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世界四大基本途径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自觉整合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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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4)03-0031-07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一个理性启蒙、理论创新与现实创造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们总是以种种不同的方式来对世界加以理解和把握,进而参与历史的创造并推进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发展,这些方式又以常识、科学、宗教、艺术、哲学等最具代表性。但由于这些方式的关注对象和思维特点不同而导致其发生作用的原理及机制各异,尽管作为历史文化现象它们都将长期存在,但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而任由其中某一种方式发挥主导作用,则无助于社会的良性前行和人的全面发展。其一,过分依赖常识来理解和把握世界,容易导致实用理性传统和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泛滥。其二,过分强调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坚信诉诸科学技术能够解决人类面临的所有问题,则容易导致人文精神和人的主体性的丧失。其三,以“启示”的方式预设一个超验的、超自然的神的存在来对世界加以理解和把握,将导致宗教迷信的肆虐和理性启蒙的阻碍,以此对现实中各种矛盾的化解和消弭也只能停留在“鸦片”的功用层面。其四,哲学虽然具有整合其他方式之优势及化解其他方式之不足的能力,但也只有在哲学思考的起点和过程中确立合理的维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基于此,追寻人类历史的进程可以看到,一方面,正是由于拥有目的诉求、意志自由、情感表达的人的参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不是束缚于像计算机程序那样被注定了的某种必然性规律之中,而是由自由人所创造的自由事业。也正因人是自由的,才会出现上述人类把握世界多种方式并存的现象,导致世界上出现善与恶、野蛮与人道、愚昧与文明以及本能主宰与自由自为并存的现实;另一方面,人类进步的过程并不因人的意志自由而变得漫无目的,人的伟大就在于能够通过哲学反思与批判,有能力自觉认识常识、科学、宗教、艺术等理解和把握世界方式之内在机制及其间的复杂关系,进而选择最能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把握世界的合理方式与可行路径。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由此也就成为弃恶逐善,摆脱愚昧而走向文明,摆脱野蛮而过渡到人道,从本能过渡到自由自为的历史。

       一、人类把握世界的四种代表性方式及其特点

       人类对世界的改造离不开其理解和把握世界的种种方式,而其中最容易被忽略,但实际上又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最为基本的方式就是经验—常识。

       常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实践中仅凭经验积淀而形成的最一般、最普通而为大众所熟知的知识,作为人们维持正常的生活与生产所必备的最原初水平的认识,构成了人类最为本能的生存方式和对世界的把握方式。常识通常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经验直观性。由于常识的形成有赖于人类自身世代亲历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验直观,而“共同经验”则是人们对世界加以认识与把握的“中介”[1](P43),因此常识无须烦琐的理性考量与论证解释,更不奢求对事物深层本质的探求,进而成为每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无须进行系统理性学习就能形成的基本能力。其二,稳定持久性。日常经验的稳定性、普遍性决定了常识一经形成即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点。

       由于常识以人们的日常共同经验作为自身形成的中介,常识思维方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如下局限性:其一,人们通过常识对世界的认识与把握仅仅停留在对世界认识的表面的、感性的、经验的价值分析,无法超越“共同经验”而深入到事物的本质层面,因而呈现出认识的狭隘性特点。其二,经验的普遍性和稳定性导致了常识具有固化、保守的特点,使得常识倾向于墨守成规与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势。这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即使错误的认识也会持续相当长的时期来引领人们的行为;另一方面,人们头脑中的许多错误常识并不能随着正确认识的出现而自行消失。其三,经验直观总是呈现出两极的特点,因此从常识出发,人们习惯于在两极对立、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中进行价值判断。这是因为在以“共同经验”为中介的人与世界的互动关系中,人作为既定的经验主体,以“直观”的方式把握世界;世界作为既定的经验客体,以“给予”的方式而呈现给认识的主体(人),主体的经验与经验的客体之间具有确定的、一一对应和非此即彼的经验关系,它要求经验主体的思维必须保持非此即彼的确定性[1](P43—47)。

