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实施“燎原计划”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报告论文,农村教育论文,计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将近10年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时代对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验提出了新的要求。世纪之交,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应以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教育要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为重点,结合我国“九五”和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握农村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依据教育的法规,使教育在我国农村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实现人和自然、社会和谐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说来,应着重从以下五方面去努力。
(一)编制新一轮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方案,并在宏观科研上有突破性进展
新一轮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在以下三个方面要有进一步的发展:一是从当地编制的“九五”到201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把握教育与之协调、和谐发展的具体关系;二是全面处理好教育内部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关系;三是将丰富的改革实践进一步上升到教育科研的高度。区域性的教育综合改革,刚开始阶段带有较大的思辨性,尽管有的借鉴了微观改革的科研方法,但从总体上来说宏观教育的科研还较薄弱,特别是对“燎原计划”的科研更是刚刚起步。要使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在我国的教育发展史甚至是世界教育发展史上真正留下重要的一页,仅仅满足于思辨、大面积、长周期、因素浑沌、手工业式、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研究方式是难以使这场改革达到社会公认或社会影响深刻的要求的。只有通过大量实证和数量分析的研究,不断揭示这场改革所体现的教育规律,才能推进这场改革的科学化进程。这是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对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的要求,是当代教育科学发展对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要求,是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的重要标志。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验县、实验区的“实验”这个名称与教育科研中泛指的“实验”是有区别的。“实验”作为一种特定的科学研究方式的概括,它诞生、形成于对自然现象的研究,并帮助人类达到光靠思辨的哲学研究方式无法实现的对自然规律的具体认识和利用的水平。实验研究有其明确的规范,即假设、控制与验证。离开了这三点就无“实验”可言。以往教育实验主要在微观领域进行并严格适用的范围,而宏观教育改革,很难适用教育科研通常意义上的“实验”。因为在宏观教育活动中,因果关系十分复杂,它不但主观上出现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现象,还存在着因果在过程中不断相互强化、致使很难分解变量的情况。教育综合改革与它的社会环境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与环境割裂。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研究者、教育者、研究对象具有不稳定的特质,难以控制和测量,因此,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科学研究,应有特定的方法。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相结合,因此,两条道路所提供的方法都可采用,但就一个实验县、实验区的宏观研究来说,要需要在系统研究的方法上有所突破。比如就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来说,不仅要把整体分解成若干子系统,作分解式的研究,更要从综合的结合点上、交叉点上进行研究。如对“三教统筹”中“统”的研究、教育功能发挥中“度”的研究、不同经济发展地区普职分流中“分”的研究等。
对实施“燎原计划”借鉴教育科研中的准实验方法,可能会使这项改革的科学价值更清晰更具说服力。按照准实验法的要求,实施“燎原计划”的宏观科研,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进行。
第一,要明确通过准实验要达到的目标。
根据实施“燎原计划”的基本要求,主要应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了体现实施“燎原计划”后确实增强了新一代农村建设者吸收、消化、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需要设计出一套能力指标体系,诸如自学能力、设计能力、交际能力、公关能力、创造能力、经营能力、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等等。二是为了体现实施“燎原计划”后的经济效益,需要设计出能准确反映燎原成果的实际经济效益的指标体系,诸如投资率、回报率、科技成果的附加值、科技成果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例等。三是为了体现实施“燎原计划”后如何推动普、职、成三教统筹和农(经)、科、教结合及教育示范乡和示范县的建设,给当地的社会进步带来哪些新的成果,需要设计出能反映实施“燎原计划”后直接与之相关的社会进步的指标体系,诸如推动了农村青年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促进了庭院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城乡信息的沟通等。
第二,要明确达到上述目标应采取哪些控制手段。按照“燎原计划”的特点,主要应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引进了经济效益较高、示范推广价值较大、技术成熟可靠的燎原项目;二是在体制上加强了普、职、成统筹和农(经)、科、教结合;三是制订了有利于实施“燎原计划”的政策和措施;四是结合项目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培训。据此,可进行不同项目的效益比较研究、不同政策措施产生的实际成效的比较研究;“燎原计划”与“星火计划”、“丰收计划”项目培训特点、效益的比较研究;不同办学模式、不同培训方式在提高新一代劳动者素质上的比较研究等。
第三,要重视宏观教育科研的基础工作。
实施“燎原计划”有大量丰富、生动、具体的实践材料,迫切需要收集、整理。这不仅是宏观决策、指导改革实验的需要,也是开展教育宏观科研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尽可能完整、准确反映实施“燎原计划”、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信息资料体系,并对所收集的各种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分析归类、排序编号,按检索要求建立相应的目录索引和文摘卡片。比如,建立跟踪研究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实施“燎原计划”的系列资料,建立跟踪研究实施“燎原计划”示范乡(镇)、示范县的系列资料,建立跟踪研究实施“燎原计划”示范学校的系列资料,并用计算机对各种信息进行处理,以提高研究的效率、精度和信度。
