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地区主义何以走向衰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走向论文,主义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轫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东亚新地区主义一度被寄予厚望,人们认为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东亚地区主义进程正在东亚地区造就一种地区主义秩序,①而东亚共同体建设更是成为地区国家和研究者们的热议话题,这似乎印证了西方学者的判断,即“亚太地区已经成为世界秩序形成和未来国际关系进程的一个主要实验场”。②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地区主义却出现了“衰落”的趋势。在次区域层面,作为东亚地区主义规范制定者的东盟出现严重内向倾向,放弃了将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地区主义发展的近期愿景。而是力图在2015年底建成涵盖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东盟共同体。东亚地区主义转向东盟地区主义的趋势日益明显。在整个地区层面,东亚合作呈现出中日韩自贸区、东盟倡导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美国力推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齐头并进、相互竞争的局面,巧合的是,这三个合作框架都将2015年作为最终建成的年份。特别是TPP,一旦建成,不仅将重塑东亚地区合作的规范,更将增加东亚地区主义演变为亚太地区主义的可能。基于此,原本适合东亚合作的东盟模式本身备受质疑,③而一时间,“制度滞胀”④、“令人沮丧的地区主义”⑤甚至“伪装的多边主义”俨然成为东亚地区主义的同义语。 短短十余年间,东亚地区主义就经历了由“被寄予厚望”到“令人沮丧”的衰落过程,原因究竟是什么?东亚地区存在如此众多的相互竞争的地区合作机制,为什么迟迟无法得到有效整合?本文认为,解释东亚地区主义衰落,需要展现东亚地区主义发生、发展和衰落的整个进程,不仅要关注东亚地区主义作为一种“真实历史”的外部性,更要观察东亚地区主义作为一种“自然历史”的内部动力。⑥美国重返亚太所引发的竞争性地缘政治回归是导致东亚地区主义出现衰落的关键外部因素,而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地区主义的过度发展、由市场驱动的地区主义发展乏力和社会地区主义进程中社会性的缺位,则构成了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内部根源。本文第一部分简要阐述东亚地区主义发展面临的困境,回顾既有解释,分析其不足之处,并且基于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史提出新的解释框架。第二部分考察地缘环境变迁对地区主义发展的影响,尤其是考察美国重返亚太之后,东亚地区合作环境的变化及其影响。第三部分剖析东亚地区主义的内部演进历程,揭示东亚地区主义发展的内部结构与驱动力,依次解释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地区主义的过度发展是导致东亚出现竞争性地区主义的政治根源,而市场驱动下的地区主义发展乏力则构成了东亚地区主义持续泛化、不得不依赖于域外国家的经济根源,地区社会性缺位更导致地区社会地区主义虽然启动但发展迟缓。最后是本文的简短结论。 一、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既有解释 20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的东亚新地区主义开创了东亚地区合作的新局面,在地区货币金融合作和贸易领域都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就。2000年5月达成的《清迈倡议》使得东亚国家首次拥有了应对外汇资金短缺的“共同外汇储备基金”,以东盟为轴心的五个“10+1”FTA的达成,也标志着以FTA为载体的东亚共同市场建设成为地区合作的重要方向和突破口。尤为重要的是,东亚国家在探寻地区合作新路径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东亚特色的“规范限定、地域开放”的“开放地区主义”,不仅丰富了“新地区主义”的内涵,甚至实现了某种程度的超越。⑦但同时,东亚地区主义在地区安全合作和社会认同建构领域的建树乏善可陈,不仅预期中的经济合作外溢效应没能实现,而且面临着一系列发展困境,如东盟、中国、日本和美国对地区合作领导权的竞争,地区合作规范(东盟)与地区经济中心(中国)的分离、地区经济中心与地区安全中心(美国)的两分、领土领海纠纷、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双边与多边的矛盾、国家得到凸显而地区社会性不足、东南亚与东北亚未能实现合作进程中的区域对接等等。概而言之,东亚地区主义以经济合作为驱动,以务实合作为推手,这种路径客观上也导致地区国家长期以来推动政治安全与社会交流合作的意愿和动力不足,表现为地区安全公共产品缺失和地区社会认同建设的滞后。当然,预期中的东亚共同市场也仅仅处于建设进程中。⑧ 学术界对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兴起着墨较多,但对其衰落的研究却很少。概括起来大致可分为四种观点,分别认为政治逻辑、经济逻辑、权力—安全逻辑和文化逻辑导致了东亚地区主义的衰落。 坚持政治解释逻辑的学者沿袭了传统政治学者对地区主义的理解,他们关注国家与政府驱动下的政治一体化,并致力于探索实现政治共同体的途径与进程。⑨在政治逻辑的分析框架中,地区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地区不同国家间共享“地区优先”的政治信仰和意识形态,在本体论上是先于地区主义实践而存在的,而在实践进程中,地区主义要严格限定在特定的“地区”内。⑩基于这种理解,他们对东亚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东亚所倡导的开放地区主义目标与地区主义实践发展的层级特征是相悖的;(11)东亚“开放性”地区主义是一种“虚假”的地区化形式,它充满了外在的形式。而缺少实质性的内涵。与其说它是一种新型的地区主义,倒不如说它是东亚国家间的一种现实主义政策选择。(12)而未来的东亚共同体不可能是开放主义的,只应是地地道道的东亚地区主义。(13)但是当回归东亚地区主义时,这些学者发现,东亚国家或者东亚的政治精英们心里并没有先验地存在一种类似于让·莫内式的地区合作构想的政治信仰和意识形态,地区合作的开展仅仅是为了摆脱全球化的负面冲击。东亚地区主义的开放性与地区合作信仰的滞后,使坚持政治逻辑的学者得出结论,东亚只存在务实性的地区合作,而根本没有地区主义。可问题在于,东亚新地区主义之所以“新”,就在于它的“跨区域性”,不管地区国家还是域外国家,只要接受东亚合作进程中限定的合作规范,就可以加入地区合作进程,“地区优先”并不是地区主义生成的必要条件。同时,地区主义的共同本质在于其“多样性”的存在,不仅表现形式、组织化程度多样,而且地区主义与其他思潮的关系也呈现出多样性。(14)由此,以欧洲经验来验证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进程,不仅忽视了地区主义发展的阶段性,更没有观察到地区主义的多样性。如果说欧洲的地区主义是让战争走开的话,东亚的地区主义其主要目的则是让地区小国摆脱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脆弱性。(15)从宏观历史视角来看,全球化和地区一体化并不是国家事先计划好的,而是历史结构和新兴结构的混合,换言之,它是一个非国家行为体之间业已存在的制度和规则,与一种特定形式的新型社会互动相结合的复合连接体。(16)在这一过程中,国家间合作进程的开展仅仅是因地制宜的顺势而为。 赞同经济解释逻辑的学者恪守经济学家对地区主义的界定,他们关注的是国家与政府驱动下的经济一体化,并一直对区域性安排如何影响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的福利感兴趣。在他们看来,地区一体化可以从成员国货物—要素市场一体化(如特惠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等形式)到贸易—要素一体化(即共同市场),再到市场—政策一体化(即经济与贸易联盟),最后达到完全一体化的经济政治联盟。(17)他们认为,东亚缺乏一个商品、服务、资本(货币)、信息、技术和人力等经济要素能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这使得东亚国家不得不依赖于美国对这些经济要素的供给,从而在根本上制约了东亚的一体化进程。(18)同时,在地区合作进程中,东亚国家各自基于不同的利益偏好和战略诉求,极力通过各种方式推动自己偏好的区域机制在制度竞争中胜出,以实现谋求地区主导权的目的,而随着美国重返亚太,这种制度竞争更呈现出加剧的态势,导致了东亚经济地区主义的“制度过剩”,成为东亚地区主义遇挫的标志。(19)经济解释逻辑将市场作为地区主义发展的唯一驱动力,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因为驱动地区主义进程的力量除了市场之外,还有国家(政府)和地区社会等因素。地区一体化启动和深化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形成地区经济规模,而在于是否存在一个由地区经济生活国际化所形成的地区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疆域”,(20)这是地区主义的地区属性所决定的。从另一个角度讲,地区经济的外部依赖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为域外国家介入东亚地区主义进程、对地区主义进行“帝国式”的反扑,提供了必要的基础,(21)而介入的程度与反扑的结果则还要取决于域外国家的主观意愿。至于地区制度构建,一方面,地区主义进程的开启必然带来合作制度的出台。2009年之前的东亚地区主义进程,美国因素一直存在,但制度竞争也并非经济逻辑所看到的一团混乱。另一方面,东亚地区的合作制度也并非全是为了争夺地区合作进程的主导权,而是被一些国家当做一种制衡工具应对其他国家的压力或威胁,从而实现利益分配的最大化。(22)如“10+3”演变为“10+6”,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东盟和日本拉印度、澳大利亚制衡中国地区影响力的意图。如果从地区化进程的理论逻辑来看,制度论并没有切中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要点。东亚地区已经由地区复合体演化为地区社会,大量的非国家行为体在地区主义进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如跨国公司、第二轨道活动等。这就意味着东亚地区主义进程已经超出了单纯国家的范围,它呈现的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关系模式。(23)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交往规则的缺失而非单纯的制度过剩,似乎更接近解释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原因。 赞同权力—安全解释逻辑的学者们认为,随着中国的全面崛起,东亚地区已经形成以中国为经济中心与以美国为安全中心相互分离的二元格局。在这种格局下,一些行为体会更多地从零和博弈的视角来看待地区经济中心与安全中心之间的关系,原本单纯的经济问题被安全化了。地区合作制度成为权力竞争的工具,脱离了原本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初衷,因此制度过剩成为必然。(24)这一观点反映了东亚地区权力格局的现实,解释了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外部性中权力与安全所发挥的影响,但忽视了东亚地区主义的内部制约因素,如地区市场发育不完善、民族主义情绪厚重等,而对于制度的解释又走入了经济解释逻辑的窠臼。