       不满足于停留在常识所适用的日常生活世界范围,而是要进入到日常生活世界的背后,不局限于常识思维方式对人与世界的理解,而是要回到人与世界本身,这是人类所特有的基本能力,对常识的自觉超越也就成为人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表征之一。宗教的出现则构成了这一超越的最初表现形式。宗教是人们用幻想的现实经验之外的超自然、超人间的神及对神的崇敬来表达对现实生活、人生价值的理解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深层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现象。作为人类社会历史上最为古老且至今仍影响深远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曾经是世界上各民族在经验之外理解世界的最初形式,在哲学诞生之前,人们就是通过原始宗教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经验现象进行把握、理解和感知的,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也是建立在对原始宗教的超越之上的。在此意义上,有学者认为,宗教是人类文化的摇篮,蕴含各民族文化的原始密码,而一神教的出现又被认为是人类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标志着人类自觉地把自身与周围世界区分开来而达到自我身份的认同与确定,因而成为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巨大进步,逐渐沉淀为世界各国民族——文化心理的深层结构。现在汉语语境中所谈的“宗教”,主要是指与18世纪末在西方学术界所理解的英文“Religion”相对应的以基督教等为代表的一神教。

       宗教是一种古老的社会文化现象,其产生的原因曾长期被认为是由于人们在科学方面的愚昧无知。但在西方思想史上,费尔巴哈首先不满足于此种解读,他既明确指出基督教是实现人的政治自由的障碍,更立足于生活世界被异化为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世俗基础,从人本学角度通过认识论分析和抽象的心理分析指出,上帝这个至高无上的造物主是人们按照自身的特征创造出来的。

       马克思、恩格斯则指出:“宗教按它的本质来说就是抽掉人和大自然的整个内容,把它转给彼岸之神的幻影,然后彼岸之神大发慈悲,又反过来使人和大自然从它的丰富宝库中得到一点东西。”[2](P517)他们认为,宗教虽然关注彼岸世界,但其产生的根源却在现实社会历史之中,它本身是人们对社会状况的曲折反映,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只不过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3](P333)。而它之所以以超自然、超人间力量反映社会现实,也正是由于对现实物质和精神状况的不堪忍受,进而就会有一些人追求思想上的安慰,设法从外在世界遁入内在世界,“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得救感到绝望,就去追寻灵魂得救来代替,即追寻思想上的安慰,以免陷入彻底的绝望”[4](P8)。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像费尔巴哈那样仅仅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是远远不够的,而不从世俗基础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的角度说明其本身异化的根源,就不可能揭示宗教产生的根源及其扬弃的路径。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从社会内在矛盾层面科学分析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并从实践观出发指出,人的本质体现为一切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属于社会意识范畴的宗教起源于现实实践中人与人之间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宗教教义围绕人—神关系展开,但根源于现实社会中的人—人关系。质言之,宗教虽然关注的是人—神关系,但其折射出的却是现实中的人—人关系。宗教的消亡也只能使人与人的关系达到合理之后才能解决,但这绝不能从彼岸世界中去实现,而应在现实世界中由现实的人去完成。

       对常识予以超越但又不满足于宗教对世界把握模式的另一重要思维形式是科学。科学是人们对经验—现象世界的某些具体领域、具体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进行较为系统的理性认识所形成的知识体系。与常识相比,科学无疑进入了事物的本质规律层面,是对常识思维方式的超越,更是人类进步的表征。

