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朝“婚恋”民歌_中国文学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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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3)02-0112-007

自上世纪初以来,文学史家们论述古代中国南北文风的差异时,往往援引魏征《隋书·文学传序》[1](李延寿《北史·文苑传》略同)的说法:

暨永明、天监之际,太和、天保之间,洛阳、江左,文雅尤盛,彼此好尚,雅有异同。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胜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此南北词人得失之大较也。若能掇彼清音,简兹累句,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矣!

这是唐初学人自隋朝结束了南北的长期分裂、对峙之后,於大唐统一、稳定的政治、文化局面之下,对南北文风差异的宏观审视,以及对南北文风健康融合的殷殷期待。它经由魏征、李延寿等人之手书诸竹帛,显现了一种时代的认同性和权威性,并且还影响着唐代的文艺政策。

然而,今天的研究者在借鉴这种论述的同时,要避免在对待北朝民歌的态度上,用简单化和概念化的方式去生搬硬套。决定文学创作特点的,毕竟是该时代的社会生活。当强调北朝民歌的裘马大风式的内容特点时,必须关注当时北部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特点和诸民族的社会生活方式;当指出北朝民歌粗犷率直的气质与质朴的语言时,应注重对北朝诸民族的文化习俗和语言特点的探究。尽管要论述清楚这些内容须考察很多方面的情况;然而,舍此我们别无选择。

一、北朝民间“婚恋”歌辞研究的回溯

为了清晰地说明本文的观点,不妨先回溯一下,自上世纪初以来,在南北朝民歌对比研究中的一些轨迹。

上世纪初,首开乐府论题研究的学者,当推黄节。他于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写定的《答朱佩弦先生论清商曲书》中写道:“十二年以前,学校无言乐府者,仆创为之解,今已蔚为大国,咸知乐府之足重,不下于诗三百篇矣。”[2]而论及南北朝乐府民歌异同的重要文学史著作,则有撰写于一九二二年之顷、出版于一九二八年的胡适《白话文学史》[3];首版于一九三六年的赵景深《中国文学史纲要》[4];出版于一九三八年的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5];以及初版于四十年代的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6]。至于脱稿于一九三三年、修改出版于一九四三年,有“稿成十年前,稿定十年后”之说的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7]更是这方面的专史佳著。

作为“五四”时期文学革命运动的先驱和发起人之一的胡适,《白话文学史》是他号召以“白话”代替“文言”的理论依据,是我国上世纪的学术名著之一,影响弥为深广。黄节开设乐府论题研究,未必不受当时新思潮的影响。然而《白话文学史》对南北朝民歌的对比讨论显得比较宽泛。总体来说,胡适把清绮的南方民歌称为“儿女文学”,而称刚健的北方民歌为“英雄文学”。在检索了篇目的内容后,他说“南方民族的文学的特别色彩是恋爱,是缠绵婉转的恋爱”,而“北方平民的文学的特别色彩是英雄,是慷慨洒落的英雄”。在将俗文学纳入古典文学研究殿堂的草创时期,他没能过多地去追寻所以会产生这种结果的缘由,是可以理解的。

赵景深《中国文学史纲要》有意进一步对南北朝民歌从形式到内容上,作细致一些的归纳和比较:“南北朝的乐府(这里指乐府民歌——本文作者),无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都是不同的。在形式上说,南北乐府以五言四句为最常见,七言二句的也不少,这是同点。唯北朝时有四言四句的,南朝就没有;南朝时有杂言,北朝又极少。其实这与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南朝的杂言宜于咏婉转的幽情;而北朝的四言,则宜于写雄壮的歌调。在内容上说,南朝是婉约的,北朝是直率的。北朝即使是恋歌,也叙述得极爽快,不像南朝那样的怕羞,要用双关的话来代替。”这种论述当然是一种进步、然而仔细推敲起来,犹觉有两大缺憾:其一,是较为直观和笼统;其二,似乎过分地为魏征《隋书·文学传序》等传统的观点所笼罩,在研究中过于先入和粗糙,而缺乏些对具体内容作具体分析的精神。在遇到实际例子时,往往会发生较大的失误。

