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报告_内部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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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绩效管理与绩效预算管理的实行,政务、党务公开和问责制的推行,要求党政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加快内部审计转型。

为了总结和推广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引领和推动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全面转型与发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2008年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5月至8月以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和深入单位调研等方式,对中央和省级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普查和调研。在对普查数据和调研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归纳提炼、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写出了《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报告》。报告分概述、基本情况、亮点及难点、面临的机遇、对策和建议五个部分。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和广大内部审计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通过这一报告全面了解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状况,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加快推进党政部门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

第一部分 概述

从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和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开始陆续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以来,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至今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由于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初期时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为了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检查,许多政府部门都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这一时期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无论是在机构设置还是在人员配备方面都有一个较快的发展,许多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还具有相当规模。当时,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是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在制度制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审计成果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之后,由于大部分政府部门所属企业被剥离,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失去了较多的审计对象。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除少数部门外,大多数政府部门内部审计职能被取消,内部审计机构被撤并、审计人员被分流,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进入了调整阶段。此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强制化,内部审计机构在一些政府部门重新设置,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众对党政部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党政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但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状况无法适应这种要求,党政部门内部审计需加快发展。为总结和推广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引领和推动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转型与发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共对791家中央和地方党政部门进行了调查,其中中央45家、20个省级的746家,涉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党委直属机关及有关机构、政府组成部门,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前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现状。如图1所示。

第二部分 基本情况

当前,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独立性有所增强,规范化建设逐步提高,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活动构成趋于合理,整体呈现出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法律地位,为推进内部审计实现法制化、制度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1998年起,中央及地方在陆续下达的部分部门“三定”方案中,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职责,为这些部门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2000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2003年7月,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这一系列规定的出台,为党政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向。

二、基础建设情况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调查结果显示,有451家党政部门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占调查总数的57.02%,其中164家党政部门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占451家的36,36%。如图2所示。

另外,从2008年至2009年3月中央批准的国务院57个部门“三定”方案中了解到,公安部、安全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8家单位明确其设置司局级内部审计机构;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8家单位有内部审计职能描述。从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看,31家无内部审计职能描述的单位中,有4家单位在办公厅、规划财务司等部门设置了审计处,如卫生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4家单位以调剂行政编制或以事业单位的方式设置了司局级内部审计机构,如水利部、铁道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

省级党政部门的数据显示,内部审计机构在设置上有了新突破。如湖北省的调查情况显示,内部审计机构涵盖的政府部门比较全,有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特设部门、政府直属机构、政府办事机构,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有不少部门从省到市县区形成了“一条线”的内部审计机构,如公安、安全、交通、公路等部门;有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没有编制,挤出编制建内部审计机构,如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还有的是省局统一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如地震局、气象局、体育局等。省一级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虽然在量的方面有所减少,但从“要我建”到“我要建”,内部审计机构在质的方面有了新的提升。

内部审计的地位决定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以上数据显示,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比例逐步加大,独立性有所增强,内部审计地位得到加强。

(二)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

所调查的党政部门共有7495家直属单位,其中1237家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占16.5%;2339家合并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占31.21%。如图3所示。

目前,中央和省级党政部门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该体制与本部门的业务管理体制相一致,即上级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下级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上有领导和指导关系。中央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除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外,还负责对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和指导,明确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方向,组织全系统的审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等。下级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除接受上级部门审计工作安排外,还根据本部门的需要制定本部门的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审计人员对本级或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在具体开展审计工作时,上级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下级或所属单位的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

(三)内部审计的规范化

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是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依据,也反映了党政部门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的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90.01%的党政部门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89.65%的党政部门对内部审计的职能、地位和工作范围做出了规定。如水利部制定了《水利部审计工作规定》、《水利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办法》、《水利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规定;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交通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规程》等规定;教育部先后三次发布和修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并明确主要负责人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一些省级党政部门也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本系统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内部审计规定。

内部审计准则是规范内部审计行为的标准,是衡量审计业务质量的重要尺度。510家调查数据显示,有74.51%全部执行内部审计准则,有24.31%部分执行,有1.18%没有执行,执行内部审计准则的比例显著上升。如图4所示。

(四)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

队伍建设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则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亦发挥不出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调查数据显示,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11422人中,5467人为专职人员,占总数的47.86%。如图5所示。