第四,要重视建设一支实施“燎原计划”的科研队伍。
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作为一项宏观教育的科研工程,需要建设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善于协作、开拓创新又具有科研素质的专兼职的科研队伍。这支队伍的成员不仅要善始善终、全身心地投入教育综合改革的实践,而且要善于学习各种教育科学研究的思路、方法和经验,吸取其中有益的成分用于宏观教育改革的研究。
(二)将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作为科教兴国的重大举措,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
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并不可能自发、自动地进行,必须在遵循教育规律、依据教育法规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宏观指导、调控的力度。这种调控,主要针对现行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条块分割、自我封闭所造成的教育资源的浪费,针对人才培养的规格、层次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针对经济、科技、教育之间的脱离等。努力形成推进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宏观调控的体系和宏观调控的制度,主要体现在围绕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以《教育法》为依据,实行县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分解和政绩考核,使教育综合改革纳入到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深入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宏观调控,从教育科研角度看,是对实现目标的诸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从教育行政管理角度看,是科学的指导使各部门围绕既定目标做到整合一致。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对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中的职责进行分解,比如计划部门要把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提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目标,要把实施“燎原计划”、“星火计划”“丰收计划”、“菜蓝子工程”等纳入科教兴县的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以“三教统筹”、“三教协调发展”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依据,优先保证教育资金需求和增长比例,并在教育资金的分配上,合理处理好“重中之重”和“大力发展”两者间的关系,以取得教育的综合效益;政策法规部门要研究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中提出的各种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比如对在实施“燎原计划”中承担农业项目的单位给予政策倾斜,进行“星火”、“丰收”、“燎原”计划中的各种政策的协调等;农业、科技、教育部门在实行“农(经)、科、教”结合中,负有相互支持、协作的职责,特别是在教育资源的统筹中如何确立“一盘棋”观念,达到整体优化;有关部门对教师和科技人员在实施“燎原计划”中的成绩如何进行学术评价,在职称评审中如何作出相应的补充规定,以利于调动广大教师和技术人员在实施科教兴县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计部门如何将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成绩纳入统计范畴,使其在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组织部门如何将各部门在综合改革中履行的职责和开创性成绩、特别是在综合改革中坚持从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和支持作为干部考核、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等。
加强教育督导是促使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制度保证。国家教委1991年发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指出,教育督导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督政是我国督导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是与我国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相适应的。目前,我国教育督政的重点是“两基”的落实,随着部门县市“两基”的完成,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开展及其成果应列入督政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督导,将进一步端正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教育思想,进一步统筹三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教育结构,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认真制订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督导指标和方法,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管理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标志。
(三)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由宏观深入到微观
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必然要求从宏观改革向微观改革发展,具体“内化”到微观领域的各个方面,以培养新一代农村建设者和充分发挥农村教育在当地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要做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中的宏观和微观的结合,应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宏观领域中主要是体系、体制、机制、结构之间的关系,微观领域(相对而言)中主要是课程,教材、教法及其与此相关的教师、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各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宏观领域诸要素与微观领域诸要素的关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包括教育部门)与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教育部门管辖的各类学校与非教育部门管辖的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在处理各种关系中,要正确把握相互联系的“链”以及确定各种关系中的“度”。