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纠正四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们党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现阶段必须纠正四种论点:
一、“过时论”。一些人认为,民主集中制是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的产物,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竞争原则,民主集中制已经过时,没有继续坚持的必要。这种认识是极为错误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需要以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国家按照民主集中制实行的正确领导。因此,以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不要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是不对的。历史经验证明,正确的政治路线必须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作保证,才能得以坚持和贯彻。现在,我们党已有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成功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就要靠民主集中制来保证我们党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靠民主集中制来保证党在组织上、行动上的一致,使党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更加坚强的核心。
二、“限制论”。一些人认为,民主集中制强调高度的集中统一,容易束缚人们的手脚,限制人们的自由,不利于人们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应该看到,民主与集中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民主集中制一方面有很强的强制性,要求党委集体和党员个人必须做到“四个服从”;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很强的民主性,能够使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得到充分表达,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纪律与自由的高度统一。只有坚持这一制度,才能造就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三、“低效论”。持“低效论”观点的人认为,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体领导,事事需经集体研究,决策速度慢,工作效率低。事实上,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是衡量决策效率高低的前提条件。决策快、失误多,无效率可谈;只有建立在正确性、科学性基础之上的决策才能真正做到高效率。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保证党委决策的正确性,也就能够使党委决策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形式论”。一些同志把民主集中制只看作是一般的作风和方法问题,把民主当手段、当形式,认为执行民主集中的一些程序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走走过场。在党委内部,无论怎么民主,还是谁的职务高谁说了算;在上下级之间,无论下面如何研究,还是上级说了算。从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提高党委战斗力来看,民主确实是一种手段,但从发展党内民主、党内生活,防止分散主义和个人专断本身来看,民主建设又是目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虽然有个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的问题,但民主集中制不是一般的作风和方法,而是根本制度和根本方法,是一种稳定、规范的机制,具有法规性作用,不是可这样做,也可那样做,不是执行不执行都行,而是必须要按法定程序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