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神道”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神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神道”这一概念最先是在《观·彖传》中提出来的。观卦的卦辞云:“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彖传》就观卦的卦名、总体含义做评述: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这里提出两个命题:“观天之神道”和“以神道设教”。两个命题都以“神道”为中心词,因而理解什么是“神道”就成了正确把握这两个命题的关键。
中国当代易学界对“神道”的理解是明显存在分歧的:
一家看法是,神道即神明之道。这以高亨先生为代表。高先生说:
人之所以祭神,因天上有神而有神道也。何以观天之神道?以其四时运行而无差错。故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因而以神道设教,教人信神,信神能赏善而罚恶,信神掌握人之富贫贵贱,则不敢越礼为奸,犯上作乱。故曰:“对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注: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79年版,第214页。)
高先生将神道解释成神明之道,这样,就有所据地批评《彖传》:“一、指出统治者迷信神道,可以感染臣民;二、曲解自然规律,以证明神道之存在;三、力言以神道设教有麻醉人民之功用。”(注: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79年版,第214页。)
另一家的看法则是将“神道”解释成“自然之道”。这以黄寿祺、张善文两位先生为代表,两位先生说:
神道,犹言“神妙的自然规律。”以下四句又举大自然神妙规律之可观,及“圣人”效法自然规律设教之可观,极言“观仰”之道的深刻意义。(注:黄寿祺 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73页。)
还有一些看法不明确地指出“神道”是什么,但仔细品察其意,不是归于高亨之说,就是归于黄、张之说。如尚秉和先生的《周易尚氏学》在解释观卦时,先是讲“灌地降神”“孚于神明”,然后讲“坤为天下,天下化则服矣。此圣人所以以神道设教也。”这里的看法似乎是同于高说。徐志锐先生说:“神道,即阴阳变化之道。蔡渊:‘神者,即《大传》神易之神也。在天则阴阳不测。’”(注: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134页。 )徐先生将神道解释成“阴阳变化之道”,这“阴阳变化之道”当然就是“自然之道”了,因而此说同于黄、张。
查历代易学著作,对“神道”的解释也大体不出以上二说,由于大多数易学著作热衷于从象数上去解释“神道”,在一定程度上倒是将“神道”深刻的内含以及它在易学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模糊了。
按笔者的看法:神道的含义可以分三个层次来理解。
一是神明之道,但这只是神道之表。尽管它只是表,但不承认是不行的。《易经》产生的那个年代,人民是迷信的,普遍地信奉鬼神。《礼记·表记》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尊神先鬼的活动主要为祭祀。这点,继殷之后的周也大抵如此。殷周所信奉的神灵一是祖先,二是自然图腾,三是至高无上的帝。这帝不单是人祸福的主宰,也是自然现象的支配者,因此遇到自然灾害,人们就要向帝祷告。卜辞有很多这方面的记载。如:
帝唯癸其雨。(注:罗振玉编:《殷虚书契前编》。)
丁卯卜,帝其降堇(馑)。(注:容庚编:《殷虚卜辞》。)
今二月,帝不令雨。(注:刘鹗编:《铁云藏龟》。)
贞:卯,帝费其降祸,十月。(注:商承祚编:《殷虚佚存》。)
帝作为宇宙的最高主宰,自然是人们祭祀的主要对象,尤其是作为一国之君的王更是十分重视祭祀帝,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王位的稳固。为了显示其行为的合法性、正确性,王的一切重大行为莫不假之于帝。卜辞云:“代方,帝授我佑。”(注:林泰辅编:《龟甲兽骨文字》。)商汤灭夏,自称奉帝的旨令:“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止。”(注:《尚书·汤誓》。)
《易经》中的观卦讲的就是祭祀神明的仪式,观卦卦辞:“盥而不荐。”这“盥”读为“灌”,祭祀时以酒灌地以迎神;“荐”,献也,献牲于神。古代祭礼,先灌后荐,从卦象上来看,观卦
互体有艮,艮为鬼门,又为宫阙。郑玄曰:“宫阙者,天子宗庙之象也。”(注:李鼎祚:《周易集解》。)看来这祭祀是在宗庙进行的。所祭祀的神当既是祖先神,又是上帝。王弼曰:“王道之可观者,莫盛乎宗庙;宗庙之可观者,莫盛乎盥也。”(注:李鼎祚:《周易集解》。)
