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业博士学位的历史发展及启示_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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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博士学位(Professional Doctorate),实质是职业性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s),强调实践性,在我国称之为博士专业学位。它与强调学术性的研究型博士学位(Research Doctorate)有本质上的差异。严格意义上的专业博士学位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学位。虽然它只有8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却有悠久的历史渊源。追溯国外专业博士学位的历史,探究它的起源、变迁,把握它的内涵、特征与发展的原因,可以为我国博士专业学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专业博士学位的历史发展

1.专业博士学位的雏形

博士学位及其制度最早起源于中世纪欧洲大学,它随大学的产生及其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而逐渐形成、发展起来。博士学位的内涵也在不断演变,逐渐发展成为具有多种类型的现代学位。“Doctor”(博士)源于拉丁语,词头“doc-”是“教导、教学”之意,词尾“-tot”则是表示人的身份的词根。从词义看,“Doctor”指的是从事教学之人,即教师。“Degree”(学位),在《西方教育词典》中解释为:“学生获得的一种资格(qualifications)。”可见,“博士学位”是获得从事教学的资格。事实上也是如此,博士学位最初只是加入教师行会,从事教学的一种资格证书,获得了博士学位也就获得了开门授徒的营业执照,博士学位本身不具有任何学术性含义。

在中世纪,以波伦亚大学为代表的大学教师被称为博士;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的大学教师称之为硕士。这两所大学是中世纪的“母大学”,其它大学都是在模仿这两所大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其相当长的时间里,博士与硕士都可等同于教授,三者并无实质性差异。正如史学家拉什多尔所说:“硕士、博士和教授这三个头衔在中世纪完全是同义语。”[1]E.P.克伯雷研究也指出:“凡获得巴黎大学硕士或博士者,有资格在任何地方任教,而无需对他们另行考试或考察。”[2]当时对博士学位获得者的要求是要先在文学(又称“艺术”)院修习4-6年的“七种自由艺术”,合格者可进入医学、神学或法学院,分别再修习5-6年、8-14年和10-13年。在此期间须参加一系列的口试、演讲和辩论,经过相关评议或本学科全体教师的同意,方可获得博士学位。[3]只有具有博士学位才有任教资格。因此,中世纪大学博士学位只是作为一种任教资格而存在,是“教师”的代名词,具有鲜明的教学性或职业性特征。由此可见,中世纪大学博士学位具有现代专业博士学位的某些特征(职业性),可以说是现代专业博士学位的雏形。

2.现代专业博士学位的产生

到了18世纪,随着大学的变革与复兴,对教师的要求随之提高,在德国出现了教授备选资格考试。教授备选考试的出现,标志着博士学位等同于任教资格历史的结束,从而使博士学位成为单纯的学位。但此时的博士学位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专业性学位,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性学位。直到19世纪初洪堡改革,将科学研究引入大学之后,才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博士学位及其制度,即以科学研究为本质特征。

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后,大学已由社会的边缘走向时代舞台的中心。大学与社会发生紧密联系与作用,一方面大学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的迅速发展反过来迫切要求大学培养大量掌握科学技术的高级专业人才为其发展服务。为回应时代要求,使博士生教育更加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实际需要,博士学位类型开始出现多样化的趋势。哈佛大学于1920年首设教育博士学位(EdD),1921年又率先开设教育博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分为基础课程(Core Program)和研究课程与特殊课程(Research and Special Program),招收在教育领域工作的实践人员,采用在职学习的方式,学制灵活,学位论文选题要求紧密联系实际,主要选择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主攻方向。修完全部规定的学科后,通过综合考试,提出阐述性论文(不像哲学博士那样,必须提出以原始研究为基础的研究性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学员方可获得教育博士学位。教育博士学位其旨在为那些不搞学术理论研究但又有创造能力,并愿在该专业方面作出贡献的人们设立博士学位,即培养面向实际工作岗位的高级专门人才,如,不从事学术研究只重教学的教师、学校管理人员、政府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有上百所院校以各种不同方式采纳、培养教育博士。教育博士学位的出现回应了美国当时教育职业专业化运动对教育专业实践人员的广泛需求。1930年哈佛大学又开设商业博士学位。随后其他大学在药学、社会科学、公共卫生学等领域也授予专业博士学位。从而呈现出职业性与学术性学位并存、共生的格局。

3.现代专业博士学位的迅速发展

特别是1960年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经历了二战后的恢复,工业和科技获得了飞跃发展,工业与科技的发展又大大刺激了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在这一时期,专业博士学位受到重视,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主要分布在具有鲜明职业背景的学科领域,如,教育、心理、工程、医学、法律和商业管理等领域。这些领域博士生增长快的重要原因是科技进步引起的产业结构的变化对人才需求的变化。

