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四步”--关于社会化、物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思考_体育论文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四步曲”——社会化、实体化、市场化与产业化的思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体化论文,化与论文,我国论文,竞技论文,思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 前言

中国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已在社会各个方面实施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和效益。作为体育领域同样必须适应这个转变。实践证明:我国传统竞技体育领域的一些管理、训练、竞赛、选材等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如果不加快体育改革的步伐,则难以适应未来世界竞技体育竞争的要求。

本文从竞技体育的经济来源、组织管理、训练、竞赛、运动员流动等方面,借鉴国外竞技体育发达国家的经验与作法,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四步曲——社会化、实体化、市场化、产业化,并对其相互关系作了一些探索,认为这四个过程是我国竞技体育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我们所提出的一些模式与观点,以期能为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借鉴与启示。

1 调查对象与研究方法

1.1 调查对象

原国家体委训练局、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福建体育学院、武汉大学经济学院、湖南财经学院、湖南省体工一大队、湖北省体工一大队、八一体工大队、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中南工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有关官员、知名人士、运动训练专家、学者、国家及省队一线教练以及经济学、社会学专家等。其中高级职称占36.6%,中级职称占34.7%,其他占28.8%。

1.2 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2)问卷调查法;(3)访问调查法;(4)数理统计法。

2 结果与分析

2.1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必要性

职业:指个人在社会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见《现代汉语词典》),竞技体育职业化是相对业余体育而言,是指体育运动员由业余体育向职业体育发展,并以体育本质为内涵,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充分体现运动员价值的社会化、实体化、市场化、产业化有序联系统一的过程。

在传统体制下,我国的三级训练体制,从某一个角度来讲,其实就是一种计划体制下的职业化。从这个角度看,本文似乎没有研究的必要。但是我们必须明确,这种“职业化”实质上是一种不具备“造血”功能和缺乏自主选择的职业化;真正的职业体育是现代体育的一种异化现象,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如目前美国有27个高水平的职业篮球队。这种球队都带有浓厚的商品色彩,它们的队员也主要是以出卖自己的篮球技艺为生。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计划体制下的竞技体育“职业化”显然远未达到真正的职业化的要求。这就为本文的研究留下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2.1.1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体育体制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产物。从50年代全面学习前苏联的体育体制至今,我国体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在高水平的竞技体育方面,缩短了同世界竞技体育强国的差距,总体上居亚洲前列,在世界竞技体育格局中属第二集团。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原有体育体制的优越性;从另一方面看,我国现行体育体制的特点是“集中型”或称为“集权型”体制,即由国家办、国家养的事业型管理体制。所有制结构基本单一化,尤其以竞技体育最为突出。我国的运动训练体制走的基本上是一条从业余训练到优秀运动队专业训练的道路;运行方式构成也表现为极其单一,从运动员选材、训练、竞赛、输送、分配、退役,乃至教育、文化、饮食起居、医疗卫生等,都被纳入高度统一的管理调控范围,全部由政府统管;体育经费的主要来源由政府拨款。体育成为一种消费型的公益事业或称之为福利型事业。这种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但随着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它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与弊端,其中最大的缺陷就是价值补偿机制,体育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生存与发展,缺乏“造血”功能。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竞技体育才有必要职业化。

从另一角度讲,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李鹏总理在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紧迫任务。当前的突出问题,是政企不分,关系不顺,机构臃肿,效率低下。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中心环节,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因此,无论是从宏观的体制改革上看,还是从微观的机构改革上看,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都是完全有必要的。况且,由于国际奥委会已放弃了一贯主张的“业余主义”原则,为职业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敞开了大门,所以这更加为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1.2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思路

从附表可看出两种体制下的竞技体育存在的最根本差异在于是以国家办为主还是以社会办为主,或是国家办与社会办兼顾。我们认为,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思路应该考虑两个转换:一是从国家办转向社会办;二是从集中办转向分散办。这两个转换也并非截然分开,必须考虑到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事实。必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模式。这一模式应包含社会化、实体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四步曲。

