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思考论文_刘巍

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思考论文_刘巍

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01

摘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总结、成果发布等。

关键词:土地;调查;措施

引言

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1“三调”的主要任务及技术特点

1.1总体流程

根据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有关要求,“三调”的总体流程是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采集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并制作正射影像图,与变更调查成果比对并提取与影像特征不匹配的“不一致图斑”。充分利用“3S一体化”和“互联网+外业核查”技术,开展“不一致图斑”等地块的外业调查和在线举证工作,查清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村庄等各类土地分布和利用现状。同时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的商服、工业、仓储、住宅等土地利用状况,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此为基础,完成耕地细化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工作,形成系列专题调查成果。

1.2工作任务

一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这是“三调”的中心工作任务,要求各地以1∶5000比例尺为主,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对县级行政辖区包括城镇村在内的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进行调查。

二是土地权属调查。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数据,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

三是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基于“三调”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围绕国土资源精细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而未用”土地调查等专项调查。四是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和其他专项调查数据的综合管理。五是统一时点变更。“三调”完成后,在2019年下半年再次采用数据更新的形式,将成果统一到2019年12月31日时点,形成标准时点调查成果。

2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措施

2.1强化基础保障

2.1.1强化调查的组织领导

《条例》和《通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目前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通知》的要求首先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研究调查经费、调查方案、协调部门间配合等重大问题,国土部门要着手编制土地调查工作经费预算,制定调查技术方案和招投标方式选聘优秀专业调查队伍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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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调查的经费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次全国性的国情国力调查。按照中央、地方事权分离的原则,《通知》明确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国家和地方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条例》规定,土地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工作任务分工为:国家统一购置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统一制作调查基础图件;地方政府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在国家提供的基础图件基础上,深入实地,细化调查。当前地方政府必须抓紧按照这个分工进行经费的测算,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2凝练调查统计得失因子,萃取土地调查的质量方法

主观能动性的效能,往往受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是客观规律环境条件局限性的客观存在。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制度准备达到一定高度,甚至是完善的程度,但是,由于受调查统计的客观技术条件所限,最终的成果质量存在遗憾,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在调查队伍的组成上,都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国家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参与,并且在各省、市、自治区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进行了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补充技术规定和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细则等措施建设,但是,土地调查的基础材料、工具、设备等都存在时代性的局限性质,调查统计的最终成果存在一定量的误差是客观条件所致。“一调”从“入门”队伍资质的管控,到调查过程的技术指标再强化,至成果质量检查验收细则的再补充、再执行,从制度、组织、技术等层面做着不断提高成果质量的建设,是可取的宝贵经验。“一调”的工作是认真的,也是严谨的。

信息化、网络化目标建设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9年底取得预期成功。从2009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变更,到2013年12月31日国家向社会发布“二调”数据成果,4年的整理、汇总时间,无不使我们体会到工作的艰辛及问题的重重和新技术建设的不易。虽然,有技术统筹布局的不完美产生影响,但是,众所周知的温明炬、沙志刚贪污腐败案的发生,从侧面折射出“二调”工作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技术建设上,缺乏跟进时代环境建设的有效性思考。一定量的低资质中介机构的“二调”工作介入,使土地调查工作的成果质量打了折扣;其追利忘义的本质使土地调查成果掺了水分。“二调”成果后期利用的种种问题发生,反映了腐败案给“二调”工作影响之深、之广、之弊端。我们需要深刻思考和总结,拿出具有质量保障的制度、组织、技术严谨的措施建设内容。由此来看,土地调查工作的队伍“准入”是成果质量成败的关键;调查过程的实时技术跟进和调整强化是成果质量成败的措施保障;成果质量的检查验收“硬件”细则措施的落实到位是最终成果能否收获优质产品的“托底屏障”。3个环节措施是统一的整体,缺一不可。要有这种管理的自觉和自信,实现土地调查预期的理想目标。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即将开始,从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反映的指标要求来看:“三调”是全面落实用途管制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国土资源管理理性认识的一次“飞跃”,把握住了土地资源用途统计的核心目标追求———现状土地用途数量情况调查,是一次质量目标追求的全新形式调查,也是一次展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职能、体现机构独特特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管理者、建设者)而无法替代,服务于国民经济基础建设、支撑国民经济综合效能统筹规划效果的调查工作。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不仅要有制度保障、组织保障、技术指标保障,而且要有纪律责任保护、监督督查保护、机制措施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真实、精准”高纯质量的调查统计目标。

结语

通过认真分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期能够在新一轮全国土地调查中得到实施与应用,从而进一步完善全国土地调查及其年度变更调查业务、完善土地调查成果,提高调查效率、增强调查成果应用性,完善土地调查制度等。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Z].北京:国土资源部,2017.

论文作者:刘巍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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