       按照康德的说法,我们所面对的世界,首先是一个自然世界,它提供了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前提,遵循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可违背的、被注定了的某种必然规律,比如万有引力规律、生命变化规律、地质气候变化规律等,而这正是科学研究的领域。其次,我们也面对着一个价值、道德和意义的世界,也就是有人的自由意志参与其中的人文世界,其中的规律就不同于自然界中的被注定了的规律,否则人就变得非常可悲,与动物无异,而这一领域的问题就不是科学所能解决的。科学仅仅把对经验—现象世界的必然规律的探求作为自身研究对象,而经验世界之外的人的自由、价值、道德等问题已溢出了科学的研究对象之外。换言之,科学不能解决信仰、道德等属于价值世界的领域的问题。同时,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也不是科学本身能够予以回答的。科学的上述特征,从它作为一门学科的最初出现历程可以窥见一斑。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西方思想史上首次明确把科学与哲学进行区分,虽然明确以“物理学”和“形而上学”命名其著作的是亚里士多德学派哲学家安德罗尼柯,但亚里士多德已经把关于自然界运动变化的领域与研究事物的本质及其他抽象道理的领域区分开来,把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指明具体科学以特殊存在为研究对象,哲学研究的对象则是存在本身,即比具体存在更为根本的“存在的存在”。哲学是研究各门科学的前提,各门科学离不开哲学,正如离不开形式逻辑的规律。

       正因科学仅仅把世界的特定领域——经验现象领域的规律探讨作为自身的研究对象,其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它具有可证伪性的特点。这是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提出的判别科学理论的重要依据,认为“科学检验的真正目的在于证伪理论”[5](P104),即只要能称之为科学的理论,就必须具备这样的特点,从该理论本身推导出来的结论,在逻辑或原则上要允许现实观察中出现反例的可能,而任何违背这一原则的、在任何条件下都永远正确的理论均不能称之为科学。其二,它诉诸现实经验材料的归纳,进而探讨贯穿于其中的确定的因果必然联系。其三,它强调的是对经验事实的定量分析与事实分析,而不关涉价值分析和道德评判。其四,它只相信理性的力量,推崇理性至上,在科学面前不承认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超越常识与经验科学并扬弃宗教,为科学奠基并为道德寻求依据,试图以理性消弭自由与必然之矛盾,通过彰明天下普遍之理来安顿人之心灵,承载这种使命的思维方式便是哲学。众所周知,哲学是爱智之学,其原初含义是“爱智慧”,即对智慧的不懈追求。这里的“爱智慧”有两个特点:首先,它通过对关乎人类生存发展和安身立命的重大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的探讨,来达到使人类智慧地生活并得以安顿心灵的目的,个人面对的具体问题只有上升到普遍性问题才进入哲学思考的领域。其次,在不同时代,“爱智慧”有着不同的内容。从西方哲学发展史的历程来看,在古希腊时期,哲学诞生的标志就体现为米利都学派对“始基”问题的追问,因为当时世界的“始基”问题构成了人类所面临的最大的哲学问题,尽管早期哲学家以物质形态揭示“始基”的内容,最早的哲学家以自然哲学家的身份出场,但“始基”问题的提出则标志着人类意识的觉醒。首先,它使人类从原始宗教和神话对自身与世界的理解中超拔出来,自觉实现了从人—物不分到自我身份的确证。其次,它同时能够使人类从变幻不定的经验世界中摆脱出来,意识到绝对与自由世界的存在。这就使人类完成了从原始宗教、神话和经验世界到最初理性世界的自我跨越,并奠定了此后不断地把理性作为思考全部问题的范式的自觉。此后到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哲学家才进入了人生和社会的深层次问题的探讨,此时在学科形态上哲学与科学之间没有区分,哲学实际上具有知识总汇的特点;在中世纪,由于神学主宰一切,哲学主要是为神学教义作论证和注解;随着实践和科学的迅速发展,近代哲学要面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问题,对自然界的认识成为哲学须予以关注的重大问题,认识论问题开始凸显,而自文艺复兴以来,彰显理性的力量和人的尊严,祛除宗教愚昧的最大成果就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兴起。

       在此过程中,哲学不仅试图为科学何以可能提供依据,还要通过理性来化解宗教、常识遭遇到的困境,为人的道德领域寻找根据,并为人类的未来指明方向。马克思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开启的辩证思维中,把哲学的前提理解为人的实践活动,超越了观念决定论,开启了哲学的重大转向,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内在矛盾,特别是劳动异化产生的深层根源,为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可以看到,反思性、超越性、批判性体现为哲学的显著特点。

