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现状与对策论文_刘峰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现状与对策论文_刘峰

珠海华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建筑施工现场繁多的工序;假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非常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非常大的威胁。所以,以人为本,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杜绝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普通事故的产生频率,掌握好安全生产这一红线,既是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程序,也对企业长期的稳定、健康发展起到基本的保证作用。本文针对目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前沿

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确保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建筑施工现场作为安全生产的聚焦点,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如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成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1、当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上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机械设备的流动性,造成目前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后,安全管理人员设置不合理,专业技术素质低。

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其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理论知识缺乏,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现场很多对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防火等安全防护知识的不了解,导致一些技术操作不当。施工人员现场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是引起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2不够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现场施工中也没有充分落实

目前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责任的划分不清楚,奖罚制度也不分明,不够完善。并且在现场施工当中,有关部门也对安全管理制度视而不见,没有充分的落实到实际当中去,让安全管理制度流于方式,变成一纸空文,徒有虚名。头脑中没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重生产、轻安全,表现在“会议上紧、在生产现场松”,“出事故后紧、没事故时松”。没能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没有落实到实处。

1.3对技术的要求太过宽松

建筑施工的经过中,所需要更多的基层劳动人员,假如管理人员对操作技术方面的要求并不高,让许多基层施工人员在工作的经过中发生技术性能不强、操作失误、不清楚建筑的施工要求等等情况。对技术要求的太过宽松,出现管理不严,发生许多违反规定的施工情况,使建筑施工的效率降低了,也大大降低了建筑项目的质量。

1.4监督管理存在隐患

建筑项目中项目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常常太过强调与注重安全生产的表面情况,缺少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的具体考察,所以非常难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也不可以为建筑项目安全问题的处理提供改进的可靠性意见与建议。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上看,不安全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抓主要矛盾找出易发事故的部位、工序和环节,采取措施,消除这些部位上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就能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建筑施工的特点,把握工程脉膊,切实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减少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具体如下:

2.1拟定与落实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制

建筑项目施工企业要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一定要拟定完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把安全生产与管理摆在关键部位,在施工经过中要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以为企业施工的正常运行供应切实可行的法律根据与保证,为安全施工创设优良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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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施工安全好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事故,为此,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

1)招投标要确保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

2)建设主管部门,安检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人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2)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书面报告给建设单位。

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4)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要对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负责,并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5)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审核制度,检查验收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

6)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2.2提高安全意识

在之前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并没有重视自身的安全性,因此在施工经过中就会出现违规施工的状况。针对这种状况就需要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在安全事故中是重要的受害人,所以要对施工人员实施教育,使其了解到违规施工对自身的危害,这样就会加强施工人员的自身防范意识,就会显著降低违规操作的几率,并使安全事故的产生降低。

2.3 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新的安全培训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意投入培训经费,事故发生时才用“防不胜防”来搪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形势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局面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能有效地预防职工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1)企业应建立民工岗前培训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有条件的企业内部应建立民工培训学校,除对本公司民工进行培训外,还可以吸收社会上很多有志于参加建设工程的劳务人员接受培训。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建设系统生产人员培训机制,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一律持证上岗,它成为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检和升级的重要考核指标。

2.4增强安全监督,标准施工

安全监督不标准属于事故产生的其中一个根源,现场监管要切实增强。监理工作者要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法律条例,不定期检验施工现场,并实施指导,让每一个程序都可以依据有关规程实施,例如说合理应用塔吊、科学搭设脚手架、把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做好等。对施工经过中发现的违规违法操作活动,要会同业主单位限期让有关方实施整改,最大限度地防止由于施工工作者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

3、结语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专业管理工作, 施工一定要遵循科学规律, 强化安全法规意识。大力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将宣传与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检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建设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系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化水平,防止事故产生,杜绝人员伤亡,使经济损失减少,并最后完成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创造优良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赵海桥常熠. 浅谈如何进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J].科技向导,2013(23)

[2]王仁明.浅谈工程施工前期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J]. 企业技术开发. 2015(04).

[3]沈加斌.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工作的几点体会[J].建筑安全,2013(02).

论文作者:刘峰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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