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藏、回、汉商人经济关系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拉萨市论文,探析论文,商人论文,关系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12)01-0001-06
由于历史和环境因素的原因,我国边疆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区,其中尤以少数民族居多。边疆多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关系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整体,其中所囊括的经济关系、文化关系、政治关系、婚姻关系等各个组成部分的正常运行与维护,是民族关系和谐、平衡、稳定的重要保障与前提基础;民族关系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病变,都会引致与其相关联部分的失常。而在民族关系中,由于经济关系触及民族生存发展的利益之本,经济利益的落实与保障是任何民族社会发展进步的根基,经济基础稳定牢固与否,直接决定着作为上层建筑的民族关系大局之稳定和边疆之安全。因此,在民族关系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民族经济关系之好坏将直接决定着整个民族关系的走向。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和发展是头等大事,与此相适应,民族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利益关系。在我国,大部分民族关系问题就其本质就是一种经济关系”[1]。本文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回、汉商人经济关系为例,探讨边疆多民族商人的经济关系及其对边疆地区整体民族关系的影响。
一、拉萨市多民族商人经济关系概述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些年来,随着移民不断增加,拉萨日益成为多民族聚居社区。这里是西藏商品经济的窗口,也是多民族商人汇集的地方,因此自然就成为本文研究西藏商人经济关系的最佳田野调查地点。
西藏是以藏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76%,汉族占6.06%,回族占0.34%,其他35个少数民族共占0.84%。……在我国各少数民族自治区当中,西藏的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比例最高,同时汉族、回族和其他民族人口主要居住在拉萨市,这就使拉萨市成为西藏自治区族际交往最为集中的地区。”[2]汉、回分别是目前拉萨市除藏族外人口比例最高的三大民族之一,因此,他们同当地藏族的关系是当下拉萨市民族关系的主体。藏、汉、回间的民族关系直接决定着拉萨市乃至整个自治区民族关系的大局和方向,关乎整个区域内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与边疆安全。由于在拉萨市生活的汉族大多数为流动性人口,以经商为主,主要来自内地的四川、甘肃、云南以及江浙沿海发达地区,从事区际大宗商品批发生意居多。而回族有一部分世居拉萨,其他主要来自青海、新疆、甘肃,其中尤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籍为多,大多从事虫草生意、小商品批发贸易以及餐饮业,与地方藏族往来最为频繁密切。所以本文选取拉萨市藏、汉、回三个民族商人经济关系来考察其民族关系。
以大昭寺和八廓街为中心的老城区,是目前整个拉萨市历史文化氛围最为浓厚、藏族文化色彩最为明显的地方,同时也是藏、汉、回等多民族聚居的中心,是了解西藏和拉萨的窗口。这一地区恰恰囊括了拉萨市最大的商品批发交易场所——冲赛康市场和赛鑫商场、拉萨市最大的虫草交易市场以及国际知名的八廓街商业街。这里不仅是拉萨市藏族市民和喇嘛们聚集的中心,同时也是国内各大藏区藏族群众的朝圣圣地。与此同时,由于“围寺而居”的传统,以大清真寺为中心,附近的八郎学社区、吉日社区、铁崩岗社区聚居了拉萨市绝大多数的回族。此外拉萨市作为国际旅游历史文化名城,游人如织,地方经济迅速发展,充满活力,市政建设日趋完善,青藏铁路的投入运营也极大地改善了自治区与内地的交通联系。由于人员流动频繁,形成巨大的消费市场,商机无限,从而吸引了周边省份乃至东部沿海省份的一大批回、汉等不同民族的经营者前来投资经商。所以,在拉萨市经商的汉、回、藏族生意人绝大多数集中在此,因而成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二、互补合作、共赢共存的多民族商人经济关系——基于冲赛康和赛鑫两个市场的对比分析
