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业发展与政策分析——以加拿大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加拿大论文,为例论文,产业发展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保产业(Environment Industry)作为新兴产业,在近几年的时间里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壮大,它已与生物技术、通讯技术一起,并列为当今最被看好的三大技术领域,据估计目前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7000亿美元。但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对于环保产业定义以及环保产业的边界等问题还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对于促进全球环保产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1 环保产业的定义
对于环保产业的定义,目前被统计部门运用的主要有:①经合组织(OECD)定义,它认为,环保产业是指在防治水、空气、土壤污染及噪声、缩减和处理废物及保护生态系统所而提供产品和劳务的部门,同时,也包括减少环境风险,减少污染程度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清洁技术、生产和劳务的部门,目前对后者收入还难以进行有效的统计。②美国环境商业国际公司(EBI)定义,它认为环境产业由三大类构成:服务、设备和资源。服务类包括:分析服务;固体废弃物管理;危险废弃物管理;化学废弃物管理、修复/工业服务;环境咨询与工程。设备类包括:水处理设备和化学药品;环境信息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与预防技术;废弃物处理设备;污染治理及防治技术设备;资源类包括:公共用水、资源恢复、环境能源等。③日本国际贸易与产业省的定义,它将环境产业从广义角度定义为潜在的有助于减少环境负担的产业部门,包括六个部门,即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和循环利用,环境恢复,有利于环境的能源供给,有利于环境的产品(清洁产品),有利于环境生产过程。
相比较而言,OECD和EBI的定义被较多OECD成员采用,其他非OECD国家也广泛采用这个定义,如中国目前对环保产业的定义采用了EBI的定义,本文讨论的加拿大也基本采用了OECD的定义。OECD和EBI定义具有较大兼容性,基本适用于标准产业分类(SIC)代码。加拿大1998年前均使用1980年版SIC代码来细分环保产业。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这种以产品为中心的产业分类系统已明显不能反映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和服务业的深化的现状,使得部分与环境相关的新兴产业不能纳入统计范围内,使环境产业的统计不甚精确。因此,强调以生产为中心的产业分类体系——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应运而生。NAICS对产业概念的理解是,同一产业内拥有相似的生产过程,且产业之间的细分可以根据产业之间生产过程的不同加以描述。因此,以生产为中心的NAICS将更多的与环境相关的生产活动纳入了环境产业范围,有利于更准确地界定环境产业。
NAISC与SIC具体的区别是:①废物处理与补救服务在SIC中被列入其他公用事业,无独立产业代码,而在NAICS中被列入一项具有独立产业代码的单独产业(NAICS 562),这样可以更加准确地界定其产业活动,它还可以被进一步细分为废物处理、补救及其他废物处理服务三类:②有产业代码(NAICS 54162)的环境咨询业则被扩充至环境咨询业和卫生咨询业;③可循环物品批发业在NASIC中有了独立的产业代码,而不是在SIC中被并入其他批发业中。由此可见,NASIC对环境产业的描述和统计相对于SIC更加全面、客观和准确。
目前,加拿大统计署基于NAICS对环境产业的统计基本上采用了OECD大的概念体系,将环境产业分为环境产品、环境服务和环境建设三大块:①环境产品包括了水供给及贮存和污水处理产品、室内外空气污染控制产品、固体及有害物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治理及还原产品、高效能产品和太阳能系统及设备;清洁技术及生物效能技术产品;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设备等。②环境服务包括了水供给及贮存和污水处理服务、室内外空气污染控制服务、固体及有害物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治理及还原服务、节能及可再生能源服务、环境咨询/工程服务、环境分析服务、数据搜集及分析等。③环境建设包括空气污染控制、污水处理、固体及有害物治理等方面的建设活动。本文对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分析均是基于上述分类标准的。
2 加拿大环境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按照EBI 2000年调查报告来评估加拿大环境产业发展程度,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发展已进入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即国际化与可持续发展阶段,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产业发展阶段上才刚刚起步。以下从五个方面分析加拿大近年来环境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2.1 加拿大环境产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态势
据加拿大CCHREI机构的估计,加拿大1998年环境产业产值已高达220亿美元,即使按照其他国际组织以及著名环境咨询公司的估计,加拿大1998年的环境产业产值约为200亿美元,与世界上其他环保产业大国相比,虽然远低于美日水平,但已接近德国水平,远远超过中国环境产业产值水平。同时,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发展速度较快,以环境产业(商业部分)产值为例,1995年为101.93亿美元,1996年迅速增长为110.13亿美元,至1998年更迅速增长至142.78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11.36%。