1.专业素质。(1)专业技术职称方面。11422名审计人员中,有5100人拥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会计师占65.82%,审计师占19.98%,经济师占8.14%,工程师占6.06%。如图6、图7所示。11422名审计人员中,有4784人具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占41.88%,其中中央部门884人,省级部门3900人。同时,580人拥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文缩写CIA)、注册会计师(英文缩写CPA)等职业资格。(2)学历水平。据对9692名审计人员的学历情况调查,具有大专学历的2325人,占23.99%;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6585人,占67.94%,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609人,占6.28%。如图8所示。

2.年龄结构。调查结果显示,审计人员平均年龄为41.2岁,其中中央党政部门40.8岁,省级党政部门41.6岁。

3.工作资历。审计人员要具有职业判断力,丰富的审计经验不可或缺。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年限,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和职业判断能力。调查结果显示,1~5年的占33.28%,5~10年的占37.85%,10~20年的占21.51%,20年以上的占7.36%。如图9所示。

三、业务活动情况

对不同审计项目所占比重的调查结果显示,财务审计35.39%,经济责任审计24.71%,专项审计10.56%,投资项目审计9.33%,内部控制审计5.835%,物资采购审计3.29%,绩效审计3.25%,风险审计3.08%,计算机审计0.665%,其他3.89%。如图10所示。数据表明,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同时也开展了专项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等形式和内容各异的绩效审计,以内部控制有效性和风险管理为内容的管理审计比重也在逐步增加,计算机审计处在探索阶段。

(一)财务审计是工作重点

在党政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中,财务审计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它以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审计重点,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工作,重点审查资金分配和管理的真实性、规范性,支出结构的合理性,揭露和制止资金损失浪费、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国有资产流失、舞弊和腐败等问题,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促进了各单位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行为。财务审计作为内部审计的基础性工作,是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形式。

(二)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断加大

作为监督考核领导干部重要手段的经济责任审计,始终是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责,特别是在中央一系列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出台后,党政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逐步加大,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些党政部门在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将审计关口前移,积极开展任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工作实效。如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在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了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水利部审计室在坚持凡离必审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逐步向任期内转移,实现关口前移;在深化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全面推进司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注重行政效益问题;加大对经济责任的追究力度。交通运输部审计处不仅制定了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还规范了操作,使部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达到了100%,同时开展了期中和任期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在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三)积极开展绩效审计

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在开展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积极开展了形式和内容各异的绩效审计,在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维护部门的合法经济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部门还尝试开展了风险导向的绩效审计。如交通运输部审计处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广泛开展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涉及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与效益等众多方面;水利部审计室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全面、综合的检查与评价,重点披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中国科学院审计局积极探索风险导向型的绩效审计,进行科研项目的绩效审计试点工作,针对科研设备的复杂性和科研产出的宏观性、效果性评价无法量化等难点,在绩效审计过程中尝试运用风险评估的方法,从设备的采购决策、采购、验收、使用、管理与维护、报废等整个周期,对影响设备投入的经济性、使用维护的效率性、目标实现的效果性进行风险分析与揭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予以密切关注,取得了一定成效。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投资为导向,以提高投资项目效益为中心,对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四)探索以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和风险管理为内容的管理审计

内部审计的本质是一种控制,其目的是帮助组织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效果,保障实现组织目标。近年来,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积极探索以内部控制有效性和风险管理为内容的管理审计,取得了初步成效。如海关总署督察内审司采取由审计部门牵头,各部门和海关全员参与,探索建立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控制风险为核心、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以审计和评价内部控制为手段,对执法和管理活动持续进行自我控制、自我评估、自我纠错的海关内控机制;北京市教委审计处在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中把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和风险管理作为一项审计内容,对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评价,促进控制制度、责任制体系落实到位。

(五)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由于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电子政务的推广,审计信息化已成为审计创新发展的新领域和新亮点。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审计理论、审计管理、审计内容和方法的内涵与外延在传统的基础上发生了质的变化。目前,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在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开展审计工作中呈多样化的态势,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利用开发和定制的审计软件、数据库和电子表格,进行数据的采集转化、分析核查和实时监控,在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审计管理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铁道部开发的《铁路运输企业审计信息管理系统》具备数据查询、数据分析、余额审核、审计抽样、报表审计、辅助核算、信息统计等功能;国家气象局开发的气象部门审计专用软件,随着数年来的推广使用及升级发展,全国气象部门(至省级)均100%使用了审计作业系统;江苏省公安厅和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开发审计作业软件等子系统,实现了网上审计、远程审计、财务实时监控及网上数据传输,推进了公安审计管理和公安审计行为的透明、规范,通过开发审计底稿及审计成果管理子系统,实现在网络平台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审计项目管理及项目质量控制和实时绩效考核,在公安审计部门内部形成了协同工作、相互借鉴的新型工作机制。

