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纪念60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跨越--纪念60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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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萌发、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之中,确立于新中国成立之时,恢复、发展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制度化、规范化于新世纪的征途之上。

回顾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政策从无到有、从探索到进取,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伟大跨越。每一次跨越,顺应了时代潮流,开辟了发展道路,书写了崭新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跨越之一:“三大法宝”的光辉论断,提升了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地位和作用,为多党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一大决议规定,共产党在政治斗争中,“应永远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相互关系”。年轻的中国共产党,此时对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及革命的条件缺乏深刻理解,对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缺乏实践经验,在政党理论、统一战线策略上不成熟。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在社会背景极为复杂、敌人极为强大、经济文化极为落后的状况,决定了任何阶级、任何政党都无法单独取得革命胜利。

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孤立顽固的反动势力,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客观需要。1922年7月,中共二大就此达成共识,对建立民主联合战线问题作了具体阐述,指出“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

在革命斗争实践的教育和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国共产党很快认识到与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国民党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必要性。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共三大决定以“党内合作”的形式实现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统一战线,为促进国共合作的迅速形成、为中国民主革命大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条件,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正式形成。

由于国民党右派蒋介石的背叛和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大革命归于失败。蒋介石篡夺北伐战争的胜利成果,建立了国民党一党独裁统治。共产党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继续坚持斗争,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但在王明“左”倾错误路线指导下,不能客观地分析阶级阵线的变化和其他党派的性质,拒绝与其他党派合作。而当时“第三党”在同国民党右派进行斗争的同时,也不承认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共产党对中国革命的领导,结果给中国革命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毛泽东曾深有感触地说:“长征二万五千里,不是因为有统一战线,而是因为太纯洁”。他还说,“瑞金时代是最纯洁、最清一色的,但那时我们的事特别困难,结果是失败了。所以,真理不在于清一色”。

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进攻沈阳,亡国惨祸迫在眉睫。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中国的各党各派无不面临着极其严峻的考验。从9月20日起,中国共产党多次发表宣言,号召各派政治力量捐弃前嫌,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然而,统领200万大军的蒋介石却认为,对国民党来说,日本入侵是“皮肤病”,共产党的存在才是“心脏病”。于是抛出一个“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

人们不会忘记,当“9·18”事变的消息传到南京时,日本关东军不过2万余人,蒋介石却电告16万东北军“绝不抵抗”,这就是所谓的“攘外”。人们更不会忘记,在日军侵占东北的最初5年,南京政府一刻也没停止过围剿红军的军事行动,并且杀害了邓演达、杨杏佛等国民党左派人士,这就是蒋介石的“安内”。

广大民主人士和国民党内进步力量的爱国热情被严重刺伤。他们公开反对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和独裁专制,亮出了反蒋、联共、抗日的旗帜,另立党派团体。

面对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在中国共产党的一再推动下,国共实现了第二次合作,形成了包括民主党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在内的空前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9年10月,在深刻总结18年革命斗争经验和教训、分析中国社会各阶级性质和特点以及中国革命斗争形势的基础上,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提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的著名论断。

所谓统一战线问题,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如何组织和领导同盟军的问题。

将统一战线喻之为“法宝”,是毛泽东对统一战线重要性最为通俗而精确的概括。中国共产党是统一战线的组织者,也是统一战线的核心和支柱。正确理解这三大法宝及其相互关系,就正确理解了中国革命的实质,进而就能正确领导中国革命。

将统一战线喻之为“法宝”,廓清了关门主义的影响,提高了全党对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团结民主党派共同奋斗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具有长期而重要的意义。

统一战线像一个巨大的磁场,把各民主党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团结起来,并促使他们在政治上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跨越之二:各民主党派积极拥护、响应“五一口号”,承认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形成了多党合作新局面

抗日战争是一颗“毁灭的种子”,不仅毁灭了日本侵略者,而且毁灭了国民党政权。

抗战胜利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均占据领导地位的国民党,已完全丧失了抗战时期的那么一点奋斗精神,“实际上已经瘫痪,成为一具失去活力的、昏庸的政治僵尸。”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无能和腐化使国民党在中国彻底失去人心。”

