批南部山区回族农民进入百里矿区成为矿工。据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该市回族人口已发展到3万多人〔2〕。

2、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移民。 西北地区回族历史上即有所谓“走西口”的传统,走西口的目的地一是内蒙古,二是新疆。走西口,通常是以往回族穆斯林聚居较多的甘宁青地区在遭遇较大自然灾害时,当地群众所采用的一种自发性减灾、避灾措施。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甘宁青地区曾遭遇连续3年的自然灾害, 这一时期上述地区有大量回族人口涌入新疆,成为所谓“盲流大军”。例如,当时宁夏回族自治区灾民大量外流,全区共外流达6万多人(包括外地迁来的移民2.8万人)。后经劝返,加之经济条件好转,大部分人陆续回到了原籍。但是固原地区当时外流到新疆的部分回族农民,因为与新疆的回族姻缘关系,加之流入地区的挽留,这部分回民大多数在新疆定居〔3〕。 内蒙古包头市1956年回族人口为9521人,1961年时增加为17272人,这其中就有3年自然灾害期间从邻近的宁夏、甘肃等地流入的回族农民〔4〕。

3、农业开发性移民。农业开发性移民的典型事例, 是“三西”地区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吊庄”移民模式。近20年来,国家为推行扶贫计划,在西北甘、宁两省自治区的定西、陇西和西海固地区,组织较大规模的经济移民—将极贫困地区的农户迁移下山,在水、土、光照等自然资源条件较好的川区,集中安置,使之在较短时间内脱贫致富。宁夏南部山区“吊庄”移民人口中,回族人口占较高比重。据对1987年宁夏吊庄移民的抽样调查表明,在全区吊庄移民总数中, 回族占总移民量的60.7%,其它少数民族占1.8%,而汉族占37.5%〔5〕。

4、婚姻性移民。在西北回族穆斯林地区, 因为联姻的缘故而产生移民问题。这部分的移民迁移方式,包括省际间迁移(主要是迁出)、省内迁移。据调查,仅宁夏南部山区泾源一个县,近几年回族妇女外嫁达200多人〔6〕。其迁移方向,省外有远达冀、鲁、豫地区的,省内则多到川区各市县。类似现象在青海、甘肃等省回族地区也存在。

综观新中国建立以来西北地区回族人口的迁徙情况,可以看出以下规律:即在迁徙的流向上,主要是从农村向城市、从沿海到内陆(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型),从山区向川区(农业开发型),从东向西(逃荒躲灾型)。婚姻性移民迁移流向,无论是省际间还是省内迁移,通常都是是从山区迁到川区、从农村到城镇、从条件较差地区迁到条件较好地区。

回族人口的迁徙,对于改变西北某些地区的民族人口格局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影响。例如新疆自治区回族人口状况的变化。据资料表明,新疆回族人口在1949年时为12.2万人,1990年增加为68.1万人〔7〕, 目前估计已经超过了70万人大关,比1949年增加大约5倍。 新疆回族人口的高速度增长,显然是机械增长即大量移民原因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二)当代西北地区回族穆斯林人口的流动

西北地区回族历史上即有频繁流动的习惯,回族擅长于经商,使得他们成为一个勤于奔走的民族,不少地区的回族商人常年往返奔波于内地许多大中城市与西北地区之间。西北甘宁青地区与新疆、西藏等地历史上就有密切的经济联系,回族商户、脚户有长途贩运的传统,他们依靠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以极其简陋的运输工具,传递市场信息,沟通商品交换关系,建立起许多流动的社会渠道。

除此以外,西北地区回族人民还以自身特别能吃苦的精神,在不断地流动中艰苦创业。当农业遭遇较大自然灾害情况下,西北地区的回族群众就往往成群结队远走他乡,挖甘草、抓发菜,以此度过灾荒。回族人民甚至在通常人类的生命禁区如唐古拉山、阿尔泰山等高原缺氧地区淘金、挖矿、修路。近10多年来,改革开放又给西北地区回族人民提供了更多施展才能的机遇,他们把生意做到四面八方,南至广州,北到满洲里,到处可见西北回族的踪迹。在西藏拉萨市著名的八角街上,回族商人甚至占据了半条街。有的回民把生意做到了国外。西北回族还恢复了许多传统行业——如贩油粮、贩皮毛绒、开饭馆等,甘肃回民的牛肉拉面馆遍及全国各地。