权力—安全逻辑的分析,其实更多地揭示了东亚地区主义在政治安全合作领域存在的缺失及其负面影响,即当经济合作无法在政治安全领域产生外溢效应时,安全困境将成为经济合作的制约因素。换言之,权力—安全逻辑的推论很容易陷入因果互证的逻辑循环。 而支持文化解释逻辑的研究者们则认为,“亚洲价值”对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情有独钟,希望在地区层面建设“软制度”而不是有约束力的“硬制度”。基于被殖民的历史,东亚国家对国家主权尤为珍视,排斥任何侵蚀国家主权的地区制度安排。(25)但是这种解释逻辑忽视了“东盟方式”和东亚社会的特征。“东盟方式”核心内容即协商一致、重视国家舒适度、不干涉内政。东亚国家重视协商一致和舒适度,必然导致制度建设滞后和制度有效性的降低。再者,东亚社会传统上就是一个充满各种社会关系的社会形态。关系具有一种排斥制度的本能,关系网络的高密度在降低制度有效性的同时,自然会忽视制度构建。(26)如果低制度化导致了东亚地区主义的衰落,如何解释1997年至2008年之间东亚新地区主义的进展呢?事实上,如果抛开东亚的社会结构特征,就根本无法理解东亚的文化。(27) 总体上讲,上述解释存在着三个共同点:一是对东亚地区主义发展的驱动力认识存在单一化的倾向,即认为单一变量可以解释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整个逻辑过程;二是国家中心论,即认为地区主义完全就是国家(政府)主导推动的、基于地区范围的“地区合作工程”,(28)非国家行为体在这一过程中毫无建树的空间,当然也就将其视为一个单纯的国际政治现象,而忽视了地区主义作为一个典型的国际政治经济议题的存在;三是将东亚地区主义当作一个静态的“真实历史”,据此观察地区主义衰落的原因,而忽视了东亚地区主义曾经作为“自然历史”的演进过程。地区主义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地区主义的驱动力是复合的和多元的,“对地区主义来说,没有任何东西对地区主义起决定作用或本质上就是进化的。”(29) 基于此,探究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原因,应该采取一种综合、演进的分析视角。综合是指综合地区(包括地区社会)、国家、国内的研究层次,综合民族国家、区域政府组织、地区公民社会组织(含非政府组织和认识共同体等)在内的多元行为主体,综合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研究视角,(30)在地区主义的全貌中寻求地区主义衰落的原因。演进是指将地区主义视为一个由低到高的动态“逻辑演进”过程,(31)既要凸显地区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要展现不同阶段之间的有机联系。既要分析地区主义演进的动力,也要观察地区主义出现分散化与“溢回”的可能。具体而言,就是既要还原东亚地区主义“真实历史”的进程面貌,探究东亚地区主义的外部性,即地缘环境变迁对地区主义发展的影响,也要剖析东亚地区主义“自然历史”的演进历程,全面了解东亚地区主义发展的内部结构与驱动力,依次解释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在东亚地区主义衰落过程中的作用。 二、地缘环境变迁与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 地缘环境可简要地分为地缘政治环境和地缘经济环境两大类,地缘政治主要与大国战略对抗环境有关,地缘经济则集中于大国战略合作的环境。(32)地缘环境作为地区主义的重要外部性,对地区主义的发轫、发展和演进都有着极为关键的影响,以至于在不同地缘环境下产生的地区主义,其发展轨迹和制度设计都会产生根本性的差异。东亚地区主义首先在东南亚出现,并由相对羸弱的东盟主导地区主义的进程,并最终演进为东亚开放地区主义,莫不与此有关。为分析方便,本文将二战后东亚地区主义进程分为三个阶段,以此来探究地区主义背后地缘环境的影响。 第一个阶段为旧地区主义阶段(1961—1997)。一般认为,东亚合作缘起于1967年8月由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新加坡五国成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即东盟。其实,东亚地区合作另有更早的源头。20世纪60年代,东南亚国家的民族主义情绪普遍高涨,各国纷纷表达了脱离美国或英国影响、争取独立发展的愿望,随之出现了谋求地区合作的趋势。1960年,马来西亚总理东姑·拉赫曼首先提议建立东南亚联盟,基于此种愿景,1961年7月,在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联合倡议下,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在曼谷成立“东南亚联盟”,以期在经济发展方面相互合作。(33)但这个联盟很快由于1963年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之间的沙巴主权争议和英美两国关于“马来西亚联盟”的博弈而名存实亡。 马来西亚为了改善经济环境和民族构成,同时防止共产主义在本地区的扩张,计划成立以马来西亚为主体,包括正在争取摆脱英国统治而谋求独立的新加坡、沙巴、文莱和沙捞越,共同组建马来西亚联邦,并于1963年7月签订协定。英国认为,如果这些地区独立的话,有可能会被美国控制,而成立一个大的联邦则有利于英国继续保持在本地区的主导地位,因此积极支持这一倡议。在此过程中,菲律宾提出异议,认为沙巴地区是苏禄苏丹在1878年租给英国的,现在理应交还给它,马菲矛盾由此而起。此时美国肯尼迪政府正在推行“和平战略”,加紧向包括东南亚的第三世界渗透和扩张,与苏联争夺世界霸主地位。作为菲律宾的盟国,美国支持菲律宾与马来西亚共管沙巴的诉求,在遭到马来西亚拒绝后,两国关系日趋紧张。在此情势之下,地区合作更是无从谈起。“东南亚联盟”胎死腹中固然有联盟成员国之间矛盾的因素,但英美两个大国的地缘政治博弈则直接导致矛盾升级、恶化,最终中断了“联盟”的进程。东南亚国家地区合作的首次尝试在大国地缘政治竞争中失败了。 1967年8月,菲律宾、印尼、泰国、新加坡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发表《曼谷宣言》,决定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从而开启了地区合作的第二次尝试。随着1999年柬埔寨的加入,东盟现已成为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人口超过5.5亿,面积达446万平方公里的十国集团。相比“东南亚联盟”,东盟无疑是成功的,那么,背后的地缘环境又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1960年代中期以后,英国国力大为削弱,不得不公开宣布实施战略收缩。1967年英国在面临严重英镑危机的情况下,决定减少在东南亚地区的驻军,并计划在70年代撤出其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基地。至此,英国的地区存在大为减弱。与此同时,美国已深陷越南战争泥潭七年之久,二分之一的陆军和五分之一的空军先后投入越南战场,人均弹药消耗量已达到二战时的26倍,尽管如此,战争不但看不到结束的迹象,反而呈现出不断升级的态势。显然,美苏争霸的主战场在西欧,美国却在不相干的越南战场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在战略集中上出现严重偏差。(34)在此情形之下,美国国内要求约翰逊政府停止干涉越南的呼声日渐高涨,美国不得已开始极力游说东南亚国家帮助其分担战争责任。由此,我们看到,1967年东南亚的地缘政治事实上处于某种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的权力真空状态:英国正忙着收缩,美国则被越南战争牢牢地拴住手脚并期望地区国家援手以分担战争责任。没有地缘政治竞争,没有大国干涉,地区主义的进程得以顺利启动。 在这一阶段,东亚地区主义的另一个发展就是1989年由澳大利亚倡导成立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APEC诞生于冷战结束之际,随着国际形势缓和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逐渐出现西欧、北美和环太平洋三大相互竞争的经济板块,(35)地缘经济合作而非地缘政治竞争成为国际社会的一个主要潮流。虽然美国也参与了APEC,但在后冷战初期,美国的战略注意力主要还在西欧。一方面,美欧正在利用冷战“胜利”的有利局势,尽快将中东欧国家和前苏联共和国纳入西方轨道,确保欧洲大陆的稳定,同时促进西方文明对世界的整合,从而实现欧美国家的利益最大化。(36)美国尤其寄希望于重新崛起的西欧的经济吸引力能将东欧国家吸引过来,(37)从而最大限度地压缩俄罗斯的战略空间。另一方面,美国对欧洲的一体化进程抱有深深的忧虑,特别是1991年签署的《马约》将“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作为欧盟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严重刺激了美国护持全球霸权的敏感神经。此时,美国在东亚所担心的一个是实力相对弱小的社会主义中国,但这时的中美关系主要以“双边议题为导向”,(38)并没有太多的地区内涵,加之中美实力悬殊,两国最多也是“有限对手”。(39)美国的另一个担心则是与之展开经济竞争的日本。由此可以看出,冷战结束后,虽然东亚存在地缘政治的因素,但色彩并不厚重,尤其是在美国关注欧洲时,这种色彩就更因为域外权力存在的减少而显得弱化。与此同时,地缘经济合作开始成为地区主导趋势,而东亚此时的经济合作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出现的,跨区域开放性的交流合作自然就成为APEC的一个主要标签,也奠定了日后东亚新地区主义开放性原则的基础。(40) 第二阶段是威权主导型的新地区主义阶段(1997-2008)。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东亚国家当时面临的大规模货币危机迫使它们寻求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资金支持,但IMF苛刻的贷款条件令受援国家“经历了将货币危机转化为社会危机的苦恼”。(41)东南亚国家意识到,小国无法单独应对经济全球化的风险,在金融全球化时代,遇到危机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而规模过大的APEC并没有成为地区国家面临危机时的避风港,只有启动新的地区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开放型的合作关系才是唯一出路。1997年12月25日,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柬埔寨尚未加入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标志着东亚新地区主义的正式启动,而“10+1”和“10+3”成为彼时地区合作的主要框架。但地区合作框架在2005年12月随着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加入,出现第一次泛化,“10+6”(东亚峰会)开始成为地区合作进程中与“10+3”并行的另一个渠道,地区合作的开放性进一步彰显。在此期间,为进一步讨论发展地区共同体的合作方案,促进地区合作进程,1999年11月中日韩三国决定在“10+3”的框架内启动中日韩峰会,“3”开始成为地区合作的另一个重要路径。在这一阶段,东盟作出很大贡献,供给地区合作规范,搭建地区合作平台。“10+X”成为地区合作的主要渠道,东盟方式被视为适合东亚地区的合作方式,(42)东盟也借此实现了规范崛起,(43)成为地区合作的规范中心并主导了地区合作进程。 这一阶段之所以被称为威权主导型的新地区主义,源于新地区主义进程的开启在极大程度上离不开马哈蒂尔、李光耀、苏哈托等政治领导人的强力推动。其中尤以马哈蒂尔为最。早在1990年,马哈蒂尔就提出了构建“东亚经济集团”的构想,开启东亚地区合作新理念的先声。