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作为一部著名的专史,对南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诸种情况作了详细分析后指出:“在此二百余年中,实为吾民族最为可耻之时期,外则大河南北,蹂躏于异族铁蹄之下者历载三百而莫能恢复,内则弑篡环生,干戈迭起,坐拥百越沃野之资,江汉山海之利,而莫肯以中原为意。新亭之泣,击楫之声,东晋以下寂而无闻。”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他说:“……以南朝社会,实一色情之社会,其所爱尚自为一种色情之乐府。”与论述南朝民歌时条分缕析、旁证博引相比,他对北朝民歌的分析要单薄得多,然而与其他学者相比,还是弥为精彩的。他先从纵向的历史状况指出,“我国之文学,自先秦之世,即已有南北两派之不同,大抵南方缠绵婉约,北则慷慨悲凉。南方近于浪漫,北主趋重实际。南方以辞华胜,北方则以质朴见长。而此种区别,在南北两朝民间乐府中,表现尤为显著”。这显然是既从实际情况出发,又借鉴、熔铸了古人的传统观点后作出的结论。接着又指出,“北朝本地瘠民贫,又自始至终,战争不绝”等总体社会环境的影响,导致了北朝乐府的这些基本特点。萧涤非还将北朝民歌分为“战争”、“羁旅”、“豪侠”、“闺情”(称“闺情”是否合适是另外的话题——笔者)、“贫苦”五类。他尽可能地搜集与这些民歌直接有关的文史资料。可以说嗣后的文学史专家,包括专门从事研究魏晋南北朝断代文学的专家,迄今大略未超越它的广度和深度。

然而,萧涤非的这些论述毕竟还有较大的缺点:在汉季至晋末,北方诸民族进入我土的原因很复杂,往往是政治运作的结果,而对于入迁的少数民族部落来说,当认为是合法的。如据周谷城《中国通史》[8]载,自东汉末匈奴“五单于之乱”,乎韩邪单于失去疆土携率步众流亡汉土,汉廷安置其於并州北界以来,后於西武帝太康年间,先后又有匈奴尊长塞泥、墨难、太阿厚、都大博、豆得、一育鞠等,不断携部入归,于是并州诸郡散居匈奴群落渐达二十万人。又如《资治通鉴·汉纪六·献帝建安二十四年》[9]下云:“(曹)操恐刘备北取武都氐以逼关中,问雍州刺史张既。既曰:‘可劝使北出就谷以避贼,前至者厚其宠赏,则先者知利,后必慕之。’操从之,使既至武都,徙氐五万余落出居扶风、天水界。”(此句下有胡三省注:“操盖已弃武都而不有矣。诸氐散居秦川,苻氏乱华自此始。”)苻氏至东晋初发展到“投鞭拦流”的局势,固不由曹操负全责,然而谁能说这不因政治运作而起,又怎怪得氐族人众浩浩荡荡进入秦川呢?至于各民族之间的战争和所谓的“五胡乱华”,是在约二百年之后的事,在汉魏两代,并无人能逆料。直到晋代,才有郭钦、江统之流,提出“徙戎”之论的;其实即使想要采纳,也为时已晚。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的出版,正在抗日战争中,作者的“在此二百余年中,实为吾民族最为可耻之时期”等言,饱含着亡国的忧虑和爱国的热情,自不待言。但汉季至晋末的少数民族入迁与日寇侵华,毕竟有本质之差别,不能同日而语!或许,就是这种偏激的情绪妨碍了萧涤非先生用仔细入微的心态去研究北朝民歌的原因吧。

尽管如此,萧涤非先生的努力,毕竟为四十年代中出版的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要言不繁地论述南北朝民歌社会生活与人物情感的基础,提供了颇为有益的帮助。刘大杰先生驾轻就熟地总结了北朝民歌的三个特点。其一:“北歌偏重于社会生活”,“可知在题材方面,比南歌要广泛得多”;其二:拈出实例,证明“在表现方面,北歌的情感多是直率的热烈的,没有南方那种委曲细腻的手法。北歌不是不讲恋爱,但是表现手法不同”;其三:北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有一个翻译的问题在其中。

