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视角下的中欧贸易争端及其博弈分析&以纺织品为例_全球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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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53/7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034(2006)02-0030-05

“中国是全球贸易摩擦的重灾区,美国是对华贸易摩擦的首要发起国”一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2005年后欧盟取代美国成为对华发起贸易争端的首要国家。仅2005年上半年,我国遭遇的“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3个不利条款(非市场经济条款、特保条款和贸易政策过渡性审议机制条款)引起的国际贸易摩擦就达33起,涉案金额11.2亿美元,而其中与欧盟有关的贸易摩擦占了大头,涉案金额超过7亿美元。毫无疑问,这一现象在经济全球化深入的进程中只会加深。为此,对中欧贸易争端的透析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中欧贸易争端不像中美和中日贸易争端那样具有强烈的国际政治色彩,而更多地是从纯经济角度出发;它不仅像美日贸易争端一样都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正常经贸实践,争端焦点都集中在传统产业,同时又随着全球化的进展而具备了更多的时代特征。经济全球化已经并将继续作为第一影响变量限定双方在争端中进行收益成本分析的边界,并决定双方利得与利失的动态变化。它理应作为一个重要视角纳入到争端分析框架之中。

一、全球化视角下的中欧贸易争端分析

中欧贸易争端的全球化视角即分析争端应考虑的全球化背景,它既应包括全球化的传统特征,也应包括全球化新特点所造成的政治经济影响。具体来说,包括经济全球化所引致的全球产业梯度转移、全球化深化所引致的价值链分工和集团经济利益及其代理人对国际经贸实践(政策)影响力的凸显与动态变化三个维度。

1.全球产业梯度转移维度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产业转移相伴相生,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丰富了国际产业转移的形式和内容,但产业梯度转移一直都是其经典范式。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传统(比较劣势)产业”入手,向发展中国家实施产业转移,被转移产业的层次由低到高呈梯度展开,形成一个以转出国为起点的产业递次转移链。欧盟的传统产业正是在全球化进程下逐步由处于比较优势的地位向比较劣势演变,也正是基于这种动态变化,进而利用全球化背景下的全球资源配置,将其逐步转移到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而众所周知,传统产业吸纳就业的作用不容忽视,并且,产业转移的梯度拓展将会直接引起“产业空心化”的问题。因此,在欧盟内部,基于对就业流失、经济增长下降而提出的反对声甚嚣尘上,并籍此给出了对中国出口产品设限的种种建议。加之发达国家在实现产业转移的同时,不断推行规则的全球化,而这些规则又都是在其主导下制定的。同时,全球化还是对所有国家都公平的全球化,除中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越南等同样可以利用全球产业转移的机遇,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来承接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在我们既“授人以柄”、又“受制于人”、还“后有追兵”的三重窘境下,中欧在传统产业上的贸易争端在所难免。

2.价值链分工维度

全球化在继续扩大宏观层面的商品、资本、人员、服务及其它要素国际流动的同时,进一步使得国际分工主体日益微观化,生产分工深入到价值增值的各个链接点,全球制造和全球分销的理念不断深化,服务外包迅速崛起;分工模式也由传统的“两端模式”向“波谱模式”①转变。这也就使得新形势下的产业分工基本上以价值链为基础,而现代产业价值链的研究表明,产业链利润呈现一个“V”字形,即所谓的微笑曲线(Smiling Curve)。

图1 “微笑曲线”图

正如图1所显示的那样,产业(产品)的上游和下游,即产品研发、零部件生产、模块零部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的附加值高,利润空间大,而处于中游的组装环节附加值低,利润空间小。结合中欧在传统产业(产品)上的分工就不难看出,欧盟正是处于这些产业(产品)的上游和下游,而中国却处于中游,这就使得欧盟得到其中的大部分利润,而中国只能获取微利且利润空间还在不断缩小。同时,还须指出的是,全球化也是基于价值链延展开来的市场全球化,全球市场是企业经营和产业发展的起点,对方国市场对双方都意味着巨大的利益,而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对欧盟来说更是不言自明。从这个角度而言,实行限制性保护也就直接卡断了传统行业(产品)的全球化链条,故中欧贸易争端具备协调的利益基础。