1992年,马哈蒂尔又提出建立包括东盟和中、日、韩在内的“东亚经济共同体”构想,奠定了今天东亚峰会的原始轮廓。到了2000年,马哈蒂尔则正式提出了东亚峰会的构想,并为以“10+3”为基础构筑东亚共同体做准备。正因为如此,有人提出“培养一批立志于推动区域合作和区域一体化的人,他们是区域建设宝贵的财富”。(44)当前东亚地区主义出现衰落,跟威权主导型的新地区主义随着这些政治人物的离去而出现转型不无关系。 毫无疑问,这些政治人物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如何均衡地看待这种作用,大概还需要一个宏观的地缘背景。1973年1月《巴黎协定》签署后,美军从越南撤出,并大规模减少了在东南亚的驻军。1992年11月,美军在东南亚的苏比克海军基地和克拉克空军基地被正式移交给了菲律宾,自此,美军在东南亚已没有大型军事基地,也没有常驻作战部队。力量的减少并不意味着美国不重视东南亚了,恰恰相反,东南亚对美国有着重要的经济价值,美国经济发展所需的一些重要原材料大部分来源于东南亚地区,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所需天然橡胶的89%、锡的68%、棕榈油的94%、椰子的95%均来源于东南亚地区。(45)美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投资也急剧增加,2000年美国超过日本成为东盟最大的投资者。由此可以看出,在1997年至2000年,美国在东南亚的军事力量大为减少,但经济存在却急剧增加。换言之,这一时期,地缘经济的因素超过了地缘政治因素。此时的美国则将“帮助建立经济增长和政治自由能蓬勃发展的安全条件”作为其“在亚洲的第一目标和首要任务”,(46)它对东亚地区主义的态度即便不是漠不关心,也至少没有刻意加以排斥。2001年发生的两件事情对此后的东亚地区主义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中国加入WTO,基本完成了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过程,从此在既有体系内崛起成为中国崛起最为显著的特征,中国发展与东亚国家经济往来的制度障碍得以消除;二是“9·11”事件的发生,恐怖主义成为美国的头号敌人,美国也由此开始了旷日持久的两场战争,(47)在这一时期中亚和西亚成为美国力量的投放中心,东亚的重要性有所下降。 2001年到2008年间,美国不是没有意识到中国的崛起和制衡中国的必要,事实上,借反恐之机,小布什政府就推行了第一次重返东亚战略。2001年9月20日,美国防部向国会提交《四年防务评估报告》,首次将东亚沿岸地区作为美国有关键利益的地区。美国现身东南亚,可以有效联络在亚太地区的两大盟友日本和澳大利亚,向西可以改善和发展与印度的关系,防止印度过分亲近俄罗斯,向北则可以联合印度共同牵制和抗衡迅速崛起的中国。(48)但美国第一次重返仅仅限于有限军事力量的重返,比如,根据美与新、菲等签订的新军事协定,美舰队可以使用新加坡樟宜海军基地,并可在菲律宾港口停靠。“9·11”事件后,菲同意美军用飞机飞越菲律宾,并允许美军使用过去在菲的克拉克空军基地和苏比克海军基地。同时,美国也大幅增加对东南亚国家的军售。在21世纪的头几年,美先后向泰、菲、新、马、印尼出售了68架战斗机、17艘舰艇。(49)总体上看,第一次重返对于增强美国的地区力量效果并不大。一是美国此时的战略注意力集中于伊拉克和阿富汗;二是美国军事重返东亚也主要是为反恐服务,毕竟全世界10亿穆斯林中大约有20%生活在东南亚地区,其中印尼就有1.7亿穆斯林,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马来西亚和文莱人口中的大多数也是穆斯林,在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定居的穆斯林也相当多。(50)而中国对美国反恐予以坚定支持,中国的地区影响力也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因而并没有威胁美国的地区军事存在。由此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依然是地缘经济因素在起主导作用。需要指出的是,此时中、日和东盟围绕地区合作主导权出现了竞争,为平衡中国在地区合作进程中的影响力,日本联合新加坡提议将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接纳为东亚峰会的成员,这清楚地显示了“日本主导东亚合作的意图”,(51)东亚合作进程不但没有深化反而泛化了。但是,这些竞争毕竟是合作路径的竞争,并没有改变地区地缘经济环境的走向。 第三阶段是大国主导下的东亚新地区主义与没有地区主义的东亚合作(2008年至今)。2008年12月,首次“10+3”框架外的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日本福冈举行,“3”作为独立于东盟之外、并与“10+3”和“10+6”平行的另一个地区合作主渠道出现了。(52)中日韩合作的机制化之所以成为地区合作机制的重大变化,并不仅仅在于“中日韩合作终于在踯躅多年之后获得了实质性的推动”,(53)而更在于地区主义进程所塑造的地区权力中心——中国——出现了,这预示着东亚地区主义进程有可能出现类似于当年欧洲地区主义发展以法德作为地区权力中心的局面。同时,东亚地区主义向大国主导转型还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东亚合作的第二次泛化。2011年东亚峰会进一步扩容,美国和俄罗斯得以加入,而东盟一手导演的地区平衡战略终于将自己推离地区权力中心的位置,而彻底沦为地区合作的“功能中心”,“即东盟在东亚合作中发挥的主要是一个合作平台作用,与此相对应的是一种功能性权利”。(54)二是东盟的内向化倾向。在地区合作泛化之后,东盟开始基于《东盟宪章》致力于构建东盟政治、经济和社会共同体,域内大国印尼和越南的主导地位日渐显现。三是2009年11月,美国提出扩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计划,借助已有的TPP协议,推行自己的经济贸易议题,全方位主导TPP谈判。至此,美国主导地区合作进程的意图进入实施阶段。大国尤其是中美两国在地区合作进程上的博弈开始了。 2008年以后,东亚地缘环境的一个根本性转变就是地缘经济因素虽同样存在,但是地缘政治因素极为显著地增强了。2008年9月世界金融危机爆发,西方国家损失惨重,世界经济至今仍处于缓慢恢复阶段。2008年8月,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而此后中国几乎每年跨过一个门槛的发展,更印证了中国走向国际舞台中央的判断: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2011年中国工业产值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2013中国货物贸易量达到4.13万亿美元,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2014年IMF根据购买力平价法计算,认为美国2014年经济规模为17.4万亿美元,而中国则达到了17.6万亿美元,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55)那么,美国如何应对中国的快速崛起呢?2011年11月,奥巴马政府宣称要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这是美国给出的答案。这个战略具有多重目的,但制衡中国至少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正如前国务卿希拉里所言,美国面临着来自中国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美国要保证21世纪在亚太地区的领导地位。(56)就中美关系而言,有些利益领域具有零和博弈性质,而另外一些利益领域则是正和博弈性质,但近来中美关系开始超越传统的“双边议题导向性”的关系,正在变成越来越以地缘战略、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竞争为导向的关系。(57)随着美国重返东亚,东亚地区出现了两个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的权力中心,中国占据了东亚大陆的中央,而美国则维持在西太平洋的海上主导地位。(58)也正因为如此,围绕中国周边海域的领土领海纠纷因为美国因素的加入而突然热闹起来,成为地缘政治竞争的一个缩影。 由于其优势在军事安全领域,那么,美国实行再平衡战略,显然它所要平衡的就是自身不占据优势的经济领域,即努力在经济领域采取行动,以主导东亚合作的路径和方向,(59)这就构成了地区竞争性凸显的另一个层面。美国力推TPP,(60)意在通过TPP这一制度性安排拉拢一些东南亚国家和排斥中国。一方面,美国借此可以实现分化东亚现有的经济合作体系和扰乱地区FTA建设进程的目的;另一方面,在亚太地区构建美国主导的高规格、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进而改变其在东亚经济合作中日益边缘化的趋势,并再次取得对亚太地区经济结构的主导权。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争夺亚太地区经济秩序的主导权,在实践中可分为三个环节:一是通过扩大与亚太地区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使美国在经济上与亚太国家捆绑在一起,时刻保持美国在亚太的经济存在;二是扰乱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为重启新的地区经济合作进程抢占先机;(61)三是另起TPP的炉灶,主导亚太地区经济秩序的进程。作为“21世纪自由贸易标准”,虽然TPP涉及贸易、投资、政府采购和竞争政策等的“新加坡议题”目前尚无法在多边层次上为所有国家所接受,但这些超越国家层面又次于全球层面的地区经济贸易合作安排,被美国视为有关国家政策协调的试验场,并可为最终形成完善的全球性政策机制奠定基础。(62)现在,东亚就是第一个试验场。从中也可以看出,美国对东亚合作的一个基本态度,即不接受任何可能排斥美国的地区安排,隐含的一点还在于,美国坚持对东亚合作的直接领导。(63) 地缘环境由合作走向竞争,彻底改变了东亚地区主义发展进程的外部性,正是在这种地缘竞争中,东亚地区主义迷失了路径和方向。在地区小国眼中,地区主义可以作为小国联合以增进地区福祉的举措,因为借此可抵御全球化的风险。那么,在大国的战略视野中,地区主义的最大价值可能是其可作为大国之间竞争的一种有用工具,因为地区合作规模越大,其经济收益就越高,其规则的实用性与普适性就越强。而地区主义无论是作为实践逻辑还是理论逻辑,都需要大国的推动,正如吉尔平所言,“地区主义要取得成功,必须由一个或几个愿意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去推行这一目标的大国充当领袖。”(64)但在大国选择问题上,东亚地区内的国家并不愿意以削弱与地区外国家(主要是美国)的传统关系为代价,来专注于地区内的合作。相反,它们大都希望通过地区内的整合和地区外的联系,获取双重的利益。这就形成了一种地区内合作机制建设与地区外协调体制建构的两层构架。(65)而地区内的东亚大国包括东盟域内大国在地区主义路径选择和方向上又存在着竞争性分歧,在此情况下,“没有地区主义的东亚合作”也自然成为概括当前地区合作进程的合理解释。 三、东亚地区主义的演进:国家、市场与社会的作用 东亚地区主义的驱动因素是多元的,国家、市场和地区社会的交叉协调作用为地区主义进程提供了政治理念、经济基础和社会认同,不仅激发了地区主义的启动,提供了地区合作的机制和规范,也为地区合作向更高的地区共同体阶段迈进奠定了认知基础。但在东亚地区主义进程中,国家作用的过度发展、地区市场的不足和地区主义社会性的缺位,使得地区主义的内部驱动力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状态,地区主义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 (一)东亚竞争性地区主义的政治根源 地区主义是一个典型的“政治经济学范畴”,(66)但地区主义的进程一旦启动,作为“地区基础上形成的组织”的地区主义,就会在实践中表现为国家带头的“地区合作工程”,(67)国家尤其是想“带头的国家”在地区主义进程中的政治意志和信仰,将极大地影响地区主义的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地区主义之所以有别于地区化或者一体化,还在于地区主义是先于行动的理念指引和认知准备,它构成了地区主义自觉实践行动的源泉。