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初探_党建论文

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初探_党建论文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问题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的建设论文,少数民族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问题,历来是中国共产党总体建设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原理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实际相结合的党建工作方针,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坚强核心。

面对新世纪,在回顾与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江泽民总书记的“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探讨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新时期的党的建设实践,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强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重点的思想建设,是搞好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中心环节

强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重点的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工作的基本方针。思想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的中心环节,理论联系实际则是思想建设的原动力。实践证明:每当我们理论联系实际地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特点,实事求是地认识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党的各项事业就顺利发展,违反这一原则,党的各项事业就蒙受损失。所以,从我们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有力地贯彻到思想建设之中,这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始终面临的突出问题。

1.进一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方法与工作作风

围绕党的建设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可以抽象为二个层次:其一,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带有普遍性的“国情”问题相结合;其二,马克思主义与带有特殊性的民族地区“区情”问题相结合。

由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状态所决定,少数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育程度较为悬殊,传统文化衍化的思想基础、生活习俗状况彼此不同,经济发展层次参差不齐。在坚持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我们必须具体分析不同民族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方面带有特殊性的问题,寻求马克思主义在民族地区社会土壤中的生长点。我们力求推进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就应该像乌兰夫同志指出的那样: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与地区特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矢”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实践之“的”,要创造性地工作,踏出一条理论联系实际的道路。这样,才能够卓有成效地实践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思想。

当然,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方法与工作作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思想建设任务。这里有一个不断地解放思想、破除禁区的问题,要提倡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将马克思主义与本地区、本民族的实际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

2.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特点再认识

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分析,为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特点的再认识开阔了视野。“发展才是硬道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社会问题,是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政治、经济、文化等带有特殊性社会要素的综合表现。例如,建国前,诸多少数民族分别处于奴录制、农奴制社会阶段。如果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阶级斗争问题淡化了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抽象的“跨越阶段”论抹杀了各民族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客观事实,那么,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以经济发育程度为核心的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则进一步突出起来。由于我们曾经片面地强调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以致落后的生产力与先进的社会制度的矛盾在少数民族地区远比其它地区严重,如何认识并采取特殊方式逐步解决这一矛盾,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个新的问题。

实行分类指导是解决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不平衡矛盾的唯一正确途径。在政府工作方面,由于有《民族区域自治法》,使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问题的分类指导工作原则有了法律根据。但是,在党的建设工作方面,很难设想能够制定一个什么规章,来专门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党的自身建设面临的特殊性问题。因此,由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不发达条件所导致的党的建设的特殊性问题,只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与觉悟性来加以解决。应当承认,在这方面革命导师没有全面的阐述,党的历史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唯一的途径是自觉地、实事求是地分析与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特殊性问题,进而逐步创造一个有利于解决党内特殊性矛盾的思想环境,从而使党的建设不断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

3.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从对各民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出发,依据党的基本路线,创造性地开展具有本地区、本民族特色的各项工作,这是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党组织的神圣职责。要把党性、科学性与创造性相结合。首先应避免工作中的“一刀切”的简单作法。在一般地区都显得“左”的作法,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必然更“左”。即使是在一般地区都适用的工作经验,拿到少数民族地区也不一定适用。这里,重要的是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要“创造性的工作”,就必须处理好党的统一领导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关系;少数民族与多数民族的关系;民族传统思想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社会发展的关系;党建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的关系等等,这样,才能够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创造性的工作”,使党组织切实发挥“三个代表”的先锋队作用。

总之,强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核心的思想建设,是搞好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中心环节。我们正视不同少数民族地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具有不同特点、彼此存在差别的客观事实,在此基础上,科学地认识并处理党建原则的统一性与地方党建具体工作的多样性的关系,正是我们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我们要通过培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方法与工作作风,才能够卓有成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藉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突出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的组织建设,是搞好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迫切任务

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归根结底是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既有如何提高党员干部的专业技术素质的问题,又有如何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领导素质的问题,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正确把握党员干部队伍的数量与素质的关系是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任务。一般来说:党员干部数量问题可以通过统计数字反映出来,情况容易察觉,问题容易解决。当然,对如何评价少数民族地区党员干部数量现状,也存在着不同认识,这里,主要问题是如何认识与把握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与干部数量的比度。

少数民族地区党的组织建设始终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少数民族地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问题。素质状况难以用统计数字表现出来,它不仅容易被忽略,即使是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容易得到解决。所谓素质问题,包含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等因素,但主要是革命化问题,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水平与工作能力问题。

近年来,在党员干部培训形式上加大了选派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竞争上岗、交流使用、党校培训、学历教育等有效措施的力度,使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的领导素质得到了较明显的提高。但是,距离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为了尽快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我们除了要进行必要的组织整顿外,主要应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彻底改变以往那种重提拔使用,轻培训教育,尤其是不能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的被动局面。

在培训教育工作方面,不少地区都积累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经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主动地向中央或发达地区以及国外派遣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挂职学习,或者派遣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到发达地区工作锻炼,都不失为一种有益的作法,但它毕竟是依靠外部推动,而且,人员数量毕竟有限。党的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从形式到内容都应该放到改善党员干部成长的社会环境上、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地区自身“造血”功能上来。

