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到社会自治:新世纪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_政治论文

从政府到社会自治:新世纪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_政治论文

从政府推进到社会自主:新世纪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世纪论文,必由之路论文,中国论文,进到论文,文明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无可选择的选择:政府推进的必要性

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政治文明建设是人类社会最具智慧的建设工程,如 何有效地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也就成为一切政治家和思想家最具挑战性的的问题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条是政府推进型道 路;另一条是社会自主型道路。所谓“政府推进型”道路,是指政治文明建设是在国家 的推进下启动和进行的,政府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动力,当然这里所讲的政府是相对 社会而言的,是指广义的政府,即包括狭义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政党机关、国家权力 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内的整个“上层建筑”。所谓“社会自主型”道路,是指政治文明建 设是在社会主体的自主和自治下进行的,人民或公民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动力,政府 和执政党的作用在于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逐步实现国家权力回归社会。按照人类 社会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看,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是一个伴随经济基础变动而在政治上 发生相应变动的自然进化过程。然而,由于政治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统率地位,因而, 政治发展模式以及发展道路的选择,往往容易受到人们(特别是掌权者)主观意志的左右 ,而这正是政治发展的现实难题和独特魅力所在。

一个国家究竟选择什么样的政治文明建设道路,终归是由该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西 方早期现代化的启动,关键在于传统经济结构的突破,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内在自发力 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新兴专制君主对国家财富也有浓厚兴趣,给予巨大的政治推动 。而中国的现代化基本上是一种外源性现代化,由于国内资本主义因素十分薄弱,经济 和社会的自主能力尚待培育,因此,在现代化启动阶段,国家政权成为引导社会变革的 决定性力量。问题是,中国传统政治权力结构能够承担起引导社会变革的重任吗?周秦 以来,中国的政治权力结构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一元化的“巨型帝国”式的金字塔结构。 金字塔的顶端是高度集中的绝对皇权,并由政治权力控制经济权力。历史地看,这是统 治一个人口众多、疆域辽阔的大帝国的有效设计,从而也就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延续不衰 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中国疆域的扩大和人口的巨增,中国式的政治国家也愈加发展。 明清以来,中央集权变本加厉,削弱相权,使皇帝个人拥有绝对君权。于是,金字塔顶 端就愈修愈尖,极易脆折,同时也增加了决策的独断性。金字塔的中层是一个非常庞大 的由“俸禄”供养的文治官僚系统,它是对皇帝负责的多层办事机构。这个官僚系统是 由科举选拔的儒学知识分子所组成,并由他们实际治理国家。金字塔的下层是一个无比 宽厚的底盘。它是由地主乡绅控制的、家族本位的、高度分散的半自然经济社会。这个 散沙般的社会基础是中央集权的垫脚石(注:参见吴晗、费孝通:《皇权与绅权》, 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这种散沙般的社会由于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又缺乏统一的 市场,实际上是天高皇帝远,皇权和官僚权力很难达到这个底盘。因此,它具有某种相 对的自主性,形成一个具有一定自由度的乡土社会。然而,这种乡土社会不同于西方中 世纪晚期出现的市民社会,它没有自治性城市为依托,也没有公民权利意识的支撑,地 主乡绅不仅不是皇权制度的反对派,相反是皇权制度的根基。这样一种双层板块政治结 构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和板结性,只有非常有限的容纳社会变迁的能力与功能,从而严重 阻碍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许多接近现代性的因素的发挥,致使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不可能完 全自发地生长起来。

