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实现农民身份转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论文,身份论文,关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是扩大就业,这是一个缺乏根据的悖论。我国社会结构变动滞后于经济结构变动,工业化中仍保留着庞大的农民群体,农民队伍未发生分化,此乃当前我国农民问题的症结所在。为此,必须尽快创新一种推动农民身份变革以逐步减少农民的新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乃至整个市场需求,进而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农民就业。
一、一个悖论
近来一个颇为流行也是对当局决策者和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观点是: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就业。这个说法颇具诱惑性。如果能让一大批农民实现就业,农民的增收致富,农村市场的开拓,城市企业开工不足和大量工人下岗,进而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需求约束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然而这仅仅是一厢情愿,是一种缺乏根据的悖论。
这里说的农民就业,显然是指农民在非农领域的就业。但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却是,工业品(包括服务产品在内)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供大于求。扩大农民在非农产业就业,无疑将增加工业品的供给能力,从而使工业品更加过剩。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能使农民扩大就业呢。进一步分析,建立在扩大就业基础上的逻辑关系是:扩大农民就业的条件是要有市场需求;但在现阶段城市居民不仅人口少,而且该买的商品已经基本满足,对更高档的万元级商品一时尚买不起。何况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差距已复归到改革之初,如果单纯走增加市民消费水平这条开拓市场的路子,城乡矛盾将更加突出,这显然不可取。因此全国市场的扩展就只能是寄托在消费水平低的农民群体上;但要把农村潜在的市场变成为现实,又要以农民收入的增加为前提,而农民收入的增长又要靠就业的增加。推论的结果是又复归到问题的起点,如此循环无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由此可见,打破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只有另辟蹊径。
二、改革中已有大批农民在非农产业实现了就业
20多年前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是成功的,这一改革在微观方面确立了最适宜农业的家庭经营形式,不仅一举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产品供给不足问题,而且使政府对农民的管理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对农民所作贡献的一种补偿,政府允许农民可以进入到非农产业,于是有了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容纳的就业农民最多时达1.3亿;接着允许农民自由流动和进城打工,又出现了8000多万长年在外打工者。尽管打工者仅仅是出卖劳动力,获得的收入是与其创造出的财富不对称的劳动工资报酬,但就其工作性质和收入数量而言已是在非农产业中就业了。就是说,改革中已有2亿农民不以农业为生而转入到非农产业中就业,他们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尤其是现金性收入增加作出了重大贡献,如果没有这么一大批农民就业的转换,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将更加突出。但在肯定成就的同时,也不应忽视相应问题的存在:(1)改革中农民虽有就业结构的变化,但农业人口不仅没有减少反而由1978年的8.1亿增加到2000年的9.5亿。与之同时,农村人口的消费份额占全国的比重却由改革初期1985年的53%下降到1997年的43%,净减少10个百分点。农民消费份额下降的原因,除了农民收入低(这不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外,就是农民群体中有消费能力的人消费倾向低。如1998年全国农民收入在10,612元以上最高的20%的农户,其消费倾向为0.77,而当年城镇居民收入在9187元以上的次高人群的消费倾向为0.93,后者比前者高出16个百分点,相对高出20%以上。当年其他收入额相近等级组的城乡居民消费倾向差别也很大(注:朱飞飞.消费需求为何难启动[J].中国国情国力,2000,(2):20.)。另据调查,进城打工者收入虽然较高,但其消费倾向不仅低于市民且低于农民。(注:张兴华.民工消费的经济分析及其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1999,(3):51.)(2)农村非农就业者并不稳定,近几年乡镇企业吸纳的劳动者数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在减少,甚至乡镇企业的劳动就业绝对数量也在减少。原因在于没有一个庞大的市民消费群体作基础,市场需求有限,非农就业者总是被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试想,如果一大批农民就业在非农产业,增加了工业品供给能力,但他们既不扩大对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甚至对工业品的需求又低于城市就业者,那么这样一种就业转移对市场开拓的意义当然不会大,而且会加剧供给过剩的矛盾。(3)改革中虽然有农民就业结构的变化,但农民家庭的土地经营规模不仅没有扩大反而缩小;另一方面,在农村人口增加的同时,农业增加值在GDP中的份额由30%以上下降到16%以下。这两组数字告诉我们,无论是从微观还是宏观来说,农业生产率和商品率均没有提高,社会对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总量相对地也不可能有多大的增长,全国仍然是9亿多农村人口与3亿多市民之间的交换格局。那些在改革中离开了农业的人并未成为农产品的商品性消费者,并仍然在占有着土地,从消费和生产两个方面限制着商品性农业的发展,堵住了那些依赖土地为生的农民致富之路。结果是,工业品缺乏市场需求,农产品也缺乏消费需求,最终是工农业两大物质生产部门互有剩余,这是一种被扭曲的现象。究其原因,改革中我国农民虽有就业结构的变化,但却没有分化和社会结构的变革,一大批农民进入到非农领域创造价值,从事商品生产,而他们的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却停留在自给性很浓的传统方式中,于是自给性浓厚的农业生产与发达的供给能力很强的工业部门冲突在所难免,工农业产品之间的交换不充分由此而来。按照发展经济学的原理,主要物质生产部门的交换不充分,必然限制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华东师大等.当代西方经济学说简明教程[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326.)。