抗战胜利后,中国面临着“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决斗。中共实行的统一战线政策、倡导的民主联合政府,促使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走到一起,一道反对国民党的内战、独裁政策,为争民主、反独裁奔走呼号、殚精竭虑,要求以党派政治会议和联合政府解决国内民主问题,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新中国。也有一些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蹒跚寻路中仍然存在着某种幻想,试图在国共两党之外走所谓的“中间路线”。

在国民党一贯坚持的内战、独裁、卖国的反动方针面前,在其加紧对民主党派迫害的严酷事实面前,由于民主党派进步力量的努力和斗争,由于共产党的帮助,民主党派一些人士逐步认识到在人民与反人民、民主与反民主的斗争中“绝对没有中立的余地”;国民党策划和制造的“校场口惨案”、“下关惨案”、“李闻惨案”等一系列惨案,使民主党派一些人士从鲜血和生命中觉悟,从“第三条道路”的幻梦中清醒,最终历史性地选择与中国共产党合作。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共同的斗争过程中,逐步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经受住了血与火的考验,团结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

当历史的脚步走到1948年上半年,中国的命运和前途已泾渭分明:国民党的战事已是强弩之末,蒋介石独裁、专制统治将被推翻;共产党倡导和致力于建立的民主联合政府,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迅猛推进而提上议事日程。

在这一重大历史关头,毛泽东审时度势,认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建立新中国的各项事宜,不但“业已成为必要”,而且“时机亦已成熟”。在194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的4月30日,《中共中央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发布,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历史的新画卷由此展开。

“五一口号”发布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纷纷发表通电、宣言、谈话,表示竭诚拥护。

1949年1月22日,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谭平山、彭泽民、章伯钧、李锡九、蔡廷锴、周建人、符定一、章乃器、李德全、胡愈之、吴晗、茅盾等55人,联名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公开声明:“愿在中共领导之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以期革命早日胜利。”“革命必须贯彻到底,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绝无妥协与调和的可能。”“亦绝对不允许有所谓中间路线之存在。”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制度建设由此揭开了新的篇章。随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以极大的政治热情投入了筹备新政协、创建新中国的工作。

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积极拥护、响应“五一口号”,承认并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局面基本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实现了第二次跨越,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坚定不移地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

跨越之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胜利召开,确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揭开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盛赞“五一口号”,“密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在中共精心周密的安排和护送下,到1948年秋,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爱国工商界领袖、著名无党派民主人士和爱国华侨代表,从全国各地及海外辗转奔赴解放区,与中共领导人共商国是。当时的盛景,真可谓“众星拱北,万水朝东。”

伴随着解放战争即将胜利的隆隆炮声,经过三个月筹备,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即新政协)隆重召开。

半个世纪的心血,几代人奋斗的民主建国理想,再也不是含泪的纪念册。以天下为己任的各界民主人士与中国共产党一起,截住了千年封建专制的血脉,开辟了历史新纪元。

新政协制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政治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确定人民政协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组织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使得一大批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被选入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参与国家政权及国家事务的管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现实。

这一掀开新中国历史第一页的开国盛会,直接孕育了新中国的诞生。关键时刻顺应民意的傅作义将军百感交集,他向共产党人直言不讳地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我们国民党20多年就垮台了,你们共产党人当然不会那么快就重蹈覆辙。但40年、50年以后,会不会呢?”

四年前在延安参观访问的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也曾提出过类似的忠告。毛泽东当时的答复是:“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毛泽东一直牢记着当年的承诺。在招待出席新政协会议全体代表的盛大宴会上,他频频举杯,谈笑风生,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说:“我们这一桌什么人都到齐了。有无产阶级李立三,无党派人士、文学家郭沫若,有民主教授许德珩,有工商界前清翰林陈叔老,还有妇女界廖夫人和华侨老人陈嘉庚、司徒美堂……”。寥寥数语,如叙家常,形象地重申了共产党主张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不是某个党派的国家的一贯思想。

在全国政协第一届委员会5名副主席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有4名;28名政协常委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中有17名;180名全国政协委员中,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有121名。

在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6位副主席中有民主人士宋庆龄、李济深、张澜3位,郭沫若、黄炎培出任政务院副总理,沈钧儒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隆基、章乃器、邵力子等9人担任政务委员。政务院的34位部、委主要负责人,有15位是非中共人士。至于参加地方政权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占有相当比例。