如果说,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的迁徙尚较困难(那时人口迁移受到诸多限制)西北回族较多地采用“盲流”的形式强行流动,那么在新体制下,西北回族人民基本上摆脱了人口流动的限制,积极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到处奔波,不仅自身勤劳致富,而且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做出了相应贡献。

应当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当代西北地区回族的迁徙与流动,已经由过去的以迁移为目的、全家落户的人口学移民主流,转变为一个以发财赚钱、谋生养家为目的单身流动为特征的经济移民主流。“这个转折性的变化,犹如社会指示器,它里边包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8〕。

二、当代西北地区回族迁徙流动的心理动因

历史上的西北地区回族人口迁徙流动的主观动因是较为复杂化的,它要受许多客观因素如政治的、军事的、社会的、宗教的等方面的制约。以往诸如灾荒、战乱、宗教斗争、民族纠纷、屯垦戍边等等,都是引起西北地区回族人口迁徙的重要原因。

当代西北地区回族人口的迁徙运动,与历史上的回族人口迁徒现象有很大区别,其发生原因不可同日而语。当代回族人口迁徙动因主要是经济问题所引起的,有的在经济原因的表象后面,也多少包含有其它一些复杂的因素。例如,前述50—60年代西北地区的回族移民浪潮,不仅是(亦即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天灾”——即3年自然灾害的影响, 而且在某些地区也同时有“人祸”——即当时在民族宗教问题上的“左”的政策,引起当地许多回族群众和宗教上层人士的恐慌心理,结果导致西北(主要是甘、宁、青)地区大量回民外流。不过,人口迁移是一种社会行为,它虽然要受国家政治制度、社会经济状况的影响,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起根本作用的(在其移民心理天平上的重要砝码)仍然是个人与家庭的经济状况、地区习惯影响、与流出地区的社会凝聚力等社会因素。其中至关重要的心理动因,较多“可能是经济和金钱方面的:寻找可以改善物质生活条件的机会,挣更多的钱”〔9〕。 根据数年前的一项抽样调查分析表明,宁夏同心县河西乡移民有377人,回族占358人(其它少数民族19人)。其中304 个回民的搬迁原因显示为“找生活出路”。灵武县五里坡乡移民有321人,回族占313 人(其它少数民族8人),其中230个回民的搬迁原因显示为“找生活出路”。 该县白土岗乡移民有218人,全系回族,其中65 人的搬迁原因显示为“找生活出路”,50人为“改换环境”〔10〕。

从大量的调查资料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许多相同的客观条件情况下,人口迁徙的与否,是个人的心理和意愿在起主导作用。例如,一个地区的生存条件极端恶化时,一个地区在遭遇到自然灾害时,这些客观因素成为人们作出是否需要迁徙的抉择时的重要根据,但是往往“这些(客观)因素也不能影响所有人,既有人要出走,也总有人会死守老家”〔11〕。

分析人口迁徙流的强度,可以看出:移民们往往要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力”的作用影响。一是原居住地的“驱逐力”——亦即“推力”的作用,主要是原居住地的生存环境、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因素对于意欲迁出者的作用力大小。二是迁入地的“吸引力”——亦即“拉力”的作用,主要是迁入地较之原居住地各方面的改善程度对于意欲迁入者的魅力大小。“无疑,总有某种因素使人们被迫离家,也总有某种力量将人们吸引到充满希望的新居住地”〔12〕。一般来说,移民会对入迁地进行实地考察,或是听取已经迁出的人所介绍的情况。但无论怎样,方方面面的因素,都是要通过移民自己的周密思考、权衡利弊,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

三、西北地区回族与汉族迁徙流动心理比较

回族是一个具有独特民族性格的人们共同体,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以及价值观念都与其它民族特别是汉族有所不同,尤其是西北地区的回族,更多地表现了其许多与众不同之处。

(一)流动迁徙与“恋乡情结”

历史上中国汉族农民的乡土观念非常浓厚,这是千百年来传统文化影响的结果。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之一是重本轻末、重农轻商(对外则主张闭关自守)。几千年来,中国的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极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将农民牢牢禁锢在一个地方。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又长期实行严格的户籍保甲制度,限制甚至禁止人们离开土地随意流动。因此,长期以来中国的汉族农民在观念上,并在实际生活当中,已经习惯于固守一方、死守一业的模式。汉族的一些民谣如“故土难离、穷家难舍”、“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个的穷窝窝”等,充分显示了汉族农民的“恋乡情结”是多么深厚。

