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最佳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剩余劳动力论文,途径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到近乎可以无限供给的国家。在全国12亿人口中,有9亿多在农村,在总数为4.2亿的农村劳动力中农业劳动力又占了97.7%。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据测算,目前全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有1亿多,这还不包括仍滞留在土地上处于“隐蔽性失业”状态的劳动力。90年代中后期,全国农村每年还将增加600-700万个劳动力。到本世纪末,农业剩余劳动力将达到2亿人。对此,若不进行适当的就业安置,既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严重的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因此,探索与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农分割、城乡封闭发展的制度格局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有所突被和松动,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部分农民开始走出农村,小规模的跨地区向其他非农产业转移。到现在这种转移便引发为声势浩大的“民工潮”,其流向取势直指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据权威部门的数字表明:现在全国常年流动的农民至少有6000万人,其中跨省、区流动的约2500万人。经对四川、安徽、湖南、湖北、河南、江西等六省不完全统计:1982年六省外出打工的农业劳动力不足100万人,到1993年就激增到2400万人。其中,安徽省外出农业劳动力占该省农村劳动力20%;江西省从1991年上半年到1993年底的两年半时间内,外出的劳动力增加了1.5倍。按专家预测:当今农民如此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大有参与人数越来越多、流动速度逐年加快、流域范围不断扩大之势。
形成这种农业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根本原因:一是日益增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和农民经营目标的变化使然。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有限的农业资源造成就业供给不足与充分的劳动力供给,造成就业需求过旺的矛盾加剧,导致农业内部就业率下降。二是经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加之宽松的改革和政策环境诱导,加快了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使其不愿再固守“小富即安”的价值观,迫切要求尽快摆脱土地束缚,走南闯北发家致富。三是由于产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比较利益机制引导下,吸引了农业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大规模流动。经统计分析:1989-1992年间,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了16.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由1985年的1.7∶1扩大到1993年的2.55∶1,反弹到改革前的水平;欠发达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发展地区的收入差由1982年的47元扩大到1992年的375元,其中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相差达到1700多元。四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经济发展扩大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刺激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农业就业压力,促进了流出和流入地区双向经济发展,给农民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沟通了城乡联系,活化了生产要素,推动了城乡之间二元结构的转化,带动了户籍、就业等方面制度的改革,加快了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体现出生产力又一次解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但是,只要我们冷静地加以审视,就不难发现其中一些值得深思的隐忧:其一,大量劳动力外流,导致农民对农业生产性投入减少,1989-1991年三年间,全国农民人均用于短期的生产投入较1988年分别减少4.1%、7.9%和0.8%;中长期生产投入分别减少22.2%、35.4%、18.2%,削弱了农业发展后劲。由于大量劳动力外流,务农劳动力素质弱化,农业基础设施功能严重蜕化,生产经营粗放,耕地抛荒或变相抛荒等现象十分普遍,农业自身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难以发挥,这是造成近年我国农业一直处于低速增长、徘徊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二,因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基础设施薄弱,整体综合功能不强,对大量流入的劳动力缺乏吸纳能力。第三,由于城市工商企业普遍存在僵化的经营体制,经营效益状况不佳,冗员过多,包袱过重,再加上城市本身所面临的巨大就业增量压力,使得城市经济发展所能吸收的农村劳动力的余地极为有限,因而农民进城寻求就业的希望变得十分渺茫。其四,由于我国过去偏重于物质资源而忽视人力资源的积累,农民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很低,与城市人口相比素质反差很大,决定了农业劳动力在流动择业中,难以胜任比较复杂的智力与体力相结合的现代化劳动,使其进城择业空间日趋狭窄。其五,因国家既无健全的劳动力市场,地方政府也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劳动力流动的市场机制和正常秩序有待建立和完善。加之城乡户籍管理、城市企业就业用人等方面改革不配套,使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转移缺乏统筹性、计划性和长期性,而呈现出较明显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
二、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基本途径
鉴于上述原因,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完全脱离农村,在农业外部寻找转移的出路,已受到了种种条件的制约。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出路何在?笔者认为:最现实、最有效的选择还是在农业、在农村!实施这种转移战略途径的依据是:
1.农业剩余劳动力稳健转移必须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只有农业发展了,才能实现在转移了劳动后,仍能保证有足够的农产品供应,劳动非农化才能从农业中得到足够的原料。我国人均资源占有虽然十分有限,但因开发利用不合理、不充分,造成吸纳劳动力的潜能没有发挥。全国现有可利用的草地43亿亩、宜林荒山荒坡10亿多亩、森林18.7亿亩、可开垦的宜农荒地2亿亩,可养殖的水面1亿亩,对其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可吸纳农业劳动力9000万人;全国现有8.4亿亩中、低产田,若进行必要的治理改造,既可提高粮食单产,也可增加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若再采用大规模劳动替代资金的劳动积累方式,对现有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重建,不仅可扩大农业自身对劳动吸收消化能力,对农业的发展也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把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在以劳动替代资本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劳动力投入对资金、资源不足进行补充和扩大,是解决劳动力过剩的基本途径之一。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农村工业)。这是加速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功之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实现快速增长的主动因缘于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1992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已达1.6万亿余元,相当于1985年全国社会总产值,其中工业产值1.2万亿多元,和198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相等;实现利润1500多亿元;当年国家新增税收有三分之一以上来自乡镇企业;在农村非农产业产值构成中乡镇企业所占比重在90%以上。如此举世瞩目成就的取得,不仅在于乡镇企业对我国工业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关键还在于这支突起的“异军”安置了1亿多农业剩余劳动力,这相当于全国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的总和;同时为农村工业化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3.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弹性大,吸收安置能力强的优势,加大发展力度,是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门路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国农村第三产业只占农村社会总值的14%,这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亦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每增加一个第一、第二产业人员,一般需要相应增加2-3个第三产业人员。倘若我国只按需要增加1个第三产业人员推论,到本世纪末,第三产业就可安排4000-5000万个农村劳动力。因此,通过大力推进农村第三产业全面、快速发展,就可使得吸纳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变得更为现实和可能,同时也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及以优化调整。
