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八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第八届论文,公司治理论文,国际研讨会论文,能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会议概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治理理念上升到国家高度。公司治理作为治理改革的先行者,沿着从治理结构到治理机制再到治理有效性的路径逐步提升了公司治理能力,这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改革基础和经验借鉴。在治理改革持续深入之际,互联网时代也悄然来临,技术网络、组织网络和社会网络深度融合,所有这些都正在重塑公司治理的内外部环境,对传统治理造成冲击的同时对公司治理研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虽然混合所有制改革被确立为当前国企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和基本模式,但各界对为何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关键问题尚未取得一致意见,导致了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未大规模展开,甚至一时处于停顿状态。2015年9月国务院正式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这表明进一步深入探讨混合所有制改革,尽快厘清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制度安排已经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因此,在新常态和新环境下,探讨公司治理体系的新特点、寻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的新手段、明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与路径成为第八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的主要议题。 在上述背景下,由南开大学商学院、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天津财经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主办,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网络治理委员会作为支持单位,以“网络治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第八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暨“2015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发布会于2015年9月5日-6日在天津召开。本次会议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天津市政府、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日本等国家和港台地区公司治理方面的著名学者,以及北大、清华、复旦、上海交大、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大、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社科院和中国科学院等164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及企业界、实业界和监管部门的代表共350多人参加会议。大会通过特邀嘉宾主题演讲和参会代表主题会场宣讲的方式,深入探讨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网络治理、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高管激励及家族企业治理等热点问题。同时,会议发布的“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了系统评价,为监管部门完善监管、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市公司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依据。 9月5日,南开大学校长龚克教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周军先生、教育部社科司司长张东刚教授、中国证监会上市一部郭军旺先生、天津市教委刘欣副主任、天津财经大学书记王玉英教授等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随后,加拿大约克大学的谭劲松教授、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的Peter A.Bamberger教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陈靖涵教授、日本佳能战略研究所濑口清之教授、英国斯特莱斯克莱德大学Dimitris Andriosopoulos教授、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理事长徐建国先生、对外经贸大学张新民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顾功耘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闯教授、中山大学李新春教授、清华大学宁向东教授、山东大学徐向艺教授、武汉大学谭力文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高明华教授、台湾大学沈中华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卢昌崇教授等20位学界专家、企业家进行了主题演讲,内容涉及政企关系、公司治理的未来研究方向、党组织与公司治理、日本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等多个议题。9月6日,与会代表深入探讨了董事会治理与战略管理、集团与家族企业治理、金融机构治理、经理层治理与高管激励、利益相关者治理与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与创新、公司治理与股东行为、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公司金融、实验经济学与公司治理、混合所有制及其法律问题和网络治理等12个主要议题。 二、会议达成的重要共识 本届研讨会共收到论文308篇,其中中文稿件246篇、英文稿件62篇。会议期间与会嘉宾围绕“网络治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通过特邀嘉宾主题演讲和参会代表论文宣讲的方式深入讨论各自研究成果和公司治理学科的发展前沿,达成如下重要共识: 1.