费孝通先生曾经提出:“民族关系当然是指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接触和影响而言。”[3]由此可见,民族关系发生在族际的直接接触和实体互动之中,“真正的互相接触才是民族关系建立的开始”。同时民族间的接触是一个长久持续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生计接触也即经济交流是接触初期最基本的形式和途径。“如果接触的民族成员之间能够在尊重双方的基础上结成互惠互利的关系,那么双方不仅能够在同一片地域共同生存下去,而且能够建立良好的民族经济关系。”[4]在多民族社区中,民族经济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族际单元之间的社会关系,但同时也是一种内嵌在民族社会内部的人际关系,不仅具有民族性,而且具有深刻的社会性。所以民族经济关系主要以民族成员之间的经济接触和互动交流为途径,常常以个人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民族成员的经济交流因民族差异而优势互补,于互补之中合作互利,于互利中共赢共存,这一民族经济关系新特征在拉萨市多民族聚居的冲赛康和赛鑫两大商品批发市场体现得最为明显。
冲赛康市场目前共有摊位1600余个,营业面积近10000平方米。一楼主要是以藏族商家为主,经营藏民族生活必需品,如酥油、茶叶、牛羊肉、“曲拉”、奶渣等。二楼主要经营日用百货和各种小商品,商品品种繁多,门类齐全,洗化用品、针黹线包、学习用品、装饰品、化妆品、餐具等日常生活用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不胜枚举。这其中虽然藏汉回商家皆有,但是笔者走访发现仍以回族居多。三楼主要经营服装批发,其中藏族商户十分稀少,几乎全部为来自内地的汉族商户。
这里不同的商家结合自身的优势从事着不同的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的分化在这一多民族混杂的市场中正如前所述存在着明显的民族差异。一楼的藏族商户主要是拉萨市当地居民,他们所针对的消费群体主要是周边社区的藏族群众。由于他们生活习俗相同,语言相通,所以这些藏族商家所经营的商品主要是些藏族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和各种生活主食,其中酥油、茶叶、牛肉为藏族日常生活必不可缺,因此成为冲赛康市场一楼最大的交易项目。
回族是一个重商的民族,素有经商的传统。在长期的行商贸易之中历练了他们的商业头脑和经营意识,他们对每个地区的生产优势和需求空缺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经过他们,一个地区的剩余商品流入到那些货源短缺的地区。历史上,回族一直是藏汉之间著名的“茶马贸易”的沟通者和承担者。如今,在冲赛康经商的这些回族仍然扮演着同样的角色,他们将藏区短缺的各种生活用品从内地采购来,再将它们批发给当地的藏族经销商或直接零售给当地的藏民消费者。
冲赛康市场的三楼则是大大小小的服装摊位,每个摊位上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服装,都是一些当下比较时兴的牛仔裤、外套、衬衫、帽子等,面向的消费群体主要是追逐时尚的藏区青少年。而仅从摊主那浓浓的口音中就不难辨别出,他们主要是来自甘肃、四川、浙江、广东、福建、江苏等内地省份的汉族。他们的经营模式大多相同,都是家庭成员共同经营,各有分工。一人负责在内地一些大型的服装批发市场看货采购,然后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发送到拉萨,另外一个则长年驻守在市场中负责批发销售。这些汉族的经营模式以批发的形式为主,很少有零售。批发对象主要是从自治区各地区来的藏族经销商,或者拉萨市的许多服装销售店和摊位。由于服装主要是来自内地的甘肃、四川、浙江、广东、福建等地的大型批发市场,所以这些汉族商家跟一楼、二楼的藏族和回族相比,在服装的采购—运输—批发产业链条中占据着语言沟通优势和货源采购优势。所以藏族和回族在此项贸易中不占有低成本优势,相反在藏族和回族所擅长的藏族生活必需品零售、小商品批发生意以及服装零售中,这些内地来的汉族同样也存在着获利空间狭小的问题。
冲赛康批发市场中的摊位鳞次栉比、混杂交错,所以无法对其中商户的民族成分以及经营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然而这种情况在新建的赛鑫商场中却不存在。新建的赛鑫商场与冲赛康市场隔街相望,互为呼应,在功能上与之互补。该商场环境整洁,规划有序,整体布局合理,展现出“小商品、大市场”的优美购物环境。赛鑫商场是拉萨市冲赛康社区居委会引进民间资本总投资3000万元于2009年建成,营业面积近11000平方米,有独立铺面近300个的大型批发商场。
赛鑫商场也是三层商业项目,但由于商场刚刚开业不到一年,尚未形成一定范围的客户群,而且在藏族群众中的知名度远不如街对面的冲赛康市场。目前商场已经营业的商铺主要集中在一楼,而二楼和三楼的店铺由于很少有人光顾,所以经常处于歇业状态。在赛鑫商场租赁店铺的商户很多在冲赛康批发市场中有自己的摊位,商场是他们未来拓展业务的发展方向。这些商户有来自甘肃天水、四川广元、福建福州的汉族,也有来自甘肃临夏、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回族,还有拉萨市当地的藏族生意人。所有的商户都有自己独立的店铺,而不再是冲赛康市场那样杂乱无章的摊位,所以能很容易地以商铺为单位对商户的民族成分以及经营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笔者就目前赛鑫商场所有正常营业的店铺(一楼,共有73家店铺)进行了走访调查,得出下表中的统计数据。