       二、人类把握世界四种基本方式之间的交织与分野

       人类历史是从单纯动物的野蛮状态过渡到理性的指导进而实现自由的历程,在人类进步的过程中,上述四种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虽然始终交织在一起并共同发挥作用,但人类进步的标志则表现为通过哲学理性的不断彰显,实现对常识、宗教及经验科学的超越。当然,这里的哲学理性不仅包括科学意义上的工具理性,而且包括道德意义上的实践(价值)理性,更加指向马克思实践哲学意义上的历史理性。而厘清上述把握世界四种基本方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形成人们正确把握世界的理性自觉和合理方式,是推动社会真正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课题。

       从上述四种方式的联系来看,其一,它们始终具有起源上的关联性。常识是人们面对外部世界时的最初感知方式,原始宗教的出现直接来源于从经验常识层面无法安顿面对世界时的惶恐不安,因此要在常识之外诉诸神秘力量来寻求支撑;一神教的产生是对原始宗教的超越,彰显了绝对意识等人类把握世界的新维度;而哲学的诞生既来自于对常识的不满足,更来自于对原始宗教的不满足。哲学起源并分离于原始宗教和原始神话,因不满足于原始宗教和原始神话对世界的解释模式,哲学才开始追问世界本原,进而确立人的自我身份,这标志着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自我认识的成熟与进步;哲学是科学的母体,科学的出现来自于哲学的分化,在古希腊时期,科学与哲学的界限相当模糊,哲学实际上是以包罗万象的“知识大全”或“总体科学”的形态出现的,后来科学发达并从哲学中分离出去,哲学的地盘才逐渐变小。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哲学家们才对哲学与科学各自研究的问题作出明确区分,把科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特殊的存在”,而把哲学研究的对象界定为“存在的存在”,试图通过哲学给全部知识提供基础,探寻原因背后的原因——最高原因。在此意义上,有学者指出,当哲学的领地不断被侵占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公式来表示的知识”[6](《序言》,P2)的研究领域的形成,才标志着科学从哲学中的分离。换言之,当科学成长起来并纷纷从哲学母体中独立出去后,哲学才能把包括科学的认识成果在内的人类认识作为自己再思想、再认识的对象,从而明确提出和探讨更为根本的“存在的存在”问题。

       其二,在研究对象方面,上述四种基本方式之间也存在着某些共同的研究领域,其所面对的很多问题也是一致的,比如,作为关乎人类生存命运的“世界本原”、“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历史发展的规律与未来”、“道德的依据”等重大基本问题,就既是哲学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宗教始终要统摄的问题。

       其三,从相互影响来看,上述四种基本方式之间也始终存在着相互交织。在西方文化发展过程中,哲学与宗教之间的复杂关系就很能说明这一点,宗教意识里渗透着深刻的哲学问题,并为哲学开启了新的思考维度;而宗教则运用哲学的方法为自身的教义作论证。它们在互相影响中既吸收对方的某些维度,同时也处于某种对立之中。比如,犹太—基督教就开启了历史原则、自由意志、普遍之爱意识、绝对原则意识等角度和新的视域[7](《作者的话》,P2),但哲学始终反对把神作为出发点来理解世界;宗教也利用哲学的方法来为自身作论证,如神正论的论证就采取了哲学的方法。

       其四,上述四种基本方式都在认识、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产生影响,并发挥着某种特定的功用。哲学和科学都是知识体系,虽然其思维方式有别,但都在某种程度上对人们的行为、思想产生引领作用,并规范人们的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哲学与宗教同属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都对社会发展始终发挥某种作用及功能。特别是在人们的道德实践以及对待自然的态度上,宗教也致力于调整人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犹太—基督教的“摩西十诫”和“爱人如爱己”,道教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崇俭抑奢”,佛教强调“慈悲向善”,通过对生命的体悟与心灵的升华达至人自身的和谐,借此彻底实现苦难的解脱,其他宗教禁忌和戒律也始终强调公共道德约束及伦理升华,在个人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等方面也起着某种促进作用。

