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合理性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党合作论文,新论论文,合理性论文,政治协商论文,中国共产党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19(2001)05-0023-03
一、不能用西方的“执政党”含义来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
中国和西方以及西方国家之间对于“执政党”的理解还存在较大差异。西方国家有两种类型:1.在英国、日本等实行内阁制(或称议会制)的国家,执政党是指一个政党或政党联盟通过议会选举并在议会占有半数以上的席位,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政府。2.在美国等实行总统制的国家,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连带关系。总统与议会分别选举产生,执政党即为在总统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总统所在的这个政党不一定同时是议会的多数党。这两种类型的共性在于:(1)执政党地位的合法性基础是普选;(2)轮流执政,执政党与政府的联系是暂时的;(3)执政党的权力是有限的——只局限于国家的行政机关;(4)执政党对政府的领导是间接的,双方在职能载体上是分开的。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与西方执政党地位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党格局中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因此中国共产党与西方国家执政党在执政方式上有诸多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是指掌握立法、行政、司法、军队等全部国家权力,并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网络对各类各级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较全面的指导和监督。而西方国家的“执政”,只是指掌握了国家的行政权或还有一部分立法权。(2)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是指掌握了从国家整体到国家的各个部分的全部权力。而在西方的典型政治体制下,国家的执政党只是掌握了中央或联邦整体的行政权力,组织了中央或联邦的政府,这些国家的各个地方的政府究竟由谁执政,取决于各个具体地方的选举结果。(3)中国共产党有条件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直接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也包括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而西方国家执政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主要以间接方式进行,比如通过在议会中的多数地位影响立法等。(4)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是通过长期艰辛的武装斗争取得的,她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都要坚持对国家的领导权,不允许资产阶级政党来分享政权。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都改变了原来的资产阶级性质,而变成各自联系的那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西方国家的各个政治派别,一般都按照资产阶级民主原则,特别是政党理论中的“合法反对原则”来理解执政党地位确立问题,强调执政党地位的可竞争性,试图以多党“竞争”的形式来垄断政权。[1]
面对这种种共识和差异,正确的做法就是求同存异。就是在互相尊重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前提下彼此尊重对方的政治见解,把共识确定下来发扬下去,而不强求对方改变观点转变立场。只有这样,不同的政治制度才能够和平共处,这样人类才能长期拥有一个多样性的世界。因此衡量一项制度的价值,主要应该看它是否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生活的水平,是否推进了民主进程。而不是看一种制度与另一种制度是否完全一致。
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这种多党制格局是20世纪中国历史进程决定的,符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自的特点、优点和意愿
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多党制,民国初年,多党竞争,名目繁多,据统计当时有300多个政党团体。不少人士执着于“议会道路”,一心想通过政党竞选,组织“责任内阁”来解决中国的问题。1912年至1913年,召开了“第一次国会”,形成了国民党、立宪派的民主党以及地主买办的共和党和统一党四大政党。1913年3月,袁世凯派人暗杀宋教仁,标志“议会道路”的破产。1915年“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称帝,宣告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失败。
自从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就掌握在国共两党手中。两个拥有武装和政权的政党在漫长的岁月中既有合作也有战争。在这个过程中,代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派别也在成长着,分化着,发展着。在1948年5月1日以前,各民主党派多以第三者立场自居。随着国民党卖国独裁的加剧,中国的革命民主力量日益走向大联合。这种大联合局面的出现,从宏观上看有三大原因促成:首先是各民主党派始终坚持爱国与民主的政治理念,不断走向进步,在反对日寇侵略、反对国民党独裁内战的大搏斗中成为一支重要的爱国民主力量。中国政治没有这支力量的参与将是不完整的。其次是国民党反动独裁统治使民主党派对它丧失信心,而国民党最后取缔民主党派的政策更使民主党派走“中间路线”的希望破灭,迫使各民主党派旗帜鲜明地站到反对国民党拥护共产党的立场上来。最后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有力量和斗争策略的正确性。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各民主党派爱国、民主、团结、进步的政治主张相吻合,成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基本前提。而中国共产党在反对国民党的各项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不断发展壮大的事实和对民主党派真诚团结合作的努力则赢得了民主党派的信任和尊重。由于各民主党派不拥有军队,不直接联系财界,联系工农也较少,所以,在筹建共和国的时候,各民主党派主要是参与了中央人民政府的组建工作。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历史为新中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基础。这项制度确定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同舟共济,经受住了50多年国际国内政治风波的重大考验。
