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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26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06)05-0032-04
一 发展党内民主应进一步清除几种思想障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目前,在党内民主问题上存在以下几种认识误区,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民主影响稳定”。一些人担心发展民主会引起混乱,影响社会稳定。不能否认,当今时代,由于利益多元化、社会生活多样化,公开、选举、竞争等民主原则的实施与推进,会不同程度地引发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争执、冲突,甚至出现各种不良的政治要求,导致党内生活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发展民主的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此,我们不能回避,必须面对。一要高度重视发展民主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民主的特性以及发展民主可能带来的某些影响稳定的因素。二要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提出科学的应对措施。发展党内民主也是对我们党驾驭民主能力的挑战。我们应认真设计发展民主的程序,严格遵守党内民主的规则,化解民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使民主参与更加有序。换句话讲,就是要依靠制度来控制局面,使民主发展步入健康的轨迹,从而大大提升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二是“民主影响效率”。民主和效率有时是一对矛盾。在民主决策的过程中,确实容易出现争执不休、议而不决的局面。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正视民主可能影响效率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要看到民主促进效率的长远意义。具体来讲就是:发展民主,能够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多数人的智慧,犯错误、走弯路的几率会更小;发扬民主能够相对反映多数人的利益,这比不民主产生的决策失误、走的弯路带来的损失要小得多,即使出现失误,也比较容易纠正;发展民主,符合政党建设的长远之计,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同时,在发展民主的过程中,我们党会越来越有经验,越来越有办法消除其负面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发展民主会带来麻烦、会影响效率而裹足不前。
三是“民主影响统一”。有些人担心强调民主容易引起党内思想混乱,影响集中统一和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甚至一提到民主,就与西方民主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划等号。其实,发展党内民主是调动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党内思想的活跃、参与党内事务积极性的提高,都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思想混乱”和“思想活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把思想活跃看作是思想混乱,那就错了。党员越是有积极性,越是思想活跃,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党的统一就越牢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越强。如果党内生活僵化,掩盖和积聚的矛盾很多,这种表面上的统一反而更加危险。
二 实践中虚假民主的负效应
提高党内民主的质量,必须防止党内生活中的虚假民主现象。虚假民主的表现主要是集体领导被弱化和虚化,民主程序被打折(随意减少程序、变通程序、甚至不走程序、暗箱操作)等等。虚假民主的特点:一是以形式主义的态度对待党内民主的程序,用以掩盖实际上的个人专断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扭曲民主的程序,愚弄选举人和候选人,使党员在选举中不能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
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民主进程为例。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县级选拔任用干部往往存在以下几种做法,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出现虚假民主现象。
一是书记办公会取代常委会。一般岗位的领导干部,多是按照干部考察程序任命的,即按照由组织系统确定选拔名单、提交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审议的程序任命的。但其中重要岗位的干部,则是由“一把手”事先意定对象,然后和组织书记、组织部长拿出任用名单,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书记办公会只作个别调整再提交常委会。常委会除了参加过书记办公会的人员外,只剩下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政府常务副职、军方代表等人,占常委会中的少数,很难再否定书记办公会的意见。于是,书记使用干部的意见堂而皇之地以民主研究的名义变成了一级组织的意见。所以,一些市、县委书记出现卖官鬻爵的行为就不足为怪了。