2.2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四步曲

2.2.1 一步曲:职业化的前提——社会化

竞技体育社会化是指竞技体育走向社会,向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渗透,同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社会属性的过程,是体育文化同市场经济相互作用的结果。体育本身在任何国家都是社会化的,但在不同历史阶段,社会化的程度是不同的。在不同性质的国家中,体育社会化的性质和内容也是不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竞技体育是建立在群众体育基础之上,由国家集中管理和投资的社会活动。由于该体育管理体制是封闭的、非盈利性的,因此社会化程度较低。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冲击传统的体育管理体制。市场经济要求通过市场行为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故具有开放性。这种社会化必须用买卖的原则和方式,把盈利放在优先位置之上。这就必然产生两种结果:其一,能提高体育活动参与者和需求者的广泛性、积极性;其二,又能给予体育组织者和供给者更多的盈利性、激励性。两者必然促进我国体育社会化向深层次发展。因此,我们认为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前提是体育社会化。要使体育社会化,首先就必须大力发展群众体育。1994年全国体委主任会议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列入重要日程,这标志着一项深化体育改革的重大举措。伍绍祖主任曾对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说:“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既相互区别,各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奋斗目标和管理特点,两者又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一个整体的体育事业,如果离开了竞技体育,就失去了先导和魅力;如果离开了群众体育,就失去了根基和支柱。两者既不是天平的两端,也不是机械的拼合,而是相互依靠、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根据这个讲话精神,我国体育事业形成了“奥运争光计划”与“全民健身计划”。这就克服了过去只重视竞技体育、忽视群众体育的弊端,反映了国家对体育运动协调发展的远见。根据国际体育发展潮流,把竞技体育的发展凌驾于群众体育之上的做法显然已经落伍。现在群众体育(国外称大众体育)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同竞技体育同等重要,且这种趋势日益深入人心。国际奥委会建立了大众体育委员会便是证明。

从附图中可以看出,在推动体育社会化的过程中,要理顺二者的关系,二者的基础都是经济。从发展战略看,体育运动的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体育社会化进程必须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分为若干发展阶段。根据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精神,在体育社会化分阶段发展过程中,应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1)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关系。采取优惠措施,重点支持,使中西部地区体育有个总体提高,促进整个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

(2)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的关系。根据国情,在不影响竞技体育发展的前提下,加强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使二者的投入比例由7:3逐渐变为6:4。

(3)体育的本质功能与非本质功能的关系。体育的本质功能是教育、健身和娱乐,非本质功能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在发展体育事业的过程中不应过分强调体育的非本质功能而忽略了本质功能。

2.2.2 二步曲:职业化的基础——实体化

实体的含义有多种,就社会组织而言,它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并具有相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法人单位,如经济实体、事业实体等。全国性的单项运动“协会实体”是指为发展某单项运动而具有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法人单位。

根据《民法通则》社会团体成为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必要条件,单项运动协会实体同样应该具备以下这些必要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只有具备上述条件,单项运动协会才能真正成为实本。

要想达到实体化的要求,必须对我国训练体制进行一些改革,中国的训练体制与前苏联相似,属于国家政府机构管理制。教练员由国家任命,训练经费由国家行政拨款,场地器材有保证,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较快地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但国家负担重,且输送渠道和转会途径经常受限制,并影响群众体育的发展。国外的训练体制,主要是通过竞争培养运动员,国家负担较轻,训练经费靠俱乐部提供,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资源组合。其共性在于,各国(美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均以学校体育为基础,经过系统训练达到国家队的高水平。

我国的训练体制如何走实体化?关键是调动全社会来集资办高水平运动队。1985年原国家教委批准57所著名大学试办高水平运动队,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例如清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下联5所中学,每所中学又联系5所小学。这就解决了后备力量的来源,又对体育特长的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我国足球甲A、甲B、篮球中的CNB目前存在一个大弊端,就是过分依赖企业、本身造血功能不足,造成“转会”频繁,不具长期效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俱乐部(实体化)。

当今世界体育强国一些项目长盛不衰,除了后备基础雄厚外,关键是各不同层次的队伍本身具有造血功能,都有自己的管理推广中心和相关产业,并通过与著名大公司联姻,不断发展自己。因此,国家体委(现国家体育总局。下同)提出建议以单项运动协会为主管理运动项目的协会制,逐步将目前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是符合国情的。

