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史主义的理论盲点_新历史主义论文

新历史主义的理论盲点_新历史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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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历史主义兴起以来,各方面都不乏其批评者。旧历史主义理论家批评其否定历史的客观性;右翼理论家批评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激进文化倾向;而重视文本的形式主义者则批评其政治意向。论敌众多,甚至有恶意攻击和谩骂者,然而,这些攻讦在学术层面上实无多大价值。在此,我仅想就两位对新历史主义作出严肃分析的学者,即理查·勒翰(Richard Lehan)和卡瑞利·伯特(Carolyn Porter)的批评作一些述评。总体上看,其理论本身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但也因其理论框架的影响而存在自身的理论盲点。

一 新历史主义的历史局限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文系教授理查·勒翰,在长期的研究中对新历史主义的“理论局限”进行了一番考察,并得出了自己的尖锐看法。在他看来,“历史模式”是人类了解事物、洞悉本质、阅读文本所必不可少的思维向度。丧失了历史意识,对外部的把握就将陷入意识的分裂状态或“众声喧哗”之中,很难获得对历史的清晰认识。

大体上说,存在三种历史的话语模式:一、启蒙主义式的历史模式,强调对历史“进步”“发展”的信念。这一模式认为,存在一种机械论的自然观,一种对事物发展因果关系的设定,这使得任何事情都可以经过科学的理解,加以控制和展望。二、浪漫主义式的历史模式,其核心是强调万物循环理论存在,以及对神秘命运的崇尚。浪漫主义历史观是对启蒙历史观某种程度上的反动,科学理念受到神话理念的挑战,机械观的物质理念被心灵与物质交融的观念所取代。可以说,浪漫主义通过对宇宙万物、生死、朝暮等历史、文化、人生的诸多变化,而深切地感受到差异和差异背后那种终极性的存在,所以,将灵与肉、现实与神秘统一起来,在时间诗一般的流动结构中,去感悟历史的深邃。三、后现代式的历史观,强调结构的非中心范式和共时性观念,消解历史的深度和意义,注重文本的互相指涉或一个文本与其它文本之间的“互文本”关系,从而割断历史的连续性,将历史转化成一种话语模式,把作品的观念拓展到一种文化权力观点上,压缩意义的范围,使其等同于这种逻辑的普遍性意义。

在讨论了这三种话语模式之后,勒翰指出,事实上要消解历史是困难的,因为消解历史的结将遭遇到“时间空间化危险”,即割裂历史,拼凑历史,形成共时态的历史,从而使历史的真正意义遭到瓦解。

由此,他认为,新历史主义由于过多地受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影响,过分热衷于对历史的消解和对共时态的挪用,使其丧失了“历史序列的自然延伸”,在几方面存在着自身的问题。(注:Richard Lehan,The Theoretical Limits of the New Historicism,NLH,21.3.Spring 1990.pp.533-553.)

其一,时间空间化的危险。尽管新历史主义号称是一种“历史”主义,但由于它借用了解构主义、女权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乃至后现代主义理论,所以本质上是排斥历史的线性发展和历史的深度的。在阅读文本、理解世界和把握文学精神之时,总是将时间并置,即时间的空间化,这导致了诸多的问题。当历史成为非历史的空间化存在时,就将历史的言说变成以一种言说取代另一种言说的话语,这种历史的事物秩序仅仅是人类文字秩序言说的再现。换言之,人类的知识可以任意将历史修饰打扮、颠倒重组,这样的历史已经瓦解了历史的观念与作品的观念,使人们进入历史或作品时,不再注意历史或作品本身,而仅仅注意作品的隐喻所包容的弹性能指。

因此,这种注重“发展”或“进步”宗旨的新历史主义,在勒翰看来,使历史进入了“时间的凝定”,并引申出一种先定的、以主观性决定历史意义的倾向,这种作法的危险性就在于瓦解历史的连续性,将历史的切片从其连续性之中抽离出来,而这种“历史的非历史化”其本身却又处在历史时刻之中。由于历史的时间总是延展性的,所以,任何对历史的逃避和重组,都难以逃脱历史本身的叙事。时间是不可能回溯的,一旦时间过去,它就永远与时间意识相融合,不可能从历史的线性发展中完全抽象独立出来而加以转述、复述和颠倒,使它脱离意识。割裂时间既中断了历史,又中断和脱离了意识,使得意识和历史变成不能被理解、不能被真切把握的东西,而遭遇时间空间化的危险。

在我看来,勒翰这一看法充满忧虑,但有些言过其实。因为新历史主义恰好是对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的反拨,而真切地进入历史之中,只不过它与旧历史主义相区别,不是完全沉醉于历史事件中去亦步亦趋地寻求客观化,而是通过主体对历史的重新解读,发现其中他人之所未见,言他人之所未能言的方面,而获得一种真实的见解,能够启发人的心智。如果把这称之为时间空间化的危险,实在有些牵强。

