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化与国际化 - 过去两个世纪澳大利亚小说的痕迹

国有化与国际化 - 过去两个世纪澳大利亚小说的痕迹

姚炬[1]2013年在《国有化与经济发展—新自由主义理念扩散下的小国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改革理念在全球不断扩展,大批国家纷纷实施了新自由主义倡导的市场化、私有化改革,以苏东国家、东南亚地区和拉美地区最为典型,也最为激烈。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各地区实施改革的国家却呈现出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景象,一部分国家在实施改革后经济保持良好稳定增长,而另外一些国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后经济却起伏动荡甚至停滞不前。为何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本文以波兰、罗马尼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四个国家为比较案例,指出促进经济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国家能力,而保持核心产业或者优势产业的适度国有化则是国家能力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本文一方面指出新自由主义理念下国有产业彻底私有化,使得大量发展中国家在国家能力建设完成前过早陷入了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市场结构中,从而容易形成依附;另一方面,过度国有化保护则易形成分利集团,对内损害国家能力,国家经济发展最终受到利益集团的裹挟而导致动荡。对核心或优势产业的适度国有化通过对市场定价权的控制摆脱依附、实现技术积累和社会福利改善能有效增强国家能力,从而带来经济的发展。

牛光军[2]2002年在《国际投资待遇论》文中提出国际投资待遇问题是国际投资领域最为重要的法律问题之一,不论在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投资法的理论上,还是在国际投资实践中,一直颇受重视,且又争议颇多。因为国际投资待遇问题不仅直接关涉国际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是投资东道国和投资母国的利益所在,成为各方利益相互交错、协调的焦点。本文立足于国际投资的发展进程和现状,以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的理论和实践为基础,力图对国际投资待遇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就本文的整体框架而言,包括七章:国际投资待遇概论、最惠国待遇标准与国民待遇标准(Ⅰ)、最惠国待遇标准与国民待遇标准(Ⅱ)、最惠国待遇标准与国民待遇标准(Ⅲ)、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基本问题、外商投资国民待遇与我国企业立法模式转型。其中,第一章至第五章是对国际投资待遇问题的一般性研讨,对国际投资待遇标准、国际投资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法律价值、相互关系及相关争议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研究。第六章和第七章是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标准的具体研讨。 第一章是对国际投资待遇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研讨。鉴于国际上对国际投资待遇的体系架构尚无统一的理解,本文首先从外国投资者待遇标准和国际投资保护制度两个方面对国际投资待遇的体系架构进行了分析。国际投资待遇的适用主体、对象和范围等基本事项的正确界定是解决该问题前提条件,本文结合各国外资法和国际投资条约的实践,对之进行了分析。在理解国际投资待遇标准问题时,必须紧扣待遇标准在国际投资领域的适用现状,正确认识外国人待遇标准在国际投资领域和国际贸易领域的差异所在和相互协调关系,这也正是本章第叁节所要解决的问题。 最惠国待遇标准与国民待遇标准是国际投资待遇标准体系中最为主要的两项标准,也是本文研讨的重点和核心,第二章至第四章对之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综合、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本文第二章是对这两项待遇标准的法律价值、适用机制与同类规则、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研讨。第叁章在对公平、公正待遇、非歧视待遇标准、国际最低标准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力图对最惠国待遇标准、国民待遇标准与上述叁者的应然关系作出界定。第四章以较大的篇幅分析了最惠国待遇标准和国民待遇标准的例外或违反情形,即二者与优惠待遇、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关系。首先是对优惠待遇、差别待遇与歧视待遇作为法律概念的特定化含义及叁者之间应然关系与界定标准的分析,将优惠待遇和差别待遇界定为最惠国待遇标准和国民待遇标准的合理例外情形,将歧视待遇界定为是对最惠国待遇标准和国民待遇标准的违反,由此构成以下相关问题分析和研究的基本论点或基础。特别是就国民待遇标准的例外情形,本章以第二节对分别以投资鼓励措施、投资限制措施构成和体现的优惠待遇、差别待遇的具体形式、适用现状和效应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研讨。第叁节则是对最惠国待遇标准的合理例外情形的分析。 国际投资保护制度是本文第五章研讨的内容。在第一章对国际投资保护制度的内容和法律价值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章分别对国有化与征收、特许协议和国际投资保险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对国有化与征收的概念、类型、政治与法律基础、先决条件、补偿及其标准等事项的分析构成本章第一节的内容。第二节对特许协议的法律特征、类型、法律性质、法律效力和法律适用等事项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叁节则是对国际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律价值、制度类型和内容的研讨。 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标准是近年来我国外资政策方面一直研究的问题,法学界也对该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本文第六章对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标准的态势和应予以从法理上澄清的问题作出剖析,对在国民待遇标准的适用主体、“超国民待遇”与“低国民待遇”、加入叮0与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标准的关系等问题上存在的误解加以纠正。 本文第七章对外商投资国民待遇与我国企业立法模式转型作了专门、具体的分析和论述。首先是从国民待遇标准的法律价值与实现机制对企业立法模式的特定要求、我国传统企业(包括内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划分标准与立法模式与该特定要求的差距入手分析;其次是结合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划分标准及其立法模式,对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这叁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类型进行了具体分析;再次是对我国两种企业划分标准与相应立法模式并存、企业划分标准与立法模式的市场化要求的进一步分析。 在综合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伴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必将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标准。但是,要使国民待遇标准的法律价值和意义得以真正地。切实地实现,必须实现企业划分标准与立法模式市场化、统一化转型,形成国内统一的“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标准的参照机?