构建新型政企关系,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企成功改革的关键 当前公司治理特别是国有企业治理正处于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有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妥善处理新老三会在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功能定位,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如何进行等,成为本次会议关注的要点。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进程一直由政府主导,改革之初选择了由局部试错逐步扩展到增量改革倒逼存量改革的渐进式改革路径。虽然“渐进式”的增量改革有利于减少改革的阻力和试错成本,但也产生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双轨制”下的巨额摩擦成本问题。在此过程中,政府对干预、调控手段的强调远高于服务意识,使得政企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和利益纠葛,具体表现为:(1)地方政府过多地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企业为获得各类资源也常常迎合政府的举动,呈现行政权力市场化态势;(2)形成了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并存,且非国有经济在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以及享有法律保护方面无法得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公正待遇;(3)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僵化,国企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及其激励问题愈加突出。与会专家对上述问题深入交流了意见,并就地方政府干预及国企高管的官员身份会损害治理有效性和经济效率、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坚持分类治理思想以及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应先去行政化,然后过渡到市场化的激励方式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2.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治理问题依然突出 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沿着治理结构到治理机制再到治理有效性的路径逐步提升,已经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以规则、合规和问责等为核心制度要素的公司治理体系,但治理能力的评价最终还要看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如何。本次会议发布的《2015中国公司治理评价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均值为62.07,较2014年的61.46提高0.61,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自2003年第一次评价报告开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呈逐年上升态势(2009年除外),表明中国公司治理有效性持续提升。从所有制结构看,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62.72)领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均值61.19);从行业看,金融、保险业公司治理指数均值最高(64.3),房地产类较差(60.55);从市场板块看,创业板和中小板表现好于主板上市公司;从省份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从内地到沿海呈现梯度提升态势。另外,从评价维度看,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的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均高于2014年。然而,报告显示上市公司仍存在如下突出治理问题:第一,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面临瓶颈,呈现优质独立董事资源稀缺与激励不足并存的特征;第二,监事会治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监事会规模以及职工监事设置多符合公司法的底线要求,表明监事会结构设置更多是对外部制度压力的被动接受,有效性亟须提高;第三,民营控股金融机构在股东的独立性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监事会的规模结构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性方面,均显著落后于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3.公司治理研究需要重视思想性和跨学科研究 本次会议多位代表深入分析当前研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公司治理学科的未来研究方向,认为当前研究过于强调实证方法,侧重于验证已有理论而非发现新理论,研究缺乏鲜明观点和思想性。未来研究需要立足于财务会计学、经济学、心理学及法律等跨学科理论,侧重于不同经济体治理实务和治理机制的比较研究。部分专家基于跨学科研究,提出如下重要观点:张新民认为,当前治理研究者需要了解财务知识,公司治理质量最终表现为财务状况质量;顾功耘强调公司治理中的法律思维,深入阐述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问题,认为党组织在公司中应起到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的定位应该写入章程和公司法,但要防止其干扰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地位。另外,多位参会者关注心理学、行为经济学等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从个体异质性假设出发探讨了高管过度自信对企业非效率投资和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影响、家族企业高管对族群的利他偏好等问题,行为公司治理理论开始得到重视。 三、研讨论文主要观点 1.政企关系与企业经营决策 事实上,企业寻求政治关系以及政府对特定企业的保护问题不仅在中国,在其他国家也由来已久。姜朋考证了英国南海公司股票泡沫事件,以及因该事件而诞生的“泡沫法”,认为英国议会于1720年6月制定该法的目的是通过阻止竞争者的产生而给予南海公司特殊保护。冯韶华认为,当前存在的所有权性质和政治关联溢价表明政府权力过多地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甚至形成了一种行政权力市场。行政权力的介入导致了行政权力体制内外存在双重市场价格的二元化分割效应。当人们逐渐适应了这种二元化市场结构之后,便会自觉地对行政权力进行市场定价,从而使这种市场分割现象不断得到自我强化,不仅扭曲了市场价格机制,还会导致系统性的官员贪腐现象。 曹伟等的实证研究提供了企业寻求政治关系的证据,他们分析地方政府换届对上市企业纳税行为的影响,发现地方政府换届当期企业会显著提高纳税程度,新任官员来自外地会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换届对企业纳税程度的正向促进作用,并且这种行为仅在民营企业中存在。