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浅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审计机关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进行有计划常规性的经济责任审计,即将本应在离任时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其任期内分段实施,目的在于前移审计监督关口,突出提醒、教育、规范和促进的作用。
一、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维护审计的法律地位
2006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此前,各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最高层次的法律依据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两个《暂行规定》。其意义在于:一是把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法制化轨道上又前进了一步;二是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利于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三是有利于审计机关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促进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准则,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四是明确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依法接受并配合经济责任审计的义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由此可见,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类型、严格履行审计职责的要求,同时又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增强依法接受审计的意识。
二、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增强工作的计划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之一就是受托,审计机关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机关不能在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前掌握工作任务量,具体审计哪些领导干部、审计多少单位,审计机关心里没底,只能初步制定一个控制数,主动性较差,由此也对全年的整体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一是不利于全年审计项目的数量安排,二是不利于项目之间的资源整合。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后,在年初即可确定审计任务,审计哪些部门、单位,突出哪些重点内容,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合理确定全年计划的总数量。而且,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将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紧密结合,避免重复审计,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从而全面提高年度工作计划性。
三、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保障审计的时效性
离任审计可以直接利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只对部分未审年度进行补充审计。如2009年10月在对某区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时,审计组直接在其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基础上,延伸审计了2009年1月至10月的会计资料。这样,审计人员就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宏观的、全面的评价,既减轻了离任审计的工作量,又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另一方面,因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直接牵涉到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运作、管理及成效情况,故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比较关注审计进度及审计结果,配合的主动性较高,克服了离任审计中前任领导已离职、后任领导不配合的弊端,同时审计人员能在其任期内较为全面地掌握其经济责任、廉洁自律和遵守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审计效率会大大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目标在于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其最终目的在于保护干部,一是建立起一种制度约束,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意识;二是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使干部得到提醒和警戒,避免同样问题重复发生或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可以克服离任审计“先离后审”带来的弊端,较好地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在领导干部任职期内,通过审计,发现单位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从加强内部控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可起到提醒、规范和防微杜渐的作用,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由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已经有了较为翔实的记录,随时能为组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快速提供详细情况,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干部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任用机制,使干部的考察选拔更趋科学合理。
四、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提高问题的整改率和审计建议的采纳率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现任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审计,对于一些不规范的会计行为和违规问题能够主动及时整改。决策事项由现任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事情的来龙去脉较清楚,纠正和完善起来较为方便,所以审计决定一般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审计建议也能积极主动采纳,达到预期审计效果。
综上所述,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逐步从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有关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及时利用审计结果,能够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作用。近几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证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查错纠弊的时效性和审、帮、促作用的发挥以及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均体现出了不同于离任审计的特点和力度。其作用体现在:一是营造了审计氛围。通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常规性开展,使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深入人心,为实施审计作了舆论铺垫,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二是提高了审计效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项目明确列入了年度计划,在项目安排上,采取“一带多”等形式,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等有机结合,在资源共享、结果互用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有效地减少了重复劳动,审计成果不断优化,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促进整改提高。各级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能够正确认识并且积极对待,边审计、边落实、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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