邓沛琦[3]2015年在《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混合所有”、“混合所有制”及“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于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和十五大报告等党的文件中先后被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中,针对传统所有制结构的弊端和转轨中存在的问题,逐步突破所有制界线,提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大改组和大转型的产物,它是多元化产权投资主体跨行业、跨所有制、跨产业的多样化经营的一种企业发展模式。作为一种新的组织经营模式和经济形态,在我国20多年实践发展中,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规模。截止2012年底,从全国整体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我国500强企业的80%。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为122.9万个,占企业登记总数的15%,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规模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3%,其税收贡献比占47%。其中,央企及其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有少数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占比达到了80%。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强大生命力,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经济增长处在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叁期迭加”的“新常态”下,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2013年,十八届叁中全会重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在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战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混合所有制是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主体相互投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其基本表现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资联营等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在我国经历了初步发展、基本形成和深化完善叁个阶段。多种所有制的共存与共同发展、国家层面的理论创新和政策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资本市场与产权市场的发育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了基本条件。根据所有制、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辨证关系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的具体实践形式。而混合所有制则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的制度安排。混合所有制经济寓于混合经济之中,是混合经济的基础。而混合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融合的结果。事实上,从世界潮流来看,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下的混合经济。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使得各国投资主体之间的经济混合程度不断提高,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混合日新月异。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各国先后告别单一所有制而共同走上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道路。虽然各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特色不同,但是混合所有制以适应各国经济发展转变的需要,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种必然趋势是“生产社会化规律”、资本社会化发展规律、市场经济从“自发”走向“自觉”的规律,以及第叁次科技革命的推动等共同作用下促使了世界经济走向公私混合的市场经济新时代。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搞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200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在经历了数百年放任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后发展到在国家干预下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市场经济体制。二战后,随着国有企业的出现和国家干预经济的加强,英国开始实行国有和私有动态发展,相互依存,由此出现了混合经济或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态。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和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都是特定历史背景和条件的产物,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特征各不相同,因而有其借鉴与启示,但不能照抄照搬。在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财富创造,调整理顺社会利益关系,尤其是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仍然存在活力不足、经营机制不灵活以及民营企业实力不强等问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再次成为本轮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是以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主线,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为抓住改革的战略机遇,必须继承和总结我国以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经验成果,并进一步开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视角与路径。在新的时期,面对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上的问题,关于混的分类、混的模式、混的时机等问题亟需研究。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与调研访谈相结合法、历史分析与比较研究相结合法,并更加注重经验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形成了一套全面的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体系。本文共分七章,各章的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本章内容首先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其次,对本研究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根据文献分析,阐述了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根据全文研究,提炼出创新点,并提出研究展望。第二章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概念及其理论渊源。首先综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性质和特征,以及混合经济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区别与联系。其次,进行混合所有制相关概念辨析。最后,着重论述了中西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相关理论与西方学者的相关理论。本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叁章为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及模式。首先,探讨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主要探讨国有化、私有化、中间道路、“大社会”等时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其次,总结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分析了英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与特征。第四章为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历程与模式。首先,分别从宏观政策和微观实践两个层次探讨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程。其次,总结归纳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最后,着重归纳和分析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模式及特征。第五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思想演进及模式定性比较。综述了英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和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基础。比较了两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与特征。着重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进行全方位比较,包括宏观运行情况、微观操作、股权结构、利益相关者安排等方面。第六章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量化评价与比较。首先,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比较。其次,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层面建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曲线,以进一步考察中英社会经济发展轨迹。在此基础上,运用系统耦合评价模型和柯布-道格拉斯函数的发展水平评价模型,分别针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基础环境与现状进行评价。最后,运用边际分析法对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第七章为中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选择及政策建议。首先,归纳出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的启示。而后,运用路径依赖分析,通过构建路径的锁定与突破模型,探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发展现状,构建出我国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运行的升级模型与范式框架。最后,基于启示与改革的路径突破、升级与范式,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建议。