另外,民营企业在地方政府换届当期提高纳税程度的行为能够在新的政治周期中获得更多的政府补助。 谭力文等则检验了政治关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他们度量了2012-2014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企业家的政治关系,发现企业家所具有的政治关系对企业价值具有明显正向影响;与此同时,腐败的出现会强化政治关系强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政治关系在腐败较高的地区更容易发生正向作用,而在腐败较低的地区,企业家的政治关系对其所在企业价值并未产生显著影响。 2.混合所有制与国企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2015年9月国务院正式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会专家围绕什么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何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如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参考。 张斌和秦文豪认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面临的下行压力、国有企业改革遭遇多重阻力以及非公经济的发展遇到了“天花板”瓶颈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动因。剧锦文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指企业产权结构中既有国有产权也有非国有产权,在企业治理结构中既有国有股东又有非国有股东的控制权的混合型企业,是国有产权主体与非国有产权主体缔结的特别合约。作为一个缔约过程,混合所有制在实施中充满了摩擦和冲突,且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国有一方。另外,国有与非国有经济的战略定位和职能、产业分布、企业的融资条件和内部治理结构的禀赋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混合所有制的走向与进度。高明华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解决三大障碍:第一,需要界定哪些国企可以改革,应该坚持分类治理原则,公益性国企、合理垄断性国有企业不适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有竞争性国企适合改革;第二,需要界定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第三,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不需要强调国有资本控制力,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民营资本的进入忧虑。在此基础上,高明华从投资者保护、董事会治理、企业家能力提升、信息披露和企业负责人激励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国企有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基础,指出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制度基础是投资者权利平等,组织保证是规范的董事会治理,活力源是企业家能力提升,信任基础是充分和真实的信息披露,动力因素是企业负责人的合理激励。 高闯在主题演讲中也赞同国有企业分类治理思想,认为将国企进行功能分类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前提,是其他各项改革(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建国资投资公司和国资经营公司等)的前置性措施。他进一步提出了国企改革的两种逻辑,大多数国企(包括商业性国企和社会公益性国企)应该遵从“市场化改革”的逻辑,逐步直至彻底地退出市场;另一类国企(国家公益性国企)则应该按照“行政化改革”的逻辑完成行政化改革后继续存在,且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强化其行政色彩。 剧锦文总结了混合所有制实施中的对策建议:在重新审定国企战略定位和分类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竞争型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通过修正金融管理部门在信贷和上市方面的偏好,为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缔造内生条件;通过混合所有制弱化国企的行政性治理,强化市场对企业治理的约束。 3.国有企业高管激励 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能显著提升高管的努力水平,亦是约束其机会主义行为、降低第一类代理成本的关键,历来是治理学者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国企高管既保留了准政府官员的身份,也享有公司高管的薪酬待遇,因而广受社会各界的诟病并招致了“限薪令”。然而,高管限薪限制了经理层的活力,与市场化改革进程背道而驰,只能作为权宜之计。因此,寻找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激励制度成为与会者讨论的热点。杨丽萍和孙丽对国有企业薪酬业绩敏感性结构化差异进行实证检验,发现:(1)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业绩存在相关性,但其薪酬业绩敏感性显著低于非国有上市公司;(2)国有上市公司中,央企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显著低于地方国企;(3)金融行业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薪酬业绩敏感性显著低于其他行业。陈文强和贾生华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考察了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动态影响,发现股权激励不仅在实施当期存在显著的即期激励效应,在随后的五年还表现出了持续的激励效果,且时间分布上呈现出倒U型的动态特征。但相比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存在为期两年的时滞效应,且仅有三年的持续期,股权激励效果不尽如人意。 除了直接的物质激励方式,与会者还讨论了政治晋升渠道对国企高管决策的影响。李莉等利用2000-2014年国资委控制上市公司高管的职位变动数据探讨了高管政治晋升对国有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发现政治晋升激励会加重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现状。陈仕华等基于2004-2013年国有上市公司的并购数据发现,当国企高管面临较高的政治晋升机会时,企业更可能选择并购这一企业成长方式,且愿意支付更高的并购交易溢价。 