近代以降,在饱偿了外国列强侵略的炮火后,中国才开始了艰难的外源性现代化的过 程。本来,作为外源性现代化的国家,国家政权的强弱是引导政治性社会变革的决定性 因素,而近代中国历届占统治地位的政府,无论是晚清政府、北洋军阀政府,或是南京 临时政府、国民党南京政府,政治上都显得过于潺弱,致使中国的现代化步履维艰,始 终迈不开步子。诚如有人分析时指出的:“政治结构的衰败是中国现代化起步缓慢的主 要原因。”(注:[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4页。又见[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第405页,第403页。)长期以来,中国政治生活的集权 性和非自主性造成了民众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和冷漠心理。一方面,政治生活似乎淹没了 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人们似乎又远离了政治,成为政治边缘人。于是,中国 现代的政治文明建设在其起始阶段不可能是社会自主型的。对此,一些西方学者似乎看 得比较清楚。早在十九世纪中国现代化尚在酝酿的时候,英国思想家密尔就指出:“这 种国度的结构乃是把这个国家的经验和实际能力组织成一个有纪律的团体,为了对其余 的人进行管治;这个组织自身愈是完善,它从群体各等级中为自己吸收并训练最能干的 人员愈是成功,那么它对包括这官僚机构的成员在内的一切人们的束缚也就愈加完整。 因为管治者自己也成为他们的组织和纪律的奴隶,正不亚于被管治者之成为管治者的奴 隶。中国的一个大官和一个卑下的农夫一样,同是一种专制政体的工具和仆役。”(注:[英]约翰·密尔:《论自由》,[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22页。)正因为如 此,一般民众乃至一般政府官员,由于自身的被束缚的地位,都将政治和社会的发展的 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最高层统治者身上。正如美国学者古尔伯特·罗兹曼主编的《中国的 现代化》一书所指出的:“在中国,政治是统帅,政府被其成员认为是驱动社会其他部 门——经济的、教育的等等——走向现代化的主要来源。”(注:[美]吉尔伯特·罗 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4页。又见[美]吉尔伯 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第4 05页,第403页。)这就是说,中国政治文明建设选择政府推进型道路是有深刻历史原因 的。

政府推进之必要,既有历史原因,更是现实的要求。中国作为一个落后的东方大国, 一个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传统的社会,人民群众的素质——特别是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政 治、文化、管理素质的根本提高,不是一个立竿见影、轻而易举的工程。另外,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瘫子,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强力的 政府行为是不可想象的。

而政府推进型道路的长处在于,它适应了政治变量关系上的要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 阿尔蒙德指出:“政治经济增长、发展、现代化、进步,不管如何称呼,都包含着由四 个因素支配的积极和向前发展的运动,即包含四个变量:两个政治变量,两个经济变量 ”。两个政治变量是:(1)政府能力(或权力);(2)人民参政情况(或民主化)。两个经济 变量是:(1)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2)分配物质产品的办法。他指出,按一般情况而言 ,一个政治和经济都比较发达的国家,其政府能力、人民参政程度、国民生产总值及其 分配的平均程度,都是比较高的。然而,在欠发达国家,这四个方面却都是不可能同步 的。关于政治发展的程度,他提出两个衡量的标准:一是政府的权力和效能;二是公众 对政府影响的程度。在政府能力与人民参政两个变量中,他认为政府能力具有特别重要 的意义。因为“要有人民参政首先必须政府具有能力。如果没有办事的方法,参与办事 也就毫无意义;如果没有实施决定的方法和能力,参与作出决定就没有必要。”⑤(注 :[美]阿尔蒙德:《发展中的政治与经济》,《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 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62—373页。)就中国的现实情况而言,要想改变人民的参 政程度,提高社会的自主能力,首先必须增强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决策能力。

政府推进型道路还有一个长处是,它可以以执政党和政府积极有效的活动,起到鼓舞 、教育、示范的作用。一个强有力的执政党和政府往往能够给人民以信心和决心,起到 一种主心骨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自主意识相对薄弱的国家更是如此。一位英国学者这 样写道:“政府是一个感染力极强的以身示教的教师,不论教好教坏,它总在以自己的 楷模行为教育着整个民族。”(注:转引自黄之英编:《中国法治道路》,北京大学 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

由上可知,根据我国的历史和现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选择政府推进型政治文明建 设道路实际上是一种无可选择的选择。