三、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一种推动身份变革以逐步减少农民的新机制
工业化是一个经济变革过程,即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部门由农业转向工业为主;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变革过程,即要使一大批农民离开土地离开农村,转变成为市民阶层。只有这样,国内的工业品市场拓展才有可能,农民也才能依靠农业致富,进而工农业才能齐头并进地发展,最终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只有同时完成经济、社会这两个过程的变革,整个社会居民的消费方式才能与生产方式的变化相衔接。而我国的现实是,社会结构变动滞后于经济结构变动,工业化中仍然保留着庞大的农民群体,农民队伍没有发生分化,这就是我国农民问题的症结所在。
经济结构变动与社会结构的变动两者间是相互促进互为关系的。当一大批农民转变成为市民,在增加工业品需求的同时,也扩大了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这样,那些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就可以通过扩大商品性农产品的出售而获得收入的增长,进而增加对工业品的购买力,工业品市场需求的扩大也就增加了就业岗位,进而能吸纳更多的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就业。如果在其过程中再配之以城市化,城市的集聚效应又会推动最能容纳人就业的第三产业发展,由此而形成因农民身份转换减少农民进而推动国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机制。当前的现实是,改革中我国有了这种循环机制的前半部,后半部却未形成。因此,当务之急是促进农民队伍的分化,让那些可以不以农业生存者成为农产品的商品需求者而不是农产品的自我提供者。通过扩大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拓展农产品的市场,以增加农民收入,这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将是一个强大的推动力。据研究,市民每提高1个百分点,对农产品增加的总需求折合成间接的粮食需求达1054万吨(注:马晓河.我国中长期粮食供求状况及对策思路[J].中国农村经济,1997,(3):15.)。如果改革以来以每年保持1个百分点的城市化增速(日本曾50年保持这一增速),现在的农产品供给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再从价值上说,根据全国统计资料计算,农民与市民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差额人均在1000元以上,目前有2亿农民就业于非农产业,如以1∶1的瞻养人口计,可以有4亿农民脱离农产品的自给性生产和消费方式,仅此就可创造400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剩下来的8亿多农民仅从农产品出售中就可人均增收400元以上,以消费倾向80%计,即可以增加工业品的需求2000多亿元。另据计算,如果有2亿农民进入城镇转变为市民,仅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消费品购买增加的销售额就达2500亿元。如按城乡人口消费差额每年2000多元计,2亿人口城市化可增加消费需求4000多亿元(注:刘志杨.人口集聚:小城镇建设的根本目标[J].中国农村经济,1999,(5):66.)。若是这样,我国供给过剩的约束可以大大推迟,换句话说,我国经济可以在更长时间中保持高速发展之态势。
四、社会结构变动与经济结构变动是一个渐进的互动过程
世界历史表明,农民问题是工业化过程中各国社会动荡的一个重要根源。各国的经验是,保留一个庞大的农业人群存在是现代社会一个极不稳定的因素,因为面对这么多的农业人口,国家不可能通过利益格局的调整使他们分享到工业化成果,惟有让他们离开农业融入到市民社会中。这就是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的原因所在。而中国工业化过程恰恰是只有就业结构的变化却没有农民人群的减少。
农民身份转换与扩大农民就业,虽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农民分享工商业创造的利润,但二者存在着不同的路径和结果。当前工农业、城乡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换陷入死结。身份转换则抓住了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这个根本,谋求的是全体农村人口特别是农业生产者的富裕之路,如上所述这也是为农民创造一种长期致富的机制。当然,这是一个渐进的也是互为基础互相促进的过程。其重要点,一是抓住打开死结的突破口,二是要形成一个相互推进的机制。此外,必须明确,我们不可能等到某个时候大多数农民在非农就业时,再来进行农民与土地的分离和身份变革,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渐进逐步推进的过程;反之,若是变动巨大将会引起社会动荡。
实现和加快农民身份转换的途径是多方面的:(1)在制度上必须使一批不需要以土地为生者与土地分离,也就是要让他们与自给性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彻底决裂,变成为农产品的纯商品消费者;同时,逐步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新的土地制度目标原则是,让耕者有其田,不耕者自动自如地放弃土地。这样的制度安排,既能使离农不成功有了社会保障,又能适时地促进土地集中。此外,土地绝不能成为少数人谋取利益之财物,中国农民已经为工业化作出很大的奉献,不能再让他们为推进城市化作奉献了。(2)大力推进城镇化是促进农民分化的一个有效途径,但不管何种城镇化道路,都必须伴之有一大批农民脱离农业农村的市民化过程。城乡不分、农工互补的农村城镇化道路不是工业化中的城市化,亦工亦农也不应成为城镇化中的主要就业模式。(3)农民分化的过程,当然不能采取残酷方式,但在坚持以经济吸引力为主的同时,适当的加些压力也是必要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没有压力的任何改革都不可能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