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人民赢得了当家做主的权力,各民主党派成为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正是有了新政协的胜利召开,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将过去带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党合作关系上升为具有国家基本制度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合作制度;正是有了正确的统一战线政策,才发展了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真诚合作。从此,凡是遇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各党派总要在一起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平等地协商讨论,呈现出团结、祥和、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跨越之四:确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基本方针,明确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的格局,规定了多党合作的行动纲领

新社会的新秩序和新风貌,巩固和加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政权的崇高威望,进一步推动了各民主党派由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建设社会主义方面的一致性大为增强。

多党合作也呈现出历史性的新面貌,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多党合作的历史成就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以确定,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新格局。这一新格局首先表现在各民主党派的章程中,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中国共产党对待这一格局采取的坚定不移的方针政策上。

对于多党合作这一新局面,无论是在共产党内还是在民主党派中,出现了认识跟不上的问题。一些人认为,既然民主革命已经完成,民主党派的使命也就完成了,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了。1949年12月,中国人民救国会宣布光荣解散,九三学社、中国民主促进会也在积极酝酿解散。

这一情况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视。1950年2月访问苏联回来的毛泽东和周恩来,得知这一消息后深表惋惜。他们立即派负责同志到有关党派,转达了不赞成解散民主党派的意见。针对中共党内暴露出来的轻视藐视民主党派的关门主义苗头,毛泽东指出: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那种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去不拔去都一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从他们背后联系的人们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干部,手掌手背都是肉,不能有厚薄。”

为了使刚刚确立起来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康发展,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工作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民主党派的性质方面,提出由于民主党派都是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政治纲领,接受共产党领导,因而他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但民主党派又与西方国家的政党根本不同,他们从来就不是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而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

在民主党派作用方面,提出了“参、代、监、改”四个字。“参”就是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参加对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的协商和执行;“代”就是代表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监”就是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发挥监督作用;“改”就是对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通过学习和实践,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

在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方面,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和帮助下,各民主党派于1949年底至1950年4月先后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巩固组织,质量并重”的方针,开展了清理整顿组织、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的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上达到了纯洁组织、健全机构的目的。同时,还根据他们的社会联系和历史联系,协商确定了各自活动的范围和重点。

“社会主义好”的歌声响彻神州大地,亿万群众满怀豪情迎接建设高潮。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民主党派是否继续存在下去,如何进一步加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成为共产党必须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下,毛泽东在1956年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谈到政党关系,他明确提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要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后来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把这八个字正式确定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基本方针。

和谐的气氛、融洽的关系,共产党人对民主党派的高度信任,调动起各界人士的极大政治热情。民建、工商联率先提出“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一著名口号,成为当时各民主党派的座右铭。

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之下,全国各民主党派组织得到空前发展。解放初八个民主党派人数不足一万人,到1957年突破10万人,7年多增长10倍以上。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一方针的提出和贯彻,在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上作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前途和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执政党如何处理同其他民主党派关系的问题,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使得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和巩固有了现实的基础。

在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扩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6字方针。

这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刻总结,是中国社会主义时期政党史的鲜明写照,是今后实行多党合作的行动纲领。

它向世人表明,在社会主义民主旗帜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定会再创辉煌。

跨越之五:邓小平对民主党派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的拨乱反正,推动了多党合作事业在新时期的恢复和发展,再次展示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到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已经发展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党,被武断地宣布为“它们过去和现在都是资产阶级政党”;已经成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知识分子,又重新戴上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中共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遭到严重损害。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结束了十年浩劫。第二年,叶剑英同志代表党中央重申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改革开放为旗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复苏、繁荣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和政策动力。对于多党合作事业,这无异于是一声惊蛰的春雷。

符合客观规律的伟大实践,必然伴随着思想理论上的深邃思索。

邓小平,这位“文革”期间两度被“打倒”的革命家,当他冲破障碍,顺乎民意,第三次出现在政治舞台后,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邓小平告诫全党:必须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反复强调:我们的各种具体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都要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改革是第二次革命,它的总方向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从此,中国大地上被扭曲的政治社会生活豁然开朗。