二、过渡性的措施:政府推进型的局限性

中国选择和走上政府推进型政治文明建设的道路,不仅体现了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要 求,而且从有效性角度来说,也确实显示出了这一选择的长处和优点。但是,随着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持续发展,这种政府推进型政治文明建设道路的局限性就会显露出来 。

1994年,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作了一场题为《政治文明:东方与西方》的讲演。在讲 演中,他比较了东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道路后,得出了如下结论:1、专制体制虽然在 过去数千年中富有生命力,但作为政府管理体制对于未来的人类文明来说是不适当的; 2、官僚体制运用法律和强制惩罚的准则,依靠单一的控制和命令系统,人类也不可能 用它来实现守法的、可靠的、互利的关系;3、对所有人类,即使是对规模较小的政治 实体来说,单一的、综合的、统一的强制实施的法典是不可能的;4、人类文明的持久 的创造潜力与自治组织和自治关系模式有关,这种模式对已知生态和文化环境的具体时 空特点有共同的理解,其基础是公正、正义、互利和互信准则(注:[美]文特森·奥 斯特罗姆:《政治文明:东方与西方》,《公共论丛》第3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 版,第281—282页。)。尽管这些结论并非十分精当,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由君主专 制、官僚强制、政府推进逐步走向社会自主的总趋向则是不可移易的。

1998年8月,奥斯特罗姆在为其新著《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所写的中文版序中,再 次强调了政治动员型必须向社会自主型转变的必要性。他说:“动员大批的人进行暴力 斗争,在伟大的民主革命中或许有其作用,但民主政体的长期活力靠的是民主的人民的 自治能力。这意味着民主体制的建设是自下而上的。每一个人必须学会成为自己的治理 者,学会如何与他人协作,这正是人类选择所要做的。家庭、邻里、村庄、社群,都是 其基础。但还有必要构造县、省、国家和国际性的组织,以顾及范围更为广泛的人类协 作模式。”(注:[美]文特森·奥斯特罗姆:《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上海三联 书店1999年版。)

我们当然不必把奥斯特罗姆的话当成圣典,然而我们必须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 生活和政治生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未来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解决权力过分集 中的问题,我们先后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治国方略,切实地加强了人民代表人会的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和健全了各项民 主制度。通过这些努力,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自治能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他 们不仅拥有了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正在直接行使着各项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 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就是说,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已经提出要求:政治文明 建设道路应该逐步由政府推进型转到社会自主型上来。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政府推进型政治文明建设 道路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而正是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才更显示出由政府推 进型向社会自主型转变的必然性和迫切性。

第一,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政府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经 济的市场化要求政治的民主化。经济发展是政治发展的前提。原来采取政府推进政治文 明建设道路的经济原因,是因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低,市场化程度低,人们的自主能 力也低。一旦经济有了持续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后,人们的自主能力也会获得 相应的提高。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经济的市场 化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因此,在社会经济基础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前提下,推进 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式也应有相应的变化。马丁·利普塞特等在比较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关系后,得出了如下结论:“经济增长虽然只是民主化 的因素之一,但显然是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如果说我们还不能假定经济增长对鼓励政治 多元化是机械的、决定性的,我们也应承认,国家如果能够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和教育程 度,便为民主结构打下了基础,使争取民主的努力制度化和合法化的可能性增加。”(注:[美]马丁·利普塞特等:《对民主政治的社会条件的比较分析》,中国社会科学 杂志社编《民主的再思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页。)