针对国企薪酬制度无法有效激励高管努力,而潜在的政治晋升激励会损害企业绩效这一现状,李维安认为,国企改革要摆正去行政化和薪酬激励机制改革的次序,应该首先取消国有控股公司高管的行政级别,然后过渡到市场化的激励方式,而不是相反的先改革薪酬制度,然后去行政化。 4.网络治理 李维安等认为,网络治理既包括对网络组织的治理,也包括将网络视为公司治理的一种现代化手段,具体包括组织网络治理、社会网络治理和技术网络治理等三种形式。 组织网络治理方面,与会学者重点关注了跨国公司与纵向一体化的治理问题。林润辉等认为,跨国经营集团治理实质是一种网络治理,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治理主体构成了复杂的网络,且跨国公司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能够有效提高海外子公司的合法性。王宛秋和聂雨薇的研究表明,纵向一体化会对公司并购绩效产生积极影响,且并购双方的社会资本正向调节了这一影响。 社会网络治理方面,与会学者主要讨论了信用担保网络和董事社会网络等问题。曹廷求和刘海明分析担保网络的治理问题发现,加入担保网络导致了企业过度投资和控股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得信用担保网络对公司绩效具有负面效应;另外,担保网络具有典型的传染特征,当一家企业遭受负面绩效冲击后,担保网中其他企业的绩效水平也随之下降。曲亮等认为,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特征在形式上的趋同愈加明显,使得现有可观察到的、以董事个人属性特征为主的变量很难衡量和区分不同类型和作用的董事,而以各种社会网络关系为代表的董事关系特征能很好地弥补这一缺陷。董事网络既可以是个体(董事)之间形成的网络关系,也可以是企业之间通过连锁董事而形成的网络关系。董事社会网络不仅影响董事对管理层的监督作用,还会影响董事的经营决策和建议发挥,在股票期权倒签、会计政策选择、盈余管理、关键资源获取以及对董事自身职业生涯等多方面产生影响。 技术网络治理方面,与会学者较多关注了互联网环境下媒体监督的第三方治理作用,但关于网络技术(如网络投票、大数据等)改善公司治理的研究比较少见。吴超和薛有志从社会监督和信息中介两个视角总结了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两条路径,认为社会监督路径包括监督导向和监督途径两个方面,而信息中介路径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关于媒体通过信息传播、信息重复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研究。付彬和房琨则探讨了媒体报道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发现媒体对于上市公司的正面报道会增加股价崩盘风险,而负面报道却不能对其产生显著影响,且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股价崩盘风险对于媒体的正面报道更为敏感。 5.独立董事与企业价值 当前学界主要从代理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讨论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作用,与会学者则进一步讨论了不同背景的独立董事对企业价值作用机制的差异。李莉等使用2009-2014年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民营企业实证研究了高校背景独立董事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显示,高校独董能够为民营上市公司带来更高的绩效,而且高校独董的职称、专业和性别对绩效的影响各异:教授职称的高校独董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而副教授及其他职称的影响不显著;经管类和法律类专业的高校独董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而技术类高校独董与企业绩效关系不显著。进一步作者发现,高校独董的存在没能显著降低代理成本(用管理费用率衡量),且代理成本作为中介路径解释高校独董对民营上市公司绩效的作用并不显著。另外,高校独董的社会资源(用社会兼职数量衡量)与民营上市公司绩效在5%的水平上正相关。作者认为,高校独董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路径并非通过降低代理成本,而是通过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得以实现。 戴文涛等认为,独立董事受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业绩等变量的影响是内生决定的变量,而2013年10月中组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所引起的独立董事辞职潮作为外生政策冲击提供了一个独特的研究机会,可以避免以往研究中存在的内生性以及“捆绑披露”问题,有助于得到更加可靠的结论。他们采用事件研究法来考察官员和学术机构背景独立董事辞职的短期市场反应,发现政府官员背景独立董事辞职后,累计超额收益率为1.181%,公司价值上升;学术机构背景独立董事辞职后,累计超额收益率为-2.058%,公司价值下降。另外,政府官员独立董事辞职的正向市场反应主要来自代理成本(用最终控制人现金流权和投票权分离程度衡量)较大的公司,而学术机构背景独立董事辞职的市场反应在代理成本不同的公司并没有显著差异。他们认为并非所有类型的独立董事都有效,学术机构背景的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政府官员背景的独立董事则损害了公司治理效率,起到了负面作用。 除了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之外,贾宁和文武康从市值管理的视角探索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发现董秘能力越强,所在公司业绩更容易达到或超过分析师的预期,且分析师预期的分歧程度越小,同时董秘能力越强公司的市值波动性越低。孙林等则发现,民营上市公司中董事会平均年龄与公司非效率投资程度呈正U型关系,过于年轻化和过于年老化的董事会年龄结构都无益于公司投资效率的提升。 6.内部控制、企业决策与企业价值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提高企业财务报告质量、抑制高管舞弊行为,因而一直是公司治理和财会领域关注的重点。与会学者在内部控制的影响因素、内部控制如何影响企业决策及企业绩效等方面取得了如下进展: CFO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当事人,其背景特征如何影响内部控制质量引起了与会者的兴趣。程富和王福胜以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CFO年龄与内部控制质量显著负相关,CFO学历与内部控制质量显著正相关,而CFO性别和任期与内部控制质量无显著相关性。作者进一步探讨了CFO权力和产权性质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CFO年龄和学历仅在CFO拥有较多权力时显著影响内部控制质量,而CFO性别仅在CFO拥有较少权力时显著影响内部控制质量;CFO性别和任期仅在国有企业中显著影响内部控制质量,而CFO年龄和学历仅在非国有企业中显著影响内部控制质量。 部分与会学者关注了内部控制对企业创新、定向增发及分析师盈余预测行为的影响。