相比之下,西北地区的回族虽然也基本上属于农业民族,但是其农本思想显然没有汉族农民那样强烈,他们对于土地的感情也没有汉族农民那般深厚。回族善于经商,而经商就需要长途跋涉,经商就需要背井离乡。由于回族的这一特长与趋利的目的,使他们喜好四处奔走。“正因为如此,迁移活动的频繁成为回回民族的一大特色”〔13〕。与汉族相比,回族的“恋乡情结”较为淡漠。

人们普遍认为,中国的回族是一个优秀的民族,它具有相对开放的民族性格,兼收并蓄的文化胸襟,大胆开拓的创业气质,冒险进取的经商精神。尤其是西北地区的回族,由于其所在地方的自然条件的恶劣,生存环境的严峻,迫使回族穆斯林为生计而东奔西走。从一定意义上说,回族堪称一个善于动,而不安于静的民族,堪称一个比较适应流动迁徙的民族。

回族又是一个生存能力特别强的民族,这首先是得益于回族群众较多掌握其先辈所赋予的经营传统和生存手段。其次是因为长期以来封建统治阶级对于回回民族的歧视与压迫,回族人民在长期的生存逆境中逐渐形成了自己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而使回族穆斯林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能很快地适应所在地区的生活环境,并在那里生根落户。

(二)流动迁徙与“群体意识”

中国的回族与汉族,都是各自不同的人们共同体,都有其各自分明的群体意识。但他们两者间的群体意识在很多方面是不尽一致的。

汉族的群体意识,较多地表现为亲属群体与社会群体意识较强。这也是由于中国汉民族千百年来的宗法观念的根深蒂固性,因而汉民族人民的宗法意识、家族意识、国家意识都比较明显。表现在人们对待迁徙流动的问题上,一般均持审慎态度。儒家文化大力宣扬“君臣父子”、“忠、孝、悌”,主张“父母在,不远游”等等,认为随意迁居、流动是违反“纲常”的事,是“不忠不孝”的行为。此外汉族群众的民族意识一般比较淡薄,宗教观念也微不足道,因为绝大多数人不信教,少数人信教仅局限于个人信仰生活,宗教的社会群体色彩不强。汉族的民族、宗教群体意识,对于汉族群众的迁徙流动的作用与影响微乎其微。

回族的情况大有不同,除了与汉族一样的亲属群体与社会群体意识以外,他们还有强烈的民族群体意识和宗教群体意识。由于长期受到历代(特别是清代)封建统治阶级的歧视与压迫,因而回族对其自身的民族危机较为敏感,民族自存图强的意识较为强烈。加之在西北地区,教派、门宦林立,回族穆斯林分属于各个不同的教派、门宦群体,共同的宗教生活,更加密切了穆斯林之间的联系。由于这两方面的缘故,西北地区的回族穆斯林给外界人士的印象是他们喜欢“抱团”——即民族意识强烈,民族感情深厚,民族凝聚力特征明显。回族的这种强烈的民族群体意识、宗教群体意识,体现在他们平时就喜好聚居。惧怕离群索居的特征上。而体现在回族的迁徙与流动方面,则是外出打工、谋生,往往呼朋唤友、成群结队、集体出动。当人们打算迁居时,除了考虑迁入地区的经济状况以外,较多地就是考虑那里的社会环境——那里的民族群体、宗教群体现状。回族穆斯林通常会十分介意当地的民族构成,假如那里有较多的回族同胞,可能有助于人们作出是否迁入定居的决定。反之假如那里都是非穆斯林,没有本民族的同胞,他们则会变得犹豫不决,这时让他们作出迁居的决定就比较困难。同时,宗教教派、门宦的因素也是相当重要的,生活中人们会注意到,流动中的回族穆斯林每到一地(或早在到达以前),其下意识的行为是先要了解清当地穆斯林的宗教教派、门宦及当地社区、清真寺的情况,以便确定自己到达新地方以后的群体归属。假如是同一教派或门宦,他们的经商活动前景、能否迁入定居的情况就可能变得非常乐观。