其二,政治意识形态的严重后果。勒翰认为,新历史主义已经脱离了其所标榜的中立的学术态度,而具有太过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性。新历史主义的武库中最明显的工具即“政治”,凡事都要放到政治上去加以衡量。为了适应其意识形态,适应其权力隐喻,总是力求从中发掘出本来不明显不突出的东西,加以夸张、放大,使其具有浓厚的政治意识、权力意识和意识形态性。在这类新历史主义的文章中,充满着斗争的气息,阶级、斗争、霸权、颠覆等术语层出不穷,使得一些学院派学者难以接受或很不习惯。

意识形态被建构在实践模式中,而新历史主义极力压抑这种观念,企图以“范式”取代时间流动,瓦解历史与时间的连续性,而从中割裂历史的片断,进而分离出斗争模式和阶级意识,使其成为意识形态的再现品。新历史主义认定历史没有方向性,并将方向的观念作为它要讨伐的目标。这事实上表明新历史理论并非是中性的,仍带有意识形态性,仍锁定在论者与某种文化的、学术的、政治关系和权力关系中。在这个意义上,新历史主义是在进行“虚构的虚构”,它在文学史的虚构中再度虚构出一种关于乌托邦、政治斗争、政治叙事、话语修辞、审美目标和人的精神等新的虚构话语,使它的结论与它所阐释的材料日相脱节,甚至为了其意识形态的目的,而不惜将它叙事的对象在修辞层次上加以重组,使得一些“叙事”资料本身所不具有的火药味在新历史主义的笔下,成为一种历史的政治隐喻,来证明自己斗争观念和国家民族观念。

在我看来,这一批评抓住了事情的关键。确实,新历史主义的某些著作有将历史简单化、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倾向。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在新历史主义的著作中,这类倾向仍然置于一种较严谨的学术框架之内,并非如他所说,完全是一种左翼的政治性煽动。我认为,新历史主义这种政治性的解读受福科权力话语理论影响很大,受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解读的影响,却并不如勒翰所说的那么明显。因此,有学者认为,新历史主义有着“左派新历史主义”(left new historicism)和“右派新历史主义”(right new historicism)之分。(注:Gerald Graff,Co-optation,in H.Aram Veeser,ed.,The New Historicism,New York and London:outledge,1989,pp.168-181.)当然,在文学史的撰著中,应该忠实于叙述对象资料的原型,如果任意地夸张、解读甚至重组,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其三,割裂历史与语言之间的关系。“历史”是一整套“叙事模式”,具有开放的、没有终结的、向前不断延伸的无限可能性,而“语言”则尽可能要求全面而完整,需要有明晰的语法和话语系统规定性,历史与语言二者的功能绝不相同。在勒翰看来,新历史主义用解构主义的观念强调其历时性向共时性的转变,将语言的非时间体系强行嵌入历史的时间体系中,结果压抑了历史的时间延展秩序,使其在处理叙事性作品时,“历史性”让位于“共时性”,深度性让位于平面性,从而仅仅是在强调作品的毫无缝隙的“文本互涉”之中,去获取自己的意义。

如果新历史主义是为了发现种族、性别、权力等问题而割裂历史,仅在共识态的普遍声音中去把握对象,那么,历史自身的自主性和丰满性问题就排除在新历史主义考虑之外了。同时,勒翰指认,在共时态的时间体系中来思考作品,批评家就会变得丧失审美敏锐性,对个别作品中叙述时间的特殊展开方式,难以有新颖独特的感受,甚至进而对叙述的历史之维加以消解,并将这种消解历史的做法视之为修辞话语或文字游戏。这样,一种所谓的寓言叙事将会葬送历史作品本身所具有的阐释性叙事模式。而且,这种将历史深度让位于语言模式的平面分析,会使后现代时期的读者的感受性变成一种反历史焦虑,一种反清晰的、多重复杂的破碎感。

不仅如此,由于重视语言进而重视修辞、借喻、叙事,使得新历史主义在强调“新”历史的同时,走向了新的平面化修辞和叙事模式。在勒翰看来,新历史观瓦解了历史理念与作品理念,二者都被贬低到借喻的层次,其结果是当人们进入一部作品时,仅仅专注以隐喻或以借喻取代真实,打乱时间秩序或将时间空间化,通过这种叙事的解构,去强人所难地重新虚构和修辞这段历史。

其实,所有小说的发展都可以看成是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相对应的,小说叙事说明是文化历史变迁的产物。勒翰强调,小说产生于中产阶级兴起之时,一个新起城市的商业阶级,不再用传奇的结构去指涉其时代,去歌颂君主、政体或贵族阶级,而转向了以小说的新叙事形式,去歌颂新兴阶级的求爱仪式、婚姻生活、商业运作,并向那些会威胁到他们安全的权力阶层挑战。一个新的阅读阶级创造了对虚构的要求——叙事要求和修辞要求。所以,文学文类的演进和历史的发展是趋于同步。