新中国诞生以后,从1962年7月到1963年7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先后出版了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编写的三卷本《中国文学史》(以下称“社科院本”)[10]和以北京大学游国恩、中山大学王起、山东大学萧涤非等教授们共同主编的三卷本《中国文学史》(以下称“北大本”)[11]。社科院本《中国文学史》的上古至隋朝阶段,由余冠英教授主持,而南北朝文学部分的撰写者则是曹道衡先生等几位。他们对南北朝乐府民歌的讨论大致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一、注重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情况的探究;二、稍重视社会文化、习俗的影响;三、使用阶级论对各层次产生的民歌,作出分析。大体来说,这些方法比之旧时代使用的,是一种进步,然而也无可奈何地印上他们所处时代的印记,往往会片面和过激,甚至会流于简单化。比如论述到南朝乐府民歌“吴声歌曲”和“西曲歌”中的“情歌”部分时,他们写道:“当时的统治阶级上层中有些人在两性关系上不顾传统礼法,那是荒淫无耻”;而城市居民的中下层的“情歌中对于非法恋爱的热烈歌唱就是对封建社会传统礼法的大胆干犯”。不难看出这其实是一种脱离了实事求是精神的、过激的理论。比如,曾在南朝十分流行的童谣有《杨叛儿》。“杨叛儿”是“杨婆儿”的讹音。《唐书·乐志》说,南齐隆昌(494)时,被郁林王萧昭业尊为皇太后的文惠太子寡妻何宝明,宠爱从小在宫中长大的巫婆之子杨旻,遂有此谣。同样,北朝乐府中有北魏胡太后的《杨白华歌》,是思念为其单恋的杨华而作的歌词。杨华为胡太后的痴情所逼,以至于降奔南朝,其中种种情况,今人自不得而知。这种恋情以高凌下,或有胁迫之嫌。然而宫廷中的寡妇为爱而作歌,要求人性的复归,且“使宫人连臂蹋足歌之”。读到这些篇什,无论是谁,同情之心都会大于厌恶之感的。这是人性问题,不宜以阶级论来“代庖”。

社科院本《中国文学史》对北朝民歌史实的钩稽,还是做了不少工作的。它把北朝民歌分成“战争”、“饥贫”、“婚恋”三大类。其中“战争”、“饥贫”部分讨论的较为成功;而“婚恋”部分,谈到“不少写到女子老了嫁不出去”,把原因归之于“或许由于战争的影响,壮丁的稀少,女子找丈夫固然不容易,父母也不大愿意把女儿嫁出去,因为家无壮男,成年的女儿就是一家所依靠的劳动力了。”这是一种猜度,也实有一二例子可证明它有一定道理,但在民歌的歌辞中并无普遍性可言。简单地举一个例子:当代“西部歌王”王洛宾的《达班城的姑娘》里,显现的那种北方男子式的、与女子调侃时的幽默,这才是“老女不嫁”式的歌词存在的主要原因。这需要从北方民族的婚恋习俗里去挖掘,方能获得正确的答案!

北大本《中国文学史》的南北朝文学部分,是在萧涤非教授的主持下撰写成的。它的论述,要比《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更为稳健,且有明显提高。当论及南朝乐府民歌时,它说:“……,我们对南朝民歌的看法要有区别,有批判。既不能把它和来自广大农村的汉民歌等量齐观,也不能认为这就是南朝民歌的全部,更不能把一些色情作品或文人窜入的拟作看成是真正的民歌”这样的提示,要比二十几年前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的一言以蔽之,称南朝乐府民歌为“其所爱尚自为一种色情之乐府”要实事求是得多了。至于在论述北朝乐府民歌时,北大本《中国文学史》将其分为“反映战争”、“反映人民疾苦”、“反映北方人民尚武精神”、“反映爱情生活”四大类。前三类的论述都与社科院本《中国文学史》相埒,却无上文所说的社科院本的某些方面过于简单化的毛病。至于论及“反映爱情生活”的民歌,则说“由于北方诸民族的性格和习俗的差异,同时又不曾或很少受到礼教的约束,因而北朝的情歌也有它的特色:心直口直,有啥说啥,毫不遮掩,毫不扭捏。”这其实已经触及了北朝“恋歌”的最实质性的东西——婚恋习俗的问题,只是使人有些“浅尝辄止”的遗憾罢了。

北大本《中国文学史》把北朝“婚恋歌曲”中“老女不嫁”的原因归之于“这可能和战争频繁,丁壮死亡过多有关”这一点与社科院本颇为一致。然而,遗憾的是仍然出自猜度,并无过硬的证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曹道衡、沈玉成二位先生所著中国文学通史系列《南北朝文学史》[12]是近年来林林总总的南北朝文学研究文献中非常引人注目的一种。它初版于1991年岁末,后又于1998年6月第二次印刷,当可展现整整一个世纪以来,我国文学史界对南北朝民歌的研究成果。