刘丽娜[4]2006年在《外资国有化补偿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大规模国有化的可能性很小,但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了。国有化作为国际投资中的一种政治风险,依然有研究和防范的必要。本文旨在通过对外资国有化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国有化的风险如何防范,并阐明了由国有化补偿引起的争端的解决方法,以及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我国对待国有化补偿的立场。本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国有化的概念和历史发展。在这一部分中,笔者对国有化的概念作了简要的说明,并对征收是否属于国有化,间接国有化的问题以及对外投资中东道国对于当地成分的要求与国有化的关系作了分析。并且对于国有化的历史发展及其产生的理论基础作了论述,为以后论证国有化的法律要件提供了理论前提。 第二部分是国有化的法律要件与补偿标准的评析。国有化是东道国的主权,是合法的,这已为国际上所公认。但东道国对外资实行国有化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条件的。国际上已形成了一致的看法。即:(1)国有化必须以公共安全和利益为目的;(2)国有化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3)国有化应依法律程序进行;(4)国有化国家应给予补偿。在国有化的四个法律要件中,最容易引起争端的就是对国有化应给予补偿,但对于应给予以何种补偿却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于是就有了不予补偿、“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以及适当补偿。不予补偿理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曾发挥过一定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土壤,但若现在仍适用不予补偿理论,却不合时宜。赫尔准则又称“充分、及时、有效”准则,为广大发达国家所主张,却不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所接受,广大发展中国倾向于适用适当补偿原则。在这一部分中,对这叁种原则的产生发展的背景、主要内容、主张的国家进行了论述。 第叁部分是国有化风险的防范以及由国有化引起的争端的解决。国有化是一种政治风险,主要是由对国有化的补偿引起的。既然是风险就要防范,以保护东道国投资者利益,国有化作为一种政治风险,不仅关系到东道国对自然资源的主权,也关系到投资主体的切身利益。对国有化风险的防范主要存在于投资者母国、东道国、投资者叁个方面。从投资者母国的角度来讲,主要措施有:(1)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的保证制度;(2)母国与东道国签订保护投资的双边条约;(3)母国通过参加多边投资条约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国有化风险保证。