1965年全美工程检查员协会(NCEE)通过一项决议,敦促高等院校发展工程博士计划,并指出发展这些教育计划需要聘用具有现代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1967年,美国底特律大学率先设置工程博士学位(EngD)。工程博士是一种专业博士学位,它与哲学博士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和要求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工程博士学位教育特别强调应用、设计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由大学导师和专业工程师联合指导学习,课程突出实用性和综合性,并须经历至少一年的工业见习期,最后往往以一项有创新的设计论文来获得工程博士学位,毕业生主要在工商业和政府部门从事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随后,德州农机大学、伯克利加州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纷纷设立工程博士计划,培养博士水平的专业工程师。[4]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的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已获得了很大发展,据1987年统计,全美有500多个学科领域可授予博士学位,除传统的哲学博士以外,有47种博士专业学位。[5]

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博士生培养从过去单一的研究型培养模式转变为既有研究型培养,又有复合型应用研究培养。[6]

在英国,20世纪60~70年代以来,政府鼓励大学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提倡大学为社区和地方的发展培养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在其推动下,英国的技术大学和多科性技术大学在80年代开始实施大学和工商企业联合培养计划,主要招收部分时间制学生,以培养能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应用型博士生为目标,从而使其博士生培养的目标和类型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在1992年,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开始设立EdD课程计划,从而为英国教育专业高级人才的培养记录了新的一页。其他大学也步其后尘,招收EdD博士生。截至1995年,英国已有7所大学开始了EdD培养计划,其中包括里兹大学、达拉姆大学和加的夫的威尔士大学等。还有更多的大学正在筹建过程中。[7]

综上所述,专业博士学位在国外兴起和迅速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对应用型或实践型高级专业人才的旺盛需求,也反映了博士学位呈现多样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国外专业博士学位的内涵、特征与发展的原因分析

1.专业博士学位的内涵与特征

从以上的介绍分析以及对国外专业学位的研究,可以大致概括出专业博士学位的内涵和特征:

(1)专业博士学位本质上是职业性学位。一般在具有鲜明职业背景的学科领域中开设,主要授予受到过高水平专业训练的人才,它反映的是高层次的职业水准而非学术水准。

(2)专业博士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各行业培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突出的实践能力,并着重于应用领域的管理、技术或工程开发与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3)专业博士学位实行在职学习为主,学制灵活,既有全时制也有部分时间制。

(4)专业博士学位培养方式上采用与社会各界用人部门联合培养为主。

(5)专业博士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学位论文选题要求紧密联系实际,能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事实上,专业博士学位不仅与研究型博士学位有很大的差异,而且不同学科的专业博士在课程设置、学制、学习方式,学位论文要求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尽管在博士学位中专业博士学位形成了独特类型,但它本身也是多样化的。课程有相当大的差异。绝大多数是部分时间制(part-time),可能需四年,而有些前一年或两年却是全时制(full-time)。不过,工程博士通常都是全时制。”[8]一般而言,与实际结合越紧密,应用性越强的专业的学生,就越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投入到实践活动中去。

2.专业博士学位在国外迅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专业博士学位之所以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获得迅速发展,固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根本原因在于:

(1)劳动力市场的旺盛需求。“专业博士学位受市场驱动,从而对大学产生一种压力促使大学发展多种多样的学位来获得市场。”[9]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对博士生的要求日趋多样化,不仅需要现代高科技基础理论研究人才,而且需求大量高级管理人才和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如表1所示,美国各学科博士在工商界就业的比重呈急剧增长的态势。据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官方机构的估计,大约有2/3的博士毕业生在高等学校之外的机构就业。在英国,1992年哲学博士毕业生大约有45%是在工商企业和政府部门就业。[10]则培养在高校和研究机构之外从事各种实际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就成为博士生教育的发展趋势和一项重要目标。

表1.

美国各学科博士生的就业情况

资料来源: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编,《美国研究生教育》,清华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原稿如此。)

(2)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是大量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行之有效的培养途径。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所具有的灵活学制、在职学习的方式、实践性与应用性强的鲜明特点和优势,满足了广大实践工作者在职进修提高和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深受其欢迎。

(3)大学服务社会理念的形成与发展。随着美国赠地运动的兴起,“威斯康星思想”的产生,大学服务社会的理念的形成,大学为社会服务已日益成为现代大学的一项重要职能。开设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培养面向实际领域,直接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就是大学服务社会的一种重要形式。