       尽管上述四种方式存在着重要的联系,但它们之间更多的是作用原理和机制的不同。这主要体现在:就认识范围而言,常识局限于经验感觉的范围,所借助的方法就是经验感觉,而不追问世界的本质层面;科学是对常识的超越,以“科学理性”的方法追问经验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哲学与科学一样,也是对常识的超越,但它以“整个世界”为对象,为科学奠基,为人的价值寻求依据,为自由开辟道路,不仅超越了常识,也超越了科学。哲学与科学的进步有助于人们形成正确的常识,并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理性自觉。宗教虽然也以整个世界为对象,但其认识方法则是反经验、反理性的信仰主义[8](P656),始终强调信仰大于理性。

       就它们之间的具体区分而言,哲学与科学的区别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两者的研究对象不同。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经验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且仅仅探讨经验世界中某一领域或层次的特殊规律;而哲学则试图把握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换言之,经验科学研究自然界中的“必然规律”,哲学则既要研究科学知识是如何成立的,更要探讨有人的活动参与其中的人文世界中的“自由规律”。其二,两者的探讨方式和侧重点不同。科学所采取的方法当然是理性方法,但这种理性主要表现为以分析说明和实验证明为代表的科学理性;而哲学所采取的方法则是综合解释和反思批判。其三,两者形成的标志不同。“哲学所要解决的都是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的问题——诸如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秩序与自由等等。一旦有一个研究领域产生了可以用精确的公式来表示的知识时,它就进入了科学的行列。哲学是对未知事物(如在形而上学中)或不确切认识的事物(如在伦理学或政治哲学中)的假设性解释,它是追求真理的开路先锋,科学是被占领的土地,它后面是那些安全地带。哲学总是把胜利的果实留给自己的女儿——科学,自己却永不满足地去探索那些未知领域。”[6](《序言》,P2)

       而科学与宗教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前者所关注的是经验世界,后者所关注的则是超验世界,即使科学家信教的现象存在,亦不能说明它们之间的关联性,而只能说明人所面对的经验世界与信仰世界的分野。就哲学既探究经验世界规律的依据,也关注超验世界的规律而言,哲学与宗教的关系恰恰因为两者具有相同的研究对象,而成为我们需要予以重点关注的课题。换言之,只有厘清宗教与哲学的区别,才有助于人们真正形成良性的理性自觉。

       哲学与宗教的区别则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把握世界的出发点和方式不同。宗教预设了一个超验的、绝对的、至高无上外在权威——神,把神的指示——教义作为独断的信念,通过启示的方式来理解与把握世界,同时它常常借助感性表象的形式(如教堂氛围)让人们领悟普遍性问题。而哲学从怀疑出发,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的等人类理性来追寻经验事实背后的本质和规律。

       其二,宗教强调对神和超自然力量的绝对信仰,不容许对神持有任何怀疑,坚信“诚则灵”,在对世界解释不清时,把诉诸信仰作为最终依据;而哲学不满足于宗教的启示性思维方式,不预设任何绝对的存在,强调应怀疑一切,并把宗教所提出的绝对原则、有无来生、灵魂是否不朽等问题亦纳入到理性考量之中,强调只有经过理性考量的知识体系,才具有解释世界、影响世界的力量,进而在满足人们深层次的理性思考的过程中,乃至对现实世界的改变中彰显自身的主体价值。

       其三,面对世界时所起的作用不同。宗教能够化解人们作为有限个体在面对无限世界时的无助与恐慌,进而获得一定程度的精神安慰。马克思哲学对宗教思维方式及其功能进行批评的同时,指出了宗教的这一功用:“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2](P200)也就是说,它在化解和消弭尘世苦难的过程中,只能起到“鸦片”那种暂时缓解阵痛功用,但不能真正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而哲学则不仅通过理性反思与理性升华来实现自我觉醒,更强调利用现实力量来促进人的自由与解放。