为了能够切实达到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目的,少数民族地区党的教育培训工作应该切实有力的贯彻实事求是与不断创新的原则。在教育培训的形式方面,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措施,诸如开办专题学习班、制定专项学习目标、举办经验交流会与现场座谈会等等。党政教育机构的办学形式,应该多考虑短期教育与长期培训的结合问题,使党员干部既能受到时事政治的教育,又能够取得相应的学历。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面,要坚决反对“一刀切”、“一勺烩”的简单作法,要本着哪方面“先天下足”,就给哪方面增加营养;哪方面“欠火”,就给哪方面加温的原则,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安排教育培训内容。

党的教育培训应具有先进性、针对性、灵活性、经常性与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立足点应该放到加强与改善党员干部队伍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方法与工作作风上来。只有这样,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方能完善自我生长机制,党员干部的素质方能得到不断改善。

三、正确认识处理党内矛盾,把党建设成团结领导各民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政治核心

党内矛盾是社会矛盾的反映。少数民族地区的党内矛盾,不仅包含着党的建设所面临的一般性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特有的矛盾也必然会反映到党内来,诸如由多民族聚居而产生的民族矛盾,不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地区矛盾,民族宗教问题以及边疆地理导致的社会问题等等,这些反映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正确认识与处理少数民族地区党内矛盾的特殊性问题,党才能够在少数民族地区肩负起“三个代表”所要求的历史责任。

1.党内团结是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的前提与保证

政治安定团结是经济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而党内团结,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是社会政治安定局面的关键所在。在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领域,影响党内团结的因素除了全党共同面临的一般性意见分歧外,由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社会矛盾与问题所决定,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特殊的意见分歧问题。在正视这一社会现实的前提下,我们只有做到既能够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同与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又能够从具体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本地区、本民族带有特殊性的问题,才能以党的团结统一,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进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否则,党内不团结统一的矛盾,通过外化,势必反转过来影响社会安全团结。

党的团结统一来自于全党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团结统一,来自全党在基本政治路线基础上的团结统一,来自全党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团结统一。问题是我们有些同志只是将团结统一任务停留在抽象原则与一般号召上,更有甚者,或者夸大、或者抹煞少数民族地区党内矛盾的特殊性,这种错误的认识与作法在教条主义与官僚主义的庇护下,支摇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基础,严重地损害着党的团结统一。所以,为了真正达到维护与发展党的团结统一,就必须正视党内矛盾的特殊性,分析这种特殊性产生、发展的规律,以求得解决的办法与途径。在把握住本质特征的前提下,要做到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错误反对什么错误,在什么范围产生影响在什么范围做消除工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扬党内民主与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使党的集中统一奠定在坚实的民主基础上,这样才能够使党的团结具有切实的保障。

2.少数民族地区党内矛盾的特殊性

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民族社会成份、经济不发达状况、传统思想文化、民族宗教问题以及边疆地理等特殊性因素导致的社会矛盾,是少数民族地区党内矛盾特殊性的社会根源。以往,在民族矛盾扩大化的错误思想影响下,少数民族地区党内矛盾特殊性问题得不到正视与解决,严重影响了党的建设正常进行。当前,在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就必须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自觉地寻求党的先进性与地区的社会性、少数民族的群众性之间的结合点,使我们党的先进性建立在最广泛的社会性与群众性的基础上,进而才能够使党的政治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族消亡是一个比阶级与国家消亡还要漫长的历史过程。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就是在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上,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然而,各民族地区之间的发展状况又极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差别造成的矛盾,不仅反映到社会生活各领域,并且集中地反映到党内生活中来。当前,这一矛盾突出表现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不发达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围绕这一矛盾,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工作中,难免产生不同认识以及意见分歧,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实行科学的分类指导,统一与协调各民族利益,完善真正适合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新机制。它要求我们每一个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党员干部在这样一个特殊环境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在特殊环境中的领导能力与领导艺术,遵循党内矛盾的特殊性规律,解决党内矛盾的特殊性问题。

3.培养和造就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立场与观念

党内矛盾与斗争主要表现为思想矛盾与斗争,当然,思想问题处理不妥,也会发展为政治矛盾与组织分歧。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党内矛盾具有民族色彩的特色,培养和造就各民族干部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立场与观念,就成为党的建设工作的基本任务与要求。

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立场与观念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与保证,面对远比阶级矛盾复杂的民族矛盾,我们只有自觉的从科学的立场与观念出发,才能够卓有成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此,必须改变那种单纯读文件、搬规定,缺乏主动开拓创新精神的被动局面。把朴素的阶级感情、满腔的革命热情与开展民族工作过程中的科学方法结合起来,使我们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更符合实际,更富有感召力,更具有先进性,以更有力的号召动员各民族人民群众与我们党共同奋斗。

总之,正确观察与处理少数民族地区党内矛盾特殊性问题,对于搞好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应该说:这是党的建设领域中的一个前沿性问题。从理论上看,传统党建研究缺乏这方面的系统论述,从实践上看,许多同志养成了“上面管线,下面管干”的工作作风,不善于解决、甚至不敢正视党内矛盾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但是,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矛盾的反映——我们对党内特殊性矛盾解决的妥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建设总体大局。

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实现解放、发展、繁荣、强大的领导核心,这一核心领导地位在各民族人民的心目中是神圣不可动摇的。我们党有信心、有能力领导起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大家庭走向美好的未来。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地改善党的领导。我们有国际共运史的借鉴,有八十年积累起来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有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方针,有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相信我们在邓小平理论旗帜的引导下,必然开创一个由各民族地区工作特点荟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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