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社会投入比较研究(1998-2008年)——基于我国和经合组织成员国五组教育指标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员国论文,高等教育论文,经合组织论文,指标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般认为,高等教育的资金来源主要分成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两大部分。政府投入包括拨款、教育税收减免、专项补助、学生资助等。社会投入包括学杂费投入和高校自筹资金,高校自筹资金又包括了科技创收、社会捐赠及其他创收。[1]美国、韩国、日本等国的经验证明,科学提高社会投入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有效方法。
本文首先采用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高等教育投入、教育社会投入的比重,描述我国和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投入总量及变化趋势;然后,采用学杂费占GDP比重、其他社会投入占GDP比重以及两者比值,剖析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结构变化;最后,采用学杂费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其他社会投入占企业总产值的比重等指标反映居民目前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状况,进一步挖掘资金的重点流向。文中主要涉及五组指标关系:高等教育社会投入与国家财政性投入、高等教育社会投入与教育社会投入、学杂费与其他社会投入、学杂费与居民人均收入、其他社会投入与企业收入。本研究采用的数据资料主要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9-2010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1999-2009年)、《Education at a Glance:OECD Indicators》(2001-2010)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
一、高等教育社会投入总量的变化
1.高等教育社会投入与国家财政性投入比较
(1)数据分析
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反映了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程度,是研究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动向的重要指标。自1998年以来,我国和OECD国家平均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比重总体都呈上升趋势(见表1)。1998年,从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比重看,我国和OECD国家平均水平基本处在同一水平,分别为0.28%和0.29%。在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高等教育投入三分之一左右、是国家财政性投入0.57倍时,OECD国家的这一平均仅稍高于五分之一、国家财政性投入的0.27倍。换言之,在高等教育投入来源结构中,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比重大于OECD国家平均数,高等教育的国家财政投入我国的比重小于OECD国家平均数。此外,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百分比”、“占高等教育投入百分比”以及“是国家财政性投入几倍”的增幅高于OECD国家的数据。占GDP百分比峰值出现在2005年(0.84%),占高等教育投入的57.54%,是国家财政性投入的1.36倍,同期三项数据在OECD国家平均为0.4%、26.67%、0.36倍,我国分别是OECD国家平均的2.1倍、2.2倍、3.8倍。总而言之,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份额已经超过了国家财政性投入,成为高等教育投入的最大来源,而且增幅迅猛。1998年仅为国家财政性投入的一半左右,2008年已经相当于国家财政性投入的1.11倍,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成为主角。而OECD国家平均高等教育社会投入也逐年增长,但目前仅上升到高等教育投入的三分之一左右,最高年份仅为国家财政性投入的一半。
(2)位置分析
从国别的横向比较看,就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百分比看,我国与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处于第一梯队(见图1),高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1998-2007年间,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五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均高于OECD平均水平,占GDP百分比均大于0.5%。英国在2007年前后超过OECD平均水平,进入第一梯队。其中,韩国在2%上下浮动,最高为2.3%(2001年),最低为1.8%(2004年,2005年);美国紧随其后,从1.2%(1998年)升至2.1%(2007年)。
图1 我国和OECD主要高等教育强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各国GDP比重变化情况(1998-2007年)
说明:OECD最新公布数据仅到2007年,为统一数据格式,图中中国数据也仅到2007年。
2.高等教育社会投入与教育社会投入的关系比较
教育社会投入反映的是社会资金在教育领域的投入程度。教育社会投入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比重反映了社会资金流动和集聚的状况。如表2所示,1998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百分比、占全国教育社会投入百分比双双上涨,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后者从1998年的23.1%上升到2008年56.4%;同期,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社会投入占GDP百分比、占教育社会投入百分比均呈现不断下降状态,这两项数据分别从1998年的0.709%、65.3%下降为2008年的0.388%、37.9%。我国教育社会投入资金逐步从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流向高等教育。从2006年开始,全国教育社会投入中有一半以上的资金进入了高等教育,并且逐年增长。与我国不同的是,尽管OECD国家的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百分比、占教育社会投入百分比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投入占GDP百分比一直维持在0.3%(仅1998年为0.35%),只是随着高等教育社会投入比重的增长,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社会投入在教育社会投入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降幅低于我国,我国约为7个百分点,OECD国家平均不到20个百分点。