(4)职业专业化运动的勃兴。随着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知识、学科、职业的不断分化,国外越来越多的职业(occupations)进入到专业(profession)领域。职业的专业化水平越高,对职员的任职资格也就越高。一个成熟专业一般都具有一个经过界定、深奥且实用的知识和技能的科学体系,所以这些职业对职员的特定知识(special knowledge)、技能(skill)和品性(ethic)就有更为严格的要求。由于一个成熟专业的科学知识体系往往已被系统、普遍地组合成大学的专业学位课程,修完这些课程的毕业生则是该领域的准专业人员,于是大学的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的任职资格就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在社会诸多职业走向专业化的背景下,许多国家已将获取专业博士学位作为从事某种职业的先决条件。

三、几点启示

我国博士学位类型较单一,多为研究型或学术性学位。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目前只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兽医学三个专业设置并开展有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发展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对发展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意义认识不够。未能充分意识到发展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和适应我国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对博士专业学位的性质认识存在误区,用研究型博士学位的学术标准来衡量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为博士专业学位的学术水平不高。

(3)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规模和质量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4)不同学科专业的博士专业学位的评价标准和要求存在趋同化。

(5)专业博士生的培养方式较单一,主要以培养机构单独培养为主,导致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强的特点不鲜明,优势不突出。

(6)专业学位与职业或岗位任职资格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各专业学位所涉及的有关行业部门还未将专业学位作为相应职业岗位(职位)任职资格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通过对国外专业博士学位演变的考察与分析,参照我国博士专业学位制度建设,我们应从中获得以下几点启示:

1.高度重视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拓宽专业学科的专业学位授予范围和数量。

发展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既是满足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与个体受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也是博士学位教育走向多样化的必然趋势。诚如阿什比所言:“如今,三种主要环境力量在影响高等教育体系。第一是顾客的要求……第二是人力的需要……第三是资助人的影响……。”[11]高等教育的发展既受自身内在逻辑的制约,也受外在环境的影响。在当代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各行业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在职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提高才能适应岗位的需要。在职人员参加学习使生源多元化、培养目标与规格多元化,这必然导致博士学位类型与博士学位教育的多样化。目前,在我国社会某些领域,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教育已不能满足更高层次的需要,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不能满足学校领导进修的需要,社会在呼吁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出现。对此,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应顺应社会需要,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逐渐拓展到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程、法律、企业管理、教育等领域,增加专业博士培养的种类与数量。

2.严格区分博士专业学位与博士研究型学位性质的差异,提倡分轨培养和分类指导,实现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准确定位。

博士专业学位具有鲜明的职业性或实践性特征,是区别研究型博士学位学术性的根本所在。既然二者具有各自不同的内涵与特征,那么我们就不应该用统一的培养目标、课程、评价标准和要求来框定二者的教育,必须采取符合各自本质要求的教育模式加以培养。因此,博士专业学位要彰明其本质与特色,提高培养质量,就必须面向社会实际,培养目标坚持职业性方向,课程设置体现应用性,教学过程突出实践性的特点,评价标准坚持职业性与学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突出实践能力的特色鲜明的专业博士,才会符合社会的需求。

3.各种博士专业学位的要求各不相同,应根据不同学科的实际,制定不同学制,采取不同培养模式和要求,突出不同学科的专业博士教育特色。

由于每种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都是适应特定领域的需要,都有其特定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的实际情况,每种学位都有自己的评价标准,这就决定了各学科专业不能采用统一的培养模式,而必须是多样化的,才符合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

4.充分发挥高校与有关企业和社会部门的优势,采用联合培养为主的方式培养专业学位博士。

大学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生,既能充分发挥大学基础学科的教学、科研优势,又能发挥企事业单位设备先进、科研课题明确、经费充足和实践经验丰富之长处。这种培养模式是由企事业单位先提出培养人才的规格、要求,然后大学和企事业单位指定的双方导师根据其规格、要求,共同指导学生选课、确立与完成科研课题及学位论文。这样就能有效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从而既避免了高校单独培养所导致的重理论轻实践或企事业单位单独培养重实践轻理论的弊病,而且还有利于把最新科学理论或发现快捷地运用于生产实际,进行技术革新,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力。由于这种应用型或开发型研究人才的培养模式满足了新的科技革命和现代大工业生产对人才规格的要求,这种培养模式已被国外广泛采纳。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在20世纪50年代率先开创了大学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新形式;日本20世纪60年代建立筑波科学城,筑波大学与企业合作重点就是培养研究生;英国20世纪70年代后期大力推行科学园计划,也应运产生了大学与企业协作培养研究生的新形式。

5.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应与社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完善相结合,逐渐将专业学位与任职资格紧密联系起来。

从国外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发展的经验来看,不少国家把专业学位与任职资格紧密联系,将获取专业学位作为从事某种职业的必备条件或先决条件。在我国,专业学位教育与劳动就业脱节,严重制约了专业学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尽快与国家相关部门协调,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尽快建立和完善各行各业岗位资格要求,完善劳动准入制度,从而提高职业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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