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几点思考_反腐论文

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几点思考_反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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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曰:贪者,民之贼也。

据新闻媒体报道,去年十二月廿九日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的原阜阳市委书记后提升为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怀忠,已于今年二月十二日执行死刑。这是近年来继成克杰、胡长清之后,又一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这给了我们很大的震动,使我们思考了不少问题。比如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党员干部,为什么会走向腐败?为什么在一些地区集体贪污的现象愈演愈烈?我们的党风还能不能好转?如何评估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等等。让我们结合实际案例和相关报道,针对上述诸多问题加以分析和探讨。

一、党员干部腐败的基本情况和新的动向

党员干部腐败的基本情况到底怎样,这是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的。一位报界的老新闻工作者曾经向笔者介绍过一首顺口溜:“打开车窗往里看,里面坐的都是贪污犯,先枪毙,后立案,保证没有一个是冤案。”显然,这未免过于夸大了事实。然而,这至少说明了两点:其一,说明党员干部的腐败作风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其二,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的。就高层党员干部的情况看,据中央有关部门权威人士披露,全国省部级党员干部两千多人,其中在一线工作的有一千多人。在过去的三年中,省部级党员干部平均每年“落马”的12—14人,约占总数的1%—2%。“落马”的虽然是少数,但其影响是很坏的,它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信念和政府官员的对外形象。至于在中下层和一般党员干部中,腐败的现象所占的比重只能高于高层党员干部。

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前党员干部腐败案件中出现的两种新动向:

(一)集体性的贪污受贿愈演愈烈。据《作家文摘》等刊物报道,湖北省正在查处的以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孙楚寅为代表的74名领导干部涉嫌贪污受贿,其中该市相关单位、县市“一把手”30余人,厅级干部11人。河北省李真一案,就查处了有7名厅级干部、14名处级干部在内的46人。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大案,被“双规”的党员干部达12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有62人。主犯马向东被判处死刑。

(二)一批交通部门的高官纷纷“落马”。这是一种少有的奇特的现象。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被免去职务,并被“双规”;安徽省交通厅厅长王兴尧被免职审查。从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到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还有广东、广西、湖南、河南等多省交通厅厅长都犯下经济大案。特别是位于中原地区的河南省,连续三任交通厅厅长先后“落马”,创下了“前腐后继”的新纪录,这是十分耐人寻味的怪现象。这不能不使我们怀疑交通部门领导体制存在着严重弊端。

二、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原因

从众多的腐败案件中,我们至少可以归纳以下这些原因:

(一)社会原因。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我们的目的是建设一个好的,也就是规范公正、有利于大众的市场经济,要在转型过程中努力保持机会的平等和起点的公正,防止陷入权贵资本主义的泥坑。”毫无疑问,在我国,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已经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必然。“但是,两者转轨过程中会出现岔道和弯路,其中之一就是离开建立规范公正的、有利于大众的市场经济方向,走向crony即裙带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吴敬琏语)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之流走的就是权贵资本主义道路。我们的许多问题都出在转轨的过程中。

腐败分子王怀忠和阜阳地区另一巨贪肖作新(原阜阳市市长,已判死缓),在他们掌权的时候,大搞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利用转轨过程中一些漏洞,通过买官卖官、征购土地、偷税漏税等手段,贪污受贿,聚敛钱财。据统计,王怀忠在阜阳地区任职期间收受贿赂高达500多万元,还有价值近50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肖作新上任阜阳市市长不过两年的时间,通过其老婆大肆收受贿赂折款上千万。从王怀忠、肖作新走向堕落的过程,可以看出我们的社会的确有孳生腐败分子的土壤。

(二)崇尚金钱,物欲薰心。如果说党员干部走向腐败有一定的社会原因,这还是从客观上说的,那么崇尚金钱,物欲薰心,则是从他们主观上说的了。应当说,走上犯罪的那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那些巨贪,当初他们的工资收入就远远高于一般人。然而,他们仍贪得无厌,聚敛钱财。真是“一旦得势,便狠很地捞一把”。那个王怀忠,当他还是阜阳地区专员时,某一上级领导儿子结婚,一名副专员送去5万元,另一副专员送去10万元,王怀忠为了显示自己,一下送去20万元,真乃是挥金如土啊!王怀忠在法庭上自白道:“我在当地几十年,仅人情往来,红白喜事收入就有100多万元,岳父病故收入几十万元。每年送给孩子的压岁钱就有几万元。”说得多轻巧!当然,他所能说出的“收入”只能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腐败分子、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一九九六年当他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时,采取封官许愿手段,5次向杨某某索贿227万元。一九九八年二月乐山某广告装饰工程公司徐某找到时任副市长的李玉书,要求在成乐高速公路建设中承包工程。为感谢李玉书,徐送李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5.5万元。其后,李先后向徐索要现金350万元。据统计,李玉书利用手中的权力索贿受贿高达816万元,同时还有数百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崇尚金钱,物欲薰心,这几乎是腐败分子的一个共同点。