3.集团经济利益及其代理人对国际经贸实践(政策)影响力的凸显与动态变化维度

经济全球化的深化,除分解了微观价值链之外,更重要的是将宏观层面的国际经贸实践(政策)逐步微观化,并提供了动态变化机制。由同一贸易实践活动或政策规则所引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显现,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且对经贸实践及政策的影响日益凸显。不同利益集团及代理人基于各自的经济利益,不断对经贸实践(政策)施加影响,意欲最终左右经贸实践(政策)。欧盟内部就一些传统产业的进口问题形成了“设限派”和“反对派”。一开始,“设限派”以种种理由积极游说,促使欧盟利用有关规则与我们达成了对华实行配额限制的协议,但是,设限直接损害了“反对派”的经济利益,尤其是随着利益受损的程度和范围不断扩大和蔓延, “反对派”不得不采取行动,加之政治选票的重要性使得欧盟政客们是天生的“骑墙派”,从而促使中欧争端的形势发生逆转。

二、基于全球化视角的博弈分析

通常,利用博弈论来分析贸易争端都是在原有的多边框架下,且假设国内利益格局的独立外生性的条件下进行的。而全球化视角的三个维度不仅阐释了中欧贸易争端的经济背景,更为重要的是使其具有不可避免性、可协调性和动态变化性,进而使国内利益集团影响力的内生化具备了充分的理论支持,也就可以形成新的理论假设前提和博弈分析框架。

1.博弈模型的描述

博弈分析的理论假设包括:(1)这是两个参与国即欧盟(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博弈,两国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要在内外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2)博弈双方有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和一致信念,都清楚对方的底牌(如欧盟知道中国肯定会应对,中国也知道欧盟不会实行完全限制);(3)在与中国进行博弈的过程中,欧盟内部的两大利益集团即“设限派”和“反对派”都会不断施加影响,并且其影响力可能会发生逆转,两国间的博弈均衡解尤其与欧盟的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力直接相关;(4)在这场博弈中,欧盟占有主动权,故其率先采取行动。

基于以上四个假设,可以将中欧贸易争端视为欧盟占主动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在这场博弈中,二者的行动顺序及支付如下:(1)欧盟决定是否对中国提出争端调查(包括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和特保调查),假设调查成本为c;(2)如果决定调查,欧盟就会要求对中国出口产品大规模设限,并且假设要求的支付为x(我们将设限所对应的经济利益即“设限派”所要求的利益用x来表示,0〈c〈x);(3)中国对欧盟提出的设限要求是否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回应;(4)如果中国应对,加之欧盟内部利益集团的影响,中欧之间可能会达成一种共同协议如配额限制来平息争端,或者是实行完全自由贸易;中方在应对过程中必须承担应对成本,假设其支付用d(应包括准备费用、谈判成本等一系列费用)来表示;(5)如果是实行部分限制,则欧盟就以r的概率来赢得x单位的支付,如果是实行完全自由贸易,则欧盟可以获得自由贸易下的利得,其支付用p表示(假定x/2〈p〈2x)。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这一框架将利益集团的影响力纳入进来了,r等同于“设限派”的影响力系数②,(1-r)等同于“反对派”的影响力系数。所以,欧盟在实行部分限制时即使“设限派”得到了rx单位的收益,同时也使“反对派”损失了(1-r)p单位的收益;相反,不设限则会使得其得到p单位的收益,同时让“设限派”损失x单位的收益。

2.博弈模型的图形表示及其均衡解

图2 中欧贸易争端的博弈分析图

根据以上描述,可以得出一个简明的博弈树形图(见图2)。正如图2所示,在这场博弈中,欧盟具有可置信威胁③,一定会发出争端调查,并且要求限制,那么其也就必须支付调查成本c,作为理性人的中国政府肯定会应对,那么就不得不付出应对成本d。与中国进行博弈的欧盟在寻求解决方案时,一定会比较其自身在实行部分限制和不设限二者之间的支付,即比较(p-x-c)与[rx-c-(1-r)p]之间的大小。一旦(p-X-C)〈[rx-c-(1-r)p],即(2p-x)/(x+p)〈r,也就是说当r处于[(2p-x)/(x+p),1]这一区间内的时候,部分限制带来的利益会超过不设限的利益,那么欧盟肯定会实行部分限制,此时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欧盟选择{调查、要求限制、部分限制},中国的选择是{应 对},均衡结果为部分限制;但是,一旦r〈(2p-x)/(x+p),即r处于[0,(2p-x)/(x+p)]这一区间时,部分限制带来的利益会小于不设限带来的利益,那么欧盟肯定会倾向实施自由贸易,此时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欧盟选择{调查、要求限制、不设限},中国的选择是{应对},均衡结果为中国出口品的自由贸易。