二、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结构的变化
1.学杂费与其他社会投入分别占GDP百分比比较
学杂费和其他社会投入在高等教育社会投入中的比重变化,反映出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资金来源的结构变化趋势,是进一步衡量和挖掘资金增长点的重要指标。
从占GDP百分比变化趋势看,我国学杂费呈直线上升趋势,OECD国家中如韩国、美国、加拿大虽然学杂费的绝对值在增长,但出现了学杂费占GDP百分比下降的趋势,此外澳大利亚、英国明显增长,意大利、法国小幅提高(见表4)。我国从1998年的0.101%上升至2008年的0.490%,其中2005年和2007年分别高达0.457%和0.496%,2008年接近1998年的五倍,占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64.5%,占高等教育投入的33.9%(见表3,图2)。我国其他社会投入占GDP比重从1998年的0.174%在2006年达到峰值0.400%后再回落至2008年的0.270%,约为1998年的1.5倍;但占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比重始终在20%上下小幅波动,仅2005和2006年的增长超25个百分点,分别为26%、27.8%(见图2)。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增长主要源于学杂费的大幅增长,OECD国家则是其他社会投入增长更为明显。
图2 我国高等学校经费投入结构变化趋势(1998-2008年)
2.学杂费和其他社会投入增长速度比较
学杂费和其他社会投入的比值变化,可以反映两者变化及速度,比值增加说明前者投入大于后者,反之则是前者小于后者;比值波动越大,说明两者变化越大。从学杂费和其他社会投入的比值看,我国1998年学杂费仅为其他社会投入的58%,2008年已经激涨为其他社会投入的1.81倍,增幅高达123%。OECD国家中,韩国、美国、加拿大、法国,学杂费投入与其他社会投入的比值在逐年减小,四国2001-2007年依次由2.235、1.056、1.238、0.715下降为1.992、1.000、0.801、0.665。这意味着四国的其他社会投入的增长速度大于学杂费。澳大利亚学杂费明显比其他社会投入增幅大,两者比值从1.751上升为2.165;英国学杂费则是成倍剧增,两者比值从1.479增长到4.298。意大利仅是微幅上升,比值从0.721上升为0.731。至2007年,在高等教育社会投入高于OECD国家平均的主要高等教育强国中,仅韩国、澳大利亚、英国的学杂费比重高于其他社会投入,而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法国的学杂费比重已经等于或者低于其他社会投入(见表5)。
总之,1998-2008年,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增长主要源于学杂费增长,而其他社会投入增长并不大,甚至出现下降趋势;OECD国家中主要高等教育强国的学杂费和其他社会投入的增长基本同步,而后者增长得更快。
三、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情况
从高等教育社会投入的结构可以看到,在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个人支出的杂费所占比重越来越大,2008年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其他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并无稳定、明显的增长,而国家财政性投入所占比重却不断下降。这与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连年增长、企业总收入不断攀升的社会财富分配现状相悖。依据收入法计算:1993-2007年,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68%增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的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而居民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由49.49%降低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按照资金流量表核算:1992-2006年,政府收入增加2.02个百分点;企业收入增加5.01个百分点;而居民收入则下降7.08个百分点。[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收入增长缓慢、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下,愈显窘迫。
1.学杂费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较
高等教育学杂费占居民人均收入比重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高等教育学杂费承受能力的主要指标。
从普通高等学校的生均学杂费看,我国学杂费绝对值不断增长,其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百分比双双增长(见表6)。2007年生均学杂费绝对值为6052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3.9%,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46.2%。2008年稍有下降,2008年(6612元)是1998年(1789元)的近四倍,2008年生均学杂费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1.9%,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38.9%;这两项数据较1998年(33%,82.8%)分别增长了8.9个百分点和56.1个百分点。2007年美国高等教育生均学杂费绝对值为11235美元,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1.7%,低于我国1998年水平。对于我国当前居民的消费支出水平,学杂费的增长已经到了极限,如果继续由学杂费增长来保证高等教育的投入水平,很难保证不出现其他社会问题。例如,2010年英国政府同意学费从3000英镑提升至9000英镑的议案后,英国高校学费占人均收入的19.5%(以1英镑=1.63美元测算,2009年英国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0美元),就引发了大规模学潮。