人们祭神的目的当然是希望神灵赐福,避凶就吉。神,作为有意志的主宰者,自然有它处理人世间善恶吉凶福祸的一套原则,这套原则就是神道了。神道应该是有定准的,犹如“四时不忒”。从观卦原初的含义来说,神道是指神明之道。
但《周易》毕竟不是一般的筮书,它虽然也涉及到鬼神之类原始迷信的问题,但都是虚晃一枪,不太深究。它主要论述的还是自然规律亦即“天道”问题。自然,人事是它关注的中心,所以说“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但《周易》处理人事的基本原则乃是天道,也就是说,《周易》以天道作为人道的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周易》讲的“神道”,就是“天道”,或者说“自然之道”。
这首先牵涉到对“神”的解释。
《周易》中谈“神”的地方很多,有少数几处是谈鬼神的,但大多数的地方不是。细察神的用法,大致有几种:
一是指事物的本质、规律,如说“穷神知化”,“知几其神”。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律是隐蔽的,难以把握的,故而说是“神”。
二是指事物的变化奇诡难测,如《系辞上传》云:“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第三种是说功用的奇妙伟大。如《说卦传》云:“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这里的神是讲大自然运化规律的神奇功能。又《系辞上传》云:“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这是说乾坤即天地阴阳的巨大功能。乾为辟,坤为合,就在一辟一合之中产生了变化,而且这种变化又是很有规律的,它有“象”,有“形”,有“法”。人民如能熟练自如地掌握它,就可以通神了。
概括以上三种说法,“神”都不含迷信的色彩,都不是指鬼神。那么“神道”呢?
前面我们谈到,如果联系到是在讲祭祀时用到“神道”这一概念,它应含有神明之道的意义,但如果联系到《周易》的基本思想,它应是讲自然之道。
《彖传》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这里的“而”相当于“以”。“不忒”即无差错。这话应译为:仰观自然的神妙之道,因为它总是运转不息而绝无差错的。
是的,天道之妙,就在于它“不忒”,亦即“常”。
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注:《荀子·天论》。)元代易学家黄泽说:“天道主于变,人道主于常,天道变中有常,人道常中有变。天道变而不可违乎常,人道常而不可不知变”。(注:黄泽:《易学滥觞》。)黄泽说得很好。天道之所以神,也就在它“变中有常”。这“常”即规律。天道变化不息而又有规律可循,人道效法天道,亦应如此。观天之神道,观的就是“变中有常”。朱熹说:“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也。”(注:朱熹:《周易本义》。)这话亦说得很对。
以上对神道的两种解释,是可以统一的,只是一为表一为里,神明之道为表,自然之道为里。这也切合中华文化的传统。中国古代说的“天”通常兼有自然之天与神明之天两重含义,“天”即是上帝。所以《尚书·汤誓》中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即同于“有夏多罪,上帝殛之”。盘庚要迁都,怕人民不赞同,说:“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注:《尚书·盘庚》。)这“天”亦即“上帝”。另外,说神明之道与自然之道是统一的也切合《周易》的逻辑。《说卦传》认为,作《易》者的基本思路是: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这里说到作《易》者构造《易》这一严密体系有三个主要支点:“神明”、“天地”、“道德”。“天地”是指自然,“道德”指人事。“神明”、“天地”、“道德”是相通的,也可以说是统一的。
基于作《易》者这样一种思路,笔者认为“神道”不应只具有神明之道、自然之道这两重含义,还应具有道德之道这第三重含义。
道德之道的内核是仁义。这点《说卦传》也说得很清楚: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那么,这道德之道又如何体现在“神道”之中呢?这必须分析观卦的卦象、卦辞和《彖传》、《象传》对它们的解说。
观卦的卦辞云“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按字面上解释是讲祭祀之时,完成了盥这套程序,尚未进入荐这套程序,那种孚信颙敬的态度已经表现得很充分的了。马融曰:“国之大事唯祭祀与戎。王道可观在于祭祀。祭祀之盛莫过于初盥降神,故孔子‘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此言及荐简略则不足观也。以下观上见其至盛之礼,万民信敬,故云有孚颙若。孚信颙敬也。”(注:李鼎祚:《周易集解》。)从马融的解释看,观,其实主要的不是观排场、观气象,而是观君王对待神灵的那种诚信恭敬的态度。在作《易》者看来,隆重的祭礼、繁琐的程序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对待神灵的那份诚敬之心。对此,李鼎祚发表评论:
鬼神害盈祸淫福善,若人君修德,至诚感鬼神,则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故观盥而不观盥,飨其诚信也,斯即“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祭,实受其福”其义也。(注:李鼎祚:《周易集解》。)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这话说得很好。这也正是作易者的思想。“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祭,实受其福”出自既济卦,为九五爻辞。杀牛以祭是盛祭了,而祭则为薄祭。为何盛祭不如薄祭?这是因为盛祭盛的只是供品,其心未必很诚;薄祭供品虽菲薄但用心很诚。看来,神灵并非饕餮之徒,而是君子。《周易》中多次提到“孚乃利用”(如萃卦、升卦),可见,这在《周易》是一个很重要的思想。
表面看来,《周易》重祭祀,重神灵,而实际上重人事,重道德。
对神灵的诚、敬是难以衡量、检验的,而对人的诚、敬则可以衡量、检验。其实,《周易》讲诚、敬主要是讲对人的诚和敬。这里,诚又最重要。这是一个适用性最大的道德范畴。不仅下对上要诚,上对下也要诚;当然同辈之间也要诚。诚在《周易》中用“孚”这个概念来代替。
“孚”在《周易》中出现29次,二十多个卦谈到了“孚”,这亦可见“孚”在《周易》中的重要地位了。讼卦说:“讼,有孚窒惕”。这话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诚信的通道被窒塞了,这就要警惕,很可能要打官司了。反过来,如果有诚信,就可逢凶化吉,或好上加好,如小畜卦的六四爻辞说:“有孚,血去惕出,无咎。”这是讲,化干戈为玉帛靠的是双方都有了诚信。又比如大有卦六五爻辞:“厥孚交如,威如,吉。”意思是:用诚信交接上下,就会赢得大家的拥护,威风凛凛,吉祥如意。
诚贵在出自内心,因而《周易》讲“孚”又往往加上一个“中”字,为“中孚”。有了“中孚”甚至连卦也不需占了。益卦明确说:“有孕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观卦卦辞云:“盥而不荐,有孚若。”其含义重在道德看来是无疑的了。
再看《彖传》对观卦卦名、卦辞的解释:“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大观”犹遍观,为何能遍?因为在上。这“上”是指九五爻,它为君。以下四爻皆为阴爻,为臣,为民。九五在四爻之上,象征君临天下,万民观仰。“顺而巽”,指观的下卦为坤,坤的卦德为顺,顺是臣对君的品德,强调臣对君要忠顺服从。巽指观的上卦,巽的卦德为逊,这是君对民的品德,要求君对臣谦逊宽厚。“中正”指九五居上卦之中位,六二居下卦之中位,是为中正,象征君和臣都各得其位,各尽其职。
从卦象上来看,观卦表达的是君臣之道,《九家易》曰:“先天谓五应天顺民,受命之王也。”张载也说:“内顺外巽,示民以顺而外从巽”。(注:张载:《横渠易说》。)《象传》也说得很明确:“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所谓“风行地上”是指观卦上巽下坤,象征风吹拂大地(因巽为风,坤为地)。比喻人事,则为君王巡视大地,以礼义教化百姓。《诚斋易传》云:“天王省天下而无不至,故天下日见,圣人随其地观其俗,因其情设其教,此省方之本意也。”
综合观卦卦辞、卦象、《彖传》和《象传》的解说,可以论定,观卦的主旨是:用以诚信(孚)为中心的道德规范建立等差有别又和谐一致的社会秩序。就这而言,作为《彖传》中心词的“神道”应为道德之道或者说礼义之道。
自然之道与道德之道的关系类似于体与用的关系,自然之道为体,道德之道为用。这种关系不仅在六十四卦的卦爻辞中多有揭示,作为《周易》哲学总论的《系辞传》也多有论述。比如《系辞上传》就这样说: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
这段话将《周易》的内含和价值讲得十分透彻!天地之道即自然之道是本,是体,将这天地之道运用于生物界,则知死生之奥秘;运用于彼岸世界,则可知鬼神之情状;运用于人生事业,则可道济天下;运用于个人修养,则可敦仁泛爱。
另外,《系辞上传》还说: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
这里,“天尊地卑”这一自然之道成了“贵贱位矣”的根据。乾的“易知”,坤的“简能”最后造就了“贤人之德”和“贤人之业”。
以自然之道(天道)作为道德之道(人道)的依据,或者反过来说,将道德之道上求于自然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一大特点。
中国的传统文化的主体是道德文化,这种道德文化可用礼乐来概括。“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制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注:《礼记·礼运》。)“礼”通常与“义”联缀成“礼仪”更强调其中的道德内含。《礼记·礼运》云:“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中国古代的乐虽然是艺术、是审美,但其根本的任务也还是为了成就礼义。《礼记·乐记》云:“乐者,通伦理者也。”(注:《礼记·乐记》。)礼乐二者,礼重在异,乐重在同。因有礼而辨别上下尊卑;又因有乐而合同人们的情感,所谓“乐者敦和”。(注:《礼记·乐记》。)