从上图中不难看出,赛鑫商场一楼的73家商户中,汉族最多(53.42%),藏族次之(34.25%),回族最少(12.33%)。其中,汉族商户的经营内容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100.00%)、皮革制品(83.33%)、服装(75.00%)、床上用品(70.59%)、化妆品(71.43%)、涂料(100.00%)等大宗商品批发贸易。在这些项目上藏族和回族所占比重非常少。主要是因为这些商品都来自于内地的四川、甘肃以及东部沿海的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地区,而目前在拉萨赛鑫商场做批发生意的汉族商户绝大多数均来自上述商品源地。所以相对而言,汉族在这些商品的看样、采购、托运过程中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语言优势、地缘优势、资金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这些因素都可以转化为低成本优势。因此,藏族和回族在这些商品批发贸易中不具备与汉族博弈的成本优势。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某些商品的批发贸易,看到民族习俗或社会习惯在其中所发挥的影响作用。比如,在化妆品批发生意中从业者都是女性而且主要是汉族,藏族很少,回族女性则没有。这跟回族女性不可以经常抛头露面的社会习俗有关。
然而,在酥油、唐卡卡垫、藏饰品、日用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批发业务中,藏族所占的比重分别是100.00%、85.71%、50.00%、50.00%,与汉族、回族商家相比,藏族占据绝对的优势。而且在这些商品零售、批发贸易中,根本看不到汉族的身影。因为这些商品都是藏族群众日常生活中所特有的必需品,独具民族特色和民族风味,主要来自自治区辖属的各个县市。所以,藏族商户在这些本民族产品的采购、批发、销售中独具民族优势、语言优势、地缘优势以及价格优势,这又是汉族所无法比拟的。与汉族和藏族相比,回族经营者不仅总数最少,而且经营内容主要集中在儿童玩具(100.00%)、藏饰品(50.00%)、服装(25%)、唐卡卡垫(14.29%)和日用百货(11.11%)。这些都是一些成本较低的小商品批发,而且也具有十分明显的藏族特色。其中的唯一一家回族服装店所销售的服装,几乎将近一半为藏族传统服装。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与深化及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完善,“民族间的互助与合作将从原先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转为以市场调节为主。这种互助合作是在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驱动下自发地进行的,是以惠利为前提的”[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民族的商家根据自身的优势,遵循着“最低成本、最大利润”的市场规律,从事着获利空间最大的行业,或者在同一个产业链条的不同位置中把守着各自所擅长的环节。汉族、藏族、回族根据自身的各种优势,面向不同的消费群体,分别从事不同的经营项目,恰是对这一市场规律的自觉遵循与利用。在拉萨冲赛康市场和赛鑫商场经商的藏、汉、回族商人所面对的消费群覆盖整个自治区,甚至很多商家还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周边的尼泊尔、印度等国家。但是就这一广义上的消费群体而言,由于区域空间的民族特色,肯定要以藏族群众为主体。所以,由于民族相同、语言共通和习俗相同的优势,藏族商人大多从事直接与藏族消费者打交道的零售行业。而他们所零售的商品又都来自于汉族或者回族商人。其中回族和汉族商人又结合自身的优势,从事着不同商品的批发生意。汉族主要从事服装、家电等大宗商品在内地与边疆中间的批发贸易,而作为其下家的批发对象正是边疆地区各大县市的藏族零售商;回族则利用其独特的语言优势和民族商业网络,从事小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直接面向普通的藏族消费者。于是在整个贸易体系中,不同民族商人结合自身的民族优势从事着不同的环节,结成了汉族离不开藏族和回族、藏族和回族也离不开汉族、藏族和回族之间相互依存的经济关系。具体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三个民族之间彼此合作与交流、优势互补、经营分工,形成了互补合作、互利共赢、谁也离不开谁的多民族经济关系,共同维持着整个藏区商品经济贸易的发展。
三、利益共享、自由竞争、矛盾潜伏的多民族商人经济关系——基于八廓街的个案分析
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和客观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与互助合作既有矛盾,又相互统一,在竞争经济的大环境中,经济领域里相互竞争与相互合作的矛盾性与统一性,必然要反映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来。”[6]所以,市场经济背景之下的民族经济关系,不完全是互补合作的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竞争逐利的关系,这是不可回避的经济规律。拉萨市藏、汉、回民族商人间,既存在着互补合作、共存双赢的经济关系,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彼此较量相互夺利。