陈振娇[5]2016年在《亨利·劳森与澳大利亚文学批评》文中研究指明亨利·劳森(Henry Lawson)是澳大利亚最着名的作家之一,他的创作始于19世纪80年代,至1900年前后,其创作已成为早期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家们最为推崇的经典作品。20世纪,澳大利亚文学批评风起云涌,在百年的澳大利亚文学批评范式更替中,劳森成了澳大利亚批评界绕不过的经典作家,他的作品也成了每个新批评范式反复解读的经典文本。本论文从文学体制研究的视角出发,考察一个多世纪来的澳大利亚文学批评与澳大利亚最着名的经典作家劳森之间的关系。澳大利亚的文学体制研究是一种崭新的文学批评/研究方法,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是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界在“理论”之后探索出的一条文学研究新路径。文学体制包罗万象,其中最常见的有文学批评、政府政策、文学出版、文学教育、文学编辑和文学奖项等。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始于19世纪80年代,在130多年的历程中,各种文学批评范式先后登场。每一种文学批评范式都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产生与形成,因而,每一种文学批评范式都会立足自己的文化政治和艺术标准,形成自己的评价体系,这些决定了它们各自的文学解读视角与方法。在澳大利亚的文学批评史上,一个世纪以来的众多流派无不把自己的经典作家作为自己话语建构过程中的试金石,以劳森为代表的早期澳大利亚经典作家在不断的被阐释中也完整地见证了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的发展和演进。本论文以20世纪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史为框架,选取较具代表性的四种文学批评范式,深入考察其对于劳森的不同解读和评判,通过观察不同的文学批评流派对于劳森的态度,研究作为一种文学体制的澳大利亚文学批评与澳大利亚经典作家和作品之间的关系。本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本章在梳理文学经典形成理论的基础上,详述了20世纪美国和澳大利亚的经典论争,并在此基础上指出经典论争的局限以及文学体制理论在讨论文学经典问题上的合理性和重要意义。最后对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和内容进行简要说明。第二章亨利·劳森与澳大利亚民族主义批评。19世纪八九十年代,以A.G.斯蒂芬斯(A.G.Stephens)为代表的联邦民族主义文学批评家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认为劳森作品中的丛林具有独特的澳大利亚性,彰显了强烈的民族独立精神,呈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文学景观,从而为劳森经典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一战到二战期间,以万斯·帕默(Vance Palmer)、拉塞尔·沃德(Russel Ward)和A.A.菲利浦斯(A.A.Phillips)为代表的激进民族主义批评家同样高度赞扬劳森,他们认为劳森倡导的伙伴情谊是澳大利亚民主精神的生动表现,包含了对平民的关注、团结精神以及社会主义倾向。激进民族主义批评还高度赞赏劳森的现实主义艺术,视他的现实主义为“社会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先声。联邦民族主义批评与激进民族主义批评一致认为劳森的作品符合民族主义的时代价值与标准,这些评价为劳森经典地位的确立作出了贡献。文学出版和文学史在文学批评的影响下共同确立了劳森的文学经典地位,澳大利亚社会的共同关注确立了劳森在整个澳大利亚民族中的经典地位。第叁章亨利·劳森与澳大利亚“新批评”。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批评”在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界居主导地位,“新批评”把浪漫主义和精英主义等信条奉为文学批评的标准。G.A.威尔克斯(G.A.Wilkes)和文森特·巴克利(Vincent Buckley)等批评家对劳森口诛笔伐,指责他的诗歌背离欧洲文学传统、叙事手段不力、情感过于张扬,认为劳森的作品低于“新批评”的标准,因而竭力否认劳森的经典地位。但是,“新批评”后期的批评立场发生了变化,部分批评家从强调欧洲文学传统转变为强调形而上和伦理价值,并对澳大利亚传统文学进行重读。H.P.海瑟丁(H.P.Heseltine)在重读劳森时认为劳森对人类深层次精神状态和生存状态表现出了强烈关注,F.M.托德(F.M.Todd)则认为劳森的作品展现了高尚的伦理价值,传达了普世的人道主义精神。转变后的“新批评”不再批判劳森,其肯定态度进一步巩固了劳森在澳大利亚文学中的经典地位。文学刊物、文学教科书和文学史等也在“新批评”的影响下,完成了劳森作品的学院化,从而进一步巩固了他的经典地位。第四章亨利·劳森与澳大利亚“新左翼”批评。20世纪七八十年代,澳大利亚“新左翼”批评异军突起。“新左翼”批评亮出了鲜明的反传统旗帜,努力颠覆由民族主义批评编织的澳大利亚文学传统。“新左翼”历史学家汉弗莱·麦奎因(Humphrey Mc Queen)猛烈抨击劳森,甚至斥之为法西斯主义者。在如此激烈的批判之下,劳森的经典地位遭受沉重打击。然而,“新左翼”的文学批评家对劳森的评价表现得截然不同,以麦克尔·怀尔丁(Michael Wilding)为代表的部分批评家对早期的“新左翼”批评立场进行了修正。他们认为,劳森有着明确的阶级观和阶级意识,清晰的工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新左翼”批评在与劳森的碰撞中实现了自我的修订,劳森的经典地位也在与“新左翼”的交集中得到进一步巩固。