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由宏观向微观深入,要在“普、职、成”三教的结合、衔接、沟通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教育要因地制宜地在适当阶段引进职教因素。引进的内容,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来确定,并与课程改革中的更新课程内容和调整课程形式结合起来,可将职教因素引进到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中去,成为基础教育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是在初中阶段,开设初职班,或建立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利于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因地制宜地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三是积极探索综合高中的办学模式,既可满足一部分学生继续升入高一级学校的要求,又可使一部分不再继续升学的学生能较快适应劳务人才市场的需要。
四是积极探索成职教沟通的办学模式。在支持职业学校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承担成人的中等职业教育、岗位培训、转岗培训等;支持地区、行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成人学校,利用教育资源举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为发展初中后教育作贡献。
五是积极探索运用远距离电化教育的手段,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设电视中专班和中专自学考试助学班,在县的电大分校或辅导站开设电大专科班和高级证书班。
为了更好地发展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的教育,要十分重视“三后”的非正规教育,积极编写紧密联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性、可读性较强的乡土教材,使其成为全日制课程教材改革以外的又一项教材改革和发展工程。这套乡土教材可以实施“燎原计划”的“项目培训”教材为基础,先按农、副、工三大类编排,以“短、平、快”的实用技术为重点,体现技术含量高、信息量大、通俗易懂、操作性强、图文并茂的特点,并附上在实施“燎原计划”中大量成功的案例,为各种乡土教材的编写提供示范,为实施“项目培训”提供有效的服务,并成为实施全日制课程教材改革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由行政指导深入到政策的支持和扶持
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这项工程具有教育性和产业性的两重特点。参照“丰收计划”、“星火计划”的有关政策措施,深入推进“燎原计划”的实施,应确定新的视角,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
一要制订积极支持和扶持实施“燎原计划”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实施“燎原计划”,就政策措施方面提出有关的建议:
——在同一地区(省、市、县),实施“燎原计划”应享受“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的同等优惠政策。比如省、市农业发展基金中用于农副业项目开发的贴息贷款应一视同仁,这样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状况,充分调动各部门为科教兴农作贡献的积极性。
——实施“燎原计划”的项目培训,其主要对象是从业人员,当然还有部分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生,但培训的性质属职业技术类,因此,应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有关条款的权利。《职业教育法》中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及其他职业培训,因此,有关的职教经费也应分享。不能因为开展培训的单位不属于教育部门或培训不属于正规的学校教育而将其排除在外。
——实施“燎原计划”中,有一些短、平、快的项目教育有利于巩固扫盲的成果,属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因此成人教育中的有关经费应用于这部分的培训。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而实施“燎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也承担部分任务,因此,在附加费中也应酌情支出。
——课程教材改革,已不仅仅局限于学科教材的改革,还包括了选修课和活动课教材的编写。燎原项目的培训教材贴近、贴实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实际,科技含量较高,应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其中部分教材应该纳入选修课和活动课教材的系列,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经批准立项的燎原项目,对其中推广价值大、长远经济效益好的,在起始阶段,可实行列收列支,退税或减税,由县掌握,专款专用,实行资金滚动增值。同时,可建立“燎原计划”专项基金,专门扶持和支持有发展前途的优秀的燎原项目。
——省、市、县财政应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燎原计划”的贷款,以加快“燎原计划”的实施。
——燎原项目投产后,在税后新增利润中提取3%—5%奖励有贡献的人员。
——对积极提供效益明显的燎原项目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及科技人员,应给予重奖。
——实施“燎原计划”的教育单位主要是县、乡(镇)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应鼓励广大中小学利用相对的智力优势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因此,在省、市中小学教师奖励基金中应开设“燎原奖”,对实施“燎原计划”、推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含兼职教师)和乡镇干部,以及成果显著的燎原项目,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带有教育科研任务的燎原项目,可向省、市(地)、县申请教育科研经费,有创见的可申报优秀成果奖。
——结合燎原项目开展培训,其收费标准可视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实行浮动,技术性强、成本高的可略高于成本收取培训费。
——结合燎原项目开展培训,可由承办单位发放写实性培训证书,详细记录培训的科目、教时、层次、熟练程度等。培训要求高的科目,可与有关学校挂钩,折合成相应的学分,实行与学历单科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上岗资格证书的沟通。
——对实施“燎原计划”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业务技术骨干,应会同有关部门,出具业务、学术水准的鉴定证书,作为晋升技术业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对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到中西部农村经济发展较慢地区合作开发的“燎原”项目,应在贷款付息、免税退税方面制订更优惠的政策。
——积极争取世界银行的低息贷款,有些“燎原项目”可开展中外合作开发和合作培训,并享受合资经营的有关政策。