四、内部审计成果

据对部分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调查,2009年内部审计机构共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42334.9万元,其中中央党政部门163470万元、省级党政部门78864.85万元;增加效益422020万元,其中中央党政部门238324.5万元、省级党政部门183695.5万元;发现大案要案线索24件,其中中央党政部门2件、省级党政部门22件;省级党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8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64人,其中中央党政部门3人、省级党政部门61人;省级党政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财务决算审计2274个,其中中央党政部门316个、省级党政部门1958个;促进本单位建章建制1790个,其中中央党政部门239个,省级党政部门1551个;审计建议被采纳64066条,其中中央党政部门36409条,省级党政部门27657条。

第三部分 亮点及难点

从上述基础数据可以看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得到单位领导的重视,内部审计体系日趋完善,内部审计新理念也逐步被广大审计人员所接受,内部审计工作正处于全面转型与发展时期,呈现出许多令人欣喜的“亮点”。但同时,党政部门内部审计还存在着独立性不强、业务活动构成不合理、技术手段较为落后和审计人力资源缺乏等“难点”。

一、亮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在促进部门加强管理和控制、规范预算管理和财务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认同,部门领导对内部审计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行政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一些部门领导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拿出和调剂行政编制组建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审计工作会议,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任务;相当数量的党政府部门相继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规范。正是党政部门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增强,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党政部门管理职能的实际需要基本匹配,公安、国家安全、交通、海关等部门从中央到省、市、县都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的体系日趋完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内部审计作用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

(二)内部审计新理念正逐步被接受

目前,虽然多数党政部门审计人员的工作还基本停留在事后监督,而且主要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审计方面的业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业务还不多,但调查数据显示,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的本质是一种控制”、“内部审计是有效治理赖以生存的基石”、“评价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等内部审计新理念的认识正逐步深入,并把内部审计新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如调查中,有些单位把内部审计作为本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让内部审计适当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和程序管理,进行事前、事中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效果,从而更好地为本单位依法行政服务。

(三)审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调查数据显示,内部审计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有91.93%的审计人员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当数量的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审计、经济、工程等专业技术职称,内部审计队伍逐步向复合型方向发展,为开展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有41.88%的审计人员拥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有66.72%的审计人员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职业胜任能力也持续提高。

(四)内部审计处于转型上升期

我国内部审计实施转型与发展,既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内部审计制度的内在要求;同时,是我国内部审计融入世界内部审计大潮的历史选择。目前,广大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实施转型与发展有较充分的认识,在审计工作中努力践行这一转型战略。调查数据显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虽然财务审计仍占35%,但绩效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和管理审计等业务活动正逐步加大,财务审计与以控制和风险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并重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正处于内部审计全面转型的上升期。

二、难点

(一)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法律不健全,缺少法律层面的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规依据和保障,有力推动了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快速发展。但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于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要求并不十分明确,而且缺少强制性和针对性的条款,使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在法律层面缺少强有力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

(二)内部审计发展不平衡

调查显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不平衡,一些对内部审计较为重视的党政部门,其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较为出色,还有一部分党政部门对内部审计认识不到位,未采取实质行动推动内部审计的开展。在机构设置方面,有39,44%的党政部门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而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党政部门仅占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总数的34,24%,大部分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在审计人员配备方面,专职人员仅占47,86%,大部分是兼职人员,并且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在审计活动方面,大部分仍以传统的财务审计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内部审计功能发挥仅停留在查错纠弊的层次上,有的党政部门尚未开展任何审计工作,只有部分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管理审计。

(三)一些部门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到位,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

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还存在着对内部审计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党政部门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往往受到其他因素的牵制,不能很好地深入开展,审计建议和审计意见也因体制上的制约得不到较好贯彻落实。据对337家党政部门的调查,有21家认为领导重视不够,占6.23%;有124家认为审计经费不足,占36.8%;有58家认为审计环境不理想,占17.21%;有134家认为其机构设置不合理,占39.76。

(四)部分党政部门审计人力资源短缺,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审计职能的日益拓展和审计地位的不断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部分党政部门审计人员状况不能适应政府改革与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一是部分党政部门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影响审计工作的开展;二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背景构成与内部审计的发展不相适应,既懂审计与财务又懂综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短缺,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还不够合理。据对585家党政部门的调查,有229家认为编制不够,占39,15%;有250家认为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占42.74%;有106家认为审计人员专业技能缺乏,占18.12%。