第二,随着民主和法治的进展,政府原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动力正在逐渐减弱。如 前所述,中国走上政府推进型政治文明建设道路的重要原因是源于内外经济发展的压力 ,特别是外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和影响。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顺 利推进和综合国力的逐步加强,随着国内民主和法治的有序发展,外在的经济发展压力 必然会逐步减弱,从而使政府推进政治发展的内驱力有所削减。尤其重要的是,随着中 国民主和法治的进展,党政关系、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利的关系将进一步理顺,政府权力 结构形式和权力运作方式将进一步法律化、制度化,从而使政府的权力得到必要的和有 效的制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直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内驱力自然会逐步弱化下来, 或者由直接推进逐步转为间接调控。法理学家郭道晖指出:“在中国,经过20多年的改 革开放,原有的国家(政府)垄断全社会一切资源,国家权力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一统 天下的局面,已有所动摇。在市场经济不断扩展和深化的形势下,国家权力向日益成长 的民间社会让出地盘。国家权力内部的初步分权和权力下放以及初步向社会主体分权、 还权的取向(如实行政企分开,将某些本由政府包办的社会事务与权能,还归社会自主 自治),都有进展。”(注:郭道晖:《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北京]《法学研究 》2001年第1期。)

第三,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张扬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政府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必须有 所转变。这里不妨将政治文明建设比之于河流的治理。一般来说,治理河流有两种方式 :堵和疏。在洪水已经接近堤面的紧急关头,侈谈什么河流疏浚显然是不现实的,如何 加固加高河堤是唯一的选择。然而,一旦洪水过后,治理河流的重心就必须转到疏浚上 来,当然不排除继续加固河堤,因为疏浚的工程太大了,成本太高了。但是,一味的加 高河堤必然形成“水涨堤高”的恶性循环,到时候一旦决堤,其灾难的严重性就是可想 而知的。美国学者托尼曾指出:“中国的政治势力就象中国的河流一样。河堤所承受的 压力是巨大的,但却看不见;只是在河堤崩溃时才认识到它的张力的存在。”(11)(注 :[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4 页。又见[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76页,第405页,第403页。)这恐怕就是中国历史上为何一再上演官逼民反和 官统民散的闹剧,从而导致朝代频繁更迭和政局动荡不已的根源所在。我们今天加强政 治文明建设的目的就在于,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积极引导民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 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国公民的权利意 识和自主能力已经获得了明显的提高。比如,截止1999年,全国共有91万多个农村村委 会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截止1998年,全国城市建立了10万多个直接选举产生的居民 委员会;截止1998年底,我国正式登记的自主自治性社会团体达16.56万个。既然社会 正在逐步走向自主自治,那么,政府的工作重心就应由原来的“堵”逐步转到“疏”上 来,政府的角色也应由原来的运动员逐步转到裁判员上来,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维持 政治生活的有序性,保证河水在畅通的河道中自由流淌。

三、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由政府推进型向社会自主型转变

概括起来讲,政治文明建设之路由政府推进型转向社会自主型的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

从政治发展的一般逻辑来看,政府推进型必须向社会自主型转变。我们知道,现代社 会的所谓政治发展,简单来说就是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而无论是民主的发展,还是法治 的发展,都有赖于社会自治的发展。没有社会主体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和自主性的自觉 ,民主也罢,法治也罢,都只不过是空洞的口号。只有扎根于基层社会之上并建构在社 会主体自主自觉基础之上的民主和法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成为社会政治进步的动力 。罗伯特·达尔指出:“独立的社会组织在一个民主制中是非常值得需要的东西,至少 在大型的民主制中是如此。一旦民主的过程在诸如民族—国家这样大的范围内被运用, 那么自主的社会组织就必定会出现。而且,这种社会组织的出现,不仅仅是民族—国家 统治过程民主化的一个结果,也是为民主过程本身运作所必需的,其功能在于使政府的 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注:[美]罗伯特·达尔:《多元 主义民主的困境》,转引自杨光斌主编《政治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 00年版,第288页。)达尔认为,多重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存在,可以直接地促进社会主体 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从而形成一种相互约束又相互和谐的社会控制体系,抑制国家权力 的扩张和腐败。缅甸著名民主活动家、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昂山素姬也指出过:“人类 真正的进步远远不只是经济增长,其核心内容必须包括授权和内心的满足”。“人民对 于社会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参与是我们时代的中心议题。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建立一 个把个人的价值置于权力之上,把自由置于控制之上的社会。在这一范式当中,发展需 要民主制即真正的授权于民。达到这一步,发展和文化就会自然而然地携起手来,创造 出一切都受到尊重、每一种人类潜能都能够实现的环境。”“要实现这种发展,加快民 主转型和加强市民社会是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到那时,我们才看到一个未来,在那里, 评价人的标准不是他们生产了什么,而是人本身。”(注:[缅]昂山素姬:《自由 、发展与人的价值》,载刘军宁主编《民主与民主化》,[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第117页。)