二是形式主义的差额推荐。党代会、人代会换届选举时,有些成员必须差额选举,而党委往往等额推荐候选人,为此,在会议上要临时寻找“差额”的候选人。为了保证党委推荐的候选人当选,所找的“差额”就必须是姓氏笔画比较多的人,以便可以排在后面;或者是其职位高于、等于要竞选的职位(例如,推选1名县委常委作副县长候选人),他本人对竞选岗位没有兴趣的;或者是各方面条件比较差、本来就没有什么竞争力的人;或者选举前在没有违背法定的最短期限内,突击提名,使被提名人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同时,千方百计做代表的工作,派人通知各代表团和党委保持一致,指名不要选当“差额”的人,以保证党委推荐的人当选。这就使一些候选人实际上处于一种不平等竞争的地位。
三是“确认型”投票和分团计票。有些地方党内换届时的正式选举,其实就是“确认型选举”,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们实际上没有“选”的余地和“举”的机会。正式选举时的等额选举,有些地方对代表划票作出这样的规定: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的,不用划任何记号,空白选票即视为全部同意。当然,也可以划不同意票,可以另选他人,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谁划票就等于告诉别人自己在划不同意票。显然,这样投票很难体现选举人的真实意志。
另外,一些地方在党代会选举时,把实现党委意图的任务很大程度上压给了团长和副团长,采用分团投票、计票的方式。因为谁都知道代表团团长大体上可以控制该团的选票,做好了团长的工作,也就控制了该团的选票。而从代表团的计票结果里,是很容易发现哪个代表团在选举中没有完全按照党委意图投票的。这样的投票方式,很大程度是考验团长对本代表团选票的控制能力,考验团长是否能够与党委的意图保持一致,其性质同样是对民主的践踏。
在这种情况下,党内的民主选举尤其是县级党代会选举,基本上都是“认认真真定方案,扎扎实实走过场”,选举不能体现党员真实意志。在民主决策方面,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四是,随意设定资格限制。干部选用过程中的资格限制,有时会演变成为发展民主的一个“瓶颈”。不可否认,限制资格可以大大减少工作量,节约干部选拔的成本。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领导在设计选拔方案时,有意把圈子以外的一些对象排除在外,使候选对象的圈子缩小到自己“意中”的对象,一步一步地按照“程序”把自己圈子内的人选拔上去。这几乎成了选拔干部的一个“潜规则”。
为什么会出现以上种种虚假民主的现象?一个重要的思想根源在于,在强调发展民主的社会政治生活氛围中,一些人怕真正实行民主会失去既得的权力和利益;还有些人唯上是从,生怕得罪了领导;还有些人拉帮结派,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但是,不按照民主的规则和程序办事是逆改革潮流而行。于是,他们就利用虚假民主来糊弄上级、糊弄下级、糊弄舆论、糊弄党员和群众。
如果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那么真实则是民主的生命。党内生活中的“假民主”现象对发展党内民主、对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十分有害的。
首先,会让党员和群众误认为我们害怕民主。“假民主”的实质是把党内民主制度当作摆设,束之高阁,对外宣称一切是按照民主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实际上大家心照不宣,并没有真正执行党内民主制度。这很容易使党员和群众产生疑问:为什么我们不敢真正地贯彻民主程序,为什么我们要扭曲民主。同时这也容易给敌对势力留下攻击我们亵渎民主的口实。
其次,会严重挫伤党员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积极性。如果假民主渐渐成为党内生活中的“潜规则”,问题就更加严重。它会动摇党员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信念,从根本上挫伤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化进程的积极性,同时也会严重削弱党员对党组织的信任度。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就听到有些党员反映说,差额选举时,“党员代表像小孩玩游戏一样参与整个‘选举过程’,可谓受到了一次践踏民主的‘现场教育’”。可见,广大党员对这种虚假民主的走过场是非常不满的。
再次,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扭曲民主的一个“示范效应”就是价值观的误导,会使人认为正派人吃亏,会玩弄手腕的人得志。久而久之会严重败坏党内生活中的健康风气,使党员消极涣散,削弱党的战斗力。共产党历来强调言必行、行必果,党内生活也必须如此。求真务实,在落实党内民主制度方面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必须坚决制止党内生活中的虚假民主现象。
三 提高党内民主的质量
要提高党内民主的质量,必须树立正确的民主观,把握好发展党内民主的度,科学驾驭民主的方向。
首先,应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建立健全民主制度,树立正确的民主观。
在当前一个阶段内,党内民主教育应当把破除封建思想观念作为重要内容。由于党内还存在着封建主义思想残余,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党内民主的发展,影响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例如某些领导干部存在“一言堂”、家长制的作风,习惯于个人大权独揽、个人说了算;少数党员干部特权思想相当严重。这说明,在一个封建传统积淀很深的文化氛围中,执政使党很容易产生特殊化要求和特权思想的,甚至有可能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使“官本位”思想观念日益强化。同时,党内还存在严重的人治观念。例如,有的领导干部缺乏依据法律和制度办事的习惯,新任领导干部凭拍脑袋轻而易举就否定掉前任领导的发展规划、工作思路等等。因此,破除封建观念、转变思想,使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能够适应世界民主化的大趋势,树立科学的民主观,成为发展民主的促进力量。当然,这种民主观的教育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除了封建的思想观念之外,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围绕不合理的制度所形成的一些当权者的既得利益,也是影响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障碍。党员、党员代表在发展党内民主的过程中,一定要站在党的立场上,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坚持民主原则。能否做到这一点,同样关系到党内民主的质量。
