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刊在版编目的两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目的论文,期刊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期刊在版编目”,是指刊物在出版时就对其进行编目,编制一张包含期刊各项编目元素的草卡,印在刊物指定部位。关于期刊在版编目问题,目前图书馆界很少有人讨论。那么,有无必要实行期刊在版编目,怎样实行期刊在版编目,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1 实行期刊在版编目的必要性
1.1 有利于改变当前期刊编目工作的落后状况。
期刊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出版快,内容新;二是期刊内容面广,信息量大。正因为如此,各馆都比较重视收藏期刊,致使期刊藏量增长很快。所藏期刊的品种与数量仅次于图书,居第二位;若以读者使用各类型文献多寡而言,期刊已超过图书,居第一位。有人对读者使用各类型文献作过调查,结果是,“期刊的阅读量和利用率大大超过了图书”。[1]
期刊在科研、生产和教学中的地位如此重要,其收藏量在馆藏文献数量上又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如果对期刊进行编目,有了期刊目录,既能使读者了解馆藏,提高期刊的利用率,又能为馆员管理期刊提供方便。但是,目前期刊编目工作开展并不广泛。有人对安徽省高校图书馆做了调查,开展期刊编目工作的只占30%,而在公共图书馆中开展这一工作的还要少,以此可窥全国期刊编目工作落后状况之一斑。究其原因有三点:一是期刊著录比较麻烦。有时依据一两年期刊的信息源,有的项目仍无法著录出来。另外,期刊著录不像图书卡片,做好后可一劳永逸。由于期刊的连续性和可变性,如双月刊改为月刊,这时就要在其原卡片上补著;假定所有刊物在编好目后都未发生变化,那么其馆藏记录也要年年补充记上。足见期刊著录远比图书著录麻烦。二是一些馆抽不出人来做这项工作。三是思想重视不够,认为期刊不编目也同样能提供给读者使用。其中,一、三两种原因是期刊编目工作的主要障碍。
如果期刊实行在版编目,那么就是一家编目,大家受益。由于有草卡可比抄,期刊著录起来就非常方便,可以减少很多困难和麻烦,就会引起各馆在一定程度上的重视,期刊编目工作也就容易在全国广泛开展起来。
1.2 有利于各馆提高期刊著录质量和促进期刊著录的标准化。
期刊著录应按照《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GB3792.3-85)(下称《规则》)要求进行,但从现在一些馆对期刊的著录情况来看,距《规则》要求较远。比如,有的馆著录的期刊缺项较多;有的著录带有随意性,不够规范;有的著录非常简单,只著题名、责任者和馆藏记录;有的刊物在著录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未在其卡片上进行补著,刊物变化情况没有反映出来,等等。出现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一些馆对某些期刊是断续收藏的,缺少期刊信息源,所以有些项目著不出来,期刊发生的变化也就因为缺乏源数据而无法通过补著将其反映出来。
实行期刊在版编目,提供了规范标准的编目数据,既可以保证期刊著录的质量,又可以促进全国期刊著录工作的标准化。
1.3 有利于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随着计算机在图书馆的广泛使用,实行期刊在版编目又有了更深的意义。因为现在开发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软件(如北京金盘电子有限公司和北京高电光盘技术联合公司开发的金盘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软件等),都包含了期刊管理系统模块。这些软件严格遵循国际和国家标准,对中文期刊采用CN-MARC格式编制期刊目录,并且提供标准数据交换格式,保证市售的或交换的MARC数据的转换。期刊实行在版编目后,有利于统一编目,建立标准编目数据源库,各馆就可通过数据转换,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高编目的质量和速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实行期刊在版编目是完全有必要的。
2 怎样实行期刊在版编目
实行期刊在版编目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是怎样实行,由谁来做,哪些地方应该注意,笔者有以下几点意见:
2.1 期刊在版编目工作应由各刊物编辑人员来做。
对刊物编辑人员来说,做这项工作要比别人方便。首先源数据就在他们手中。其次,一般来说,他们只为自己的刊物做编目,并且,假如期刊在出版过程中不发生什么变化,那么一次编目就可使用若干年;假如期刊在出版过程中有了变化,由于变化本来起因于编辑部,编辑人员也就能把期刊变化的情况较为准确地著录出来。而且,期刊发生变化时凡需要补著的,他们可随时通过在版编目将其反映出来。所以,对各刊物编辑部来说,完全可以承担期刊在版编目任务。
2.2 刊物编辑在做期刊在版编目工作时,技术上也不存在什么困难。
首先,他们有《规则》可依据,《规则》对期刊著录既提出了要求,也交待了方法,不少地方还有例子说明。同时还有一些书可作参考,如吴龙涛、叶奋生编著的《连续出版物工作》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例释》就是两本很好的参考书。另外,上海图书馆编制发行的期刊统编铅印卡也可作参考。除此之外,有些高校馆期刊编目工作已开展多年,积累了一定的方法和经验。期刊编辑如编目时还有问题,可与其共同协商。
2.3 期刊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应该分为著录数据和检索数据两个部分。
对于著录数据,编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进行。著录时内容要准确,项目要齐全,格式要规范,要按照详细级次的要求进行著录。各馆编目时,可根据需要,或按详细级次著录,或按一般级次著录,或按简要级次著录。不论按何级次著录,因为刊物上有详细级次的样卡可比抄,各馆做起来都非常方便。对于检索数据,由于期刊和图书的差异性,笔者认为检索数据除包括期刊识别特征的检索点外,在表现内容主题的检索点时,主要选取该刊的分类号。分类号应取两个,一个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取;一个据《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取,这样,各馆可据其分类号编制分类目录。有了期刊分类目录,各馆可为读者多提供一条期刊检索途径,同时还可将库里期刊改为分类排架,为期刊管理和读者使用带来很大方便。由于期刊具有多主题、多著者的特性,又很难在款目里表述出来,笔者建议,选取刊物的主要栏目名作为检索点,以提高检索效能。
2.4 刊物应在创刊时就开始进行在版编目。
鉴于目前出版发行的刊物均未实行在版编目,如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一工作,可规定各刊物从某年第一期起开始实施。
2.5 期刊实行在版编目后,其样卡不需要每期都印。样卡只在每年第一期印出即可。因为对绝大多数馆来说,预订期刊都是从年初开始,中途订阅者很少。即使是中途订阅的期刊,其各期里面没有样卡,也可等其下年第一期到馆后再将其编目也不迟。但是,期刊在长期的出版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对于这些变化,根据《规则》要求,有的要将其在目录中反映出来,有的则不需要反映。凡是需要在目录里反映出来的期刊变化情况,如刊物正题名、开本、出版周期、出版物类型等方面的变化,以及休刊和复刊,并入某刊或与他刊合并等,都要把这些变化内容在发生变化的那一期或前一期里编印样卡反映出来。各馆就可以据样卡调整自己的目录。
2.6 期刊在版编目工作应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制定一些有关的制度,以约束和监督各刊物编辑部开展这一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不仅有必要实行期刊在版编目,也完全可以实行期刊在版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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