——发展燎原产业,组建燎原经济实体。可组建县、市(地)、省的燎原实业公司或省际合作的燎原经济实体,按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技术的合作。
二要制订积极支持和扶持实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
对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也应从有利于推动各类教育的统筹和结合,有利于实行农(经)、科、教结合,有利于促进农村教育更好地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出发,制订相应的政策。在当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认真研究:
——农村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实行以乡(镇)为基础,以县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基层政权机构,要进一步明责放权,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增强乡(镇)政府对综合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教育的统筹权和管理权。
——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随着乡(镇)基层政权社区管理职能的增强,以及县对乡(镇)赋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权、机构编制管理权、经济管理权、财政管理权、人事管理权等各种权限,县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应按乡(镇)机构对应设置,并接受本系统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目前,乡(镇)的教委有名无编,但已行使乡(镇)政府辖区范围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已经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责和权力,因此,乡(镇)教委应设立办公室,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编制,作为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乡(镇)教委办公室干部的列编、任命、调动、奖惩,都必须同时征得县教育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同意。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县派出机构干部的表现,有权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撤换、调整或替补的意见,确保乡(镇)政府行使独立的基层政权的职能。
——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教育经费的管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主要在县,教育经费的大头在教师的工资、奖金、津贴。随着教师待遇的逐步改善,教师的人员经费将不断增加。目前管理教育经费有多种模式,但确保教师工资奖金按月足额发放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坚持事权、财权、调控权相配套的原则,增强县对教育经费的宏观调控力度,对基础教育比较薄弱、乡(镇)经济较困难的乡(镇)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企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目前,乡镇企业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迅速发展,这对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带来许多新问题。特别是对征收的范围如何确定,有关部门应及早提出具体意见,以防止教育经费的政策性流失。
——随着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各类学校的布局设点面临着调整。如何盘活教育资产存量,提高教育的规模效益,不使教育资源流失,需抓紧制订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拓宽筹措农村教育经费的渠道;如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房地产业发展很快,可按面积收取一定的办学经费,用以新校舍设备添置,按一定的比例提供平价房给教育部门;对进出口免税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等。
——对实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县,教育主管部门可进一步下放部分统考权给学校,以淡化应试教育对学校改革的导向,增强素质教育的政策导向。
——对农村教师的业务进修,除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外,还应鼓励教师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修职业类、技能类的内容,使教师不仅适应部分学生升学的要求,更能适应大批农村学生主要回到当地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求。对这部分内容的进修成果,在教师任职、提职的评审中,应作为重要依据。要鼓励教师既能上好必修课,还能上好一门适应学生就业需要的选修课,指导开展一项技能活动。
深入实施“燎原计划”,大力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必须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引导、监督评估、提供服务等手段。从目前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实践看,教育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应提到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以切实增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驱动力,使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在“九五”期间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努力促进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持续发展
首先,对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要不断地统一和深化认识。
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是一项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的改革工程,其改革成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能立竿见影。作为一项教育工程,要坚持不懈地深入下去,最重要的是统一领导的认识,在改革实验的大方向上始终保持一致。事实上,“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虽然已写入了中央文件,但由于在认识上的差异,在实施或推进这项改革的力度上是很不一致的,有的换了一个领导就改弦易辙了,有的淡化了,有的甚至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另外,有的地区对“燎原计划”的界定过宽,认为教育上的许多问题均可以通过实施“燎原计划”来解决,有的将“燎原计划”涵盖了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因此,要使这项改革工程能凝聚起116个实验县,进而有更多的县参加改革实验,关键还在于对这项改革工程给予科学的界定,防止扭曲和泛化,防止改革的主观片面性和随意性。