从现代化发展的趋势来看,也应由政府推进型转到社会自主型上来。一个现代化的社 会,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创新活力,自然地趋向于塑造一个富有高度弹性 的政治有机体,并随着社会利益集团的多元化而不断地发展和变化。随着现代化和社会 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容纳变革的能量也将增大,这就要求社会政治结构与功能与之相适 应,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结构与功能的强化,国家的政治结构和功能应相应地弱化。这是 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国家承担的角色与功能不作相应的改变,政府强制性干预 不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自治能力的加强而逐渐减弱,那么,由于推行强制性干预所带来 的依赖性与日益增长的社会自主性的不和谐就会增加,并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弄得不 好就会引起发展性危机,其至会把发展引向邪路。十九世纪后期德国现代化过程中起作 用的军国主义导向,终于导致法西斯主义。在日本现代化过程中膨胀起来的军国主义、 天皇制和军部实力,终于走上追求东亚霸权的道路。战后,在东亚和拉丁美洲现代化过 程中出现的一些发展型国家,以官僚—技术治国、国家至上主义、军人干政为特征,尽 管收到了经济增长的效果,却以恐怖和暴力为统治基础,留下了动荡不安、变化无常的 祸根。这种政权有人称之为“压制性发展主义政权”(repressive-developmentalist r egimens),它只能是一种发展的过渡形态,是不可能持久维持下去的。二十世纪后期许 多类似国家的政局的动荡及至政权的倾覆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从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来看,政府推进型也应向社会自主型转变。社会主义民主不同 于资本主义民主,其本质就是要完成国家统治向社会自治的转变,实现马克思在《法兰 西内战》中提出的“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社会主 义政治应该是自主政治,因为社会主义使“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 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与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1页,第508页。)列宁后来进而指出:“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 时候,国家才有力量。”(注:《列宁全集》第2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第234页。)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 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最近,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 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 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 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促进人的全面 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具体到政治层面来说,主要是如何提高 人民群众的自主和自治能力,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此,江泽民提出:“要充分发 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的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 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 法制。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注:《人民日报》2001年7月2日。)

从中国政治发展要求来看,也应由政府推进型向社会自主型转变。彭真担任全国人大 常委会委员长期间多次强调基层群众自治对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他指出:“十 亿人民如何行使民主权利,当家作主?一个方面是通过各级人大来行使国家权力,另一 方面是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群众自己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这是国家政治体制 的一项重大改革。”(注:《法制日报》1987年11月23日。)他还说:“没有群众自 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 ,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针对一些 人以群众素质低,难以组织起有效的自治的担心,彭真解释说:“至于说到群众的议政 能力,这也要通过实践来锻炼、提高。有了村民委员会,农民群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 则,实行直接民主,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都由群众自己依法决 定,这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他们把一个村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一个乡的事情; 把一个乡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一个县的事情,逐步提高议政能力。八亿农民实行 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真正当家作主,是一种很了不起的事情。”(注:《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选举》,《彭真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608页。)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基层社会自主自治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绩 ,完全证实了彭真同志当年的预见。