3.均衡解的动态分析

r的关键临界值是(2p-x)/(x+p)=[-3x/(x+p)]+2,当x〈p〈2x时,“反对派”的利益超过了“设限派”的利益时,r的取值范围为(1/2,1),即此时要想实现部分限制,就必须使得“设限派”的影响力系数超过1/2,尤其是要大大超过“反对派”的影响力系数;而当x/2〈p≤x时,“设限派”的利益超过了“反对派”的利益,r的取值范围为(0.1/2),此时要想实现配额限制,只须使得“设限派”的影响力系数接近并略微超过1/2就行,这对于一个组织严密的保护主义阵营来说,无异于小菜一碟。可见,p的变动情况即反对派的利益整合与表达能力的变动是均衡解变动的内在机制所在,同时也是我国政府和企业需要努力实现的目标之所在。随着p值的不断增加即越来越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被表达出来,“反对派”的话语权会明显增加,“设限派”实现设限愿望的难度也随之加大,从而也就发生偏向自由贸易的动态变化。

三、经典案例: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

1.争端回顾

按照WTO协议,从2005年1月1日起,纺织品进入“无配额时代”。但欧盟于2005年4月6日仍就中国出口欧盟纺织服装产品数量激增④。出台了《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对从中国进口的各类纺织及服装类产品设立预警区。24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宣布,将对T恤衫等9类来自于中国的纺织品展开“特保调查”。29日,启动正式调查,5月24日,我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飞往布鲁塞尔,以寻求达成部分限制纺织品出口的一致协议。6月10日至11日双方在上海市进行磋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了《备忘录》。欧盟承诺停止对原产于中国的棉布、T恤衫等10类纺织品的调查;中国则承诺进行自我出口限制,从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这10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对欧出口数量;欧盟则在2008年底前,克制援引《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条款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提请特保,在2008年之后,完全对中国开放内部市场。至此,中欧纺织品贸易摩擦告一段落。然而,在随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形势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据欧盟配额监控系统统计,截至2005年8月25日,已约有成本在2亿到2.5亿欧元的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因配额问题而积压在欧洲各港口无法入关,欧盟各界的反对声给欧盟政府施加了巨大压力。8月25日,欧盟代表团来到中国,意在解决这场危机;9月5日,双方在北京再次达成协议,协议规定:欧盟将全部放行所有滞港货物,对执行6月11日《中欧纺织品备忘录》超过2005年协议数量的部分,中欧双方各自承担其签发的许可证数量。对于双方都没有发放许可证的滞港产品,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中欧方承担部分将通过增加2005年备忘录规定的数量解决;中方承担部分将通过个别品种的调剂来解决。

2.案例剖析

这场争端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一次典型的贸易摩擦。争端直指已经融入全球产业链条并具备全球竞争能力的中国纺织品,欧盟在其内部“设限派”的强大反对声⑤的作用下,利用《242条款》要求对华出口实施限制,中国不得不主动要求磋商以寻求达成一个部分限制协议。不过,在纺织行业,中欧双方已基于价值链形成了全球分工,中国的纺织业已摄入了大量欧盟成分⑥,双方存在巨大的共同利益⑦,对华设限无异于对自己设限。也正是在这些直接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以欧盟进口商、零售商、消费者、高端设备出口商、北欧诸国为代表的“设限反对派”开始积极游说甚至以提请诉讼来威胁政府,要求取消特保措施。此时,本远远大于保护派利益的自由贸易团体的整体利益被整合并顺利表达出来,政府政策就不得不向其倾斜。也正是此原因使得双方在争端中的地位发生了逆转,中国占据了短暂的主动,从而达成了增加配额、逐步消除保护贸易的协议。

四、结论与建议

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具有典型性意义,此次争端显然不会是双方的最后一次摩擦,以后的摩擦会越来越多,所涉产业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广,中国在博弈中所处的被动地位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因此,在短期内,我们除了必须积极应对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尽力促成欧盟内部利益集团的影响力结构发生于我国有利的变化;从长期来看,则要力争在贸易争端中占据主动地位。

1.建立一整套完善、成熟的争端应对机制

出现争端并不是坏事,关键是不能落入全球化陷阱,被边缘化。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整套成熟的争端应对机制。这一整套机制应包括防范、协调、谈判、化解四个方面的内容。

(1)争端防范。在争端预防中不仅要加大对我国出口量较大的一些产品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力度,尤其要注意两国有关规则上的差异和进口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以及同一产品其他出口国的有关情况,如纺织品就应注重印度、越南等国;而且还要针对全球出口市场建立和完善科学、灵活、便捷的预警分析系统,加大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为相关企业提供及时服务。