在具体实施中,国家体委将45个运动项目的管理职能从机关划出,进行实体化试点,使转入实体的单项协会达到41个,项目达到56个,其中54个项目分别划归到14个运动管理中心,由协会更名为管理中心的有6个,即足球、武术、棋类、桥牌、登山、拳击。它们既是国家体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又是单项运动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赋予其所管运动项目的全面管理职能,这是带有中国特色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

2.2.3 三步曲:职业化的关键——市场化

市场的概念是传统的集市概念的引申,它是一切商品交换的总和,根据需求与供给法则,价格和供给量之间存在着同向变动关系。供给和需求形成的市场均衡是通过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的。如果竞技体育没有占领市场,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职业化也只能是一个空架子,故体育市场是限制竞技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应当引进经济杠杆的调节机制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为体育的发展和运动员的成长创造外部条件,而商业化介入是市场化的突出表现,其前提是运动员(队)竞技水平的精湛程度。因此,体育的市场化,必须利用自身的影响,同企业或产品相结合,所谓“体育搭台,经贸唱戏”便是此意。其实现途径如下:(1)提高运动员(队)在某个项目的精湛技术、本项目的全球影响力,及观众的参与程度;(2)通过世界三大赛事,特别是奥运会来推动一个国家体育的市场化已成为国际流行趋势;(3)出售电视转播权;(4)企业赞助与广告收入;(5)其它收入(例如门票收入、发放商务许可证、出让特许权、吸收民间捐款、发售比赛和纪念邮票);(6)发行体育股票、债券、彩票等。

2.2.4 四步曲:职业化的目标——产业化

体育产业是指专门从事体育劳务和服务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有关部门,广义的体育产业还包括一切和体育有关的产品和生产与销售,如运动器材、运动服装等。它的形成与发展是体育社会化、市场化的结果,它同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体育社会化程度的高低、全民体育意识的强弱分不开的。传统的体育事业是一种福利型的社会事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要求体育走产业化的道路,要求从国家、政府包办向国家、社会、集体及个人共办的方向转轨,从求助外力转向依靠体育本身。例如美国1988年体育产业生产总值达到631亿美元,是美国第22位大产业;英国体育产业为政府提供了102亿英镑的财政收入;日本1990年体育产值达4.2万亿日元。而我国体育产业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除子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及沿海发达地区外,其他地方的体育支出较低,体育社会程度较低,体育意识较弱,体育人口少。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意识及重文轻武的影响,中国居民对体育运动投入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体育的投入和支出。中国企业界的领导人往往忽视体育的社会功能,不能把体育活动同商业活动联结,反对体育的投资,看成是一种与本企业发展无关的活动。这样必然造成体育同企业的分离,一旦体育达不到企业预想的目标,便釜底抽薪。这是国内大多数厂商的通病。湖北美尔雅足球队的解体便说明了这个问题。

所以,我国的大多数竞技体育项目,应逐步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与作法,结合国情,拓宽体育产业的发展渠道,加快体育产业政策的制定和经营人才的培养。明确企业同运动员(体委)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真正做到企业赞助运动员(队)便其产生了不可分割的“母子”或“父子”关系,企业效益的高低与运动员(队)对企业的贡献呈相关关系。企业同运动员(队)的联姻是多方面的、多渠道的、全方位的。国家对体育产业要大力支持,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根据国际惯例和国情,我们认为,我国体育产业一般包含以下类型:(1)体育商品市场;(2)体育劳务市场;(3)体育人才市场;(4)体育新闻市场;(5)体育科技市场;(6)体育文化市场;(7)体育观众市场;(8)体育证券市场;(9)体育广告市场;(10)体育经纪人市场。

3 结论与建议

(1)职业化是中国竞技体育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2)由于我国竞技体育改革刚刚开始,需继续完善,应大胆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逐渐与国际接轨。

(3)必须区分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下“职业化”的内涵与外延。

(4)职业化改革是一个复杂过程,必须逐步经过社会化、实体化、市场化、产业化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时间各异。各阶段的关系、衔接要根据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人员、项目有区别地进行,分步实施,研究和制定各阶段性目标。

(5)可选择1~2个奥运会项目(包括奥运会重点项目)进行职业化试点,如足球、乒乓球等,以利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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