从人类未来政治发展的趋向来看,更应由政府推进型转到社会自主型上来。由于国家 是从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历来是政治发展中的基本关系。马克思 主义基本理论认为,社会公共权力原本就是产生于社会,只因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它 才逐渐脱离母体,成为社会的“异己力量”,成为统治社会的强制工具。因此,未来政 治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在政治上消除这种疏离性和异己性,使社会公共权力回归社会 ,未来社会政治形式的选择和完善应当符合这一政治发展的基本走向。关于未来社会的 构想,从社会和哲学意义上说,马克思将其构思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从政治组织形 式上来说,马克思将其确定为“社会共和国”。马克思多次表述过这一想法:“手持武 器夺得了共和国的无产阶级,在共和国上面盖上了自己的印记,并把它宣布为社会共和 国。”(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9页 。)如果说以前资产阶级是通过“民主共和国”来实现“政治解放”的话,那么马克思关注的是无产阶级通过“社会共和国”来获致“社会解放”。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 思指出:“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 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 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代替了被 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社会人为力量,即被人民群众的压迫者所篡夺的力量, 原为人民群众自己的力量,但被组织起来反对和打击他们。”(注:《马克思恩格 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3页。)马克思“社会共和国”的基 本命题的精髓是:将产生于社会但与社会相脱离的力量重新还归社会,或曰社会收回, 使社会公共权力与社会本身融为一体,不再构成超脱于社会之上的强制力量。恩格斯在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结尾处特意引用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话以论证这 一发展趋势:“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 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1页 ,第508页。)尽管现实距离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共和国”还相当遥远,但这种发展趋向 则是不可改变的。

在本文的结束时,为了不致引起歧义,有必要说明两点:

第一,在强调由政府推进型向社会自主型转变的同时,应该警惕或防止民粹主义的滋 长。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它的极端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 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 ,以此来评判社会历史的发展。它反对精英主义,忽视或者极端否定政治精英在社会发 展中的作用;同时它也反对政府干预,极端否定和反对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从这个角 度,正如阿德列·塔奎夫所说,人们“可以把民粹主义定义为一种意识形态,根据这种 意识形态,合法性即在人民的意念之中,因此它体现了激进民主思想。这种民粹主义对 应于直接民主,其特征是民主的极端主义。”(注:转引自俞可平:《权利政治与 公益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20页。)显然,政治文明建设的 社会自主型道路是与民粹主义是根本不同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具有 长期均平思想传统的国家,政府的超度强制与社会的极端懒散曾经是中国积弱积贫的两 大顽症。因此,我们在转向社会自主的过程中,切勿再度落入民粹主义的泥沼。

第二,强调应由政府推进型向社会自主型转变,并非完全否定政府推进的作用,而只 说社会自主应该成为政治文明建设的最终选择。实际上,任何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之路 都不是也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单一模式和一步到位理想形态。汉斯·于尔根·普尔曾指 出,现代化不仅仅是技术上和组织上的创新,它应是经济上、社会上、政治上和文化上 种种交互作用的一个复杂过程,而这些交互作用往往是区域的、部门的,并且几乎总是 有限的、局部的、渐进的与递增的。因此,不同的民主发展模式与类型在很大程度上是 与各国各自的历史经验的组合相适应的。他说:“民主化是相对的事物,犹如总体的现 代化。它指的是对原先在这方面或那方面‘不民主’局面的一种改革。民主化过程中的 重点,一般来说,除了那些本质上有助于民主的组成部分之外,应放在那些代表特定社 会的传统组合中体现不够的组成部分上。例如,在很长时间内,德国有必要加强来自基 层的参与;法国有必要对行政管理加以有效的控制;英国和美国则有必要建立一套社会 服务和国家干预的基本制度。在联邦制国家,一定程度的中央集权是扩大民主潜力的一 个要素,而在中央集权制国家,这个要素则是地方分权和权力下放。”(注:参见[ 美]塞缪尔·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 版,第311页。)即使是已经选择了社会自主型政治文明建设道路,也并非完全排斥政府 推进的作用。根据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自主或自治从来都是相对而言的,任何形式的 社会自主和自治,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制度的支撑和政府的筹划,而且其作用的范围和 形式也是不断变化的。正如恩格斯所说:“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 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注:恩格斯:《论权威》,《马克思恩 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6页。)这就是选择政治文明建设 发展道路的辩证法。

标签:;  ;  ;  ;  ;  ;  ;  

从政府到社会自治:新世纪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_政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