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市场环境思考_股票论文

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市场环境思考_股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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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股票期权制自70年代在发达国家实行以来,经过二十余年实践证明它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是行之有效的做法,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激励方式。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和一些上市公司纷纷借鉴外国模式,准备大力推行经理股票期权计划。本人认为经理股票期权制确是一种有效的值得推行的激励机制,但我国在借鉴西方成功的管理经验时,不应忽视我国的现实国情。

一、实现经理股票期权制应具备的市场环境

1、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必须要有一个健康、完善的资本市场。经理股票期权制得以正常运作的关键是资本市场上的股票价格能够反映企业的绩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可以通过股价来反映。然而我国的股票市场目前尚不够完善,存在诸多内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股票价格走势与公司业绩严重脱节,股价剧烈动荡、异常波动时有发生,政策市,消息市十分明显;机构投资者缺乏,个人投资者素质低下,市场监管乏力,投机过度;上市公司行为扭曲、质量差,不少公司是“包装”甚至“伪装”上市圈钱;股权结构失衡;股票交易市场设计、布局不合理,股票发行方式仍不尽如人意;市场缺乏应有的保值性交易工具(如股指期货)等等。在这样的资本市场氛围中实施经理股票期权制,可以设想其效果是相当有限的。

2、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经理市场。经理股票期权制激励的对象是竞争上岗的总裁和总经理,完善的经理市场可以找到足够的竞争者,而且信息比较充分;使企业能够比较自如地挑选竞争者,从而避免“内部经理市场”的出现。但我国的情况是,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产权结构的特殊性,其企业家的选拔、任用基本上是行政任命的,由于没有经过市场的评判和检验,缺乏一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自然很难达到良好的效果。

3、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还需要有完善的法制制度、良好的道德环境。而就我国目前现状看,这两方面均不尽如人意。其一就法律制度而言:我国公司法中,似乎没有股票选择权的空间。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不能高于净资产的5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又限制在50人以内。而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首要的一条是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期权计划随时应管理人员的要求以约定价格向其出售公司的股票,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库存一定数量的股票或可以随时增发或回购股票,而这两者恰恰存在着法律障碍。其二就道德基础而言也是令人不敢乐观。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代理人基本上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以及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企业的代理人作出的经济决策往往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充分考虑到所有者的利益,或者短期行为明显;第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平均主义分配体制长期占主导地位,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成员并不认为企业的代理人应该比自己多拿多少钱,这种观念即使在国有企业有了重大改革之后也不会立刻消失。在种种困境下,经理股票期权能是其中的幸运儿?

二、我国推行经理股票期权制的基本思路

尽管目前我国全面推行经理股票期权制的市场环境不容乐观,主客观上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但是问题的存在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认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并努力去解决它。就目前来说,建立和健全经理股票期权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做好经理股票期权制的推广工作。第一,加大宣传、学习经理股票期权制的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对这一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第二,加快建立经理人市场进程。经理股票期权制激励的对象应该是而且必须是真正的企业家,否则势必南辕北辙,适得其反。第三,合理评价经营者业绩。上市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下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或股票期权管理委员会,采用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客观、准确地考核经营业绩,并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和监督功能;非上市公司也要加强董事会和产权单位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第四,经理股票期权制改革要坚持正确的方向,避免走入歧途。

2、进一步培育、完善股票市场。关于如何培育、完善股票市场,人们已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索,这里勿需赘言。但最关键的有以下三点:一是制定市场规则,确定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其中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董事诚信责任制以及加强对证券公司违规的监管与管理显得尤为迫切;二是要真正按市场的原则行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三是尽快推出股指期货。

3、调整或修改现行有关法规,解决企业实施经理股票期权制所需股票的来源问题。上市公司可采取增发新股、国有股或法人股部分转让以及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股票等方式解决其来源问题,未上市的公司可结合股份制改造设立公司留存股,作为授予经理股票期权的主要来源,资金来源为原企业的公积金、公益金或股东借款;其它企业也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者持股。

4、为了使激励效果更加明显,应使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之间具有对等性。在经营者获得股权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并将其个人财产或收入的一部分转入风险基金,在经营者离职后根据审计结果予以返还或扣除。此外还应鼓励经营者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

总之,实施经理股票期权制应是我国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但不能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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