小说文类走向成熟还和一些“次文类”,即日记、旅游探险、乌托邦文学、讽刺喜剧、古堡小说、乡间小说、成长小说、侦探故事、帝国主义冒险小说、间谍小说、西部故事、硬汉小说、地域小说、科幻小说等相联系。这些叙事的次形式都在不同的历史时刻出现,将文化理念符码化,而这些文化理念是受制于历史文化变迁的总体模式的。(注:Richard Lehan,The Theoretical Limits of the New Historicism,NLH,21.3.Spring 1990.pp.533-553.)

我以为,上述分析确有道理,因为这些作品确实说明了叙事作品如何被文化符码化,以及作品本身如何赋予其活力的历史程序。勒翰对新历史主义任意割裂历史、并置历史、采取蒙太奇手法杂混历史,而得出自己带有主观性的结论持异议态度,他要求忠于历史的叙事本身,忠于历史的发展进程本身,去进行叙事言说,从而看到历史文明的痕迹。这一点似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这种叙事仅仅是在说明文学和历史本身的同步性,证明了文学的修辞受制于一个历史发展的模式本身,更进一步说,也说明文类、文体、叙事和修辞这些文学性的发展,同样受制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和阶级冲突模式的发展。所以,勒翰在纠正新历史主义所谓非历史倾向的同时,也为新历史主义所做的政治史、意识史工作做了一个有力的旁证。

最后,新历史主义的成果和其承诺的巨大反差。也就是说,在勒翰看来,新历史主义并没有获得其宣言所说的那种丰硕的学术成果,而只获得了一些零零碎碎的、很不起眼的所谓收获。他认为,这种工具性的认识拒绝接受整体性历史,也拒绝用任何历史美学来取代政治判断,表明新历史主义所创造出的系统基本上是修辞的、理想化的、共识的、纯粹的形式语言。新历史主义利用这一系统来阅读机械论的、因果结构论的、历史的、在经验上可以体会得到秩序的历史作品。这些历史作品充分表现了文化的生命力,也与权力的各种形式相生相成,如果冒然使用新历史主义的片断化观点来阅读这种自然主义现实主义的作品,其结果将使作品和方法脱节。这种新历史阅读法将内容与形式、过程与历史、语用者与语言相剥离,完全瓦解了一种正当的叙事模式,使之与其它模式发生“范式的混淆”(paradigmatic confusion)。

勒翰基本上否定了新历史主义种种新的学术意向,认为它几乎无所建树。对此,我想说的是,新历史主义作为一种将混杂的多种方法集于一身的新理论,确实存在自己的问题,但并非如勒翰所说的一无是处。新历史主义在分析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在连接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过渡间歇感,连接二十世纪现代与后现代的时空交替感之时,有诸多启示当代人的方面。当然,为使古往今来的一切都可以为我所用,而瓦解连贯性的历史叙事模式,的确也可能产生范式的混淆。

新历史主义的解释困惑,在解释学甚至在中国的解经学中也曾出现,究竟应该是“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是忠于阐释对象的历史还是忠于阐释主体的“我”的阐释呢?我想这一问题是昨天、今天、明天都会不断地争论下去的。

也许,新历史主义的意义就在这里,它将旧历史主义的“我注六经”改写为新历史主义的“六经注我”,而提供了一种阐释历史的新的可能性。尽管这种可能性仍在而且还将不断受到质疑。

二 新历史主义之“后”的理论景观

与勒翰所认为的新历史主义过分强调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相类似,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英文系教授卡瑞利·伯特,在《新历史主义之后》(注:Carolyn Porter,History and Literature:After the New Historicism,NLH,21.2.Winter,1990.pp.253-272.)一文中,提出新历史主义将成为明日黄花,人们现在应考虑新历史主义“之后”的课题。而且,新历史主义之后,会留下大堆的问题,将导致文学研究更多的困难。

在形式主义如日中天之时,有人也曾考虑关于形式主义或新批评之后(after the new criticism)的问题。而在新历史主义出现时,就冒然说这个批评模式将不久于世,成为一种倏忽而来、飘忽而去的短期行为式的所谓文学流派,并无多大意义。当然,我们不仅要听伯特对新历史主义的大胆预言,也要看他究竟是如何论述新历史主义走向消逝“之后”的。