       其四,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的方式和途径不同。这是哲学与宗教最大的不同之处。作为非理性的信仰,宗教主要以某种神秘力量来解释我们所未知的世界,借此提供人类面对世界时的心理安慰,让这个世界变得可以理解,因此它不是通过人类理性的升华并以现实的力量去改变现实。而哲学特别是马克思哲学通过对人类历史规律的研究,倡导诉诸现实的力量推翻不合理的社会制度,通过实现现实社会关系的合理化来达至人的解放,其解释、认识、了解这个世界的目的是“改变”这个世界,真正让人们“不再忍辱负重,不再在精神上解除武装,不再把神的存在当作安慰剂”[9](P8)。

       总而言之,哲学、科学与宗教都是对常识的超越,而就哲学、科学与宗教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正如叶秀山所指出的,如果说科学最初是在摆脱“(原始)宗教”影响的前提下发展自己的话,那么,哲学就是在对“宗教”的更进一步的“化解”中发展自身。科学把宗教看作是在自身之外的对立物,哲学则将宗教看作是一个“被扬弃”了的“对立物”。哲学将科学对宗教的“否定”态度推进到“化解”的层面,不仅将宗教当作一种现象作经验科学的研究,而且将宗教中原本被歪曲了的、掩盖着的理路揭示出来,以哲学自身的理路来加以理解。哲学力图“看透”宗教[10](《序》,P1—2)。

       三、哲学理性自觉与人的全面发展

       从研究对象、思维方式以及与人的生存方式的联系等角度,考察上述四种把握世界基本方式之异同,其深层旨归在于凝练出引领社会良性前行的思维方式自觉,规避常识思维和宗教思维之局限,同时避免陷入科技决定论的误区,进而真正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就此而言,如下几种认识误区需要我们特别予以自觉克服:

       其一,自觉避免科技万能论的误区。科技万能论与科技决定论、唯科学主义同义,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是任何哲学或其他学科研究能够摒弃自身非科学形态的唯一恰当的方法,只有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才能获取真正可靠的知识;认为科学技术是社会发展中的根本性和决定性力量,只要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能化解人类所面对的所有困境和一切问题,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此种解读中,科学具有了超越、主宰一切的至高无上的神一样的力量,而这实际上必然导致科学的异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科学的研究对象局限于自然界中的必然规律,科技进步也仅仅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取得进步的标志,虽然能带来生产力的进步并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但人类的进步不仅有赖于对自然规律的把握,更决定于能否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现实中的每一个人不仅是一个自然存在物,更是一个自由存在物,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项自由人的自由的事业,从自然必然性的奴役中超拔出来,彰显作为自由存在物的自为维度,这是人之所以伟大并拥有价值和尊严的根源。促进道德的改善、信仰的建构和社会的公平需要通过道德理性的提升来实现,而这离不开哲学理性的彰显与自觉。

       科学再发达也解决不了信仰问题和道德问题,而科技决定论把人生的全部内容置于科学的绝对权威之下,会导致人成为机械必然性的奴隶,使人们仅仅注重物的因素而忽视人的因素,造成对理性的误读及对思想与人性的扭曲,导致人的尊严、价值、意义、基本权利、自由、社会公平公正、人文精神等的式微与边缘化。

       这从西方近代社会发展带来了技术进步和商业辉煌的同时,也带来了工具理性、科学理性的霸权和越位,导致人被物质和金钱所奴役、人被异化的严重后果中可以得到警示。目前人和社会发展的单向度化等一系列社会危机,实际上已昭示着仅仅对科学的过度强调所带来的发展困境。当我们看到假冒伪劣等许多犯罪行为正是借用高科技手段的结果,以及一些“富二代”视人命为儿戏、开着高级舒适轿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等现象,我们实际上正遭遇着人文精神和道德理性在当代缺场所带来的现实危害。它告诉我们,只有做到科技和人文道德并重、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有机统一,才能真正回归人性本身,彰显人的存在意义和价值,实现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支撑起一个强大的现代化国家,除了作为物质层面表征的经济、科学技术等力量之外,更需要精神层面的道德、艺术力量。