杨道广认为,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既可能因过度躲避风险而抑制创新(“矫枉过正”假说),也可能通过合理调控风险而促进创新(“合理管控”假说),以2007-2012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内部控制水平与企业创新显著正相关,总体上支持了“合理管控”假说。而且该效应在国有企业、非高新技术行业及主板上市公司中更强,但在创业板公司中产生了负面效应,与“矫枉过正”假说一致。刘思义和陈汉文认为,与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从而抑制定向增发过程中存在的大股东利益输送问题。作者以2007-2014年A股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质量与定向增发折价显著负相关,并且对大股东参与的定向增发影响更加显著,表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助于抑制大股东的利益输送。李姝和张丰麒则探讨了内部控制缺陷对分析师盈余预测的影响,发现内部控制质量对分析师预测的准确度与分歧度均呈显著影响,但对分析师数目没有显著影响。相对于内部控制无缺陷的公司,分析师对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公司预测误差更大、分歧度更高。 内部控制一方面通过提升企业财务报告质量、抑制高管舞弊行为和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相应收益,另一方面也会产生成本。张传财和陈汉文从成本—效益分析的效率观点出发,以2007-2013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用厦门大学内控指数课题组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衡量)与运营效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衡量)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且这种倒U型关系会随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的法规要求、所处行业的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所占行业市场份额、企业信息获取成本大小、产权性质、企业规模、业务复杂程度以及盈余管理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7.行为公司治理 与传统经济学相似,以代理理论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研究一般将治理当事人视作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他们不仅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而且有足够的能力达成这一目的。虽然部分研究借鉴行为科学理论考察了认知偏差(如高管过度自信)和社会偏好(如利他偏好)等因素对治理当事人决策的影响,但相比行为经济、行为金融理论,行为治理研究在理论体系构建的完整性方面仍相对滞后。行为经济学早已证明,个体会因认知偏差(如参照点效应、风险偏好、时间偏好、过度自信及锚定效应等)而做出不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也会受到社会偏好(包括不平等厌恶偏好、互惠偏好和利他偏好)、信任行为等的影响,在社会交往中考虑自己行动对他人利益可能产生的外部性(包括负外部性和正外部性)。包括前景理论、社会偏好理论在内的一系列行为经济理论不仅有力解释了诸多传统理论难以厘清的经济活动“异象”,也推动了整个经济学科的发展。部分与会者在借鉴行为科学相关理论解释公司治理问题、发展行为公司治理理论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行为治理理论与传统治理理论的最大不同在于其理论出发点基于个体的异质性假设。关鑫和高闯注意到,现实中的股东存在“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等多重人性,股东间合作机制是由经济因素、制度因素、情感与行为因素共同决定的动态均衡状态,而股东间高效的情感交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交换起替代作用。 部分与会者关注了高管过度自信对企业非效率投资和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影响。侯巧铭从企业生命周期视角分析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的动态变化,并将其与管理者代理行为结合,以解释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非效率投资的原因,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管理者过度自信程度随企业生命周期发展逐期减弱,成长期阶段与成熟期阶段管理者过度自信水平无显著性差异,但成长期阶段管理者过度自信水平显著高于衰退期管理者过度自信水平。管理者代理行为和过度自信共同导致企业非效率投资,成长期阶段的企业非效率投资主要受管理者过度自信的显著影响,成熟期阶段的企业非效率投资受管理者代理行为和过度自信的共同影响,衰退期阶段的企业非效率投资主要受管理者代理行为的显著影响。操巍选取2008-2013年主板A股2219家自愿发布盈利预测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研究了上市管理者过度自信对自愿性盈利预测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管理者的过度自信会显著增加盈利预测频率、预测及时性和预测准确度,但对预测精确度的影响不显著。 家族企业高管团队中普遍存在的亲缘关系,往往导致彼此之间有着族群内的利他偏好。邓浩等利用1999-2011年总经理离任、创始人选择继任者的201家家族企业面板数据,研究了有限利他主义假设对家族企业中高管离任和继任决策的影响及其表现方式,发现:(1)在家族治理中个体并非完全自利或完全利他,而是有限利他主义的;(2)有限利他主义影响高管的离任决策,企业绩效越低,与创始人存在亲缘关系的高管被动离任的可能性越小,渐进式退出的可能性越大;(3)有限利他主义影响了创始人对候选继任者能力和亲缘关系的权衡和取舍,与创始人的亲缘关系增加了同等能力者继任的可能性。 大量研究关注了个体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社会角色(如年龄、性别、经历和职位等)等对公司治理决策的影响,但并未打开人口统计学特征如何影响治理决策的“黑箱”。行为科学研究表明,个体对客观事物的认知以及社会偏好往往在年龄、性别、经历及其经济决策之间起中介作用。李旻文研究了CEO早年经历1959-1961三年困难时期对于其所在公司财务决策的影响,认为幼年经历三年困难时期的CEO更多地在身体发育方面受到影响,而成年时期经历三年困难时期的CEO更多地在性格、偏好、信念和人生观等心理方面受到影响,进而用CEO经历三年困难时期(婴幼儿期、童年期、青少年期、成年早期)时年龄段的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发现CEO成年早期经历三年困难时期对于之后的公司财务决策有显著影响,主要体现在长期负债比率、短期负债比率都显著更低,公司进行研发投入的概率更低,这支持了偏好和信念对个体及公司的治理、经营决策存在重要影响。 8.公司治理理论演进和未来研究方向 伴随着中国公司治理学科的发展,两年一度的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至今已连续召开八届。