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国有物资企业改革的几个问题_企业经营论文

加快国有物资企业改革的几个问题_企业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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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物资流通企业改革的状况

近几年来,国有物资流通企业处境十分困难,主要是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物资流通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生产资料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后,国有物资企业的内部机制、经营方式等都没有及时作出相应的转变;在多元化的流通格局已经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条流通渠道并存的情况下,国有物资企业不适应竞争又不善于竞争,逐渐失去了大片市场。总之,当前国有物资企业困难的实质是改革滞后。要改变目前的局面,只有加快改革,别无他路。

按照党的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国有物资企业的改革实质上是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我省国有物资企业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以股份制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度较快。截至今年6月底,在全省物资系统1165家企业中,已采取各种形式改革的企业481家,占企业总数41.3%,其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14家,有限责任公司137家,股份合作制42家,兼并、合并、破产、停业、租赁、承包、转让、托管等288家。以原省物资局及其直属公司为基础,组建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1997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120家大企业集团试点和省政府重点培育发展的15家大企业集团之一,实行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正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

二、政府的组织与推动作用

第一,政府要把物资流通行业的改革纳入其战略改组的系列之中,重视与支持物资企业的改革。如我省金华、嘉兴、海宁市和嘉善、衢县等,政府都把物资流通企业的改革作为整个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改革氛围和宽松的外部环境,使这些市县的中小型国有物资企业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改制任务,为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循环打下了基础。

第二,既要放手,又要给政策。政府要放手让物资部门去具体组织改革活动,不搞行政干预。如嘉兴市由市物资局成立企业改革工作组进驻各改制企业帮助开展工作,市政府企业改制指导组只负责协调,使改制工作在企业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政府要给具体政策,支持和帮助物资企业解决在改革中碰到的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如浙江省政府1997年出台了《关于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对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推进了企业的改制工作。金华市政府规定1996年改制的企业可以在资产评估时,妥善处理长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对原企业的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等,在改制前作一次性处理;可从评估基准日向前推10年,以每年年末应收帐款余额1%的比例在净资产中提取坏帐准备金;以1995年度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费实际支出水平,按3~6年的标准从企业净资产中提留一块,实行专项管理;对企业的幼儿园、食堂、职工宿舍等非经营性资产及国有土地进行一次性剥离,缴纳土地使用费等。嘉兴、衢州、海宁市和嘉善、衢县等也都有类似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企业的改革。

第三,对小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以改制的方法实施战略性撤退,放小放活。我省物资企业多数是小型企业,总体上都要放小放活。在改革中,除特种商品经营企业保留国有资本外,原则上国有资本逐步退出。退出的国有资本集中到一些好的物资企业中去。

三、因地、因企制宜,改革形式多样化

我省物资企业的改制,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以实力较强的大型物资企业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甚至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如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受托经营国有资产后,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母子公司形式的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10家(各子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120余家)。

2.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物资企业改制为较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我省物资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上都按《公司法》的要求成为有国家股、社会法人股、职工股等多元投资主体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3.对经营民爆器材、报废汽车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的特殊商品企业的改制十分慎重。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应坚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无论其经营规模大小都不能放开,必须由国家专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改制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搞股份合作制,更不能将企业出售给个人或搞个人承包等。

4.对多数尚能生存的中小企业加快推进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这部分企业经资产评估,进行合理的提留、剥离、抵扣后所剩余的净资产(有的是零资产或负资产),按股份出售给本企业职工,组建成劳动者联合和资本联合的集体经济,提高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程度和风险意识。也可采用兼并(含合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托管等多种形式。

5.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必须促其“安乐死”,实施破产。破产一时有难度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先安置好职工,引导职工自愿组合,开展自救。

对已改制的企业要规范运作,积极转换机制,加强科学管理。要使改制企业进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必须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在“体制、机制、班子”上做好文章,防止“穿新鞋走老路”。一是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行使职权;二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形成一个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开拓精神、善于决策、精于管理、法制观念强的领导班子;三是要积极转换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收入能高能低的分配机制、人员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和财务审计监督机制。金华市机电设备公司自1994年9月改制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真正成为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真正成为监督机构,“新三会”处理协调好与“老三会”的关系。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新型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使企业初步纳入了科学管理的轨道,企业的经营状况明显改善。

四、企业经营者的动力和员工的合力

国有物资企业改革是一次利益的再调整,企业经营者必须有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的动力,全体员工必须通力合作,才能搞好。