当然,国家毫无疑问就是这种理念的指引者,不同的是,国家基于维护各自国家利益的目的,对于地区主义的认知并不一样,这就决定了它们对地区主义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存在着不尽一致的偏好。当不同国家都提出自己的地区主义主张,并将其毫不妥协地付诸实践时,竞争性的地区主义自然就出现了,这在东亚表现得尤为明显。 总体看来,东亚存在着三种相互竞争的地区主义:中国式地区主义、日本式地区主义和东盟式地区主义。(68)这三种竞争性的地区主义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过去近二十年里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进程。(1)中国式地区主义。对于中国而言,地区主义的最大功能在于,其为中国经济崛起提供战略性“地区依托”,(69)可以帮助中国塑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以利于国内建设,并利用周边的经济要素促进国内发展。虽然从规模收益上看,地区合作的规模与其经济收益成正比,(70)但与此同时,其政策协调成本也更高,适中的规模与邻近的地缘就成为中国地区主义选择的主要考虑。“10+1”、“10+3”在一定程度上包括中日韩FTA,就成为中国偏好的地区主义路径。(2)日本式地区主义。日本作为主导地区价值链的国家,(71)地区主义对其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离开东亚日本无法实现政治大国的抱负;二是与中国争夺地区合作的主导权,防止在地区合作进程中被中国边缘化,由此,引入域外国家并扩大地区主义规模就成为日本的关键选择。对日本而言,如果规模泛化不能实现,就彻底打乱甚至中断地区主义的进程。从“10+6”到“10+8”,很大程度上就是日本推行自身地区主义逻辑的产物。(3)东盟式地区主义。始终保持东盟作为地区合作中心是东盟式地区主义的核心考虑。由此,东盟的选择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内向化,即保持东盟团结、增强内部凝聚力,力争到2015年底建成东盟共同体,夯实东盟作为地区合作中心的权力基础;二是平衡战略,以域内大国制衡另一个大国,当制衡难以为继时,就以域外国家来制衡域内国家,反之亦然;三是整合战略,以东盟为中心,整合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和澳新的五个自贸区(RCEP),维护东盟作为地区合作功能中心的地位。(72) 之所以出现三种相互竞争的地区主义,究其原因还在于国家主导始终是东亚地区主义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关键驱动力量。而国家主导的地区主义又是以实现各自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为准则,国家利益而非地区利益和地区整合,成为地区国家选择地区主义的主要考虑,这就使得东亚地区主义的本质演变为一种“延伸性的民族主义”。(73)换言之,这种地区主义模式过度强调地区作为工具理性的一面,而忽视了地区本身还是一种社会形态和认知建构,(74)也过分强调地区主义发展的外部性及其应对,比如安全外部性、非安全外部性(包括经济、环境、信息和国家价值观等)、交易成本、区域体系结构和全球体系结构等,而忽视了地区主义内部的制度整合。(75)在此情况之下,国家驱动下的地区主义还意味着国家所秉持的地区合作理念并不全然就是“地区”的,而成为国家的一个重要外交政策工具。对于小国而言,“它使其能够避免遭受大国对其主权和自主权的干预”,(76)对于大国而言,地区主义意味着“大国关系或霸权相关联的政治和经济过程”。(77)由此可见,地区的价值虽然被国家认可,但地区合作的国家理念却彼此差异,地区主义的主导权争夺自然拉开帷幕。 当然,国家主导的地区主义之所以演变成“延伸的民族主义”,还有东亚地区的历史原因。东亚国家除日本之外都经历了被西方殖民的历史,这就使得它们对国家主权极为珍视,“国家中心”始终是它们审视外部世界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出发点。而东亚历史上曾经出现的“华夷秩序”和“大东亚共荣圈”,使得东盟担心大国主导的地区合作进程会重现历史循环,这也是东盟坚持维护自身地区合作中心地位的历史原因。中日之间更是由于历史宿怨而难以达成互信,中国依赖地区实现经济崛起和日本在地区合作进程中寻求国家正常化的努力,都会被彼此视为一种威胁,对方倡导的地区主义路径难以获得认可。 东亚的竞争性地区主义的存在,表明作为一个实体的东亚地区,其构成程度依然停留在由单纯国家互动构成的“地区复合体”阶段,地区的社会性和行为体的多元性被国家所遮蔽。在地区复合体中,互相竞争且难以妥协的主权国家成为地区互动的主要行为体,地区的“无政府状态”被沿袭下来,均势(包括联盟)或者协调就成为应对地区安全的主要方式。(78)这也解释了东亚的竞争性地区主义为什么在安全合作领域鲜有建树的原因。总之,东亚的竞争性地区主义的存在,一方面,不仅没有造就类似于欧盟地区合作的权力中心,(79)反而加剧了国家间的权力竞争,更没有造就地区中的国家,反而使地区主义成为地区国家竞争的工具;另一方面,又使得作为地区合作公共物品的合作制度出现严重过剩,降低了地区合作的效率,整合始终成为东亚地区主义能否取得新进展的困境。在竞争性地区主义的逻辑中,国家固然促进了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但同样是国家尤其是“国家中心”的存在,又成为地区主义的发展障碍。 (二)市场不足与东亚地区主义的外部经济依赖 在经济学家眼中,经济发展是东亚聚合的一个主动力,(80)而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首先需要一个地区经济生活国际化所形成的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疆域”,一旦这种疆域得以形成,地区化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有了“无意识性”。(81)回顾东亚地区主义的自然历史,这种“无意识性”体现为东亚地区主义的市场驱动,属于自下而上的“自发式地区主义”。(82)在1997年东亚合作正式启动以前,东亚一体化主要是由市场推动的。(83)但也有人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一种外交政策,其本身就具有明显的政治动机,而这种动机恰恰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真正动力。(84)作为一种“自然历史”,即便是自觉的地区主义的发展也是有阶段性和层级的,具体表现为从经济地区主义、政治安全地区主义到社会地区主义,再到建构地区宪章、实现超国家的地区治理。(85)在当前的东亚,地区主义发展的阶段性主要表现为经济地区主义的进程及其发展。(86)既然是经济地区主义,市场驱动显然是地区主义进程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事实上,正是东亚内部市场不足导致东亚地区主义对外部经济要素的依赖,回顾20世纪60年代以来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 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末,在日本主导下,以产业转移和升级为背景,东亚地区形成了以日本为“领头雁”、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NIEs)为“雁身”、中国与东盟部分发展中国家为“雁尾”,以产业间垂直分工为特征的“雁行发展模式”。在此期间,日本的跨国公司、70年代后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跨国公司以及东亚华人家族性经济网络,以东亚为主要生产基地,编织起密集的生产网络,强化了东亚地区的“自然经济疆域”,使本地区保持了相当长时期的高速经济增长。这一生产网络的形成,固然有国家推动的因素,比如日本的产业转移、东亚国家推行的以出口加工为目标的发展战略等。但是,东亚“雁行发展模式”形成的首要基础,还在于东亚经济体的异质性所形成的不尽相同的区位优势,诸如东亚经济体的工资水平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尽相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在劳动力要素成本、人力资本成本、产业配套服务、关税和税收水平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87)跨国公司正是基于这些区位优势的差别,才有可能构建起分工明确的生产网络,将东亚通过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一发展模式从其确立的那一天起,就存在着对外部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严重依赖的问题。美国是日本带领的这一雁阵飞临的目的地,换言之,东亚国家生产的产品并不以地区内部沉淀为目标,而是出口到美国。从一定程度上讲,也是美国国内庞大的市场消费容量支撑起东亚经济的联合和腾飞。 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深陷停滞与衰退的泥潭,雁行模式中的雁头和雁尾差距缩小,原来层次分明的分工模式发生变化,“雁行模式”开始走向衰落。日本经济产业省2001年5月发布《贸易白皮书》明确承认,以日本为“领头雁”的东亚“雁行模式”发展时代业已结束,并预言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亚洲将进入真正的“大竞争时代”。(88)在东亚各经济体间产业结构差异逐渐缩小、产业互补性减弱、竞争性增强的背景下,东亚生产网络经过调整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竹节型资本主义”,即通过外商直接投资、跨境生产协作、零部件和中间品贸易,使东亚各经济体不断成长。(89)由此,在东亚地区出现了以产业内分工和产品内分工为主、产业间分工依然并存的复合型网络分工体系,最终形成了多条价值链相互交织的东亚区域生产网络。(90) 尽管东亚地区已经形成新的地区生产网络,但就地区经济合作的外部经济依赖而言,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转变,这一点从东亚地区货物贸易流向和商品结构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来(表-1、表-2)。 表-1和表-2表明,东盟和整个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对外部市场存在着很强的依赖,而且两者依赖的程度相差并不大。但问题在于,近年来东亚地区内的贸易量急剧增大,中国已成为地区内绝大多数经济体的最大贸易伙伴,这些经济体的发展同样依赖于中国的市场,甚至整个地区对中国的依赖度已经超过了美国和欧盟(表-3)。那么,为什么对外部市场的依赖会成为地区主义发展的障碍,而对中国市场的依赖既没有造就地区内部的共同市场也没有促进地区主义的发展呢?一个可能的答案在于,贸易数据折射出的市场依赖并没有真实反映地区生产网络的价值链以及东亚国家在价值链条上的位置。这就需要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地区生产网络和贸易模式做出详细的分析。 如前所述,东亚地区已形成了“竹节型资本主义”的多条价值链相互交织的东亚区域生产网络。就其价值链条的专业分工而言,日本及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专注于零部件和中间产品的生产,而东盟各国和中国则在零部件组装方面实现了专业化。(92)与此相对应的是,东亚地区正逐渐形成日韩等发达经济体在资本及技术密集型的零部件、中间产品生产环节实现前端工序与中间品出口,中国和其他发展中经济体从发达经济体进口精密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并完成组装(密集使用劳动力),以及中国和其他发展中经济体将组装完成的最终产品销往世界市场的“三角贸易模式”。