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_康德论文

浅谈“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_康德论文

“恶”与历史发展关系简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问题,或者说道德与历史的关系问题,是一个贯穿哲学认识史始终并且随着认识的发展仍在被探讨的问题,就这个意义而言,它有一定的现实性和理论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他们将道德从属于历史的一贯的唯物史观的重要观念,马恩的观点是对历史上各种观点的批判继承和整体超越。

关键词 恶 道德 历史发展

“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古老的哲学话题,也是一个尚未完全认识清楚的问题。这一理论命题在当前的现实价值也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将有助于国泰民安。本文试就此问题表述自己观点,以就正于广大读者。

在“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问题上,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有过论述,但有些同志认为马、恩的论述或是出于对某些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现实状况无可奈何的痛苦默认,或是出于无情的赞赏,本文认为这种消极理解的观点,不符合马、恩的原意。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批评费尔巴哈不去研究“恶”的历史作用的肤浅观点,赞赏地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这里有双重的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须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从自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P233 以下简称“选集”或“全集”)如果说这里恩格斯侧重于分析黑格尔的观点,还未正面说明自己的观点的话,那么下列引文就正面表述了马、恩自己的观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反复地指出:“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把它引向崩溃。而这一新社会自身,在其整整两千五百余年的存在期间,只不过是一幅幅区区少数人靠牺牲被剥削和被压迫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求得发展的图画罢了,而这种情形,现在比从前更加厉害了。”(选集4卷P94)“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到今日的动力。”(同上P173)《共产党宣言》也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选集1卷P253—254)马克思耗费巨大心血而写就的《资本论》更是具体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靠残酷掠夺工人阶级的劳动而发财致富的内幕。

本文不厌其烦地引用马、恩的观点,目的在于说明他们绝不是像有些文章所说的那样,而是凝结着对道德与历史关系的深刻反思,表明了马、恩将道德从属于历史的一贯的唯物史观的重要观念,比起黑格尔,马、恩的观点更是一种崭新的结论。

众所周知,历史上很早就有哲学家探讨道德与历史发展的关系。苏格拉底认为,道德与文明是一回事,真与善完全同一。柏拉图更明确地指出,善是最高的理念,是其他一切理念的最终原因,他不是将伦理学中的善统一到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观念中而是恰恰相反。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在四因中,善是目的因,不仅道德行为以善为最终目的,历史过程中的一切其它因素也必以善为最终目的。16~17世纪的经验论和唯理论者也都承袭了以上的观点,他们认为文明越进步,便越能弃恶从善。如斯宾诺莎就以道德上的至善作为哲学和其他一切科学的目的,作为社会历史的最高目标。以上的这些观点完全否定了“恶”对历史发展的积极作用,将历史从属于善的道德理念,不仅是片面的,而且马、恩认为是肤浅的。

卢梭开始在传统观点的堤坝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他用矛盾的观点分析历史的发展与道德的关系,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是善的,因为人人平等,生产与技术的发展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它既使人们摆脱了原始的野蛮状态进入了文明社会,又使社会道德江河日下,今不如昔,富人们一知道统治的快乐就立即蔑视一切其他的快乐,“一经尝过人肉之后,便厌弃一切其他食物,而只想吃人”。(卢梭《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P71—72)人类社会正是在这种进步和退步的对抗中实现的。恩格斯高度评价卢梭先于黑格尔运用“矛盾辩证法”的观点,甚至认为可以在卢梭的著作中看到马克思《资本论》所遵循的完全相同的思想进程。

康德同卢梭一样继续用矛盾的观点分析历史与道德的关系,但他与卢梭又有很大的差别,他认为历史的发展从“恶”始以“善”终,人类历史的目标是“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动力是“恶”。康德分析道:人有两种倾向,在社会化倾向下,人们相互联结为一个整体,表现为“善”,在个体化倾向下,人要求其它事物都服从自己的摆布,表现为“恶”,两者不可分割,人们要求和平却无法避免战争,人人追求幸福却又不得不相互争斗,这中间,“无情的名利争逐,这种渴望占有权力的贪婪欲望,没有它们,人类的一切优秀的自然才能将永远沉睡,得不到发展。”(康德《从世界公民角度看的普遍历史理念》)可见,“恶”是动力,但康德不同意将“善”、“恶”观念看成人生体验的经验主义,他认为评价的标准来自“道德律令”,体现、服从者谓之“善”,反之则为“恶”,而康德的“道德律令”是一种先验的理性。经验并不能证明历史是前进还是倒退,衡量这一切的仍是道德,是理性,因此,道德的理念高于历史,历史从属于道德,历史从属于理性。