此书对北朝民歌论述的切入点非常巧妙,而且精审、醒目。在正面论述北朝民歌所反映的社会生活面远比“吴声歌曲”、“西曲歌”广阔,“情调也迥不相似”的同时,就拈出《企喻歌辞》与“吴声歌曲”中的《子夜歌》的句子相对比,以证明“入据中原的各民族多善骑射,崇尚刚强武勇”的特点,将民歌的风格牢牢地落实在民族性格和典型的气质特征上,这种方法自能以少胜多。在举了一些例子以后,再举《李波小妹歌》以证明“豪侠尚武不仅为男子专有”,随之又论及李波事件始末,揭开了北朝自十六国以来的各民族之间,及汉族为抵御杀掠而形成的剧烈的民族矛盾。如此,既补充了北朝诸民族尚武的原因,又为北朝民歌中多记叙战争的篇什,作了最有力的铺叙。这样,题材从“尚武”到“战争”,再到由此而带来的“社会生活”,北朝民歌的内容就自然而然地突现出来了。

在论述北方民歌的情歌(笔者以为称作“婚恋歌辞”更恰当一些)时,除了举出它们的“坦率粗犷”的特点以外,《南北朝文学史》依然只从北朝的一般社会情况和“北方妇女受封建礼教的拘束还比较少”等角度去讨论。这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战争带来的社会凋敝,固然会影响到人们的婚恋生活,然而再贫困的社会,其各自的家庭生活亦终有其灿烂和饶有情趣的一面。影响人类婚恋态度的最重要的环节,并不在一时的物质生活,而是该民族的婚恋文化和习俗。而北方民歌中的“恋歌”,则正是这种婚恋文化习俗的一部分,甚至是婚恋形式和婚庆游戏的最直捷的显现。舍此,我们无法正确理解并解释这些婚恋歌词。

行文至此,笔者已经表达了对整整一个世纪来在北朝民歌,尤其在对北朝“婚恋歌辞”的研究结果,颇有不满。下面笔者集中地谈一下个人的看法,以求教于名家大方。

二、北朝民间“婚恋”歌辞解读中的四个问题

(一)北朝民歌的翻译问题

大多北朝民歌原系使用各少数民族语言,是翻译作品。前学往往援引《唐书·乐志》中:“梁有《钜鹿公主歌》,似是姚苌时歌。其词华音,与北歌不同。”以及《折杨柳歌》“我是虏家儿,不解汉儿歌”等来印证之,自是不错的。而一遇“翻译”二字,便有“信”、“达”、“雅”的问题存在。如译自鲜卑语的《敕勒歌》:

敕勒川,阴山下,天是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种既保存北朝民歌粗犷豪壮的原汁原味,又显得珠润玉圆的精湛的翻译技巧,使喜好写白话诗的胡适,惊呼“神来之笔”[13]!

然而大多数的北朝民歌却没有那么幸运,往往译笔粗糙低劣,有的甚至语不可解。比如常被拈出“老女不嫁,蹋地唤天”以证明北朝民歌率直刚键的《地驱歌乐词》,共存四首。其中一首四句为:

青青黄黄,雀石颓唐。

槌条野牛,押杀野羊。

其中“雀石”究为何物?是“雀屎”?是“卵石”,还是恍若雀形的山恋?而整首歌的意思究竟是什么?看了其他几首后,我们只能推测此歌的内容或许大致与婚恋题材有关,却又不能明了其究竟是什么。

更不用说,很多北朝民歌是在该民族的汉化过程中,经由各阶层民众自行翻译过来,又传播在口头上的,其译文会良莠不齐(也不排除在采录过程中仓促地修饰一下)。这种情况,其译笔就未必皆能“信”且“达”,而为了“雅”,采录者又会在形式上对经典的诗歌格式加以摹仿。上引《地驱乐歌》的四言格式,便是一例。这样一来,就弄得不伦不类了。

试想,在古代少数民族汉化过程中,它的语汇中会出现很多汉化的语言。有些北朝民歌,就是因为在个别汉化了的语言上,产生了误导,因而使后来的读者形成很多分歧的。比如《慕容垂歌》三首,因为歌中有“枉杀墙外汉”和“吴军无边岸”两句,就被明朝的胡应麟断为“其为指‘为刘牢子所败’事无疑”,“当系秦人嘲笑之什”。后来,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同意胡应麟的观点,认为:其一,因为这三首歌中两次出现“吴军”的字眼,认定当是慕容垂败在“吴军”(即南朝军队——笔者)后,方产生的歌辞。其二,因为有一个“汉”字,就断定它因慕容垂在东晋武帝太元十年(385)围前秦长乐公苻丕于邺,受晋龙骧将军刘牢子的夹击而战败所产生的。其三,作者既不会是汉人,也不会是鲜卑族人,一定是个秦人。