(93)这种价值分工与贸易模式一方面促进了地区内贸易,尤其是中间产品和零部件贸易的急剧增加。从1993年至2013年,东盟内部的贸易年增长速度达到10.5%,“10+3”内部的年增长速度也高达10.2%。(94)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东亚生产网络加工平台和核心枢纽,也正在奠定自身作为东亚经济中心的地位。但是,中国仅仅位于东亚整体生产价值链的中间偏上的位置,作为加工平台,中国从日韩等地大量进口中间产品和零部件、从东盟国家进口原材料,然后将生产加工之后的终端产品大量出口到欧美地区,这就使得中国对地区内经济体存在大量贸易逆差,而对域外的欧美地区又始终保持着巨额的贸易盈余(见表-4)。(95)这说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仍然主导着东亚产品价值链流向,而东亚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中国对欧美市场依赖的基础上的。换言之,东亚对欧美作为终端产品市场的依赖暂时是无可替代的,而中国作为中间产品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规模上是可以转移的。概括起来,驱动东亚生产网络和国际分工的动力仍然在区域外部,而非本区域内,东亚依然缺乏能够推动区域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内需市场。(96) 东亚地区市场不足的另一个表现为地区内部市场整合不够,没能形成覆盖整个地区的地区市场。其实,早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国家就开始反思其长期以来依靠西方市场的出口导向增长模式,转而要求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塑造亚洲市场。(97)其主要措施就是地区FTA建设,如2009年诞生的东盟—韩国自贸区、2010年启动的东盟—中国自贸区、2011年签订的东盟—日本自贸区、2015年建设的中韩自贸区。但是,这些FTA并没有形成地区性的区域市场,也没有实现彼此之间的有机对接。即便从次区域的角度来看,东北亚中日韩三国甚至日韩、中日两国也没有建成FTA。本来在2000年的第四次“10+3”领导人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提议将“10+3”定位为东亚国家合作的主渠道,逐步建立起金融、贸易和投资合作的框架,最终实现地区经济的更大融合。这个倡议得到了与会成员国的赞许。2004年,“东盟+3”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启动基于“10+3”范围的东亚自贸区研究。但是,日本基于自己的考虑,建议代之以“东亚峰会”为基础的“东亚紧密经济伙伴协定”(CEPEA,包括FTA),(98)结果在第二年,“10+3”的地区合作框架就演变成“10+6”的东亚峰会。2011年,东盟第19次领导人会议又提出RCEP倡议,意在整合以东盟为中心的五个双边FTA,即东盟—中国、东盟—日本、东盟—韩国、东盟—印度和东盟—澳新。但是,东盟的意图并不是打造覆盖地区的区域大市场,而是形成以东盟为中心且彼此之间并不通约的“轮轴—辐条”式的双边FTA体系,巩固东盟作为地区合作的“中心地位”。因此,东亚合作路径的多元化也可以被看做是在经济利益认同趋向一致的基础上,战略利益发挥重要作用的表现。(99)市场本身不足加上政治意愿的竞争,导致地区市场成为东亚合作进程中最为紧迫的地区公共产品。正因为如此,就国家而言,开放性的地区主义成为首要选择,彼得·卡赞斯坦等人就认为,日本对美国在军事和经济上的高度依赖阻止了日本去追求一种封闭的、内向型的东亚地区主义。(100)就地区合作而言,具体领域的低制度的功能性合作而非务虚的合作理念,成为地区合作的重要领域,(101)地区主义的前行方向由于理念的缺失而迷失了。 (三)东亚社会地区主义的社会性缺位 在政府和市场驱动的东亚地区主义发展过程中,我们还会看到一些与之平行互动的非国家行为体、跨国家行为体的影子,这其实意味着东亚的地区化是多层的,东亚不再仅仅是一个以地理特征为标志的地区,而是出现了一个东亚社会。换言之,东亚地区主义的推动力量不只是政府、市场,还要包括社会(或者说公民社会)。作为地区主义的原型,欧洲联合从一开始就很重视社会合作,这也是欧洲地区主义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102)反观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则并非如此,而是一直存在着地区合作进程中社会性错位的痼疾。 如果说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造就了东亚的经济地区主义的话,那么,2003年“非典”肆虐带来的健康危机,则孕育着一种发展型的社会地区主义。(103)就其内涵而言,社会地区主义是指主权国家在地区范围的密切社会合作,目的是通过国家的联合力量重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单个国家不足以实现有效的社会政策目标,而在社会地区化的情况下,社会政策必须扩大到地区范围。其目的有二:一是预防和降低全球市场力量对社会的冲击和影响;二是通过地区范围内的政府间协定,尽可能把原来在国家范围的社会政策、社会福利适当地延伸到地区范围,促进地区间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劳工、教育、卫生、社会保护等社会领域实现地区相互协调,促进地区社会的发展。当然,东亚作为一个地区社会的出现,还意味着参与地区合作的行为体的多元化。由此,可以从东亚国家地区范围的社会合作与非国家行为体所发挥的作用这两个角度,来探究东亚合作的社会性缺位问题。 1.东亚国家地区范围的社会合作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地区,东亚的社会问题多种多样,如人力资源合作、大规模传染疾病、生态保护、气候变化、能源供给、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等。这些问题早已超出国家的范畴,越来越具有地区性,需要地区国家的社会政策延伸至整个地区,并做出相应协调和有机对接,从而形成地区性的社会政策,以应对社会问题对地区社会发展的挑战。 客观地讲,一度作为东亚合作主渠道的“10+3”有过一些地区社会合作的倡议和声明:第三次会议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将社会及人力资源开发和跨国问题作为东亚合作的两个重点领域;第五次会议将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育地区意识作为会议的主要议题;第七次会议中关于“10+3”的人员交流;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将能源、环境、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合作、社会文化和发展合作确定为未来十年东亚合作的两个重点领域;第十二次会议重点讨论气候变化、灾害管理、粮食和能源安全、公共卫生、经济和金融以及教育合作,等等。同时,在经济、财政、农林、劳动、旅游、环境、文化、打击跨国犯罪、卫生、能源、信息通信、社会福利与发展、创新政府等具体问题领域,也形成了相应的十四个部长级合作机制。例如,1999年3月在越南河内首次举行的副财长和央行副行长会议;1999年以后中日韩启动的“10+3”框架下的环境部长会议机制;2000年5月在泰国清迈举行的首届中日韩与东盟财长会议,此后每年举办一次年会;2001年1月召开的中日韩与东盟的旅游部长会议,此后每年举办一次;2002年5月,在缅甸仰光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经济部长首次会议,此后每年举行两次会议;2003年4月中国和东盟举行的防治“非典”特别首脑会议,发表《联合声明》,启动了“10+1”框架下的公共卫生合作机制;2004年1月,东盟与中日韩召开的首届“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启动了“10+3”合作框架下的公安部长会议机制;2004年12月在曼谷召开的社会福利与发展部长级会议;2005年5月在首尔召开的创新政府管理部长级会议。这些机制所涵盖的领域不可谓不广泛,会议召开的频度也不可谓不频繁,但实际效果不彰。以打击跨国犯罪为例,就有东盟与中日韩(10+3)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机制、东盟与中国(10+1)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非正式及正式会议机制、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禁毒合作机制、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警务合作机制等等。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存在着国内司法体系与地区司法体系不对接、司法援助形式单一、国内相关司法部门职责不清、刑事司法合作与引渡的机制不完善、引渡渠道狭窄等问题,(104)以至于并不复杂的跨国刑事罪犯引渡很容易出现“政治化”甚至“安全化”的倾向,造成双边关系的损伤。 就整个地区合作机制而言,“10+3”对于地区社会合作的关注,事实上也远少于东盟峰会和东亚峰会。每一届东亚峰会的宣言中都会出现社会合作议题,而在东盟峰会中也保持了每年都会讨论地区社会合作议题的惯例。如果将地区共同体作为地区主义的一个关键发展方向,东盟提出在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其中一个重要的支撑就是东盟在东盟范围内对社会合作的重视与推进,使得东盟的域内合作拥有坚实的社会认同和社会支撑。这也可以解释“10+3”作为地区合作的主渠道,为什么其作用出现了下降趋势。 “10+3”框架内的部长合作机制在地区社会合作领域效果不彰,究其原因还在于部长合作机制固然将地区合作的议题延伸到地区社会层面,但部长合作机制终归由地区国家主导,本质上依然是对国家中心主义路径的简单拓展,合作议题的社会性并没有改变地区主义由政府推动的固有动力格局,推进地区主义的社会性力量其实并没有在部长合作机制的框架内得到有效的动员。换言之,东亚地区“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没有得到彻底改变。这就导致以社会议题合作为中心的部长合作机制虽然面向社会领域,但却时刻受到国家政治意愿和国家政治关系波动的影响,地区主义的社会性依然从属于地区的政治性,非国家行为体作用的发挥没有突破国家政治层面合作的制约,东亚社会地区主义依然处于国家或政府主导的框架之下。 2.非国家行为体在社会地区主义进程中的作用 不管是理论分析还是地区主义的实践都表明,区域一体化和区域合作不应该仅仅只是成员国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事,它还应该是社会和地方的事。(105)从现实来看,在东亚社会地区主义的发展进程中,除国家或中央政府外,至少还存在着三类行为主体:地方政府、企业和第二轨道,而这三类才是真正构成社会地区主义发展的驱动力量。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地区次区域合作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头,大湄公河区域、大图们江区域和泛北部湾区域合作趋势尤其明显。(106)在这些次区域合作进程中,中国的云南、广西、海南、广东、吉林、黑龙江、辽宁等省区,越南的高平、广宁、海防、南定、清化、义安等沿海沿湄公河省市,老挝、柬埔寨和泰国的沿湄公河的省市,俄罗斯的滨海边疆区和朝鲜的罗津、清津等地方政府成为次区域合作的主要参与者。加上三个次区域合作都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因而不仅是区域内合作成员的企业,就是区外企业也开始关注甚至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107)这些参与次区域合作的企业,加上已有的遍布整个东亚地区的日本跨国公司、韩国等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跨国公司以及东亚华人家族性经济网络,不仅预示着东亚地区主义发展由政府力量推动向政府与市场力量合力推动转变,也标志着地区主义的社会性由于民间资本的参与而有所增强。