在“新左翼”影响下成长起来的“新派创作”继承和发扬了劳森传统,进一步证实了劳森的经典地位。第五章亨利·劳森与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批评。上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女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在这一背景下,女性主义批评得以形成。女性主义批评反对文学作品中的男性霸权,反对男作家对女性形象的歪曲。以玛丽琳·雷克(Marilyn Lake)为代表的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批评家激烈批判劳森的男性中心主义思想,指责劳森所谓的伙伴情谊与民族主义的同谋关系。苏·罗利(Sue Rowley)等批评家指责劳森作品中的男性经济霸权思想,苏珊娜·福基娜(Suzanne Faulkiner)等指责劳森故意歪曲女性形象。不过,在一部分女性主义批评家批判劳森的同时,以卡萝尔·费里尔(Carole Ferrier)为代表的另一部分女性主义批评家肯定了劳森为19世纪八九十年代澳大利亚女性主义运动作出的贡献,充分肯定了他所塑造的女性形象。最终,当代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批评在与劳森这样的文学经典的摩擦中实现自我调整,在这样的调整中,澳大利亚女性主义批评不仅没有推翻劳森的经典地位,反而使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女性作家对《赶牲畜人的妻子》(“The Drover’s Wife”)的大量改写延续并发扬了劳森传统,女性主义批评家将劳森提携迈尔斯·富兰克林(Miles Franklin)的经历视为一段佳话反复传诵,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延续了劳森的经典地位。第六章结论。在澳大利亚文学中,劳森的经典地位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得以初步确立,在20世纪上半叶的民族主义批评中得到巩固加强。但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以“新批评”为代表的一系列新理论在自我的话语构建中先是大胆批判劳森并挑战其在澳大利亚文学中的经典地位,继而又在重读劳森的过程中先后实现自我修正,在这一过程中,劳森的声誉数度沉浮。20世纪劳森声誉的起落不仅印证了澳大利亚文学批评标准的变化,更隐藏着澳大利亚社会所秉持的文学立场的变化;在20世纪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和劳森的交集中,读者不难看出,作为一种潮流的文学批评范式,在面对经典作家时,或许一度会声嘶力竭地批判,但它的生命力常常取决于它是否能在自我修正中调整自己与经典的关系。在澳大利亚文学中,劳森作为经典作家的出现有其异常复杂的社会和历史原因,更有很多其它的体制方面的因素,所以仅凭一种激进的批评思潮便想彻底推翻经典的想法无疑是单纯的,甚至是幼稚的。考察澳大利亚文学批评视阈中的劳森无疑让我们对于文学经典与文学批评范式间的关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姜英梅[6]2011年在《中东金融体系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文中认为尽管自身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相比农业和工业部门,中东金融部门发展相对较好。近年来,中东金融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与政治、宗教和经济的联系日渐紧密。与此同时,国内外对中东金融领域也日益关注。本论文是关于中东金融体系发展问题的尝试之作。论文以中东金融体系演变及演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研究起点,以新制度金融理论为基础,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概况和总结了地缘政治、石油美元、宗教、商业文化环境和金融全球化,这五大因素对中东金融体系发展的影响,并就如何建立完善的金融制度环境、确立中东金融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论文包括引言和八章内容。引言部分提出了“中东金融体系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理由及意义;梳理总结了国内外对中东金融发展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评述;简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思路、基本逻辑、框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的创新之处等。第一章,中东金融体系发展概述。本章主要介绍了中东金融体系发展的脉络和变迁轨迹,按照时间顺序分成四个时段阐述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1973年前是现代银行的兴起阶段,1973-1980s是中东金融体系雏形建立时期,1990s是中东金融体系逐步深化时期,2000年以来中东金融飞速发展时期。重点分析了中东金融体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对这些问题的提出以及对新制度经济(金融)学的解释,引伸到中东金融体系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也就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影响中东金融体系发展的若干因素。