邓小平以伟大政治家的气魄和胆识,在全党开思想解放之先河。他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多党合作事业遭受严重破坏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大局,在多党合作事业和民主党派工作上拨乱反正,将“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歪曲、破坏的一系列正确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恢复过来;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开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思想、理论和观点,开启了正确看待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的思维方式,制定了许多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中国多党合作事业由此迈上了一段崭新的历程。

在民主党派性质问题上拨乱反正。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党派不再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阶级联盟,而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此前对民主党派性质和地位的看法,为多党合作其他方面的拨乱反正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提出“参政党”和“三者政治联盟”、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多党合作制度定位问题上拨乱反正。提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中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不同于苏联等国的一党制,也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这就把多党合作制度真正纳入中国政治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并同世界上其他一些政党制度区别开来,为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角度来思考和谋划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问题上的突破,丰富和发展了“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一贯思想,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从而大大深化了多党合作的内涵,为不断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在民主党派发挥作用领域的重大突破,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主要内容由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改造转变为为社会服务,从政治领域转向社会经济领域,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政策措施,改变了此前一段时间民主党派工作陷于停顿的不正常状态,大大激发了民主党派广大成员献身四化建设的热情。

在民主党派和多党合作一系列开创性和突破性的理论政策的指导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欢欣鼓舞,焕发出了蓬勃的生机和高昂的热情,他们积极响应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关于实行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和才能,积极履行职能,创造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面向社会、为“四化”服务的活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具有的优越性再次展示出来。

历史又一次展示了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规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改革开放后取得的进展,要比全国解放初期那难忘的火红年代,扎实得多,成熟得多,也辉煌得多。

跨越之六:《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颁发,多党合作理论政策创新突破,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制度化建设轨道

正当中国多党合作事业稳步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着力推进的同时,国际国内相继发生了一系列政治风波。

在国外,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西方敌对势力弹冠庆贺,将中国作为继苏联、东欧各国之后进行“和平演变”的重点目标,并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和平演变”的突破口。

在国内,受西方各种政治思潮的影响,加上当时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社会上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示怀疑;诬蔑中国是共产党搞一党专政,要求取消共产党领导,主张实行两党制、多党制;提出将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党,同共产党竞争,轮流执政;有人还准备组建各种政党组织和政治团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还要不要坚持下去?还能不能坚持下去?如何坚持下去?关系多党合作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需要作出系统回答,需要制定相关政策。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坚持和继承改革开放十多年来多党合作理论政策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具有开拓性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措施。

1989年12月31日,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复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正式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90年2月8日《人民日报》公布全文,并发表题为《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是中共和各民主党派的神圣职责》的社论。

这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

——系统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明确提出了“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是多党合作发展历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把中国的民主党派与西方国家的在野党、反对党严格区别开来,为世界政党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党政治的发展提供重要理论依据。

——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从理论上把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准确地描述出来,为进一步明确执政党同参政党的关系、参政党作用的发挥等等,提供了理论支撑。

——明确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使多党合作制度更加具有长期稳定性,为多党合作最终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提出了衡量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标准,为人们正确评判中国政治制度和多党合作制度、正确认识和了解国外政党制度尤其是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等,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同时,还明确了新时期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明确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形式和内容;明确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总原则等。

这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政党理论,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加巩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运作更加规范,标志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步入了制度化建设的轨道,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成果。

跨越之七: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载入宪法,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表明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某一时期的临时性、局部性制度,而是关系全局、具有战略地位,在国家政权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长期稳定性的政治制度。

在中共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全面快速的发展阶段。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这是中国新时期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法制建设不断加快,制度建设向着更加健全完善的方向发展,这就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建设提供了广泛基础。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有民主人士以合法身份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三三制”政权,参与了政权的立法、司法、行政等工作。新中国成立时,民主党派响应共产党的号召,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参与了人民政府的创立和运作,参与了国家政策和法令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同时,强调了中国各民主党派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1982年宪法序言中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肯定了包括多党合作在内的广泛的统一战线,而且第一次把“各政党”这一提法写进宪法,强调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政党都有维护宪法的职责,都必须在宪法的约束下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国家的意志。随着实践的丰富和理论的成熟,多党合作载入宪法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亲切融洽的合作关系,畅通有效的参政议政渠道,使各民主党派在重大决策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协商和监督作用,在制宪立法上也有不容置疑的发言权。