企业经营者的动力,首先,源于思想认识的提高。经营者要解放思想,对企业改革要有紧迫感、危机感,真正认识到不改革企业没有出路,自己也没有出路,从而把企业改革付之于自觉自愿的实践。这样的企业改革进展就快,改制效果就好。等待观望,求稳怕乱,改革就无法进行。如嘉善县物资总公司在1997年初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改革思路,一抓到底,从4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就基本完成了全系统的企业改制任务。其次,在于结合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地精心制订每个企业的改革方案,争取政府批准和给予政策支持,抓好试点,重点推进,用好用足政策。第三,需得到政府的政策鼓励。如鼓励经营者多持股,一般可在普通员工的5倍以上。这样,把企业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改革和发展紧紧地捆在一起,使企业经营者有持久的改革能动性。

企业改革的每一步都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资产评估,购买股份,分红,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养老保险,下岗分流等,因此,必须全体员工通力合作才能顺利进行。如果职工认为企业改革没有希望,行动上不支持,不愿购买股份等,企业的改革肯定是很难进行的。所以,领导要深入企业召开职工大会及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宣传发动,使企业改制人人了解、个个参与,把思想工作贯穿到改制的全过程。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单位,归纳起来就是三条:一是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二是充分相信群众、民主操作。如在募股时由职工自愿填写入股认购证;在选举董事会时,由职工自荐、推选董事会侯选人,股东以差额直接选举董事会成员等。三是给职工群众以实惠。

五、公平有序的改革环境

企业改革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宏观环境是良好的,但具体到物资流通企业还需要有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公平的经营环境。企业改革是需要成本的,这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企业的经济实力只有来自企业本身的经营。当前,国有物资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经营困难,缺少一个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如一些行业的权力经营带来市场不平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营生产资料中由于采用偷税漏税、行贿、欺诈等手段,以较低的经营成本抢占市场。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对一些重要生产资料要加强经营资格的审查,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各种形式垄断,杜绝权力经营。

2.融资环境。国有物资企业大多靠贷款经营。由于目前物资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不佳,信用等级下降,加上银行的商业化,给我们争取银行贷款增加了难度。有些金融部门把物资行业视为贷款高风险区,采取不予贷款、封帐号等办法,使企业很难开展经营和改革。因此,要努力构建新型银企关系,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

3.法制环境。国有物资企业改革需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下进行。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对物资企业的改革形成了一定的阻碍,如按税法规定物资企业已承担较重的税负,但在税收之外,各种规费有增无减。有的市县规定征收物资企业综合开发基金,大宗物资按销售额的千分之一,其余按千分之二计征;有的县规定以销售额的千分之四交纳政府风险基金等等。这使已连年亏损的企业不堪重负。

实践证明,良好的环境对物资企业的改革是十分重要的。温州市政府出台了七项具体政策,主要是:赋予市物资局必要的行业管理职能和有关执法职能,以保证有关物资工作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结合金温铁路等工程建设,及时做好沿线物资仓储设施和布局规划及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有关地块的开发,在政策上给予优惠;由市财政局调借无息贷款500万元,使用两年;市物资企业的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由物资局一个口全额返还,一定三年不变;市各有关部门继续支持物资企业在组织和指导重要物资总量平衡、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及重点产品生产所需物资供应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国有物资企业供应等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对物资企业的改革与经营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1997年市级物资企业初步走出了困境,实现税利1159万元,比上年增长141%;实现了扭亏增盈,盈利481万元。经营的好转又大大支持了改革。

六、实现物资主管部门平稳转体

各级物资局在机构改革中退出行政序列,转变为经济实体是必然的选择。目前,市县一级物资部门在转体中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有待妥善解决。

1.物资局下属企业改制后,管理费收不上来了,局机关又没有资本金,怎么办?本人认为,有几条路子可供选择。一是争取政府授权,负责经营管理原物资局系统的国有资产,总公司作为下属公司的出资人,依法享受资产收益权。二是有条件的单独组建实体,开展经营。三是局机关与经营状况较好的所属一个或几个企业合并,组建新公司,把懂经营善管理的同志推上总经理岗位,并将其他企业退出的国有资本转进来。

2.机关离退休职工的费用问题。各级政府应有政策扶持,机关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可从下属企业改制置换出来的净资产中提留解决,无置换资产的由当地财政解决。

3.加强行业管理的问题。物资局转为经济实体后,政府可以委托代理、授予行业管理的职能,设立物资行业办公室,其人员编制、经费应由当地政府解决。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将商业、物资等流通行业的管理职能合并,设立一个流通管理部门,承担流通管理职能。

只有上述几个问题妥善解决后,物资局机关才能顺利转为经济实体。总的讲,机关转体要积极稳妥,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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