随着农村教育改革的深入,还将不断推出新的改革实验的项目,特别是国家教委各有关司局的实验项目,如农村初级中学劳技教育联系校、课程改革试点校、素质教育实验县、教育执法试点县、教育评价试点县等等,都应鼓励首先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中进行。既然进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那么就需要在单项、局部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真正体现改革的全面性、全局性和全程性,这需要上至国家教委,下至地方各级教委的各业务部门在思想上、工作步骤上整合一致,这是提高教育改革整体效益的基本前提。
第二,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在组织上要整合一致。
作为一项全国性的跨世纪的农村教育改革工程,必须建立一个有权威的工程指挥部。这不是增加机构,而恰恰是探索政府机构如何改变分兵把口,增强综合调控指导的职能。早在1989年,国家教委为了推进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专门建立了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领导小组,由国家教委各有关司局的负责人参加,并聘请农业部、国家科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同时,设立办公室(亦为“燎原计划”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和实施“燎原计划”的方针、政策、考虑和审定其发展战略、规划和部署;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并支持实施;对实施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应该说,宏观指导的职能是明确的,但在具体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方法上,差距还很大。刚开始实施“燎原计划”和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国家教委成教司,后来相继挂靠到职教司、国家教委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实践结果表明,工作机构多次转移对工作的指导并不有利(尽管有多种考虑),事实上已造成对省、市工作指导的脱节。有的省、市的有关机构也相应转移,有的几经变动已名存实亡,有的已被撤销,有的由于人员频繁变动,资料不易积累、工作指导缺乏连续性,出现松懈、淡化、削弱等现象。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这项改革工程可能会停滞不前。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不仅仅是教育领域的一场改革,改革本身已经触及了现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特别是机构重叠、条块分割、自我封闭的弊端,迫切要求各级政府的教育机构相应进行改革,向综合管理方向发展。因些,加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领导,不仅仅是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也是转变机关职能、理顺教育体制、转变教育机制的需要。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对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强宏观的指导。因此,从国家教委到省、市、县教委应有一位领导亲自分管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具有统筹、协调的权力。领导小组成员不仅要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还应有农业部门、科技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法规部门以及教育科研部门的领导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编制单列,其成员要精干,并相对稳定,真正成为对内起到智囊团的作用,对外具有权威,并能凝聚实验县、示范乡齐心协力开展改革实验的指挥部门。
第三,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在措施上要落到实处。
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农(经)、科、教结合,这种结合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就宏观结合来说,主要是农业、科技、教育部门在行政管理上的统筹、协调。这是一种政府行为,旨在改变条块分割、自我封闭的格局,在结合中达到扬各家之长、避各家之短的目的。就微观结合来说,又有若干种,如以某一专业教学来说,积极开展农(经)、科、教结合,旨在更好地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专业人才,这种结合主要是教育行为,其投入和产出不以盈利为目的,所需经费,主要靠政府拨款、学生缴费,学生毕业被用人单位录用后收取教育成本费。但围绕科技项目的开发、推广而开展的农(经)、科、教结合,其中有相当部门是经济行为,在农(经)、科、教结合中,各部门隶属关系不变,经费渠道不变,财务核算不变,在项目开发的合作中做到互助、互利、互惠。由于实施“燎原计划”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由国家拨款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自行立项、审查、参与发放和管理,因此,作为第一次大规模介入金融领域的教育部门,需要学习金融知识,熟悉金融业务,了解市场经济的规律。目前,一些地区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有的由于缺乏经验,有的因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但这毕竟是一项宏大改革工程的支流,其相对于教育脱离经济社会发展而造成的隐性教育浪费来说,毕竟是一大进步。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教委自1992年以后燎原贷款已连续几年没有向省、市发放,影响了“燎原计划”的深入实施,影响了科技成果通过教育部门的努力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推广。为此,应认真总结“燎原计划”专项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燎原计划”贷款的发放应遵循效益的原则、信誉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实行燎原贷款作为实施“燎原计划”、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机制,在科教兴农、科教兴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实施“燎原计划”和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正是沿着这条“必由之路”进行的一种成功的实践和伟大的创新。我们要继续大力深化和推进这项改革创新工程,坚定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
标签:教育论文; 农村教师论文; 农村论文; 政府工程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三农论文; 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