然而,慕容垂在前燕受封为吴王,这一点却又不容忽视。至于“汉子”,确是“汉族的男子”的意思;但又有“男子汉”的意思。商务版的老《辞源》上册“已”字下的【汉】条,关于“汉族”的解释是:种族名。自黄帝以来,为主有中国之民族。汉时兵力及于外国。至魏晋以后,外人犹称中国曰汉。即本国人亦自称曰汉。如俗谓男子曰汉子,是也。又谓中国本部人曰汉人,对于满、蒙、回族及苗族而言也。可知,此种观点已被认同到何种田地!

诚然,如上文所引《资治通鉴·汉纪六·献帝建安二十四年》曹操徒氐族事,则知氐族是汉化较早、且又语言汉化较全面的北方民族。《三国志》[15]引《魏略·西戎传》论氐族曰:

……各自有姓。姓如中国之姓矣。其衣服尚青绛,俗能织布,善田种;畜养豚牛马驴骡。其妇人嫁时衽露。其缘饰之制有似羌,衽露有似中国袍。皆编发。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其自还种落间,则自氐语。其嫁娶有似于羌……。

至于慕容氏则为鲜卑族。慕容鲜卑号曰“东胡”,与拓跋鲜卑各一支派而同其渊源。《晋书·载记》[16]和《魏书·帝纪第一·序纪》[17]皆云其祖居因境内有鲜卑山而得名。后者还说“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慕容鲜卑随魏宣祖师旅入居辽西,因伐公孙述有功而建国。其祖先莫护跋受封率义王,因喜好冠步摇冠,诸部称之为“步摇”,又因音讹而名“慕容”。

鲜卑族无文字,可知其自身文化之不甚深厚凝重,故而它的汉化则愈易愈甚。这便是后来的拓跋魏改元魏,全盘汉化的根源之所在。

既然如此,又怎知《慕容垂歌》中的“汉”字,不是汉化了的氐人或鲜卑人所说“男子汉”的意思呢?一首民歌在翻译成汉语时,它的用词会像写论文一样,考虑得很严谨、很周全吗?笔者曾撰文,认为《慕容垂歌》三首,更可能为鲜卑族人于公元369年(东晋太和四年)慕容垂受太后可足浑氏和太傅慕容评的逼迫,愤而放弃抗争,携部投苻秦前所作[14]。断定一首歌诗的创作背景和年代的先决条件是读懂它的意思和搞清它的有关文献资料,而不应该只拘泥于一个字或某个枝节细末。否则,必然作茧自缚,陷入自设的泥潭中!

(二)北朝的早婚习俗问题

北朝民歌中有一首七言二句的《地驱乐歌》:

明月光光星欲坠,欲来不来早语我。

这样清新率真的牧场恋歌,却被赵景深《中国文学史纲要》浅译为:“月明光光星坠,要来就来,不来拉倒,早点对我说,老娘不高兴等了!”把其中无限美的含意,一笔勾倒的唯一原因,是赵景深先生认为南朝民歌《华山畿》中有:“一坐复一起,黄昏人定后,许时不来已”,《神弦曲·青溪小姑曲》有:“开门白水,侧近桥梁。小姑所居,独处无郎”,与此歌相比不能同日而语。南朝的“吴声歌曲”和“西曲歌”,约而言之是侑酒佐饮的女乐。演唱者,或被畜养于达官贵人之家,或散在青楼酒肆之中,故其内容皆为男欢女爱,形式皆是媚语软调。这是久经需求方的选择淘汰的结果,极罕有真实意义上的婚恋内容。而《华山畿》、《神弦曲》,源自神话传说和巫觋祀神习俗,与这首《地驱乐歌》岂能相比拟!倘若作一个大胆的比方,这正如用南方的歌姬巫女,比方北方的牧场少女,虽同为女性,其丑陋与美丽岂独在姿容服饰、一笑一颦而已!单从拈出对比来说,已觉贻笑大方了。这就是上文说的:赵景深《中国文学史纲要》“似乎过分地为魏征《隋书·文学传序》等传统的观点所笼罩,在研究中过于先入和粗糙,而缺乏些对具体内容作具体分析的精神。在遇到实际例子时,往往会发生较大的失误”的原因。