(五)审计技术手段还较为落后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它影响和改变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促使党政部门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管理手段、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发生着重大变化,也给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据对791家党政部门的调查,利用计算机审计的仅占全部审计项目的0.67%,说明审计工作没能充分运用和利用网络与计算机技术。

第四部分 面临的机遇

当前,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201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作用、对象、内容及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等;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以来,审计机关揭示出的政府部门在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支出中,特别是二、三级单位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引起了各级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加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应积极主动地把握住机遇,加快自身的发展,积极推进党政部门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

一、改革的不断深化,必将推动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

(一)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推进,为内部审计带来新的挑战

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将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完善行业管理体制,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结合职能部门的调整和整合对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精简和规范。地方政府按照“上下衔接、因地制宜、权责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了机构改革,调整职能、设置机构,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

大部门体制的实行,使政府部门的事权、财权相对集中,必然使政府部门掌握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增加。如何保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对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同时,改革后的政府部门为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环境与对象,使内部审计的工作难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如何更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也是内部审计面临的新课题。为此,政府部门内部审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审计工作方式,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实行绩效管理及绩效预算管理,必将凸显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可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当前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措施。随着即将实行的绩效预算管理,在赋予政府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的权力、强调部门预算执行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和政府绩效评价制度来进行成本核算和绩效衡量,并将部门绩效实现情况作为立法机构进行下一个年度预算决策的依据。这一改革发展趋势,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为实现绩效预算目标提供适当、有效的机制保障。绩效管理和绩效预算管理的实行,使政府部门领导更加关注本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所开展各项工作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即“投入与产出”。

作为以监督和评价部门资金运用和绩效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必然要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本部门履行好职责,实现工作目标。同时,旨在增加价值、促进组织持续健康高效运营的内部审计,以其服务的内向性必然以部门领导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工作,从而有效地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控制水平,防范由于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尽责、决策失误面临的风险,促进政府部门财政资金运行的依法、真实和有效,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因此,绩效管理和绩效预算管理的实行,必将凸显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而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为了更好地为政府绩效管理和绩效预算管理服务,就必须加快其自身的转型与发展。

(三)问责制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行政问责制的推行,是当前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它的推行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识,“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是问责制的一个基本原则。该制度呈现了一种理念,并非只有贪污受贿才会受处罚,如果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同样会因失职而受到责任追究。这样一来,政府部门领导就不得不转变观念,从以往“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转到“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上来。行政问责制的推行必然增强政府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防止本部门出现管理控制缺失而出现的问题,政府部门领导就会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内部审计的新理念告诉我们:内部审计是一种控制机制,内部审计通过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促进内部控制建设。因此,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政府问责制的推行中必然发挥着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依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本部门改善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和提高治理效果,减少风险的发生,保障实现组织目标,降低政府部门领导的责任风险。

因此,政府问责制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加快自身的转型与发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二、预算执行审计揭示出的问题,要求党政部门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从近年来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所揭示出的主要问题看,预算执行还不完全到位、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仍存在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特别是部门所属的二、三级单位存在着浪费和违规问题较多。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民主法制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力量有限,审计监督不能做到对党政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全覆盖,这就必然要求党政部门加强自我约束机制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作为党政部门自我约束机制中专司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内部审计,必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维护政府的形象。

三、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要求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先后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

反腐倡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而内部审计工作是这一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内部审计必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强化审计监督职能,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发挥审计的专业优势,关注重大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进而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是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法定职责。根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涵盖了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这部分审计工作由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指出,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内部审计机构空间广阔,责无旁贷。内部审计机构管辖层面相对更多,通过突出重点、争取支持,完全可以更好地开展部门、单位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规定明确指出,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这为党政部门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更加规范和深入发展。

第五部分 对策和建议

党政部门内部审计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应积极主动地推动内部审计发展,牢牢把握住机遇,取得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解决部门内部审计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加快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对此,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推动内部审计法规的建立健全

内部审计法规不健全,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缺少法律层面的支撑,影响和制约了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发展。2006年以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一直致力于推动内部审计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目前,黑龙江、云南、四川等省的人大发布了本省的内部审计条例,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等省的政府发布了本省的内部审计规定;教育、交通、卫生等部门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了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这些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只是整个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法规体系建设的一小步。建议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中央党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积极推进内部审计法规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法规依据和保障。