2.其他社会投入与企业总产值比较
其他社会投入主要包括企业或个人捐赠、高校资金运营、合作收入等项目。目前,其他社会投入占GDP百分比最高的国家是美国,为GDP的1.060%,其次是韩国(0.636%)、加拿大(0.627%)。研究表明,企业的大额捐赠,不管是合作捐赠还是慈善捐赠,都是其他社会投入的最主要来源之一,也是其他社会投入增长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大额捐赠是高等教育社会投入资金来源的挖掘重点。一般而言,企业重点集中在第二、第三产业,1998-2008年,我国企业生产总值不断提高,2008年达到GDP的89.27%,但其他社会投入一直未见明显增长,始终在20%上下徘徊。由此也验证了一些教育专家提出的:在中国教育与人才之间,还缺乏企业参与这“关键的一环”。
OECD国家中,美国捐赠体系最为完善,数额也最大,企业界已经成为教育改革推动的重要力量,美国企业界推动教育改革,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经从配角转向主角,1983年美国教育部发布的《国家处在危险中》的报告,揭示了美国低质量的基础教育对国家安全所造成的危机,指出如果教育不能提供高质量的人才,美国企业据此发展、生存的基础将会荡然无存。于是,企业走到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台,企业会直接对教育提出要求。主要方式有两种:
一是直接策划、主持教育活动,包括会议、项目、管理等。例如,1996年、2000年,美国IBM公司先后举办了第二次、第三次全国教育高峰会议;美国制造业者联合会直接向大学提出未来岗位的需要,270多位工商界和高等教育界的领袖们签署《美国创新宣言》;IBM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为了在高等教育推进全面质量管理,给每一个参加项目的学校提供200万美元的支持,并且美国相当多的大公司都有自己的教育基金,不断支持各种各样的教育项目。
二是把企业与教育的关系管理列为企业发展的战略管理重点。例如,商业圆桌(Business Roundtable)的成员公司占据美国股票市场总值的近1/3,在2005年出版《激活美国的潜力:为了创新计划的教育》报告,其中美国的15个顶级企业共同表达了对美国在未来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中维护其科学和技术优势能力的深深关切——为了保持国家在21世纪的竞争力,必须培养未来创新所必需的技能娴熟的科学家。
此外,一些大公司组成委员会,提出非常重要的报告来影响美国的教育、科技和竞争力政策。其中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在2004年提出了“创新美国”的重要报告,实际上,美国很多这样的委员会是由大学和企业界共同参与组织的。[3]
四、总结与建议
本研究认为我国和OECD国家平均的高等教育社会投入占GDP比重都总体呈上升趋势,占教育社会总投入的比重最大,并且呈现出社会投入重心从基础教育向高等教育转移的态势。但从结构比较上看,OECD国家投入趋势是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高财政投入、高学费、高社会投入”的“三高”模式;二是以韩国、日本为代表的“低财政投入、高学费、高社会投入”模式;三是以丹麦、挪威等北欧国家为代表的“高财政投入、低学费、低社会投入”模式,而我国目前趋势是“低财政、高学费、低社会投入”。可见,我国资金来源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分配制度并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三对矛盾: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但高等教育财政性投入比重下降、学杂费剧增但居民收入比重下降、企业总产值上升但其他社会投入基本不变。
要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强国的建设,必须解决好投入问题,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提高资金效率。本研究认为,高等教育投入改革要政府、高校、社会形成“三方合力”;改革重点是:提高国家财政性投入和其他社会投入的比重,同时完善学杂费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政府的责任。一是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从国家长远发展的利益出发,切实承担起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责任。二是要科学改革分配制度,有效增加社会投入的潜在资金。三是改革当前“一刀切”的学杂费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学杂费政策的确定,应该兼顾培养成本与人均收入的双重约束。首先,按培养成本的25%确定学杂费的平均标准。该标准在省级区域内要统一,不因各校水平高低而区分,主要反映教育的基本培养成本。其次,学杂费要与居民收入挂钩。学杂费标准设计可按东中西部三类地区,分为农村生源3档和城市生源3档共计6档。如农村生源1500元/年(西部地区)、2500元/年(中部地区)和4000元/年(东部地区),城市生源4000元/年(西部地区)、6000元/年(中部地区)和8000元/年(东部地区)。该标准为基本标准,不同省份的高等学校以及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可略有浮动。[4]
——高校的责任。一是高校要善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紧密把握来自社会和市场的种种需求,高度关注办学成本和投资成本效益。二是应大力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增强自身的学术、科技、人才培养的竞争力与引领力,从而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三是要挖掘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与实质性合作,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努力使企业的大额合作性捐赠成为高校投入来源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形成共赢的良好态势。
——企业的责任。一要深刻认识高等教育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与储备领域,当前高等教育的发展与质量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二要把支持高等教育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社会责任,当成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三应优先与高校的各种合作,增加合作性捐赠的力度,实现高校与企业的互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