围绕大昭寺形成的八廓街,既是藏传佛教信徒转经的场所,也是国内外游客观光游览的著名景点,整条街道从早到晚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络绎不绝。当下随着拉萨市旅游业的发展,加之大昭寺、八廓街自身的历史文化价值,这里已经成为国内外游客流动密集的重点景区。于是在八廓街街道两旁,密集排列着数百个样式、规格相同的小商品销售摊位,他们沿街连接成内外两个大圆圈。笔者依据民族成分,对八廓街沿街形成的内外两个摊位圈中各个摊位所出售商品进行横向的商品种类的民族比重分析和纵向的民族内部的商品比重分析(见下表)。
通过对内外圈中摊位商户的民族成分比例对比发现,首先,无论是外圈还是内圈都是以藏族居多(89.07%/64.91%),汉族次之(9.26%/33.63%),回族最少(1.66%/1.46%)。其次,内外圈的货摊所销售的商品最多的是旅游纪念品,在各种商品中所占的比例分别高达61.11%和56.77%,而服装和寺庙用品等所占的比例不足总数的一半。这主要是由八廓街商品一条街中消费群体的特点所决定的。在八廓街上购买东西的消费者一是来此旅游的游客,二是从藏区来此朝拜的藏族群众。前者人数虽不如后者多,但是消费潜力大,消费金额多,购买几率高,是消费的主体。因为游客到此之后都要买些独具地方民族特色的纪念品带回去以作留念,所以藏式纪念品在此景点非常畅销,势必会成为商家们经销的重点商品或者是唯一商品。此外,由于刻板印象的影响,游客们普遍认为藏族人出售的藏式纪念品才是真正的藏饰品,故最具纪念价值。后者人数虽多,但是其来此的目的主要是朝拜,他们对本民族小饰品的兴趣远不如对服装鞋帽等生活用品的兴趣大。所以在八廓街,服装(包括鞋帽)的交易量仅次于旅游纪念品,是第二大销售品。在此项商品贸易中,由于民族相同、语言相通,所以藏族商贩占据绝对的交易优势。第三大经营品是藏传佛教寺院中常用的一些佛事活动用品等,对此缺乏认识的汉族和有着坚定的伊斯兰信仰的回族都不会从事这项生意。所以在八廓街摆摊的以藏族为主,汉族和回族摊位的生意远不如藏族的人气高。
从外圈与内圈的比较中不难发现,回族商人的比重分别为1.66%和1.46%,回族商人的摊位往往集中分布在一段区域内,而并不像汉族和藏族那样交差分布。但内外圈汉族的比重却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外圈的9.26%突增至内圈的33.63%。同时汉族的经营重点也发生了改变,在外圈中汉族主要经营服装零售,占所售商品总数的48.72%,主要面向在街道外围转经的藏族;在内圈中汉族几乎全部从事着旅游纪念品零售,与服装(7.83%)和其他小商品(如披肩、香水、藏香等)(0.87%)相差悬殊,竟高达91.30%,主要招揽在街道内侧闲逛的游客。而且,在内圈的旅游纪念品销售中不再以藏族为主,汉族(50.24%)的数量已略微超过藏族(48.33%)。在被视为“暴利行业”的旅游纪念品销售中,汉、回、藏三个民族尤其是汉藏两者之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市场竞争。
在以公平、平等、自愿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每个商品市场对任何个体和群体都是开放的、公平的。只要有消费市场,无论消费主体是何种民族成分、市场范围为哪一民族区域,都会吸引来自不同民族的商品经营者之间竞相争夺消费对象。在特定的市场范围内(如旅游纪念品零售),面对诱人的“利益蛋糕”,每个民族的成员都想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在竞争中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市场竞争与利益争夺,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唯有竞争才能防止垄断,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竞争可以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和服务态度的改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但是竞争亦有利有弊,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市场调控,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可能导致利益矛盾与冲突,从而加剧竞争双方的利益分化与情绪对立,进而威胁社会的和谐安定。如今在西藏自治区,面对潜力巨大的藏族消费市场,藏、汉、回、维、蒙、满等各个民族的“掘金者”混杂其中,利益共享之中隐藏着利益竞争。即便是在小小的八廓街小商品市场,除寺庙用品这种特殊品外,无论是旅游纪念品、服装以及其他小商品的销售,藏、汉、回三个民族的成员都有一定的从业者,面对转经朝拜者和旅游观光者两大消费群体中潜在的巨大市场利益,如此经营布局既是一种市场共享,也是市场竞争与利益争夺的滋生地。不同民族间的市场竞争,涉及民族经济利益的实现与优化,是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基。如果对市场竞争所隐藏或暴露出的利益矛盾与冲突不加以及时的疏导与调控,将会诱发民族间的排斥与敌对,十分不利于目前边疆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甚至有些民族主义者或者国际敌对势力将以此为借口,大肆炒作所谓的民族利益受损、“民族生存空间被挤占”等,借机煽动边疆的民族主义情绪。笔者在三个市场调研过程中,经常会听到诸如“西藏是谁的地盘”、“谁该在、谁不该在西藏做买卖”、“谁将藏族人的钱骗走了”等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这也许恰恰是目前拉萨市多民族商人在经济互动交流中存在的经济竞争的不良反应和由此引发的片面认识。