上文还说到:社科院本《中国文学史》等,把“老女不嫁”的原因归之于“或许由于战争的影响,壮丁的稀少,女子找丈夫固然不容易,父母也不大愿意把女儿嫁出去,因为家无壮男,成年的女儿就是一家所依靠的劳动力了”是一种猜度,也实有个别例子可证明它有一定道理。这例子正是北朝民歌《紫骝马歌辞》:

烧火烧野田,野鸭飞上天。

童男娶寡妇、壮女笑杀人。

《紫骝马歌辞》今存六首,此为第一首。据史载:东魏武定三年(545),为了解决连年征战伴随而来的丁口锐减、国内寡妇数量激增、出生率低下的矛盾,丞相高欢奏:“请释芒山俘桎梏,配以民间寡妇”[18]。于是民间流传了这样一首寓讽刺与恢谐于一炉的民歌,其中充盈着男性口吻的幽默。

稍稍研读一下史乘和杂录,人们会获得一个迥然不同的印象。事实上自北魏到东魏、北齐,再及北周诸朝,诸史所载的情况都足以证明,北朝诸族人民的早婚现象,有一个由民风习俗到由法律上规定下来的过程。这要比汉民族的前人,如战国时越王勾践的“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留下的早婚习俗,大大推前了很多年。

人类婚龄一般可分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生理年龄当以身体和性成熟的条件为依据,是科学;心理年龄当以社会风俗习惯和社会物质条件为依据,是社会学范畴的东西。回溯人类的历史,主导着社会适婚年龄的依据,历来只是心理年龄,而不是生理年龄。且先读一首唐代李商隐的五古体《无题二首》[19](其一):

八岁偷照镜,长眉已能画。

十岁去踏青,芙蓉作裙钗,

十二学弹筝,银甲不曾卸,

十四藏六亲,悬知犹未嫁。

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

数字的变化,意味着少女渐次在长大。倘读李商隐《骄儿诗》等,可知他至少还有一个女儿。这首《无题》诗,虽未必是女儿的写照,却必含着兹父的观察,具有生活的真实性。它使人惊愕,唐代少女自我认定适婚心理的成熟期,为什么这么早?在读了北朝的历史,尤其关注了自北魏到东魏、北齐,再及北周诸朝的婚姻习俗,即鲜卑族为首的各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后,方悟到这种延续至晚唐、五代的早婚习俗,是由北方游牧民族带入中原地区的。即以梁满仓《论魏晋南北朝的早婚》一文的统计数字来看,北朝12位皇帝,有10位在未满14岁就结婚了;15位皇亲贵族, 14岁以下结婚的有8位。而57例女性的婚龄中,12岁以下结婚的有10位。至于鲜卑族女子的25例婚龄中,14岁以下结婚的有12例,已大大超过了北朝汉族女性的早婚比例,造成了北朝男女的心理早熟。

北朝诸族不但早婚而且早育。如北魏景穆太子12岁即已生文成帝[20],献文帝13岁就生了孝文帝[22];北齐乐陵王的妻子斛律氏14岁死时已有子[23],武成帝第三子高俨14岁死时已遗腹有子4人[24],北周静帝生时其父宣帝年仅14[25]。这自然与鲜卑等诸族长期的游牧迁徒生活、乳饮肉食,遂使生理早熟有关。如此,北朝民歌中的老女,在今日看来,仍是在青少年期。

以上早婚、早育的例子,虽主要为帝室和贵族,或达官贵人。然而,其对社会的影响,不啻极大。早婚渐成社会问题。东魏武定四年(546),孝静帝下诏称:“女年不满十三以上,勿得以嫁”,[26]显然对女子早嫁愈演愈烈,表示极大的担忧。《周书·武帝纪上》也载:建德三年(574)诏:“自今以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爱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务以节俭,勿以财币稽留。”[27]这说明北朝社会公认的男女适婚年龄为:男子15岁以上,女子13岁以上,并因袭成为法度。这也就是李商隐的五古体《无题二首》(其一)中的女主人公,为什么会“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了:因为从古代婚龄而言,十五岁的女子,将踏入“老女”的行列。

(三)北朝“婚恋”歌辞的男性幽默

事实上北朝民歌中的“婚恋”歌曲与南朝民歌中的“婚恋”歌曲的最大区别,是以男性口吻为主的。这与北方民族的婚恋习俗和婚庆游戏有关。先以被北大本《中国文学史》曾提到“老女不嫁”的那两首民歌为例:

驱羊入谷,自羊在前。

老女不嫁,蹋地呼天。

——《地驱歌乐词》

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

阿婆不嫁女,哪得儿孙抱。

——《折杨柳枝歌》

早期的鲜卑习俗保持着母系社会的一些特点和抢掠婚姻的形式。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28]载:乌桓“嫁娶则先略女通情,或半岁百日,然后送牛马羊畜,以为娉币。婿随妻还家”且云:“鲜卑言语习俗与乌桓同。”又,吐谷浑原系辽东鲜卑的一支。《魏书·吐谷浑传》[29]:称其婚俗,“至于婚,贫不能备财者,辄盗女而去。”这种情况在《周书·异域传》[30]和《北史·吐谷浑传》[31]的记述中都相类似。

上述二首著名的“婚恋”歌辞,其实都出自男性“求婚者”的口吻。是北方少数民族青年男子在挑逗、吸引、调侃,并试图说服女方就范的。所以它们率直称“老女”以激起对方的出嫁欲望;夸张地说为免“蹋地呼天”,请女方不要错失良机;厚着脸皮想以“哪得儿孙抱”,说服女方长辈不要阻拦,等等。这些话,其实是再粗鲁、再任性的“假小子”都无法讲得出口的。其中“阿婆不嫁女”颇值得玩味。称“阿婆”而不称“阿母”,显见不是出自女儿之口,而是被庭院外的那个小伙子所称呼。至于嫁女由“阿婆”作主,则显然又是母系社会的影子了。

若欲见抢掠婚姻的形式,最宜读《捉搦歌》。

《捉搦歌》是七言民歌,一共有四首:

(其一)

粟谷难舂付石臼,弊衣难护付巧妇。

男儿千凶饱人手,老女不嫁只生口。

(其二)

华阴山头百丈井,下有流水彻骨冷。

可怜女子能照影,不见其余见斜领。

(其三)

谁家女子能行步,反著禅后裙露。

天生男女共一处,愿得两个成翁媪。

(其四)

黄桑拓屐蒲子履,中央有丝两头系。

小时恋母大恋婿,何不早嫁论嫁计。

这四首民歌都是既劝女早嫁,又体现《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中:乌桓、鲜卑等族“嫁娶则先略女通情”的情况的。《捉搦歌》(其二)是“搭讪”式的:意谓与其井边顾影自怜,不如找个夫婿日夜“照看”。其中“可怜女子能照影,不见其余见斜领”两句写得符合生活真实,——因为地球的自转震动深水,深井确实无法照出脸容。可见北方民歌虽然率质,亦自有其细致入微的地方。《捉搦歌》(其一)、(其四)是以劝嫁来与姑娘调侃的,与“老女不嫁”的主题如出一辙。《捉搦歌》(其三)就有点儿蹊跷,这里似乎有一点暴力(略女通情)的影子在了。这四首歌辞都是以男性口吻写的,而且都活现着北方少数民族人民的婚恋方式。

“抢掠婚姻”的形式,至今在西南、西北的少数民族婚姻礼仪中,已成为一种传统的婚庆游戏了。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篇》记述北朝鲜卑族婚俗云:“北朝婚礼——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聓(即“婿”——本文笔者)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32]这就是原始的抢掠婚姻留下的痕迹。上引《捉搦歌》(其三),就显现抢掠婚姻开始或许使用一些暴力,用一些粗鲁手段,后面又以好言相劝、软硬兼施的方法。因为最终男子还须送上“娉币”,“随妻还家”到女方家里过日子的。

到鲜卑族入主中原的时代,杀掠婚和赐婚制的婚姻形式不断发生。北朝帝王或贵族头领因艳羡他人的妻室的美艳,袭杀而抢掠之;或通过战争,将掳获的妇女赏赐给有功的大臣将佐,这原是奴隶制部落的惯例;也有将宫掖女子赐配贫鳏无妻者,算是体恤民情的。以上诸种情况,在北朝诸史中,皆有事例可采,唯与民歌的内容无涉,故本文置而不论。至于《紫骝马歌辞》的内容,当同赐婚制如出一辙。然而在史书记载中仅此一例,这也是大感意外的东魏人民所以制作此歌的原因吧!