本次会议多位特邀嘉宾针对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历程、当前公司治理研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维安将国际公司治理研究与发展脉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研究侧重于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理论研究;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着重于英、美、日、德等主要发达国家公司治理模式和原则的实务研究;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主要关注转轨和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质量和环境的评价性研究:第四阶段(21世纪初至今)强调世界范围内治理风险和溢价的公司治理绩效研究。相应地,中国的公司治理研究也经历了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实务—公司治理评价—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历程。 徐向艺总结了公司治理在不断演变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四次具有重大影响的变革:第一次大变革完成了从无限责任制到有限责任制的转变,提高了现代企业融资效率,扩大了现代企业的发展规模;第二次大变革完成了从股份的不可撤回性到股份价值评估权制度的转变,使有限责任体制下的中小股东个人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第三次大变革在单层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发展了双层股权结构形式,有效地保证了创始人、创业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有利于避免投资者短视行为及其他公司的恶意收购;第四次大变革是从股东单边治理到关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再到以股东为主导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相机治理,认为针对不同的企业经营状态采取不同控制权安排的相机治理机制不仅克服了股东至上、单边治理的局限,也避免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所主张的全员参与治理所引起的目标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 曹廷求认为,当前公司治理研究存在如下问题:过于强调实证方法和研究成果的科学性而忽视了思想性;研究主题不集中、不明确,缺乏明确的主导方向和主题;关注不同区域、经济体、国家治理差异的研究很欠缺。陈靖涵系统梳理了过去十年发表在Corporate Governance:An International Review(CGIR)的公司治理文献,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现有研究的不足并指出未来突破方向:(1)研究问题上,当前研究主要强调价值分配,而未来研究要关注价值创造;(2)理论框架上,当前研究多基于代理理论等单一理论,未来需要结合经济学、心理学及法律的跨学科研究;(3)文章类型上,当前研究主要基于单一国家的样本,侧重于已有验证理论,未来研究需要比较不同经济体的治理差异并发展新的治理理论;(4)研究方法上,现有研究多为定量研究,未来研究需要带有鲜明观点和思想性的定性研究等等。 四、会议的重要意义 从2001年举办第一届研讨会开始,由南开大学商学院、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主办的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已成功举办八届。此次会议正值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我国治理改革沿着从公司治理向政府治理、非营利组织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路径逐步发展,以及公司治理处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的关键变革时期,本届会议的召开对公司治理学科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指明公司治理研究前沿,推动公司治理学科发展 本次会议以“网络治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通过特邀嘉宾大会报告、与会代表宣讲论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以及发布中国公司治理评价报告的方式,在公司治理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理论的异同,经济新常态时期混合所有制的理论构建,互联网时代下探寻公司治理体系的新特点及治理能力的新手段等前沿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同时,董事会及经理层治理、家族企业治理、金融机构治理、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等传统研究领域也取得新的突破,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学科发展。 2.为企业、监管机构和学界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参考和政策建议 本次会议发布的“中国公司治理评价报告”对2015年2590家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了系统评价,从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等多个维度剖析了不同地区、行业及板块的公司治理现状。与此同时,来自海内外的参会专家围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网络治理研究、提升独立董事有效性、改善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效果、完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建议乃至系统性的改革方案,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改善监管措施、深化市场和国企改革的政策参考,也为投资者发现企业价值、改善投资决策和企业寻求适合自身的治理机制、发现治理能力提升的新手段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为学界厘清公司治理研究前沿、从事公司治理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文献素材和信息参照。标签:内部控制论文; 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 国企论文; 公司治理理论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激励模式论文; 绩效目标论文; 经济论文; 投资论文; 独立董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