黑格尔继承了康德将对立与冲突,将“恶”看成历史发展动力的思想,但又改造了康德的道德律令变之为“绝对理念”,这一改变就使道德观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且使康德的静态的非历史的道德律令转化为历史的运动环节,黑格尔将道德纳入到逻辑一历史的辩证法中,让道德从属于历史、让道德律令服从于历史。黑格尔说:“世界历史在一个比道德更高的水平上活动,……精神的绝对和最终目的的要求和完成,……高出于诸如个人的道德的职责、责任、义务,等等……作为世界历史的个人的伟大人物,其行为不但要从它们的内在的、未意识到的意义,而且应从世界历史角度来衡量;用道德要求的观点来反对世界历史的行为和代表,无疑是不合适的。他们在道德之外。……世界历史可以在原则上不顾道德,……它不但可以抑制住道德判断……而且可以不看和不提个人。”(黑格尔《历史哲学》绪论P107—108)可见,在黑格尔最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中,唯物史观呼之欲出。黑格尔观点既为马、恩提供了批判的对象,也为他们提供了继承的素材。同时,无疑为我们理解马、恩的上述论述提供了基础。

理解马、恩的上述观点,我们既不能脱离他们的论述,也不应完全拘泥于其词句,而应该将这些观点放在他们的唯物史观和全部哲学观念中,放在历史上对这一问题研究的特定背景下,将马、恩的观点看成是对历史上各种观点的批判继承和整体超越。本文认为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马、恩所说的“恶”,不应该也不能够等同于具体的恶欲、恶行。具体的恶欲恶行不可能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我们知道,无论是康德或黑格尔所说的“恶”都不是从个体感性经验的角度展开的。康德十分反对经验主义将“善”、“恶”看成是主观体验的观点。法国唯物主义者强调道德、政治历史的基础应建立在个人感性幸福之上,历史前进与否应以是否增进人的幸福为标准与尺度,康德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经验的东西是偶然的,片面的,有差别的。人们常见,一生劳神苦求的人不如浑浑噩噩、自得其乐的人幸福和愉快,如果将道德建立在此基础上,实际上就将人的道德降低到动物水平了,道德标准必须有必然性,必须超过经验。只有普遍的“道德律令”这种“实践理性”才是道德的基础,历史的标准。黑格尔将康德的“道德律令”改造为“绝对理念”,一方面克服了“道德律令”所缺乏的本体论意义和静态的非历史性;另一方面,也使得道德的标准更加具有普遍性。黑格尔已越来越把个体看成总体理性的工具,企图从人类历史发展的总体上把握、规定、理解人的“善”与“恶”,应该说是深刻的。但是无论是康德还是黑格尔所理解的普遍性都是主观的理性的普遍性,因而是虚幻的、唯心的。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这种普遍性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但是,康德、黑格尔观点的合理性也是不应抹杀的。从哲学的高度看动力,我们知道,动力是事物之间的一种因果联系,而且不是现象的因果联系,而是本质层次上,规律层次上的因果联系。这种联系具有普遍性、重复性、稳定性。动力的判断应该是全称的,如果我们视具体的“恶”为动力,不仅在理论上违背了这一要求,而且在现实中也是荒谬的,因为这要求我们必须首先肯定所有的“恶”都能推动历史的发展,使我们陷入寻找“恶”推动历史发展的怪圈中,以此进一步推论,历史的发展就等于恶的积累与发展,依据这一推理制定政策法律,任何一种制度、任何一个国家不仅不应惩恶扬善,而且应创造条件鼓励恶,为恶开绿灯。

马、恩所说的“恶”更不能被理解为抽象的恶,因为抽象的“恶”是不存在的,马、恩早就指出,所有的“善”“恶”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的。

如果说有些“恶”能推动历史发展,有些“恶”阻碍历史发展,我们又不得不埋在历史的故纸堆里去寻找哪些起推动作用,哪些起阻碍作用,于是又将“恶”降低到经验的水平。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最常引用的是战争对历史的作用。然而,战争既不能简单地看作“恶”,也不能视为“善”,战争是经济、政治等一系列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战争中当然既存在恶的一面,也存在善的一面,但战争对历史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并不取决于“恶”或“善”,而是取决于经济和政治等一系列矛盾的性质,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基本矛盾。