中国传统文化在论述礼乐的合理性时往往援以《周易》中所提出的自然之道。比如,《礼记·乐记》论述礼乐的由来、根据,就几乎照搬《周易·系辞》中的话: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
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明确地将“礼”看作是“天地之别”,将“乐”看作“天地之和”。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增加礼乐的权威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礼记》在充分论证“大乐与天地同和,大节与天地同节”之时,又将它与“鬼神”联系起来:“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于阴阳而通乎鬼神。”“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这样,礼乐之道与鬼神之道也相通了。
根据以上论证,《周易》中的“神道”的含义大致就比较清楚了。它的层次是:
神明之道——自然之道(或“天道”)——道德之道(或“人道”、“礼乐之道”)
其中,自然之道为本,为体;道德之道为末,为用;而神明之道只是它的表。
《周易》提出“神道”这一概念,落脚点还是“设教”,即设置政教。所谓“神道设教”就是以上面所说的神道的内含对广大人民实施教化,以建立一个等差有序又和谐相得的社会秩序。
这里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是这种“神道设教”有什么重要特点,为何能达到“天下服”这一神奇的目的。
首先,这种“神道设教”是以天道为依据的。同时又体现出鬼神的意旨,因而具有极大的权威性、神秘性。这正是统治者所希望的。
其次,神道所来的天道是“变中有常”的,因而既具原则性,又具灵活性。《系辞上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又说“阴阳不测之谓神”。前者说有规律,后者说具体变化又很难测。一般规律为“常”,具体活动为“变”。如何在“变”中把握“常”,又如何据“常”把握“变”,这是“神道设教”的重要内容。
《系辞下传》提出“知几其神”,张载说:“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注:张载:《横渠易说》。)如何在事物发端之际,预测事物的发展方向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对于人们是十分重要的,这是避凶趋吉的关键。《易经》中坤卦的初六爻辞说:“履霜,坚冰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神道所本的天道是自然无为的。《系辞上传》云:“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这是讲天道是无意志、无情感的。然而天道所成就的事业最伟大,张载对此十分赞赏。他说:“天地则何意乎仁,鼓万物而已,圣人则仁耳,此其为能宏道也。夫不能生善人政,以天无意也。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圣人之于天下法,则无不善也。”(注:张载:《横渠易说》。)以“天地不仁”去行仁,则这仁是最大的仁。《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注:《老子》第五章。)不扰民而让民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不是最大的仁吗?
“神道设教”明显地包含有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它希望人君体天道无为去设置政教,不采用严苛的刑法去扰乱人民正常的生活。这种思想与道家学说是一致的。
第四,“神道设教”突出诚敬的作用。以诚敬沟通人与神、君与臣以及其他各种人际关系。这点应该说正是儒家学说最为强调的。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注:《孟子·离娄》。)荀子也强调城,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注:《荀子·不苟》。)儒家的重要经典《大学》、《中庸》突出诚的重要地位,将诚看作“正心”的根本。由“正心”而达至“治国”。
从某种意义上讲,“神道设教”是《周易》的宗旨。《周易》从本质上讲它不是一本筮书,而是一部讲如何做人、如何治国的哲学书。而做人、治国之本,在《周易》看来,就是“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