2.2 环境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加拿大环境企业1998年已突破6000家,无论是企业数目、企业收入还是在就业比重中小型企业均占有重要比例,其中企业数目和就业比重两项指标中小型企业所占有的比重超过了90%,企业收入比重中小型企业超过七成(见表1)。加拿大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是雇员数100人以下的为小企业,100~499人的为中型企业,500人以上的为大企业。
表1 加拿大1998年大中小型环境企业数目、收入与就业比重
企业规模企业数目比重 收入比重 就业比重小型
85.62% 47.91%
96%
中型
11.88% 31.40%3%
大型
2.51% 20.69%1%
资料来源:根据加拿大统计署1999年数字整理
表2 加拿大环境产业(商业部分)分地区比重
地区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年均
安大略41.8% 46.8% 47.3%42.2%44.5%
魁北克23.4% 21.9% 22.8%26.0%23.5%
阿尔伯它 13.5% 10.9% 9.9% 10.3%11.2%
哥伦比亚 12.4% 10.7% 10.4% 12.1%
11.4%
资料来源:根据加拿大统计署1996~1999年数字整理
2.3 环境产业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加拿大环境产业的收入分布主要以安大略、魁北克、阿尔伯它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四个省为主,据加拿大统计署1996~1999年的数字,这四个地区的环境产业(商业部分)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安大略省比重超过40%,魁北克省比重超过20%(见表2)。
与此同时,环保企业的分布也呈现出区域性的特征,如污水处理主要分布于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各类环保产品则分布于蒙特利尔—温莎走廊,土壤补救产业主要分布于加拿大西海岸地区,环境信息系统和技术则主要分布于太平洋和大西洋两岸。
2.4 环境产业出口地主要集中于美国等美洲地区
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出口1998年已超过15亿美元,其中最主要出口地是美国,所占比例高达72.47%(见表3)。自1994年加拿大签定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后,加拿大环境产业出口美国占总出口的比重就持续增加,从1996年的57.55%,到1997年就增加到61.14%,1998年则增加了10个百分点以上。加拿大1997年同智利签定了加拿大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后,先后与阿根廷、巴西、乌拉圭等国签署了谅解备忘录,自此,加拿大环境企业在南美的活动开始不断增加,1998年出口到南美地区占总出口比重超过3%,仅次于加拿大出口到欧洲的比重。
2.5 加拿大环境企业聚集了大量高层次专业人才
人才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根本,对于加拿大环境产业而言,可以说是一个人才集结的产业,1998年加拿大环境产业9500个公共和私营部门雇佣了超过22万环境从业人员,是加拿大就业人数最多的三大产业部门之一。这22万就业人员中50%拥有学士以上学位,其中电脑程序员占6%,化学、生物、环境研究等专业人员占44%,工程学及工程技术人员占38%,商业管理人员占12%。另据加拿大环境产业人力资源委员会(CCHREI)预测,加拿大环境产业就业人数今后3年的增长率将超过14%。
3 政府政策对环境产业的推动作用
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发展在相当大程度上归功于加拿大政府制定的政策,以下从四个方面分析加拿大政府的政策对于环境产业的推动作用:
3.1 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环境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
加拿大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加拿大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和本国社会财富的增长使得它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出的人文发展指数HDI排位中1975~1995年名列第一,1999年仅次于挪威位居第二,其中GDP每单位能耗1980年和1998年分别仅为1.5和3.2,位居第一,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约30%。早在1986年加拿大国家环境与经济工作组就建议在全国及大都市成立“环境与经济圆桌会议”,由政府、产业界、环境部门、学术界及其他各方面的人士共同探讨加拿大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问题。全国性“圆桌会议”中包括经济措施计划、林业发展计划、可持续发展渔业计划等等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发展。此外1990年12月由联邦政府发布实施的全国性“绿色计划”更是直接推动了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发展,该计划为期6年,总预算30亿加元,分8大领域,共有100多个项目,联邦政府40多个部门和有关机构参与了该项计划,该计划的成功实施使得加拿大在20世纪90年代迅速把握了环境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进而成为环境产业大国。
表3 1998年加拿大环境产业(商业部分)出口目的地比重
出口目的地美国南美 墨西哥 欧洲
中东 中国其他
比重 72.47% 3.04% 2.03% 5.57% 1.77% 2.03% 13.09%
资料来源:根据加拿大统计署1999年数字计算