四、研究西北地区回族迁徙流动心理与促进回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任何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计划,都必须充分地考虑到该国家或地区公众的文化素质;在那些多民族的国度或地区,还要充分地考虑到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在当今世界各国,人口的迁徙流动往往是大量发生的社会经济事象。人们一般认为,人口的迁徙流动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经济、技术问题,尤其是移民问题,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人口、环境生态、文化教育、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等诸多条件。在我国西北地区,由于长期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土地资源紧缺以及传统的民族、宗教等因素,因此移民的难度更大,倘若处理不妥,容易造成大量遗留问题,甚至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因而在西北回族地区的人口迁徙流动问题上,应当认真研究其民族心理,确定相应对策,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西北地区的回族人口流动,过去多年来已经有较大的发展。但我们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还要继续下大力气,促使更多的人口向外流动。在我国其它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向沿海城市,造成一些大中城市人满为患,给铁路公路交通带来巨大压力。但西北回族地区的人口流动规模及范围还可以再扩大一些。因为西北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回族人口的流动尚不够充分,目前现有的人口流动规模较小,既未给沿海大中城市造成大的压力,也未给交通运输带来什么麻烦。回族人口流动,现在主要还是在比较偏远的地方,从事淘金、修路、挖甘草、抓发菜、运输、商贸饮食服务等方面的劳务输出或经营。各地应通过扩大回族人口流动规模的办法,进一步发挥回族的传统优势,促进回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如果说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各项政策给予西北地区回族人民以施展才能的大好机会的话,人口的自由流动为回族群众发展自己的经济、改善生活水平创造了最佳的、也是最实际的机遇,剩下的就是各地回族群众自己去开创事业。目前,值得人们注意的是西北回族地区的人口迁徙问题。

西北地区回族大多居住于自然条件较差、生活环境恶劣的地方。解放以来,人民政府采取许多措施试图帮助当地回族人民脱贫致富。但在那些自然资源贫乏、灾害频繁、人口与资源平衡失调、就地改变面貌没有出路的地方,这种努力的效果并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把目光逐渐转向人口的迁徙上。近些年来的甘宁青等省区中,把那些极贫困地区人口迁移到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的方法,正在愈来愈显示出其优越性来。

做好通常意义下的移民安置工作,主要是认真处理好移民的切身利益,即把迁入地区的经济环境、自然条件和解决移民的生产条件、生活条件,作为移民安置的关键问题来对待,就可能看到移民安置的良好前景。但是,在西北回族地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还应同时考虑那些非经济的因素——例如民族、宗教因素对于移民安置工作的作用与影响。在迁入地区,民族、宗教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人文环境,对于回族移民而言,较之经济环境的重要性可能是同等的。

民族的因素之一,是回族的传统定居模式,即“大分散、小集中”的定居模式。回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群体居住习惯,他们喜欢在每一个有回族人口的地方聚居,并以“坊”的形式做为一种社会群体结构,从而达到维系民族关系、保存民族传统的目的。因此,在回族地区做好人口的移民安置工作,应当小心翼翼地避免打破它原有的“坊”的结构。

宗教的因素与民族因素有着相似之处。众所周知的是,在西北回族聚居地区,存在着相当复杂的教派、门宦关系。回族穆斯林的传统居住模式,也与当地伊斯兰教教派、门宦的分布格局有密切关联;每一个穆斯林,大多都有其宗教教派、门宦的归属问题。属于门宦的社会穆斯林较之非门宦的社会穆斯林,对于宗教组织的依赖性更为明显。通常这种社会群体结构,对于西北地区回族穆斯林的迁徙具有更加有力的影响。门宦内部个别穆斯林移民的迁出原居住地,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比非门宦的穆斯林移民,要在精神上蒙受更多的社会群体失落感、宗教孤独感和心理不安全感。因此,政府的移民安置政策要十分慎重。

尤其对于迁入地的民族格局的重新配置,应当充分考虑到当地回族群众的心理承受力。帮助回族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民族生存环境,就可以使愈来愈多的贫困地区回族穆斯林群众,自觉自愿地成为新移民,以促进回族经济的发展。

注释:

〔1〕〔9〕〔11〕〔12〕H.J.德伯里著 王民等译:《人文地理:文化社会与空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第60 页、第64页。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编; 《宁夏人口状况研究》,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年版,第295页。

〔3〕常乃光主编:《中国人口·宁夏分册》,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155页。

〔4〕胡振华主编:《中国回族》,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174页。

〔5〕〔10〕宁夏社会科学院、 宁夏农建委合编:《宁夏农村人口迁移(吊庄移民)研究》第4页。

〔6〕高桂英:《伊斯兰教与宁夏回族妇女》, 载《回族研究》1995年第2期。

〔7〕苏永德:《略论新疆回族源流》,载《回族研究》1994年第4期。

〔8〕田方等著:《中国人口迁移新探》,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 第108页。

〔13〕刘援朝:《临夏伊斯兰教农村社区的社会组织》,载《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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