(2)争端协调。一方面是要加强我国相关规则的国际协调,尤其是要尽快实现会计、(贸易)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等在渠道、口径、方法、手段上的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与修改,提高我国在国际规则上的利益表达能力。另一方面是要加大我国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建设力度,形成有效的专家咨询机制,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其在争端中起到沟通、协调、指导的作用。

(3)争端谈判。在争端谈判中首先要实现谈判理念的转变,要在谈判中寻求实现跨期的动态福利最大化⑧;其次,要加强谈判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合格谈判人才的培养力度;第三,在谈判中做到“知己知彼”并注意策略和技巧,趋利避害,或两害相权取其轻,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自己的利益;第四,积极建立、完善和巩固定期性的双边贸易谈判机制。

(4)争端化解。在争端化解中,关键是要找准争端国内部的盟友,加强与对方自由贸易阵营之间的联系,提高它们的组织性与整体性,以各种合理方式增强其进行利益表达的愿望和能力,并利用他们的力量去游说、左右对方政府。

2.利用全球化提供的有利条件,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促成比较优势的全球实现和动态升级,逐步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1)政府政策层面。我们要积极改革我国的贸易管理体制,突破贸易分散化改革先于贸易自由化改革所引致的“路径依赖”⑨,实现出口竞争行为的统一、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出口由“规模导向型”向“效益(率)导向型”的转变,提高出口竞争力;以各种合理的产业、税收、金融政策为我国企业最大限度地参与新型国际分工提供便利;将企业作为一个内生要素纳入到贸易政策形成机制之中,让企业积极参与贸易政策形成尤其是争端的解决。

(2)企业组织层面。我们要根据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合理利用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以各种灵活的方式参与全球制造和全球分销,合理介入全球服务供应,以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相关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大产品品牌的培育力度,整合企业价值链,组织全球性营销工作,提高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促成企业向价值链的上游和下游延伸,推动比较优势逐步进入高端领域。

[收稿日期]2005-10-20

注释:

①谷克鉴、吴宏,(2003):“外向型贸易转移:中国外贸发展模式的理论验证与预期应用”,《管理世界》第4期。

②利益集团的影响力系数是指某一特定利益集团在其国家政策制定中的话语权,也可以理解为它游说政府实施某项政策成功的概率,它的取值为0和1之间。必须指出的是,在分析中暗含了一个重要假设即影响力系数与利益集团在争端中所涉利益直接相关。

③欧盟拥有的可置信威胁是指欧盟可以利用在一些国际规则上所拥有的主动地位发起对华争端调查,并利用规则对华实施进口限制。

④欧盟海关统计数据显示,遭遇调查的中国纺织品在2005年第1季度的增长幅度在51%到534%。而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5年前4个月中国纺织品对全球出口增幅仅为18.4%,比上年同期低5.3个百分点,其中对欧盟出口增长了48%,和上年同期相比,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数量和金额呈现出稳中趋降的态势。欧盟认为中国实施的出口关税政策的实质性作用甚微。

⑤资料显示,2004年,欧洲一下失去了16.5万个纺织和制衣业的工作岗位。为了维护生产商们的利益,代表着欧洲17万家工厂和260万工人的“欧洲服装与纺织品组织”出面游说欧盟。他们表示,如果不采取相关行动,那么2005年,欧洲将有可能出现多达100万的失业工人。引自尹婷:“寻找贸易壁垒内的中同盟友”,《财经时报》2005年8月27日。

⑥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的纺织业已经摄入了大量的“欧盟成分”,而这些“成分”包括纺织机械、高档纺织面料、染化料以及服装的设计。

⑦有数据显示,在中国纺织服装品出口利润中,中国的制造商实际上只拿到了10%的利润,35%的利润被世界知名品牌商拿走,55%的利润被批发、零售等销售渠道的企业拿走。

⑧在国际贸易中,一个政府所追求的不是一次分工和贸易活动的福利最大化,而是追求一个跨期(从选择政策或分工到政策或分工的作用结束为止的所有时期)的动态福利最大化,这个福利的变化既可能是直接的经济福利,也可能是在国际贸易竞争中的谈判能力的变化。引自严建苗,(2002):“国际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经济学动态》第5期。可以说,中方在这次纺织品贸易谈判中是成功地实现了跨期福利最大化。

⑨谷克鉴,(2000):“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的竞争政策选择,”《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此处的路径依赖是指由于贸易分散化先于贸易自由化改革的这条改革路径所引致的出口竞争行为高度分散,“量增价跌”的出口增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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