新历史主义是反形式主义的,但又在这种反形式的“主义”之中,吸收了不少形式主义的框架、范式和言说方式。他认为,这主要表现在新历史主义过分热衷地吸取了解构主义逆向思维精神,而使它对一切都以“二元对立”的方式去看,如颠覆与反颠覆、权力与反权力、历史与反历史、语言与反语言,甚至也以二元对立的方式去看待文学本文与社会本文、历史意识与非历史意识。这种反形式主义的新历史主义,有可能恰好将形式主义边缘化、对立化的批评策略挪为己用,使其不重视历史本身的丰富内涵,一味强调文本与现实相关联的强制性阅读,从而出现“意义短路”的危险。

新历史主义尽管号称一种“历史”主义,但仍然是一种批评策略,于是,它拒绝了形式主义,也拒绝了历史主义,而将社会存在与文本世界,以及在文学文本世界里的社会性存在,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然而这种研究在伯特看来,进入了新历史主义的第二个盲点,即“新政治化”(new politicization)问题。

新政治化就是将历史抽象出来,使它变成合法性和反合法性、政治和反政治之间的一种斗争历史,借此模式来说明权力本身制造出它的内涵及其颠覆性,并把这种权力斗争和政治模式置于所有历史文化的研究中。于是,强调边缘、次等文化的政治性表述,过分重视轶文趣事,以此作为颠覆大历史叙事模式的政治解读方式。

新历史主义的工作依旧依赖于开放权力的话语场,或轶文趣事化的小叙事。它清楚自己挑战对象的形式主义范畴,却很难逃离这种形式主义的藩篱,因而,它陷入了一种误区,将戏剧风格由权力对抗的位置转为权力施行的基本模式,采用将负面引申为正面的反置逻辑,即凡是形式主义或历史主义是这样的,我就反其道而行之。这样,一般艺术均被当成与权力抗衡的权力基本模式,文学就可能丧失审美功能而仅仅成为社会反抗的力量。

在相信文学作为权力中介形式并具有社会政治力量后,就会得出文学是时代权力的产物的结论,而这种权力在文本叙事中,有可能被化为一种超历史(transhistorical)的力量。这种力量无情地制造颠覆,以至于任何抗拒或相敌对的力量,总是以被控制的方式来加以呈现。这样,新历史文本分析,并不将分析对象历史化,而是将其解历史化(dehistoricize),使之成为权力所局限的一个标本。

文学无论被看作是对抗权力的总体形式的观点,还是将文学作为权力的基本模式的历史观点,无疑都在新历史主义理论意向中有所体现。所以,它在反形式主义和旧历史主义的同时,也在“反”之中,将形式与历史容纳于自己的体系内,从而得以维护其权力话语的合法性存在方式。

可以看出,伯特对于新历史主义过分重视对立性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颇有成见,同时,对其“新政治化”给文学领域带来的斗争锋芒,也不无担忧。他感到这种充满着暴力、霸权、权力话语色彩的新历史主义,正因为其“历史”理论的不彻底性和非纯粹性,以及对对立面的吸收而丧失自身的独特理论建构和学术中立态度,有可能使它变成一个旋生旋去的时髦流派,很难成为学术界中获得共识的研究历史、文学史和文化史的新方法。从这个意义上,他认为,新历史主义自身的杂糅性将导致它很快走向自己的反面,走向消亡,走向新历史主义之“后”。(注:Carolyn Porter,History and Literature:After the New Historicism,NLH,21.2.Winter,1990.pp.253-272.)

但是,伯特并未给我们提出新历史主义之“后”将是怎样的一个学术文化场景,也没有说明新历史主义之“后”,将有一些什么样的文学流派来占领新历史主义留下的巨大的话语空间。

我想,无论在新历史主义之“后”是它的消亡,还是它留下无穷尽的遗憾或累累硕果,它都将以自己的批评实践和文化策略,促使我们在世纪末做出我们自己的文化反思。因为它已经将问题挑明,即文学问题不单是一个纯粹的语言实体、结构分析和一般性的文学赏析问题,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一种对话语的特殊揭露,同时也是对于历史中那些往往为人们忽略的和巨大的历史阴谋的一种象征性揭示和隐喻式披露。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穿越历史和文本的长期欺瞒,发现历史的巨大误会,才可能通过历史的一瞬,发现历史长河中的无穷尽的共时性结构,并通过历史中的殖民或后殖民话语,看到边缘化、局部化、底层化的众多问题。

当然,新历史主义也并不能逃脱历史本身赋予它的逻辑,即任何事情都将在它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最终走向其反面。一个旧的批评方法消失后,将有一个新的批评方法取代它,这种新的批评方法不可能与过去截然不同,它身上依然有着历史积淀的痕迹,以及历史赋予它的沉重话语。新历史主义不可能完全超越它自身的局限,因为它不是置身于历史之外,而是处身于历史之中。

因此,当我们对新历史主义的负面效应有了认识以后,也许我们更能清醒地认识到,它在某种程度上真正地推进文学理论和批评的真实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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