因此,对中东金融发展脉络的梳理是探讨影响中东金融发展因素的逻辑起点。第二章,中东金融体系的地缘政治背景。该部分首先分析了石油与地缘政治关系,指出世界强国尤其是美国对中东石油财富的争夺是中东地区局势动荡的根本原因。论文接着分析了中东阿拉伯民族主义与泛伊斯兰主义的较量对伊斯兰银行的推动,以及西方“伊斯兰威胁论”对中东伊斯兰金融的诟病。“9·11”事件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金融反恐战对中东金融,尤其是对伊斯兰银行、慈善机构造成影响。最后,本文通过对中东地区主要战争及其经济影响的分析,得出只有在和平稳定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论断。第叁章,石油美元对中东金融体系的推动作用。该部分首先分析了石油与中东经济的关系,指出中东国家经济对石油的依赖性是中东经济易于波动的主要原因,而石油价格的波动也与国际石油市场的金融化态势有很大关系。论文阐述了20世纪70-80年代和21世纪初的石油美元回流机制。通过分析,指出第一次石油美元回流促进了国际资本大流动和国际债务激增;新石油美元回流有助于全球金融体系稳定,但也可能助长资产泡沫。最后着重阐述了石油美元对中东金融发展的作用,指出石油美元促进阿拉伯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增加银行流动性导致信贷膨胀、催生了金融中心梦想,并实现了从石油资本到金融资本的转变。第四章,中东金融体系的伊斯兰特色。本章首先分析了伊斯兰经济和金融思想,指出伊斯兰金融是伊斯兰教与现代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其次论文分析了伊斯兰金融的兴起与发展,介绍了伊斯兰国家尤其是中东伊斯兰金融发展概况,指出伊斯兰金融的兴起和发展与伊斯兰复兴运动和石油美元息息相关。本章还对伊斯兰金融和传统金融进行比较,指出伊斯兰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补充形式。最后,论文阐述了伊斯兰金融与国内政治的关系,指出伊斯兰金融的发展程度与政府有很大关系,政府越支持,发展越顺利。第五章,中东地区特殊的商业文化环境。该部分分析了中东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社会文化和商业文化习俗、科技信息、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对中东金融发展的影响。指出尽管中东国家公布并实施了许多改革计划,但是改革的结果还是有限的、分散的和没有成效的。中东国家商业环境中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缺乏活力与竞争力。从而导致经济相对封闭、外国投资进入困难、国际融资环境差、普通中小企业不容易获得信贷融资。因此,未来中东国家应着重加强对政治、法律、市场等制度环境的建设。第六章,金融全球化对中东金融体系的影响。该部分主要分析了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实质、中东国家的金融自由化进程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对中东金融的影响。指出金融全球化以新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实际上是金融资本的全球化,其核心依然是垄断。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进行的,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持,加大了金融风险并导致金融危机频发。中东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包括货币政策改革、银行业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由于采取了渐进式改革方式,因此金融风险相对较小。然而,金融全球化不存在任何经济绝缘体。国际金融危机虽然没有对中东国家金融体系造成破坏性影响,但也带来一定的冲击。第七章,新兴金融资产——主权财富基金。选择主权财富基金作为论文的案例,与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社会对主权财富基金的高关注度有很大关系。本章首先分析了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概况和金融危机后的变化,指出主权财富基金是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新兴力量,其主权特性、跨境投资特点以及不透明的运作方式,使西方国家质疑其政治动机。实际上主权财富基金争论的实质在于国际金融主导权。这也是西方国家实施金融保护主义的根源所在。本章还分析了中东海合会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变化,指出主权财富基金实质上是从石油财富演变而成的金融资产。第八章,关于中东金融体系发展的若干思考。基于前述各章的分析,本文认为:中东国家的金融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制度变迁以提高金融绩效的过程;中东金融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其表现有所不同,不能笼统地说哪一种因素是主要因素,那一种是次要因素。中东金融中介并没有很好的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一种结构性分离的特点。中东金融的发展方向可以概括为:金融变迁应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需求为辅;金融部门应主动开放、适度自由、加强监管和保护;以地区整合应对全球化挑战和冲击,逐渐从边缘向中心靠拢,在国际新秩序中获得一席之地。

