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第十一次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等的三读及通过_法律论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第十一次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等的三读及通过_法律论文

香港特区临立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三读通过香港特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特区论文,国徽论文,国旗论文,一次会议论文,条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华社深圳6月14日电

(记者朱冬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今天在深圳举行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三读通过了香港特区《国旗及国徽条例》、《区旗及区徽条例》,《1997年社团(修订)条例》和《1997年公安(修订)条例》;通过了支持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议案。

今天的会议首先由香港特区临立会“国旗及国徽条例草案和区旗及区徽条例草案委员会”和“1997年社团(修订)条例草案及1997年公安(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召集人,向会议报告审议有关条例草案的情况。

接着会议首读、二读了《1997年宣誓及声明(修订)条例草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政策统筹局局长孙明扬在向临立会提交该条例草案时说,制定《1997年宣誓及声明(修订)条例草案》的目的主要是取缔现行有关法例中带有殖民统治色彩的誓词,并通过本地立法,实施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他表示,条例草案中有关特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就职时的誓言,与香港特区筹委会的有关决定是一致的。

会议随后进行了4个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在3个多小时的辩论中,议员们就香港特区《国旗及国徽条例草案》、《区旗及区徽条例草案》、《1997年社团(修订)条例草案》和《1997年公安(修订)条例草案》的细节和行文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孙明扬对议员们的意见作了答辩。他表示,4个条例草案中的建议,是广泛咨询公众意见的成果。

会议最后通过了一项“临时立法会支持委任列显伦、沈澄、包致金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及陈兆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的动议。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向临立会作该项动议时,就特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及特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推荐、任命及有关问题作了说明。梁爱诗表示,香港特区司法机关的主要职位,将由最胜任的人选出任,这不但能确保香港司法机关以至法律制度的顺利过渡,更有助于香港在迈进充满挑战的新纪元之际,继续发展普通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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