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前夕,时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主席的孙起孟代表民建致信中共中央,提出:通过此次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部分内容做出修改,使中共十四大精神,核心是使业已为全国人民所共同拥赞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策在宪法中得到更好的体现,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是选择了最佳时机。民建中央郑重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明确写入宪法。

中共中央经过认真研究后非常赞同并采纳了这一建议,认为这更有利于推动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内外将产生良好影响。经过征求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后,建议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酝酿讨论。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

这是多党合作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使这一制度更加具有长期稳定性。

正如李瑞环指出的那样:“要把社会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体现群众当家作主的做法和经验从制度上、法律上确定下来,使之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共同准则”,“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这一制度载入宪法,中国各政党之间不仅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有了互相的理解和信任,还有了处理党际关系的法理依据,政党关系更加稳固。

这一制度载入宪法,为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否定这一制度。在宪法的保护下,民主党派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履行职能。

这一制度载入宪法,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决心决不会动摇。

跨越之八:《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颁发,多党合作理论政策丰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深入发展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信息网络化进一步发展,各种文化、思潮、价值观相互交流、借鉴,不同形态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相互影响、渗透,越来越广泛而深刻。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自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对政治体制改革、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要求,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满了期待。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巨大政治优势及其政治功能,势在必行。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沉着应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总结多党合作的成功经验,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着眼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2002年12月,胡锦涛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伊始,就踏雪走访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共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计。

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文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保持了各项方针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

——明确了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离开了政党和政党制度,民主的实现就成为一句空话。多党合作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体现形式,其强大的民主功能,包括有序的政治参与、有效的民主监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等,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概括了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这既是对半个多世纪以来多党合作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在这个问题上探索成果的集中概括和丰富,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识。为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规范和政治保障,同时也为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长期存在和稳定发展、始终保持强大生命力和旺盛活力提供了根本保障。

——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把促进发展作为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诤友、挚友,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推动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力量。

——对民主党派性质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将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一部分人士纳入工作范围,明确提出了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这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民主党派工作理论、政策上与时俱进的精神品质,同时也体现了民主党派自身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轨迹,为民主党派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提供了理论指导。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形式、渠道和机制等等。

这一指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具体意见,标志着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发展,体现了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实现了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中国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

这一指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具体意见的实施,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共同奋斗,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跨越之九:提出巩固和发展中国政党关系和谐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是发展经济、实现社会全面繁荣的一个重要政治保证,必将有力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稳步健康向前

“和谐”是一个哲学范畴,更是一种社会理想。

“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基本价值,是社会主义运动追求的目标取向。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全面发展的历史性关键时期,需要有自己的国际视野,需要有自己的特色。

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共同的政治目标,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政治实践中共同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

在2006年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等,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政党关系。

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7年11月首次发布的《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对中国多党合作格局中的政党关系作了全面、准确的阐释。

政治实践表明,有序的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程度越高,社会政治稳定程度就越高。作为具有利益表达功能的政党,为社会各利益主体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途径,是表达和协调现代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保持和促进政党关系和谐,加强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有利于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多民族的超大规模的社会,要求政党制度必须具有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共产党是社会整合的中坚力量,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扩大了社会整合的边界与张力。

中国的政局要稳定,多党合作这个政治格局必须稳定;中国的社会要和谐,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必须和谐;政党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政治基础。

和谐的党际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极其重要的政治资源。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之所以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之所以极大改善,综合国力之所以迅速提升,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作为发展经济、实现社会全面繁荣的一个重要政治保证。

和谐共存是和谐政党关系的前提。

和谐共事是和谐政党关系的基础。

和谐共进是和谐政党关系的取向。

胡锦涛指出:实现中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巩固和发展中国政党关系和谐,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既要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使中国共产党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站在2009这个特殊的年份,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60年之际,我们以前所未有的从容和自信,回望多党合作走过的路程,那一个个清晰而坚定的跨越值得骄傲!

每一次跨越都充分说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从理论的奠定、格局的形成、方针的确立,到上升为国家意志,直至制度、规范、程序的完善,已经屹立于世界政党制度之林。

每一次跨越都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们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总结经验教训,汲取文明精髓,汇聚多方智慧,顺应时代潮流,形成了中国特色、中国流派、中国气度的政党理论体系。

天地风霜尽,乾坤气象和。

多党合作兴,国家民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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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纪念60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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