四、结语
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地说,他并不企图增加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是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绝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大得多”[7]。以民族商人为代表的多民族经济关系体中,任何个体都是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利己经济人,这是无需掩饰的市场现实和利益事实。民族商人在追逐个人经济利益、实现自我需求的同时,由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这种追求个人私利的活动却推动了资源的流动和物质的交流即实现了双边民族自身发展的诉求,同时无形之中取得了密切民族关系、增进民族了解、强化民族依赖、巩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的良好社会效益。边疆多民族地区的稳定团结,是促进全国安定团结,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而这一地区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必须有经济发展的支持,必须有经济发展的成果作为基础。当今随着边疆地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逐步推进,加之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已将整个边疆地区纳入国家经济发展网络之中,人员、物资、资讯等经济因素的快速流通,促进了边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各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互补性和共生性不断增强。透过对拉萨市藏、汉、回三个民族商人间经济关系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同民族成员能够结合本民族的自身优势,选择一些行业或产业链中的相关环节作为主攻方向,已逐渐发展成为今后商品经营的模式。如冲赛康市场、赛鑫商场以及八廓街上的藏、汉、回三个民族商人在日常的经济贸易往来中,藏族商人离不开汉族和回族的商品供应,汉族和回族商人也离不开藏族商人的批发零售,更依赖于藏族群众的消费;同时,在一些民族特色商品的货源供应上,汉族和回族商人又离不开藏族商人。这种互补合作、互利共赢、共存相依的新型民族经济关系,是目前拉萨市不同民族间经济关系的实质与主流。这就为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谁也离不开谁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维系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从而为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在公平、自愿、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由于商业利益的诱惑和刺激,各民族商人的商贸意识和竞争意识不断强化,在特定的时间和区域范围(特指多民族混杂区)之内,面对有限的市场份额和无限的逐利空间,不同民族商人在守卫其优势性行业领域,以最低成本博弈最大利润的同时,也开始涉足其他民族行业与优势民族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民族互补双赢并不排除竞争,这乃是必须适应和接受的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但是不同民族商人间的利益竞争,“首先不是民族之间的相互排斥和相互厮杀,而是民族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合作;不是共生民族自身性质和状态的丧失,而是民族质参量的继承和保留;不是民族的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8]就拉萨市多民族商人经济关系而言,应该看到团结、友好、和谐仍是经济关系的主流,现在是,将来也是。无论是藏族还是汉族与回族商人,已深深地懂得在多民族经济交流中,只有彼此尊重,才能相互宽容;只有维护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才能实现;只有民族团结,才能共同繁荣。在商品经营中,只有和谐才能共存,只有共存才能分工,只有分工才能互补,只有互补才能互利,只有互利才能共赢,只有共赢才能共荣,只有共荣才能巩固和维护和谐。最终随着民族经济关系向“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少数民族”的方向迈进,整体民族关系才能达到和谐与有序,边疆各民族社会才会随之富裕、稳定和发展。
收稿日期:201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