吕静鹏[7]2012年在《国有化与私有化》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BP的发展历程入手,研究其从私有企业到国有企业再转变成私有企业的一系列变化,通过探寻世界能源形势的变迁、英国政策的变化对BP发展的影响,解析BP国有化与私有化的原因,希望透过石油能源领域中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厘清BP所有权变更的过程,探析BP的发展道路。BP是当今世界着名的跨国能源企业,它于1909年正式成立,在其发展史上先后经历过国有化改革与私有化改革。1914年BP的国有化改革使得公司从一个偏居一隅小企业发展成为“七姊妹”成员;1979年的私有化改革不仅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活力,而且使公司摆脱了国际化的瓶颈。国有化与私有化是BP发展的两个重要契机。BP的诞生源于英国投资商威廉·诺克斯·达西在伊朗进行的石油冒险。1909年BP成立后,公司因不堪承受石油行业的巨额投资而陷入困境。困顿中的BP恰逢英国海军的燃料革命而获得了英国政府的资助,英国政府把对国防的应急性投资扩大到了海军燃料层面,对BP进行了国有化改革。BP和英国政府在经历了最初的了解与磨合后很快进入了蜜月期,BP满足于英国政府给予的政策优惠和军事保护;英国政府也乐于接受从BP获得的财政收入以及通过BP加强其在伊朗的影响力。在这种背景下BP逐渐成长为国际能源巨头,位列石油卡特尔组织“七姊妹”之列。随着公司的发展,BP国有化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最终成为了伊朗石油国有化运动的导火索,公司在国有化后第一次经历了重大挫折。BP在经历了伊朗石油国有化运动后开始正视其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努力多元化其上游石油生产基地,在世界范围内勘探石油资源。二战后世界石油市场发生的变化使BP面临着新的问题,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建立严重削弱了“七姊妹”的影响力,世界石油市场领导权的天平倒向了产油国。BP的大股东英国政府此时亦面临困境,在经历数次失败的尝试后,英国政府衰落的影响力不但无法成为BP的政治保护,反而经常成为BP的政治包袱。英国战后建立的国有经济也开始出现问题,国有企业普遍效率低下,BP亦未能幸免。在此背景下,BP时常因为其国有企业的身份而在上游石油生产和下游石油销售方面受到双重刁难。BP不再能够作为国有企业享受政策优惠,英国的石油安全也不能指望BP。BP最终借撒切尔政府私有化改革实行了私有化,成为一个完全私营的能源企业集团。私有化期间,BP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就,公司内部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给企业发展融入新的活力;外部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成功并购了俄亥俄标准石油公司和Brtoil,扩大上游石油开采业务和下游市场分配业务。BP在私有化过程中,隶属科威特政府的科威特投资局曾短暂收购大量公司股票,一举成为BP的最大股东,使BP面临刚摆脱本国政府又落入外国政府控股的尴尬境地。英国政府和BP的管理层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迫使科威特投资局放弃对BP的控股。私有化改革后的BP随即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扩张和并购,踏上了新的发展历程。本文通过研究BP国有化与私有化之间的一系列发展变化,探讨一个成功能源企业的历史发展路径,希望透过世界能源市场、英国政策变化以及公司发展需求之间的互动完整解释BP所有权的变更,厘清BP的成长之路,进而探索一种能源企业可行的发展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金融危机与经济学理论反思"课题组, 金碚, 刘戒骄[8]2009年在《西方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国有化措施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西方国家国有化和非国有化经历过几次交替,国有化之所以能够成为西方国家解决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因为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具有不同于私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在抵御危机方面有优势。作为在金融危机的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手段,这次国有化不会改变西方国家私有制的统治地位,但对于降低金融机构破产风险,恢复金融机构功能,避免对实体经济的更大冲击,具有重要的甚至决定性作用。同时,这次国有化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认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功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作用,具有重要的启示。