次区域合作的推进其实表明,地区界线可以正好穿过国家的一个特定地理地区,把国家的一部分划在地区之内,而把其他的地方划在地区之外。(108)这也就意味着,地区合作的顺利推进存在中央政府下放权力到地方的预设。但是,东亚次区域合作依然容易受到国家政治意愿和国家间关系的影响,使合作前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在东北亚次区域合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另一方面,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一直存在于国家内部,而从未将其置于地区范围或者地区结构内。(109)在次区域合作进程中,地方政府所需要的自主性远远不够。 东亚地区第二轨道(非官方)活动有东亚展望小组会议、主要产业—商业论坛和中日韩三边政策研究机构合作等。(110)其中由东亚展望小组作为实现东亚共同体的短期措施而提出来的东亚思想库网络(NEAT)、东亚论坛(EAF)和东亚学研究网络(NEAS),已成长为促进东亚地区合作的长效机制。(111)第二轨道在地区合作进程中发挥着认清共同利益、分享信息、激活思想、提出政策建议的作用,(112)为地区合作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特别是第二轨道的活动为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致力于推动地区合作的各成员国的活动家和学者(他们同时都是各国的精英),通过他们又编织起一个遍布地区的社会网络,构成地区主义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这显然很重要,因为地区主义源于核心国家中起决策作用的精英之间的讨论和谈判。(113)同时,第二轨道的“清谈”(114)与“务虚”让东亚地区主义摆脱了单纯功利的“务实合作”,使之上升到价值与信念合作层面。然而,尽管第二轨道凸显了东亚地区主义的社会性,但其背后的政治性依然会不时打乱第二轨道的预期目标。比如,2004年“东盟+3”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启动基于“10+3”范围的东亚自贸区研究,中国提议牵头研究,成立了由13个国家专家参加的联合专家组。专家组于2006年提出研究报告,建议尽快启动东亚自贸区进程。可就在联合专家组报告刚刚提出时,日本却建议搞以“东亚峰会”为基础的“东亚紧密经济伙伴协定”,也成立了联合专家组,进行相关研究并起草了最终研究报告。(115)显然后一个第二轨道的工作被日本的政治意愿所绑架,意在通过拉入印度以制衡中国的地区影响力。东亚的第二轨道多由具有官方背景的人员组成,这种人员组成结构一方面增强了它们活动的权威性和协调性,另一方面又为国家政治意愿的介入提供了条件。概括起来,东亚社会地区主义的非国家行为体不管是地方政府、企业还是第二轨道,它们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这种作用又笼罩在地区国家政治意愿的阴影下,难以单独发挥出来。 客观地讲,社会地区主义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的联合力量重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说所谓的民族国家正变得过时或正在消失,而是它们在地区化(或全球化)和国家—市场—社会关系复杂作用的背景下进行必要的重构,同时也预示着它们最后将成为更大的地区政治社会的半独立部分。(116)这也意味着社会地区主义的兴起,从根本上将有助于消除竞争性的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有助于地区人民形成相对一致的地区认同和重构群体身份,使“东亚人”成为地区公民社会的一个共有符号。但是,东亚“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使得东亚的社会地区主义出现社会性缺位,虽然社会地区主义已经起步,可始终步履维艰。 当然,谈到社会地区主义,不能不研究东亚地区的文化特征和社会结构。东亚地区在历史上一直是多元文化共存,差别成为各国和谐共存的一种文化价值观,差别是东亚地区共存共生的一个长期存在的基础,这已经形成根深蒂固的认识,历来缺乏统一的价值基础。(117)社会地区主义的兴起,并不是要在地区范围内造就一种同质性的文化,但通过社会层面的交往和交融,可以形成差异性文化之间的亲和力,这就使得差异性在本质上成为地区认同建构的价值基础。另外,构建地区认同固然需要国家去推动,但如果地区不同文化之间具有很强的亲和力,那么国家将可能投入更多的“积极情感”去推动地区认同的建构。(118)归根结底,东亚社会的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在这种社会结构中,密布着功能各异、疏落有致的各种关系,构成一张关系网,个人就是关系网络上的节点。(119)也可以说,东亚社会是一种重关系、讲情面、攀感情的社会。(120)在这种社会中,东亚国家对于利益的追求并不是基于西方的理性原则,而是一种带有浓厚东亚人文色彩底蕴的、并非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原则,这种合理性原则除了关注利益的理性计算之外,还要照顾与之交往的行为体的感情和脸面。当然,所有这些的前提是差异中要有亲和,但这些积极因素因为地区主义社会性缺位而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简单的结论 地区是由国家—市场—社会构成的多元行为主体,地区主义的过程亦是由包括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在内的各种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推动一个有独立权力的地区角色形成的过程。(121)因此,地区主义衰落的解释不可能是单一变量的逻辑推理,而需要一种综合、演进的分析视角,既要还原地区主义作为“真实历史”发展经历的外部环境,也要剖析地区主义作为“自然历史”在各个演进阶段的内部动力。2008年以后,东亚地缘环境由地缘经济合作进入地缘政治竞争,地缘环境的改变使得东亚地区主义沦为地区国家尤其是地区大国间相互竞争的工具,在东亚国家的安全保障还依赖域外国家时,作为意识形态和价值信仰的地区整合的理念却不复存在。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内部原因在于,东亚地区主义存在着严重的国家中心主义的路径依赖,国家对地区主义进程的推动与主导,使得地区主义蜕变为扩大的民族主义,相互竞争的地区主义成为东亚地区主义泛化、衰落的标志。东亚地区主义并非没有市场驱动,但在市场驱动上,一方面东亚生产网络严重依赖外部尤其是美欧市场,另一方面国家中心主义的存在又使得域内市场的整合难以取得有效进展,由此导致的市场不足成为东亚地区主义依赖于外部经济、且难以形成以地域限定为基础的封闭性地区主义的根源。东亚地区一直存在的“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并没有因为地区主义进程而改变,反而因为“强国家”的制约,地区合作的社会性出现缺位,不仅使社会合作进展甚微,地区文化与认同更是难以建构。 虽然这种综合、演进的分析视角大致可以向我们展现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现实图景和逻辑过程,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外部地缘环境的改变固然会影响地区主义的发展进程,但是外部条件如果要起作用的话,还需要结合内部条件。这两者的结合机制以及结合程度对地区主义衰落的影响,难以在这个分析框架中得到清晰的体现。二是地区主义既然由国家—市场—社会综合推动,那么地区主义的进程也就是一种“自发+自觉”的过程,问题在于国家—市场—社会应该如何相互协调才能促进地区主义的健康发展?基于东亚地区主义衰落的国家中心主义解释,国家中心主义需要回落到什么程度,市场与社会的动力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而与此同时又不弱化国家对地区合作的政治理念与价值信仰的培育和引导?一个可行的方案大概是借鉴欧盟的案例,但是欧洲地区主义发展的特殊环境与发展阶段截然有别于东亚,其借鉴价值究竟有多大不得而知,其结果只能是在现实无法复制的情况下进行简单的理论比较分析。 如果我们预期东亚地区主义还会“再起”,其条件会是什么呢?就外部地缘环境而言,地缘经济合作取代地缘政治竞争毫无疑问会成为首要的前提。就其内部发展而言,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做好:一是建立统一的东亚地区市场,(122)尤其是在不可替代的产品终端市场方面,至少不再呈现出主要依赖美欧的格局,减少地区主义发展的经济外部依赖性。二是东亚国家的中央政府“要授权给它们的人民和公司,使经济和政治决策分散化”。(123)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使公司和经济个体有足够的自主决策权和积极性参与到地区经济合作进程中来,激活地区主义发展的社会力量,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另一方面,应培育并树立“地区规则”的权威性,打破规则的政治国界束缚,使规则在国内也能产生足够的约束力。东亚地区已经由地区复合体演化为地区社会,这就意味着东亚地区主义进程已经超出国家的范围,表现出以“规则”为基础的关系模式。(124)规则不立或不力的话,合作的不确定性始终存在。第三,从微观角度讲,东亚地区主义的发展基础并不牢固,于细微处着手,未尝不是一个以迂为直的选择,跨越国家地理疆界的次区域合作无疑是一个理想路径。当然东亚地区主义的再度回暖大概不排除这样一种低概率的极端情况:又一次大规模危机中断或者严重冲击了当前东亚国家的发展轨迹,它们重新审视地区以及地区主义的价值,返回“10+X”,也很可能是“X+10”的地区合作路径。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王正毅、门洪华、潘悦教授和钟飞腾副研究员、杂志匿名评审专家给笔者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令本文增色良多,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文中疏漏概由笔者负责。 注释: ①庞中英:《亚洲地区秩序的转变与中国》,《外交评论》,2005年第4期,第46页。 ②Norman D.Palmer,The New Regionalism in Asia and the Pacific,Mass.:Lexington Books,1991,p.126. ③Amitav Acharya,"Ideas,Identity,and Institution-Building:From the 'ASEAN Way' to the 'Asia-Pacific Way'?" The Pacific Review,Vol.10,No.3,1997,pp.328-333. ④魏玲:《东亚地区化:困惑与前程》,《外交评论》,2010年第6期,第32-33页;李巍:《东亚经济地区主义的终结?——制度过剩与经济整合的困境》,《当代亚太》,2011年第4期,第7页。 ⑤Deepak Nair,"Regionalism in the Asia Pacific/East Asia:A Frustrated Regionalism?"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Vol.31,No.1,2008,pp.110-142. ⑥所谓地区主义的“自然历史”是指地区作为一般现象,所经历的由低到高演进的进化逻辑,或者是地区从被动的客体向主动的主体转变的过程,理论上的地区主义自然历史可能要经历五个阶段,即地区区域(region area)、地区复合体(region complex)、地区社会(region society)、地区共同体(region community)和地区国家(region state)。