关于《捉搦歌》(其一):“粟谷难舂付石臼,弊衣难护付巧妇。男儿千凶饱人手,老女不嫁只生口。”四句,有的文学史家援引史书上后赵君主石勒对李阳的一段话。(见曹道衡、沈玉成《南北朝文学史》第二十四章注⑤):“孤往日厌卿老拳,卿亦饱孤毒手”等,欲以解释“男儿千凶饱人手,老女不嫁只生口”二句,说“饱人手”即饱尝人的毒手之意;而“生口”当作“奴隶”解云云。

石勒对李阳一段的话,在《资治通鉴卷九十一·晋纪十三》“元帝太兴四年(321)”下,和《晋书·载记》中都有。石勒和李阳都是羯族(属北胡匈奴种)小帅的后代,同住并州上党郡武乡县(今山西省榆社县北)三台乡。石勒微时率部众经商、种田,与李阳部为争夺村头“洗池”(胡收割后需要洗晒)而经常殴斗。及石勒称帝,遂招李阳。李阳不敢至。“勒曰:‘阳,壮士也;沤,布衣之恨;孤方兼容天下,岂仇匹夫乎!’遽招与饮……因拜参军都尉。”(《资治通鉴》)

本文作者一向敬佩老一辈学者做学问时显现的渊博功力。只是在此歌中,前两句既以“粟谷难舂付石臼,弊衣难护付巧妇”对举,后二句的意思则不必舍近就远。“男儿千凶饱人手,老女不嫁只生口”只须作:男人再凶蛮,也能养家活口;老姑娘养在家里,只能空耗口粮。民歌,尤其是北朝民歌不像文人诗歌,往往意思更为直捷了当,不用典故,何况《捉搦歌》四首都是在调笑、劝嫁,其辞最体现质朴而贫穷的北方人民的想法,这里哪还有其他的意思呢?

(四)纯真的爱情和婚庆歌曲

南朝民歌都写婚外的情爱,这是迫于封建礼法和社会风气等原因,自不用详述。而进入中原以后的鲜卑人,随着物质生活与社会地位的提高,有些阶层采用先恋爱后礼娉的田园牧歌式的浪漫婚俗。如《魏书·裴骏传》所附《裴洵传》中,裴洵与太原公主;《北齐书·神武娄后传》写娄昭后委身于高欢;《北齐书·薛琡传》载薛琡纳元匡妾张氏等等。不免人约黄昏,耳鬓厮磨。这就是笔者所以要在前文中指出赵景深《中国文学史纲要》对《地驱乐歌》的浅释,过于“先入”。其实,它正反映了北朝的部分贵族、自由平民,享有一定的婚恋自主性。因此,《地驱乐歌》在整个南北朝民歌中,显现了无穷美的含意。

北朝鲜卑族政权统治下的民族,仍以汉民族为主体。元魏汉化以后,整个北部中国最盛行汉化了的礼娉、迎纳制。这里本文援引一些材料,大致重现一下这种婚制的形式:

北朝婚礼,青布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妇,夫家领百余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妇子催出来”至新妇登车乃止。

——《酉阳杂俎·礼异篇》

北朝婚礼必用青布幔为屋,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新妇。夫家百余人换车,俱呼曰:“新妇子催出来”。其声不绝,登车乃止。今之“催妆”是也。

——《酉阳杂俎·贬误篇》

时婚姻礼,嫁娶之辰,多举音乐。

——《周书·崔猷传》

(北朝婚礼)见烛举乐(这里指不遵古制——笔者),铺母卺童,其礼太紊,杂求诸野。

——《酉阳杂俎·贬误篇》

显然,这是一种保留着很多鲜卑旧俗的新式婚制形式。由于有“青庐”这个特定婚典场所,又举乐、呼唤、讴歌,还伴随让新妇乘鞍、婚夕荐石榴、打新郎、用歌打趣新妇、新郎及宾相等婚庆游戏。

据此,则《地驱歌乐辞》中除上文引出二首外,如:

(其三)

侧侧力力,念君无极。

枕郎左臂,随郎转侧。

(其四)

摩郎胡须,看郎颜色。

郎不念汝,不可与力。

甚至《黄淡思歌》:

心中不能言,腹作车轮转。

与郎相知时,但恐旁人知。

都适合用以打趣新娘。而上引《折杨柳枝歌》,以及《折杨柳歌》、《幽州马客吟歌辞》等等歌辞,亦是适合婚庆的篇什。其制作之初,或不缘于婚庆,然而它们的流传,未必不由于婚庆游戏吧。

[收稿日期]200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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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北朝“婚恋”民歌_中国文学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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