既然并非所有的“恶”也非部分的“恶”与历史发展存在着动力联系,又不存在抽象的“恶”,那么由此可见,“恶”与历史发展之间不存在本质的、规律性的因果联系。

第二,“恶”不是历史的动力并非意味着它不能表现为动力。恩格斯认为“恶”是历史发展动力表现的形式,动力与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本文认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矛盾观与否定观的关系。

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历史的动力只能从历史的内部去寻找,马克思主义把社会的基本矛盾看成社会历史发展的最根本动力,社会历史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动力,但在层次上低于根本动力。无论是什么层次上的动力都是对立、冲突、矛盾的结果。在伦理道德领域,道德的发展也是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一部分,它既以根本矛盾作为其根本动力,服从于服务于根本动力,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通过“善”与“恶”的斗争而发展并影响历史的发展。在这一对矛盾中,“善”的一面是同一性的一面,“恶”的一面是斗争性的方面,它们既相互依存、渗透,又相互否定、斗争,它们都对矛盾的发展起到另一方无法替代的作用,但作用的地位又不等同,斗争性往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更能表现出鲜明的发展特征。所以毛泽东同志说,真的、善的、美的总是与假的、恶的、丑的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无论是“善”还是“恶”都不能等同于发展,都不是独立的动力。

“善”与“恶”的矛盾斗争通过否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矛盾观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实质,但这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否定观则表现这种发展的形式、方向,道路。无论是将原有道德体系中认同的“善”加以摧毁而重建,还是将原有道德体系中所认为的“恶”加以摧毁而重建,不通过否定的形式是无法实现的,这种否定当然是一种“扬弃”,它使得历史发展呈现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双重特征,“善”最终要战胜“恶”使社会发展,战胜的过程又是一个无法摆脱“恶”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表现出历史发展的波浪性曲折性。

第三,仅仅从伦理领域认识“善”与“恶”的作用仍然是不全面、不深刻的,只有将它们放在社会生活的本质过程中——即实践中,才能在本体论的高度弄清这一问题。黑格尔已做了尝试。

黑格尔在批判旧形而上学的宇宙观时,将自由与必然,善与恶两对范畴放在一起进行阐述,他认为从本体论的角度可以将“善”视为意志概念和特殊意志相同一的理念,“善”是实现了的自由,而“恶”是其反面,“恶”是必然,因而前者是主观的,后者是客观的,“善”的实现是受到“恶”的阻碍,因为“这里仍有两个对立着的世界:一个是纯粹的清彻思想领域中的主观性王国,另一个是外表多样化的现实领域中的客观性王国,这个外表多样化的现实性是一个未开发的黑暗王国。和上述的那个绝对目的不调和地对立着的是这个现实性的障碍物,它(绝对目的)造成了不可解决的矛盾……”(转引自列宁《哲学笔记》P231)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理解被列宁改造了。列宁从实践中理解“善”与“恶”,自由与必然的对立,并且将实践看成是解决它们对立的手段。

列宁认为:“善”应“被理解为人的实践=要求(1)和外部现实性(2)”。(同上P229)这里“善”不是黑格尔绝对理念下的主观性,而是人的实践的目的性和客观现实性,是主客观的统一。对于“恶”和必然,列宁认为“人给自己构成世界的客观图画,他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这样也就去掉了它的假象、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现实。”(同上P235)这里的必然性也是绝对理念下的客观性,不是通过绝对理念的运动而被扬弃,而是指对象性的存在,通过实践被扬弃,它不是脱离实践的纯粹客观,在实践的基础上它也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使自然人化。当然,人们达到自由的道路不是躲避必然,排挤必然甚至主观地超越必然,而恰恰要通过必然,认识必然,利用必然。必然既给自由的实现制造了障碍,提供了压力又为之创造了可能和转化条件,自由在必然提供的压力下和空间内才可能实现,实现了的自由是主客观的统一,被转化了的必然是主客观的统一,将它们联结起来的桥梁、纽带是实践,实践使必然与自由既相联系又相斗争,从而提供了转化的动力。

站在本体论的高度认识“恶”对历史发展的作用,使我们视野更开阔,认识更深刻。“恶”是历史发展中的必然,它将永远呈现在我们面前为我们所不断认识和改造,人类将不断地从必然走向自由,从“恶”走向“善”,这个进程永远不会完结。

总之,本文认为,无论从何种角度,将“恶”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观点是简单的,不可取的,但是“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问题仍然有很多值得探讨的话题,简单地肯定或简单地否定都将使我们陷入片面,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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