二、积极宣传和倡导内部审计新理念

“内部审计的本质是一种控制”、“内部审计是组织治理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潜力巨大”、“内部审计职能是确认与咨询”、“审计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等新思想、新理念正在被广大审计人员所认识和接受,并逐渐成为广大审计人员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与发展的思想基础。

积极宣传和倡导内部审计新理念,是促进党政部门领导转变观念、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的有效途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内部审计新理念并努力践行,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组织管理与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绩效水平、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审计人员应认识到内部审计是党政部门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单位内部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进而体现其在推动和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在审计工作中要将重监督更重服务,重结果更重过程,重事后更重事中、事前,重财务更重管理,重合规更重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重审查更重建议等理念贯彻始终,用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影响力,转变部门领导的思想观念,使党政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三、改进和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应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责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一是审计机关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时,可对被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做出评价,以便被审计部门改进审计方法、提升审计质量。二是审计机关在对党政部门进行审计时,可采取采用内部审计成果的方式,支持被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三是审计机关在对党政部门开展审计时,可对被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就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这些措施,不仅利于审计机关与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的资源整合,更对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建立有效的审计管理体制

科学、合理地设置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可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建立符合党政部门组织结构和管理职能要求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以及明确内部审计地位尤为重要,这是增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的保障。为此,应改变目前党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尚未设立或与财务等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状况,建立一个稳定的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依照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做法,在部门内设立独立的司局级内部审计机构;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中没有内部审计职能阐述的部门,可参照水利部、铁道部等的做法,调剂行政编制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成立事业编制的审计中心,按照部门领导的授权,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可以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展开。

五、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约束是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的有效措施,是实现内部审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保证。

(一)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基本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要以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根据党政部门自身特点,对内部审计的机构、审计人员、审计职权、审计对象、组织领导、法律责任、奖励与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制定内部审计项目制度,规范内部审计操作流程

首先要结合党政部门业务特点,以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实务指南为依据,对审计过程各个环节明确规定操作规程,按审计业务类别分别制定操作手册,确保审计效果。

(三)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从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到后续跟踪审计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通过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把内部审计新理念、最佳实践、职业应有的关注,以及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内部审计准则,传导给审计人员,促进全面执行内部审计准则,不断提升职业胜任能力,为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基础性、长效性机制保障。

推进党政部门内部审计转型,加强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化建设是保证。应逐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项目制度、审计业务手册和审计管理制度的制度体系,建立起完善科学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六、推动内部审计业务多元化发展

推动内部审计业务向多元化发展,是内部审计从传统的财务领域逐步向管理和业务领域发展,实现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全面转型的基本路径。

(一)调整内部审计业务活动的比例

在开展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评审,强化管理审计,围绕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尝试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审计,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积极作用。

(二)大力开展绩效审计,推动建立绩效管理体系

内部审计要加大绩效审计的力度,通过审计促进部门预算管理、防止预算执行不当;测评部门业务活动的实际绩效水平;监督有关部门履行绩效责任的情况,促进国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并服务于行政问责;向部门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绩效信息;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绩效的建议。通过大力开展绩效审计,可以将审计的制约性功能和建设性功能结合起来,推动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

七、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加快党政部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全面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是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和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转型与发展的技术保障。在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时,应立足国情,探索适合本部门特色的审计信息化道路,明确审计信息化需求和定位,以审计监督职责,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手段和方式,全面提高审计监督的综合能力。

八、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配备高素质审计人员

要以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为主线,通过优化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服务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为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障。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建立审计人员培训、选拔、使用和淘汰机制,造就过硬的审计队伍。二是强化审计服务意识,营造和谐的审计氛围,通过审计发现,提出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意见,确保审计职能有效发挥。三是倡导各部门间横向业务交流,通过业务交流,不仅能使审计人员对其他部门的业务工作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掌握,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对风险把握的有效性,还能使其他部门的人员增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并给予支持和配合。四是关注内部审计职业文化积淀,科学且符合职业特点的内部审计职业文化能够产生良好的精神感召力,使审计人员获得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且符合职业特点的内部审计职业文化,通过其熏陶、激励等作用,将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等思想意识植入审计人员心田,能够促进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增强公众对内部审计职业的认识和信心,关注内部审计职业文化积淀,为提高审计人员职业素质有着积极作用。

变化的,才是永恒的。尽管目前我国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如果内部审计能把握机遇,迎接挑战,通过实践,不断创新,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在思想观念、职责定位、管理体制、业务范围、队伍素质和技术手段等方面的不断提升,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必将在促进提高部门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推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促进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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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部门内部审计发展报告_内部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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