       其二,在当代中国应重新推进思想启蒙。社会的发展需要经过理性的不断启蒙,才能摆脱愚昧迷信和常识思维,形成对完整理性内涵的认识自觉,即不把理性仅仅理解为工具理性,更包括价值理性,而后者是保证个人人格尊严、维护个人基本人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启蒙运动始自西方的近代社会,而就西方启蒙思想的主导性原则而言,主要包括“理性法庭”,即倡导个人的独立思考,全社会以理性而不是以信仰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世界去魅”,即告别以神的眼光审视一切,返回到以自然人性为基础的、世俗化的现实生活;“追求平等”,即拒斥一切等级和特权制度;“个性自由”,即使垂直的身份制度约束让位于平等的契约制度的主导[11]。中国与西方的历史传统和社会背景不同,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传统,在农耕文明背景中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形成了非常浓厚的等级意识及其制度设计。由于中国在传统农业社会和宗法社会背景中开启现代化之旅,因此虽然我们不可能经历西方那样的现代化历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借鉴启蒙思想的主导性原则。特别是中国的近代启蒙始终被救亡图存的时代主题所压倒,导致其完成得很不彻底、很不全面。比如,算命、巫术、烧头香、特异功能等宗教迷信的泛滥,预示着许多人仍把自己的未来寄希望于对鬼神的信奉和畏惧;特权意识和特权现象的蔓延,“我爸是李刚”、“我就是法律”等一再挑战社会伦理底线和人们神经的特权现象,预示着实现平等与人权之路依然漫长;习惯于以集体名义对个人权利的侵害,《物权法》的颁布并未能阻止城乡野蛮拆迁等现象,预示着法治中国之路仍然步履艰巨。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思想启蒙的紧迫性与必要性。我们提出并在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就更需要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以“中国特色”彰显思想启蒙的原则,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三,注重合理利用宗教的有益作用,但要避免其错误的思维方式。如上所述,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宗教的产生根源于现实世界的颠倒,只有消除产生宗教的世俗根基,才能真正促进宗教的消亡,但这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既要看到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的长期性,又要避免其危害性。消除宗教的危害,不能仅仅依靠科学的发达,许多科学家信教就说明,科学所涉及的是自然世界,宗教所涉及的是价值世界,事实与价值不能直接等同。牛顿在科学上的成就,恰恰是其遵循科学精神,尊重科学事实,经过科学理性思考的结果,是当时社会摆脱宗教羁绊,要求科学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服务的结果[12];而科学成就并未解决牛顿的信仰问题,当他晚年沉迷于《圣经》经文的考证与诠释时,便不可能再有科学的创新与发现。宗教虽然引人向善,但这一目标的实现途径并不可靠,只能起到暂时的麻痹作用,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现实中的困境与矛盾。马克思把理性理解为通过对现实历史本质规律的探求,进而以现实的力量来实现全人类自由与解放的历史实践的能力,以此弥合人性的现实与超越维度之间,以及人的发展的经验与目的—价值维度之间的鸿沟,这才是指导社会前行的科学理论。

       其四,避免立足于常识思维的唯GDP主义。按照经验常识思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可以带来直接的受益,让公众感受到改革发展的实惠。但通过哲学反思可以看到,以何种方式提升GDP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为当社会发展的评价标准被固着于单纯的经济指标时,经济的发展往往会以环境和生态的破坏为代价,这是世界范围内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经历的历史现象。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经济上的突飞猛进,但它却以高能耗、高成本、高污染为特点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因而也带来了环境生态上的巨大压力,背离了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诉求[13]。因此,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避免人类中心主义,完整理解发展的内涵,这正是我们考察把握世界四种基本方式及其关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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