统观20世纪的历史发展进程,从民主党派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合理性,可以概括为四条:第一,中国共产党有明确的路线纲领和政策,并身体力行,付诸实践,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都正确把握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和路线,成功地选择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成为中国政治发展过程的主导者,确定了其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的领导地位。第二,中国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具有领导者的胆识和能力。第三,中国共产党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和优点,那就是出现失误能自己发现,及时纠正,这种自身优势使它能实现重大的历史转折。第四,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建设和实践中,逐渐形成了领导核心的顺利交接。而每一代领导核心,都将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视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因而赢得了人民大众的广泛信任和拥护,从而确定了其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领导地位。[2]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哲理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辩证统一,这种统一深深植根于中国文化的土壤之中
众所周知,中国革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取得胜利的,因此,新中国各项政治制度最重要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比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等原理,人们对此知之较多,但是却往往忽视了其另一个哲理依据——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这就容易造成一种错觉,似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是游离的,似乎新中国的政治制度是外来文明的一种造物,是没有中国文化根基的非中国的另类文明。这种错觉像幽灵一样如影随形般地存在着,并且往往被某些势力敌意地涂上了一些丑化了的意识形态色彩。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国民党蒋介石反对中国共产党时就是污蔑中国共产党崇尚外国文化(指马克思主义和俄国文化——作者注)不要中国文化,甚至把共产党人描写成不忠不孝不要父母妻儿的违反正常伦理的人。现在又有人简单地拿中国与前苏联东欧共产党执政的国家相比,等待着中国政治制度的解体。这实在是一个错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领导人当中确实有些人教条主义地、生吞活剥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但是经过毛泽东等一批领袖人物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后,又经过党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核心的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已紧密地结合起来,邓小平理论就是当代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而东欧共产党是靠苏联红军帮助建立政权的,马克思主义在那些国家缺乏本民族文化的支持;前苏联的发展模式束缚了社会主义的活力,也损害了马克思主义的声誉。中国则不同,中国共产党是常常顶着被指责为“民族主义者”的政治压力,经过28年艰苦细致的斗争才取得胜利的。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社会获得了空前伟大的发展,因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民族基础十分雄厚。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凡是在当前能够代表那时人民利益的政治派别就会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否则就会遭到反对,这已经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的心理和价值取向,已经成为一个传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依据除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哲学思想是其又一个重要的哲理依据。因为不论中国共产党还是中国的各民主党派都首先是由中国人组成并领导的政治派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样首先是在中国文化背景和中国版图内由中国人民和中国政治家主导、选择、发展和完善的。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同化力和整合功能。它的一些哲理能够使广大的中国人达成共识。“和”的思想就是这样的一个哲理。“和”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末年至战国时期哲学史上出现的所谓“和同之辨”。“和”与“同”是含义不同的一对哲学范畴。“和”是指众多不同事物和谐与整合;“同”是简单的同一,相同事物的叠加。早在西周晚期,史伯就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3]的著名命题,认为把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能产生新的事物,而把相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能产生新的东西。孔子进而把这一思想发展为主张“和而不同”的中庸之道,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4]强调“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5]力主“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6]以后,《中庸》更把中庸之道提到了宇宙人生大本大源的高度,作了相当明确的表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7]至张载,更有“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8]的说法,系统地表达了这一辩证思维方法。这种和而不同的辩证思维方法,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智慧。比如将“和”用于人际关系,“宽则得众”,将“和”用于政治则能“政通人和”;将“和”用于经济则“和气生财”,促进繁荣,将“和”用于外交则“协和万邦”、“和平共处”。当然,“和”的思想同时又多少蕴含有一些保守的成分。因为现实中的矛盾在性质上是极为复杂的,并不是所有的矛盾双方都能“和而解”的。[9]
对于这种“和而不同”的辩证思维方法,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和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结合现代中国和世界的大势,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加以了吸收和重新改铸,化原有的保守因素为积极因素,使之成为把握矛盾、解决矛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思维方法。这一思维方法已被中国共产党员和各民主党派成员广泛接受,成为中国党派工作的思维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哲理依据。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正确处理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既继承传统又结合国情,予以创新,建立了既区别于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又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自从这个新型制度建立后,它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收稿日期:200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