(三)生活腐化。这几乎是所有腐败分子又一个共同点,亦是他们成为腐败分子的重要原因。有了钱,就想搞女人。为了寻求腐化对象的欢心和挥霍,又不择手段去搞钱。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批给腐化对象的钱款不是几十万元,几百万元,而是数千万。判处他死刑,是罪有应得。那个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重金包养年仅16岁的小情人。给小情人购买豪华住宅和小轿车。一个穷苦家庭出身的副市长堕落成人民的罪人。当李玉书被判死刑之后,他还不断地叹息:“我走到这一步,都是朋友害的啊!”咒骂拉他“下水”的狐朋狗友。李玉书至死都没有找到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真正原因是由于他贪财好色所致。

事实告诉我们,党员干部一旦手中有了权力,并且产生了无法遏制的私欲,就必然走向腐败的道路。可以这么说,权力和私欲,是产生腐败的两大要素,是产生腐败分子的温床和根源。

三、关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

在安徽黄山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一位大学教授曾经断言,我们的党患了不治之症,所有的药方都不灵了。他的断言没人赞成,也没人批驳。显然,这位教授一方面看到了党员干部腐败的严重性,另一方面对党的反腐败斗争丧失了信心。今天看来,他的观点片面了,情绪偏激了。就总的形势来说,当前的反腐败斗争,无论是国内环境,还是国际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形势越来越好。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决心加强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温家宝总理在最近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谈了反腐败斗争,提出要强化反腐败斗争体制。近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和健全了党的法规。《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表明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并在战略上出现“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进攻为主;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特别令我们高兴的是,《党内监督条例》针对“一把手”犯罪的趋势,明确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各级党政“一把手”纳入被监督之列。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不仅可以对权力进行监督,防止腐败发生,而且有利于党内民主的发扬光大。

在国际上,二00三年十二月联合国在墨西哥召开了国际反腐败高级会议,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交由各成员国签署。中国政府参加了会议,并在反腐“公约”上签了字。这一“公约”的产生,确立了国际法惩治腐败的法律基础。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警告那些腐败分子,即使逃往国外,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据报道,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4.85亿美元逃往美国一年半后,美国当局把他移交给中国受审,这表明,开展国际反腐合作,贪官是无路可逃的,国际范围的反腐败斗争的环境也在优化之中。

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我们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清除党内的各种腐败现象,将使我们党变得更富有朝气,更富有活力。我们的党,将仍然是一个伟大的党。

四、值得注意和重视的几个问题

尽管国内外反腐败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反腐败机制也有了加强,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然而我们仍然觉得有几点值得重视和改进:

(一)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其一,从各地发生的腐败案件看,有大面积的腐败需要清理。其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权力者”对“权力者”之间的斗争,就是说,腐败分子手中也有权,有“一帮人”,有牢固的关系网,他们可以用权力对抗权力。

(二)继续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建国初期,由于我们党和政府有力地惩办了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杀了他们的头,致使以后的数十年没再出现过刘青山、张子善式的巨贪。这表明严惩的社会效果。可以作这样的设想,假如当年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没有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精神,念其革命战争年代的贡献,不杀刘青山、张子善,不搞以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为中心内容的政治运动,必将有更多的党员干部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击中。年轻的人民共和国能否立得住,都是个问题。从这个意义说,杀了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不但遏制了当时的腐败之风,而且挽救了一大批刚进城的党员干部。现在,往往出现这种情形:某个大贪污犯被曝光,大家都说该杀!但是到头来不是无期徒刑,就是死缓。群众不满意。由于我们打击的力度不够,于是就出现了“前腐后继”的奇怪现象,如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落马”。所以,要加大打击力度,取得“杀一儆百”的作用。当然,量刑掌握要得当,不是杀得越多越好。

(三)在打击受贿者的同时,也要打击行贿者。从大量经济案件来看,行贿受贿的居多。据说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刚上任时,一夜之间通过其老婆收受的贿赂就达百万以上,可见行贿者之多也。在众多行贿者面前,意志薄弱者是经不起考验的。难怪每次开庭审判肖作新时,他总是痛哭流涕,似乎感到“委屈”。假如我们的社会不存在行贿者,社会风气很健康,我们的党员干部“落马”的就会很少。因此,在打击受贿者的同时,也要打击行贿者。只有这样,才能使腐败之风无立足之地。

(四)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这样的话很少有人提了,似乎它“已经过时”。笔者以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如果说,过去的革命和建设都是由于相信和依靠群众而取得的,那么现在的反腐败斗争要取得彻底性的胜利,同样需要相信和依靠群众。事实上,不少刑事犯罪分子都是在人民群众大力协助下捉拿归案的,如爆炸居民楼罪犯靳如超、杀死数名大学生罪犯马加爵等人,都是在群众提供线索和大力协助下捉拿归案的。因此,只有相信和依靠群众,腐败分子才没有藏身之地,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反腐败斗争才能取得全面的彻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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