4.伴随着国家工业化推进,城市化水平也将不断提高,这是产业结构变迁引起就业结构变迁的结果。建国以来,国家通过加快工业化发展,使工农业产值的构成由建国初期的3∶7转换为7.5∶2.5,但由于城市化进程因多重因素的制约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致使城乡人口构成仍凝固在2∶8。这也是现阶段困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从根本上有利于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实现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双重目标来看,当前首选的目标模式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之路。即把我国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城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农村城镇作为主要载体,把农民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力量引入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去,积极发展二、三产业相对集中的农村城镇。试想:我国现有的1.4万多个建制镇,到本世纪末能发展到2万个,平均人口由现在的2000人增加到4000人,即可吸纳8000万人。
三、加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对策
1.坚持以资源为依托,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农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多就业、高效益为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和本地经济技术条件,发挥我国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在保证和促进粮、棉以及林牧渔等各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农业劳动力务农队伍的前提下,通过建立有效的劳动积累机制,把农业剩余劳动力引入荒山荒坡、水域、滩涂及垦农荒地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投向林、牧、渔业及多种经营;走种养加相结合的路子,延长产业开发增值链,挖掘农业资源和增加农业发展与农村就业空间,使农业步入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种养加相互促进,货工农一体的产业化经营,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同步提高的良性发展轨道。与此同时,加快农产品价格体制的改革,完善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制度和国家储备制度,帮助农民减少市场风险;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优化农业生产的外部环境,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开发潜在资源,使农民感到务农能致富,以防止当前农业发展所必须的劳动力流失和拓宽农业自身吸纳劳动力的就业空间。
2.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注重农村工业技术进步的类型选择,提高其内涵吸纳的比重,在妥善处理好农村工业上等级、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与尽可能地安置就业关系的同时,引导农村工业走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路子;把主导产业的成长与国内相关产业的改造结合起来,通过城市工业高级化发展,将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业转移到农村,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突出优先发展资源型加工产业、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污染少能耗低的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区域经济技术与资源优势,在优势产业及相关产业的不同层次上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发展,以带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2)确立“以第三产业为先导”的非农产业发展战略,以农村城镇为中心,采取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形式,大力提倡和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培育,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通讯、科技、保险、金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房地产及旅游服务等新兴产业开发,创造更多的就业需求,拉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3.坚持实施城镇经济发展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引导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首先要加强对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引导,做到设置合理布局规范,引导乡镇企业特别是资产增量部分向城镇转移的聚集,改变其布局分散、外部不经济和规模效益低下的状况,促使乡镇企业和农村城镇第三产业得到更大发展,提高乡镇企业和城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第二,要按照城镇建设产业化思路,统筹规划和积极建设乡镇工业开发小区,并把工业小区开发、乡镇企业发展、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第三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通盘考虑,使之规模相当和功能齐全,增强对乡镇企业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第三,改革农村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使长期进城镇务工经商和搞第三产业等自谋职业农业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在就业、就学以及其他社区服务方面均享有与当地原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吸引农民离土离乡就近向城镇转移。
4.坚持全方位输入的农村经济投资经营机制,努力创造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开发利用稳定转移的经济环境。不再拘泥于所有制的局限,坚持不限速度看发展,不限比例看效益,在国家产业倾斜投入政策引导下,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依靠集体经营、家庭经营、股份合作经营、个体(私人)经营、中外合资经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非农产业及城镇建设投入的力度,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机制的形成,以经济持续高效扩张带动对农业剩余劳动有效需求的增长。
5.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稳定转移。第一,改革农业承包制度,建立经营权流转机制,通过“四权”(强化所有权、明确发包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逐步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经营能手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转移。第二,要彻底改革城乡分割、地区封闭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户口的禁锢,建立统一的流动户籍制度,让农民和市民一样,获得流动、居住和择业的自由。第三,要完善农村社区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章程,通过引入股份合作制,打破其封闭性,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村经济的各产业中自由流动。第四,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合理规范农民负担,严禁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挫伤农民积极性和增加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成本。第五,要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资源开发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合理正确转移的政策措施,改革城乡就业制度隔绝的旧体制,培育发展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继续深化城市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导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区域间适度有序流动。第六,要加快农村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农业劳动力智力开发和就业培训体系,在强化义务基础教育的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体系,向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知识和新的生产技能,适应就业转移的岗位需要,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全方位高效率的转移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