李文贵, 邵毅平[9]2016年在《产业政策与民营企业国有化》文中认为本文从政府的"资源控制需求"动机出发,分析和检验产业政策对民营企业国有化的影响及其经济后果。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数据,检验发现,那些受产业政策鼓励或支持行业的民营企业,实施国有化的概率显着更大。进一步的检验发现,同样是受产业政策鼓励或支持的企业,实施了国有化的企业在国有化后虽然获得了显着更多的政府补贴并缴纳了显着更少的税收,但同时却比非国有化企业聘用了显着更多的员工、确认了更多的管理费用以及支付了更高水平的员工工资,并最终具有显着更差的绩效表现。上述发现不仅从产业政策的视角为民营企业国有化的原因提供了新的解释,也从企业产权变更视角拓展了有关产业政策经济后果的研究。

刘苇[10]2015年在《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文中认为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国际贸易与投资在一些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收缩,但总体上呈现出发展的趋势。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态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应把握好此次全球经济布局调整的机会拟定对外发展战略。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应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更大的国内民生压力。在国际经济层面,中国通过加入WTO以国际贸易的方式迅速将建国以来积攒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转化为资本和技术,必然需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革新产业结构,实现资本红利和技术红利;从国际政治层面考量,中国自我认知与国际社会不同层次国家对中国崛起的认知间具有微妙差异,唯有以发展为导向,强调长期利益和长远布局的战略性安排方可弥合中国自身角色和国际预期的多重需求。脱胎于“走出去”战略的海外投资发展战略应运而生。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机制中“共同规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塑造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合作性权力”。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促进和实现,有必要通过整体性法律构建的研究和制定,规则化地表达中国的利益诉求。通过健全我国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律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国际法律体制和实施机制,开拓中国海外市场、促进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保护中国海外投资利益、维护海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法,对中国海外投资从无到有、从单纯利益考量到立体性战略设计的历史回溯,分析了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发展过程,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法律规制与中国经济发展、国际政治关系的历史发展关系,指出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通过比较分析法,以战略视角审视海外投资法律机制,对不同国家、不同国际投资法律机制之间的立场、优劣等进行比较研究,为中国海外投资法律构建与国际投资法律规制寻找衔接点或趋同性方向。最终通过规范分析法,从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建构角度,对中国国内法、国际法中法律规范的研读,分析现行法律与我国海外投资现状的吻合度,提出符合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建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历史发展,指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是“走出去”战略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中国自身综合实力发展的具体演化。通过区分中国海外投资产生、初步发展、逐步增长、高速稳定增长和发展战略的五个发展阶段,以及当时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与践行的研究,指出中国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第二章“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结合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研究了海外投资经济理论和国际政治关系理论,预测了中国海外投资未来发展趋势,指出对应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横向、纵向多层次展开,法律构建应设定多维的战略目标和不同的战略层次,在成熟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积极的参与者,接受这些机制的规则和理念,但应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在处于磋商建设阶段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理性的建设者,在坚持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可以让渡某些利益,一方面协调机制运作,一方面积极推动机制的规则建设;在区域性和双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当扮演活跃的倡导者,对投资规则的倡议、条文的草拟、谈判的推动与相关辅助机制起全面主导的作用。提出了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及其重点与主要任务。第叁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国内法构建”,研究了中国与海外投资相关的内国法规范,针对性地分析了促进、管理和保障叁个法律体系的功能实现和缺位等现实问题,提出: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应该从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技术援助、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进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应该通过强化事后监督加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通过构建全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第四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以国际投资法体系中bits的重要性为基础,提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中bits具有承前启后、平衡权重的作用。对比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类国家bits签订情况后,提出了用更开放的态度签订bits以促进中国海外投资,用更灵活的方式使用bits以保证中国海外投资的利益的制度设计理念。第五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研究了自贸区、非自贸区、普遍性国际投资条约发展,提出:应当基于中国地缘性经济贸易地位突出的特点,优先参与制定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基于中国参与自由贸易投资条约制定的成功实践,重点参与制定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的制定;基于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发展的历史以及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利益必要性,主导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于“同类国家”角度制定多边投资条约。对普遍性投资条约晚近的几个发展趋势进行梳理,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参考文献:

[1]. 国有化与经济发展—新自由主义理念扩散下的小国家[D]. 姚炬. 上海交通大学. 2013

[2]. 国际投资待遇论[D]. 牛光军. 中国政法大学. 2002

[3]. 中英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比较研究[D]. 邓沛琦. 武汉大学. 2015

[4]. 外资国有化补偿法律问题研究[D]. 刘丽娜. 西南政法大学. 2006

[5]. 亨利·劳森与澳大利亚文学批评[D]. 陈振娇. 苏州大学. 2016

[6]. 中东金融体系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D]. 姜英梅. 中共中央党校. 2011

[7]. 国有化与私有化[D]. 吕静鹏. 南京大学. 2012

[8]. 西方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国有化措施分析[J].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金融危机与经济学理论反思"课题组, 金碚, 刘戒骄. 经济研究. 2009

[9]. 产业政策与民营企业国有化[J]. 李文贵, 邵毅平. 金融研究. 2016

[10].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D]. 刘苇. 西南政法大学. 2015

标签:;  ;  ;  ;  ;  ;  ;  ;  ;  

国有化与国际化 - 过去两个世纪澳大利亚小说的痕迹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