此外,在签定国际性的可持续发展条约方面,加拿大也具有非常良好的声誉。如根据《京都议定书》,加拿大在2008~2012年将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6%。加拿大于1998年4月,联邦、省和属地的能源和环境部长同意建立关于气候变化的国家执行战略,同时加拿大是第一个签署并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工业化国家。
总之,加拿大国际、国内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发展构筑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3.2 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加速了环境产业的发展
《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是加拿大环境保护法律的代表。CEPA自1988年开始赋予联邦政府巨大的权力全面控制有毒物质使用、因燃烧导致的污染、国际空气污染及向海洋倾倒垃圾等环境污染活动。1994年CEPA被政府重新评估,并于4年后被修正,其修正的方向主要表现为应对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科技进步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新法案要求厂商和消费者证明其生产的新产品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损害;②加强了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回收有毒物质和无危险废物最终处理权;③增设新的政府机关,处理造成国际水污染的加拿大污染源;④授权确定新型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的排放标准;⑤规定如果政府未能执行CEPA,公众有权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诉讼。可以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案在相当大程度上促进了加拿大环境产业的蓬勃发展。
3.3 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环境产业发展
随着加拿大环境产业出口数额的不断增大,加拿大外交及国际贸易部为环境企业提供国际市场咨询;环境部利用自己的实验室,积极推动环境企业的发展,目前已成立了三个环境技术推广中心(CETACs),与加拿大环境产业协会展开协作,服务于技术开发能力较小的中小型环境企业。加拿大制定的环境产业政策还包括:①产业研究援助计划(IRAP)。该计划由加拿大国家科研协会推出,旨在为中小型环境企业提供财政及技术援助,帮助其减少财政风险,使其能够开展R& D,发展新技术。②环境技术证书计划(ETV),该计划主要为私营环境企业新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证明,以利于各企业进入国际国内市场。③加拿大技术合作计划(TPC)。该计划主要帮助环境企业减少风险,加速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3.4 运用多种经济手段,为环境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早在联邦政府和各省环境立法之前,联邦政府就开始运用经济手段刺激环境产业发展,如1965年规定,凡购买水和空气污染控制设备均实行资本加速折旧制度。但税收是广泛应用的经济手段,在固体废物方面先后征收的税收包括:①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它省、马里托巴省对轮胎征收3~4加元的销售税,安大略省则征收5加元,1993年后安大略省该项税收被取消;②不列颠哥伦比亚省1990年对铅酸电池征收5加元销售税,同时免除了可回收尿布的销售税;③安大略省和马里托巴省对不可再装的酒精容器征收0.1加元的税收;④安大略省1989年开征了“多耗汽油税”,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交通工具。
除了税收手段外,加拿大一些省份还对塑料饮料容器和啤酒等酒类容器实行押金—退款制度,加拿大的返还率均超过60%,说明该制度的设计是有效的。此外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依据固体废物处理法案,那些排放气体和液体污染物的企业必须要交纳许可证费。总之这些经济手段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环境产业,特别是环境服务业的发展。
当然,加拿大环保产业的发展也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仍然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扶持。加拿大环保产业所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①加拿大产业基金R& D不足,而R& D对于确保产业未来竞争力是非常关键的,加拿大环境产业R& D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仅为2.1%,低于丹麦(4.5%)、荷兰(4.2%)等OECD成员的水平;②缺乏创业投资中种子资金的支持,如1995年加拿大环境R& D投入为3.55亿加元,其中来自创业投资部分的仅为0.12亿加元,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削弱了加拿大环境企业在快速发展市场的机会;③虽然加拿大环境产业拥有良好的声誉,但加拿大企业主要集中于国内市场,约占3/4的比重,忽视了国外市场,导致加拿大环境企业国际市场经验明显不足;④加拿大环境企业中项目经理、销售经理和市场经理难以寻觅,与此同时,高层管理人员、工程师、水文学家和地质学家更是难寻,这对于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潜在的威胁;⑤由于加拿大环境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政府各部门出台的管制政策太多太快,在官僚主义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导致条块分割,甚至相互矛盾,进而导致管制政策摇摆不定,损害了创业投资或其他产业基金对于环境产业投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