扩大党内民主、创新体制和制度,需要下放权力、强化监督机制。在涉及自身权力和利益的时候,共产党员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最能够反映党员的党性,这也是衡量共产党员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准。如何对待权力和利益的调整?这是发展民主过程中必然要遇到的问题。如果大家都站在个人私利和小团体的立场上,真正的民主制度是很难建立起来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思考问题,为了人民的利益、党的事业,该下放的权力必须下放,该舍弃的利益必须舍弃。我们应该在党内强化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和党的整体利益的意识,看谁做得更好,看谁有更大的勇气。
创新体制和制度的过程,也是实践“三个代表”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我们要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面下工夫,做发展党内民主的促进派,勇敢面对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价值观的考验。
其次,应把握好发展党内民主的“度”。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用党内民主的目的和效果来检验。1938年10月,毛泽东曾经这样阐述“党内民主”的问题,他说:“无论在军队或在地方,党内民主都应是为着巩固纪律和增强战斗力,而不是削弱这种纪律和战斗力。”“扩大党内民主,应看做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1] 这里,提出了一个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问题,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尺度问题。“巩固纪律和增强战斗力”、“巩固党和发展党”,是当时历史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也是检验党内民主、把握党内民主的方向的尺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同样可以用这样的标准来检验党内民主。在发展党内民主的过程中,看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是增强了还是削弱了;党的领导能力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等等。以此作为检验发展党内民主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
这里,有一个理论问题需要讨论。类似当年原苏共戈尔巴乔夫所倡导的“民主化”,是不是党内民主充分发展的表现呢?“民主化”是否也是一个检验标准?我们认为,原苏共所谓的“民主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党内民主。首先,从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来看,党内民主应当是使党健康发展的因素,是巩固党的因素,而决不是促使这个党灭亡的因素。而“民主化”恰恰是削弱共产党、促使党内分裂和灭亡的力量,因此,“民主化”超出了党内民主的范畴。其次,从发扬党内民主的内容来看,党内民主并不是不受制约、不要纪律的民主,如果否定党的性质、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否定党的领导,就触犯了党纪国法。我们决不能把“民主化”与党内民主等同起来。
发展党内民主的目标,就是要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创造毛泽东所说的“六有局面”那样一种政治氛围,使党内民主能够调动多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通过民主程序做出的决策是多数人的决策,这样做出的决策最能符合规律、符合科学、符合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通过民主程序能够推举和选举出真正使多数人公认的领导者;经过民主程序作出的决策贯彻实施会更加顺利。
再次,严格程序,强调纪律。党内民主质量的一个重要保证就是有严密的程序性制度。之所以会出现虚假民主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已有的制度不能够真正落实,二是制度不够完善。例如,有必要制定一个规范党内选举的程序性制度。近些年来,党内差额选举已经深入人心,但与之配套的制度还很欠缺。当前,党内迫切需要一个严格规范选举投票表决办法的程序性制度,对无记名投票要规定给选举人一个能够表达自己意志的投票环境,对可能出现的漏洞要从制度上给予限制。允许候选人做些什么、禁止做些什么,都要予以严格规定;平等对待候选人,对代表推荐的候选人不能有丝毫歧视,党代表推荐的候选人也是党管干部的一种形式,不能暗示该候选人就是作陪选、作差额的。既然是差额选举,就必然有竞争。要允许候选人采用合法的方式宣传自己,他们可以向党员许诺,如怎样开展工作,有哪些具体措施等,以便同其他候选人展开公平竞争。这样不仅可以使党员或者党员代表更加直接地了解候选人,还可以增强候选人的责任感,自觉接受监督。党委会也需要进一步健全议事制度,包括投票表决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代会的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在代表大会上的主体作用,党代表在会议上的权力也要有制度保证。要有严格的保障和监督机制和措施,对违背制度的行为予以制裁,从而使已有的制度得以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