地区主义的“真实历史”则是指个别地区主义的发展历程,不一定都要经历这五个阶段,不同的地区主义其发展路径是不一样的。参见Bjorn Hettne and Fredrik Soderbaum,"Theorising the Rise of Regionness",p.38。 ⑦关于东亚开放地区主义的论述,可参见苏浩:《东亚开放地区主义的演进与中国的作用》,《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9期,第43-52页;苏浩:《胡桃模型:“10+3”与东亚峰会双层区域合作结构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0期,第32页。 ⑧李巍:《东亚经济地区主义的终结?——制度过剩与经济整合的困境》,第9页。 ⑨Shaun Breslin and Richard Higgott,"Studying Regions:Learning from the Old,Constructing the New",New Political Economy,Vol.5,No.3,2000,p.902. ⑩莫盛凯:《没有地区主义的东亚合作》,《当代亚太》,2014年第2期,第102-103页。 (11)肖欢容:《泛化的地区主义与东亚共同体的未来》,《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8期,第35页。 (12)韦民:《论东亚地区主义及其理论启示》,载北京大学亚洲—太平洋研究院编:《亚太研究论丛》(第一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13)刘贞晔:《“东亚共同体”不可能是开放的地区主义》,《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0期,第39页。 (14)耿协峰:《地区主义的本质特征——多样性及其在亚太的表现》,《国际经济评论》,2002年第1期,第51页。 (15)陈玉刚、陈晓翌:《欧洲的经验与东亚的合作》,《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5期,第23页。 (16)Andrew Gamble and Anthony Payne,eds.,Regionalism and World Order,Basingstoke:Macmillan,1996; Glenn D.Hook and Ian Keans,eds.,Subregionalism and World Order,Basingstoke:Macmillan,1998. (17)Peter Robson,The Economics of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London:Allen & Unwin,1987. (18)John Ravenhill,"U.S.Economic Relations with East Asia:From Hegemony to Complex Interdependence?" in Mark Beeson,ed.,Bush and Asia:America's Evolving Relations with East Asia,London:Routledge,2007,pp.42-63.转引自李巍:《东亚经济地区主义的终结?——制度过剩与经济整合的困境》,第10页。 (19)李巍:《东亚经济地区主义的终结?——制度过剩与经济整合的困境》,第6-32页。 (20)朱锋:《东亚需要什么样的区域主义?——兼析区域主义的基本理论》,《太平洋学报》,1997年第3期,第35页。 (21)庞中英:《地区主义浪潮陷入低谷》,《人民论坛》,2012年2月(上),第4页。 (22)关于制度制衡的分析,可参见Kai He,Institutional Balancing in the Asia Pacific:Economic Interdependence and China's Rise,London:Routlede,2009,p.10; Kai He,"Undermining Adversaries:Unipolarity,Threat Perception,and Negative Balancing Strategies after the Cold War",Security Studies,Vol.22,No.2,2012,pp.154-191。 (23)赫特、索德伯姆:《地区主义崛起的理论阐释》,第68页。 (24)周方银:《中国崛起、东亚格局变迁与东亚秩序的发展方向》,《当代亚太》,2012年第5期,第23-24页。 (25)迈尔斯·卡勒:《合法性有地区限制吗?》,载王正毅、迈尔斯·卡勒、高木诚一郎主编:《亚洲区域合作的政治经济分析:制度建设、安全合作与经济增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8-119页。 (26)黄大慧、韩爱勇:《东亚地区主义研究评析》,《外交评论》,2011年第3期,第139-140页。 (27)对于东亚尤其是东南亚社会文化与合作规范的透彻分析,可参见[加拿大]阿米塔·阿查亚:《建构安全共同体:东盟与地区秩序》,王正毅、冯怀信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28)Shaun Breslin,Richard Higgot and Ben Rosamond,"Region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in Shaun Breslin,et al.,eds.,New Regionalism in 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pp.13-14. (29)赫特、索德伯姆:《地区主义崛起的理论阐释》,第70页。 (30)Fredrik Suderbaum,"Rethinking the New Regionalism",Paper for the Nordic Science Association Meeting,Aalbog,August 15-17,2002,p.17.转引自郑先武:《新区域主义理论:渊源、发展与综合化趋势》,《欧洲研究》,2006年第1期,第54页。 (31)赫特、索德伯姆:《地区主义崛起的理论阐释》,第70页。 (32)黄仁伟:《地缘理论演变与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现代国际关系》,2010年国庆特刊,第18-25页。本文采用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这一简洁的两分法,意在考察地缘政治竞争和地缘经济合作对东亚地区主义发展各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3)方连庆、刘金质、王炳元主编:《战后国际关系史》(1945-1995)(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09页。 (34)时殷弘:《美国在越南的干涉和战争(1954-1968)》,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第263-273页。 (35)Lester C.Thurow,Head to Head:The Coming Economic Battle among Japan,Europe and America,New York:Morrow,1992,p.246. (36)赵怀普:《论冷战后美欧关系的调整》,《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4期,第23页。 (37)"George W.Bush's Speech at Boston University on 21 May 1989",in Axel Krause,Inside the New Europe,New York:Harper Collins,1991,p.294. (38)朱锋:《中美战略竞争与东亚安全秩序的未来》,《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3期,第6页。 (39)Jianwei Wang,Limited Adversaries:Post-Cold War Sino-American Mutual Imag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40)有学者认为新地区主义的主要特征并不在于其地域的开放性而在于主权的让渡,这是有别于旧地区主义的首要指标。参见庞中英:《地区主义与民族主义》,《欧洲》,1999年第2期,第45页。 (41)[日]木下悦二:《脱钩论的去向——金融危机与发展中国家》,《南洋资料译丛》,2009年第4期,第7页。 (42)Amitav Acharya,"Ideas,Identity,and Institution-Building:From the 'ASEAN Way' to the 'Asia-Pacific Way'?" pp.328-333. (43)门洪华:《东亚秩序建构:一项研究议程》,《当代亚太》,2008年第5期,第82页。 (44)陈玉刚、陈晓翌:《欧洲的经验与东亚的合作》,第25页。 (45)季国兴:《东南亚概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56页。 (46)"U.S.Secretary of State Colin L.Powel's Remarks at Asia Society Annual Dinner",New York,June 10,2001,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shanghai/pas/hyper. (47)两场战争分别是阿富汗战争(2001年10月至2014年12月)和伊拉克战争(2003年3月至2010年8月)。 (48)陈乔之:《美国重返东南亚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东南亚纵横》,2003年第1期,第33页。 (49)陈乔之:《美国重返东南亚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东南亚纵横》,2003年第1期,第32页。 (50)夏立平:《美国“重返东南亚”及其对亚太安全的影响》,《现代国际关系》,2002年第8期,第22页。 (51)苏浩:《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与“10+1”合作》,《亚非纵横》,2007年第1期,第26页。 (52)但是,很多学者并不太重视研究“3”这个渠道,而更多的是将“10+1”、“10+3”和“10+6”作为地区合作的主渠道。参见王玉主:《亚洲区域合作的路径竞争及中国的战略选择》,《当代亚太》,2010年第4期,第74-76页。 (53)魏玲:《东亚地区化:困惑与前程》,第32页。 (54)王玉主:《RCEP倡议与东盟“中心地位”》,《国际问题研究》,2013年第5期,第52页。 (55)《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经济规模已超越美国》,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106。 (56)Hillary Clinton,"America's Pacific Century",Foreign Policy,November 2011,http://www.Foreignpolicy.com./articles/2011/10/11/Americas_pacific century? wpisrc=obinsite. (57)朱锋:《中美战略竞争与东亚安全秩序的未来》,第6页。 (58)韦宗友:《中美战略妥协与东亚安全秩序构建》,《国际观察》,2014年第3期,第56页。 (59)周方银:《中国崛起、东亚格局变迁与东亚秩序的发展方向》,第19页。 (60)关于TPP对中国崛起的挑战,可参见李向阳:《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国崛起过程中的重大挑战》,《国际经济评论》,2012年第2期,第17-29页。 (61)关权:《东亚经济一体化与TPP》,《东北亚论坛》,2012年第2期,第5页。 (62)Richard Pomfret,"Is Regionalism an Increasing Feature of the World Economy?" The World Economy,Vol.30,No.6,2007,pp.23-47. (63)王玉主:《亚洲区域合作的路径竞争与中国的战略选择》,第78页。 (64)Robert Gilpin,Global Political Economy:Understanding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1,p.316. (65)苏浩:《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与“10+1”合作》,第33页。 (66)庞中英:《地区主义与民族主义》,第42页。 (67)Joseph Nye,ed.,International Rationalism,Bost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68,p.xii. (68)参见庞中英:《地区化、地区性与地区主义——论东亚地区主义》,《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1期,第11页。而王正毅认为东亚存在四种相互竞争的地区化理念:雁行发展模式、大中华圈论以及中国威胁论、势力均衡论或力量和谐论、东盟方式(ASEAN way)。参见王正毅:《亚洲区域化:从理性主义走向社会建构主义?——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5期,第6-8页。肖欢容认为东亚三种形式的地区主义观念并存,即美国主导的亚太主义、中日两国各自倡导的东亚主义和以东盟为主导的东盟主义。参见肖欢容:《泛化的地区主义与东亚共同体的未来》,第34页。 (69)庞中英:《东盟与东亚:微妙的“东亚地区主义”》,《太平洋学报》,2001年第2期,第36页。 (70)万璐:《美国TPP战略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GTAP模拟的分析》,《当代亚太》,2011年第4期,第60-73页。 (71)李向阳教授2015年4月25日在中央党校第三次国际战略论坛上的发言表达了这样的观点:现在看来,日本依然占据着东亚产业链和价值链最顶端。虽然中国正迎头赶上,但就地区产业网络分布看,跟日本还有距离。 (72)王玉主:《RCEP倡议与东盟“中心地位”》,第52-56页。 (73)Bjorn Hettne,"Global Market Versus Regionalism",in David Held and Anthony McGrew,eds.,The Global Transformation Reader:An Introduction to the Global Debate,Cambridge:Polity Press,2000,p.157.转引自庞中英:《地区化、地区性与地区主义——论东亚地区主义》,第13页。 (74)Peter J.Katzenstein,"Regionalism and Asia",New Political Economy,Vol.5,No.3,2000,p.354. (75)关于地区主义发展外部性的讨论,可参见David A.Lake,"Regional Security Complexes:A System Approach",in David A.Lake and Patrick M.Morgan,eds.,Regional Orders:Building Security in New World,University Park,P A: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97,pp.62-93。 (76)阿米塔夫·阿齐亚:《地区主义和即将出现的世界秩序:主权、自治权、地区特性》,《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2期,第64页。 (77)Edward D.Mansfield and Helen V.Milner,ed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p.10. (78)赫特、索德伯姆:《地区主义崛起的理论阐释》,第67-68页。 (79)Min-hyung Kim,"Why Does a Small Power Lead? ASEAN Leadership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alism",Pacific Focus,Vol.27,No.1,2012,pp.111-134. (80)张蕴岭:《为什么要推动东亚合作》,《国际经济评论》,2003年第5期,第48页。 (81)朱锋:《东亚需要什么样的区域主义?——兼析区域主义的基本理论》,第35页;林桂军、汤碧、沈秋君:《东亚区域生产网络发展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国际贸易问题》,2012年第11期,第5页。 (82)Bjorn Hettne,"Global Market Versus Regionalism",p.157. (83)[美]彼得·卡赞斯坦:《地区构成的世界——美国帝权中的亚洲和欧洲》,秦亚青、魏玲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章。 (84)郑先武:《“东亚共同体”愿景的虚幻性析论》,《现代国际关系》,2007年第4期,第58页。 (85)肖欢容:《泛化的地区主义与东亚共同体的未来》,第35页。 (86)庞中英:《地区化、地区性与地区主义——论东亚地区主义》,第13页。 (87)林桂军、汤碧、沈秋君:《东亚区域生产网络发展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第5-6页。 (88)刘中伟:《东亚生产网络、全球价值链整合与东亚区域合作的新走向》,《当代亚太》,2014年第4期,第132页。 (89)同上,第132页。 (90)林桂军、汤碧、沈秋君:《东亚区域生产网络发展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第5页。关于东亚生产网络的分析,也可参见张蕴岭:《亚太经济一体化与合作进程解析》,第2-4页。 (91)本文得出的数据是基于货物贸易的统计,如果加上服务贸易,则数据会更高。例如,有学者统计早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前,东亚域内贸易已占到50%,危机期间有所下降,危机之后又回到50%的水平。参见魏玲:《东亚地区化:困惑与前程》,第36页。 (92)Francis Ng and Alexander Yeats,"Production Sharing in East Asia:Who Does What for Whom,and Why?"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No.2197,1999.转引自刘中伟:《东亚生产网络、全球价值链整合与东亚区域合作的新走向》,第132页。 (93)刘中伟:《东亚生产网络、全球价值链整合与东亚区域合作的新走向》,第134-135页。 (94)"ASEAN Community in Figures-Special Edition 2014:A Closer Look at Trade Performance and Dependency,and Investment",pp.8-10. (95)如果考虑到香港作为贸易转口港的因素,东亚对域外市场的依赖会更高。2013年度香港与欧美的贸易额分别为903.1亿美元和797.9亿美元,参见《国别报告》,http://countryreport.mofcom.gov.cn/indexType.asp? p_coun=%D6%D0%B9%FA%CF%E3%B8%DB。 (96)Guillaume Gaulier,Francoise Lemoine and Deniznal Kesenci,"China's Emergence and the Reorganization of Trade Flows in Asia",CEP II Working Paper,No.2006-05,March 2006. (97)王玉主:《亚洲区域合作的路径竞争与中国的战略选择》,第74页。 (98)张蕴岭:《东亚合作之路该如何走?》,《外交评论》,2009年第2期,第4页。 (99)王玉主:《亚洲区域合作的路径竞争与中国的战略选择》,第77页。 (100)Peter J.Katzenstein,et al.,Asian Regionalism,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0,p.22. (101)Yukiko Fukugwa,"East Asia's New Economic Integration Strategy:Moving beyond the FTA",Asia-Pacific Review,Vol.12,Issue 2,2005,pp.10-29. (102)庞中英:《社会地区主义——东亚从SARS风暴中能学习到什么?》,《国际政治研究》,2003年第3期,第105页。 (103)庞中英:《危机和变化——论东亚新地区主义的货币、社会和安全方面》,《南开政治学评论》,2002年第S1期,第231页。关于地区主义概念的界定,亦可参见范磊:《东亚合作中的社会地区主义》,《法治与社会》,2009年第10期,第237页。 (104)刘舒霞:《中国与东盟的司法犯罪及其控制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20-26页。 (105)陈玉刚、陈晓翌:《欧洲的经验与东亚的合作》,第25页。 (106)张宇燕主编:《亚太蓝皮书:亚太地区发展报告(200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107)同上。 (108)赫特、索德伯姆:《地区主义崛起的理论阐释》,第66页。 (109)庞中英:《地区化、地区性与地区主义——论东亚地区主义》,第13页。 (110)关于第二轨道的详细论述,可参见魏玲:《第二轨道:规范结构与共同体建设》,外交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 (111)魏玲:《第二轨道外交:现实主义渊源与社会规范转向》,《外交评论》,2009年第3期,第60页。 (112)吴建民:《东亚区域合作与第二轨道外交》,《外交评论》,2004年第4期,第7页。对第二轨道作用模式的分析,亦可参见魏玲:《第二轨道外交:现实主义渊源与社会规范转向》,第69页。 (113)Andrew Gamble and Anthony Payne,eds.,Regionalism and World Order. (114)魏玲:《第二轨道进程:清谈、非正式网络与社会化》,《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2期,第19-36页。 (115)张蕴岭:《东亚合作之路该如何走?》,第4页。 (116)赫特、索德伯姆:《地区主义崛起的理论阐释》,第68页。 (117)张蕴岭:《东亚合作需要创新》,《国际经济评论》,2010年第1期,第36页。 (118)关于集体身份建构的情感机制的分析,可参见季玲:《“东亚共同体”与东亚集体身份兴起的情感动力》,《外交评论》,2011年第4期,第69-82页。 (119)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7-30页。 (120)黄光国:《儒家关系主义:文化反思与典范重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6页。 (121)Bjorn Hettne and Fredrik Suderbaum,"Theorising the Rise of Regionness",pp.44-45. (122)王玉主:《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与东亚合作主导权问题的超越》,第85-87页。 (123)[美]安德鲁·莫劳夫奇克:《东亚一体化到底有多特殊?》,《国际政治研究》,2011年第1期,第28页。 (124)赫特、索德伯姆:《地区主义崛起的理论阐释》,第68页。标签: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地缘政治学论文; 美国政治论文; 国家经济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东亚历史论文; 东亚研究论文; 东亚文化论文; 经济学论文;